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事考试试题(沧州市人事考试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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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事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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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考# 导语】2022年下半年河北沧州市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3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件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2年度下半年考试定于11月5、6日举行。“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报考地点为“沧州”的其他各专业应试人员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二、报考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造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试人员须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2年下半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9月5日17时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10月3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其它专业考试各科目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六、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应试人员须及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准考证》中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八、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附件: 202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

沧州市人事考试部门电话

沧州市人事考试部门电话

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河北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各位报考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决定暂停举行河北考区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考区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南角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考试管理机构名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管理机构名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402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层701室考试管理机构名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廊坊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2号考试管理机构名称: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1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沧州市人事资源考试网

沧州市人事资源考试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60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单位招聘的有9家市直事业单位,分别是:教育系统所属沧州师院、沧州医专、沧州职业学院(含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泊头职院、沧州电大5所高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应聘单位招聘岗位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届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人员,可报考学历条件设置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学位不做要求)。

学历低限设置为本科并按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的岗位,应允许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单位招聘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7日9:00至11月18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一) 统一招聘的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岗位,市传染病医院的会计、信息岗位,市卫生监督局的专技4岗位,市中心血站的管理岗、会计岗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中学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绿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学教师)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幼儿园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9:00-11:00。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面试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系统的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③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统一招聘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统一招聘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进行指导和审核。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单位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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