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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事考试培新网没有这个规定,你去年10月底就可以报考的。浙江是10月底招考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26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22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262名;市级机关招考512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464名,乡镇机关招考86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另行公告)。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0月30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交流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2日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网()温州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8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2008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2.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告。3.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取得B、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职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其他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以上。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部分招考专业(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程序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0时--11月12日24时。网址:http:// (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11月8日、11月12日24时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二)资格初审时间:2007年11月13日0时--11月15日24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三)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6日0时--11月18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2时。(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7年11月20日9时--11月28日16时。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4.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本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12月23日0时-- 12月29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面试比例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五、面试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六、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机关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务员录用审批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九、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加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专业(职位)为准。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招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10、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1、政策咨询电话(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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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2013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临海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临海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 日24时。 报名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4日、4月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4时、4月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3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临海市人才市场(临海市区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为6倍,卫生系统除财会外的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1:0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二楼202室)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考务费,逾时未改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面试改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只参加笔试,均不进行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改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市殡仪馆各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改为专业面试(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市殡仪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模拟上课。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4比例参加专业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卫生系统各职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模拟上课)及技能测试各项的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教育系统教师(含指导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30%)×30%+模拟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专业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市殡仪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其它事业单位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除财会外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复审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9、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用的卫技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A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国家电工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被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管理B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5115052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51171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 2013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5日
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
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1、这个可参考往年的时间,应该差不了多少的;2、给你个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论坛网的链接,里面有许多你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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