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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考事业单位需要考哪些科目?
  • 2、事业单位考试考哪些科目
  • 3、事业单位考试考哪几科?

考事业单位需要考试科目:

1、行测

事业单位行测的考查方式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与国考、省考相同广德市事业单位有哪些科目,试卷只考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广德市事业单位有哪些科目;一种形式是广德市事业单位有哪些科目,一张试卷中分为公基和行测两部分广德市事业单位有哪些科目,通常各占一半的分值;还有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包括公基、行测、写作三部分。

2、申论、写作及其他主观题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通常演变为《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查内容上,侧重考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相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更简单,其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就相当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但难度相对降低。

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从考查方式上来看,绝大多数题目为识记性考题。

4、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涉及领域较广,卫生系统常见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等,如医学影像学,内科护理学等;或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教育系统常见考试内容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各学科专业知识等。

考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条件等。每个地方事业单位的报考条件不同,具体参考报考地的招考公告。

事业单位考试的报考条件一般要求考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所报考的部门及岗位不同,要求的学历也不同,具体以招考单位发布公告的招考要求为准。

基本报考条件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都是考三科,分别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公共科目测试内容分别为:

3、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5、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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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般简称为《职测》。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事业单位确切的考试内容,需要根据招考公告和所报职位的要求来确定。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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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公务员考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三)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 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四)报名有关事宜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选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五、笔试(一)笔试科目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市直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四)笔试成绩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分。对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后服务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生和聘用在农村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计算截止时间2010年10月底,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又是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的,按最高一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 况和与其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本人工作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也按此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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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安徽省公布了执业药师报名的考务通知,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快来跟小编看一下吧!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广德市和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考试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报考条件(一)大专学历以上考全科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二)大专学历以上免2科报考条件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三)中专学历考全科报考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中专学历免二科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可以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说明()四、 报考流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 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皖中直、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三)信息核验及核查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9月3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及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8月27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5.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药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社、药监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19年9月3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11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61元。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考生,请于9月5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带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六、监督管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大纲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其他事项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执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告知承诺制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重大改革,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主动宣传,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期间,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2019年8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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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有关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的流程是怎样的?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时间?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到。2023年安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考生们可以登录一建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了解一建报名需要注意什么,更好的为一建考试做准备,比如报名一建的流程,报名一建是现场审核的资料有哪些等等,2023年安徽一建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00至7月16日17:00,人工核查时间为:7月16日前,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29日17:00前。具体通知如下: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17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0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附件1),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二)考试管理模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考条件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考全科报考条件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二科报考条件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选择报考级别,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三、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7日9:00至7月16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信息核验及核查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16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7月27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7月16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证明)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住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3年7月27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20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70元。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9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知识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本次考试知识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人员于9月15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五、成绩查询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六、监督管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五)其他事项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知识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3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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