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人才引进(广东人事考试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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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广东人事考试人才引进

2、广东人事考试人才网

3、广东人事考试人数

广东人事考试人才引进

广东人事考试人才引进

翁源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东南部,是“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中国兰花之乡”,先后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村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汕昆高速、韶新高速等交通干道横穿境内,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是珠三角通向内地的战略要地、韶关市融入珠三角的桥头堡。为进一步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翁委人才〔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以内(即1988年2月17日至2005年2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以上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9月30日[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提供在国(境)外取得的同等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二、招聘岗位岗位和其他要求详见《广东翁源2023年第一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三、应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四、管理待遇(一)宣传文化类、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获聘人员纳入翁源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产业科技类人才薪酬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规定执行。(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3.取得国际公认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或本地院校特别优秀且符合产业和创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4.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青年人才,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四)未被韶关市人才工程认定,但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青年人才,根据《翁源县新时代滃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1.取得正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20万元;3.取得中级职称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五)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符合《翁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二条(试行)》规定的人才,享受一次性人才引进奖励,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0万元,副高级职称8万元,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5万元等。五、招聘程序(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至3月17日17:30,应聘人员将《广东翁源2023年第一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到各类别岗位指定邮箱,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岗位代码(如:张三+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A/B/C/D001),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电话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报名者初审结果,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将相关审核资料提交到指定邮箱。1.宣传文化类报名邮箱:wysyg2860879@.教育教学类报名邮箱:kjrs2006@.医疗卫生类报名邮箱:wyws2019@.产业科技类报名邮箱:(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1.《广东翁源2023年第一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各一份;2.个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和职业(职称)资格材料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录取通知书等,需含有学历层次和专业信息,以上材料无需全部提供,能佐证即可)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三)资格审核已在线上报名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以短信、电话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并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通知应聘者具体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形式。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六、考试(一)宣传文化类、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考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根据不同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免笔试。具体时间、场次和形式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二)产业科技类青年人才岗位招聘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工作完成后,统一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体检、考察和公示宣传文化类、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参照以下程序执行。(一)体检由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负责实施。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安排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二)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体检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手续。逾期不能完成调档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三)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岗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四)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空缺名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岗位匹配性由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协商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不再递补。产业科技类人才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八、招聘咨询本公告由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翁源县人社局);(翁源县委组织部)。报名咨询:宣传文化类岗位,;教育教学类岗位,;医疗卫生类岗位,;产业科技类岗位,。九、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疫情防控(如有政策变化,以当地最新政策执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四)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7日附件1:广东翁源2023年第一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附件2:广东翁源2023年第一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人事考试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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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第5项、第6项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3.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9月1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72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一、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原6年);

2.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原4年);

3.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原3年);

4.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原2年);

5.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现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广东人事考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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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 点击下载: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0929名公务员据“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公务员,计划招录10929名!报名时间从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截止,笔试定于4月15日进行。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考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1、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3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看完这些,我们来看一下,怎么报名。2、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一)查询职位。本次招录分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公安系统职位。(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程序如下: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招录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3月22日16︰00至3月2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9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报名之后你最关心的就是考试了!对吧?所以这些重点看好了!3、笔试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30《申论》“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下午14:30—16:30“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其他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笔试通过后,欢迎你来面试▼4、面试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本次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10929人,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1375人,县级以上机关6045人、珠三角乡镇机关机关561人、公安机关2948人。你们准备好抓住机会了吗?赶紧报名吧!(教务老师 许可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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