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真题(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编报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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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真题

2、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编报录比

3、武汉人事考试教师面试公告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真题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真题

“湖北事业单位D类考试科目一般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科目一般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由于教师招聘考试分为事业单位D类、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等多种类型,具体考试内容应以官方公告为准。”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编报录比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编报录比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份的对这个要求不同,有的要求大专、有的要求本科,一般都是满足要求、择优录取。

2、全日制师范生:要求报考者在读大学的时候必须是师范生,还要求是全日制的,专升本或者成人高考也不行。

3、专业限制:有的教师招聘是有专业限制的,比如报考“小学语文老师”,有限制报考者需要是“汉语言专业”,如果你的大学专业是数学,即使前三个条件你都满足了,那你也报考不了。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考教师招聘的时候要求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比如你要报考的职位是“小学美术老师”,那么你必须取得“小学美术”的教师资格证。

根据各地方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招考要求。如户籍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和考试要求等。以美术考试为例:

第一关: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第二关:笔试,1:4的比例考试,但是每科只录取考试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术招4个老师,就必须有16人考试,也只录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试。

第三关:面试,一般是在继教中心或某个学校,随机抽题目,靠你的应变能力。录取一半。

第四关:学校试讲,才艺展示。这关通常都是2选1了。最后还有体检,如果都合格,你就过了。由各地方招聘简章要求所定,一般考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教育法规等内容,其他还有看所考科目技能要求而定。

扩展资料:

编制教师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考的编制只能在当地有用,一般以市为单位。因各地政策落实不一样,所以存在差别。理论上一般在市一级之间可以调动,即可以由A市调动至B市。但是,一般跨县调动都很难,所以实际操作中,跨市调动非常难。

教师编制考试要看当地的具体情况。有些由省一级统一组织考试,有些由市一级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当地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和考试内容请留意当地的招考公告里的考试大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参考资料: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条例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面试公告

武汉人事考试教师面试公告

不能考别的科目。

(1)国家规定,教师资格证与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一致。但是由于你高中政治学科,高级别的教师资格可以涵盖低级别的教师资格,如果你教中职、初中或小学的思想政治课应该是可以的。

(2)给你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官方解释: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3)但是,由于我国的教师资格管理制度是属地管理,因此,虽然国家规定可以,但是还得依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果湖北省有高于国家规定的政策,应按湖北的政策执行。

(4)如果你不想教政治学科想改其他学科,则必须重新报考你想任教的学科,但是你的学历和专业要与之匹配才行。给你关于申报两个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官方解释:

“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武汉市2015年度示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市级示范学校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211工程”师范院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985工程”普通高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本科毕业生在2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资格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5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城市)。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5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4月17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24: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1)准考证;(2)学习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分地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予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复试。笔试和面试时间为4月22日—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并测查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复试。

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的直接纳入复试对象,不占复试人员指标。

(三)复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合格的),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需测试专业技能的,应聘人员应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复试成绩。

五、考核、体检

复试完成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为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1年)。对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政策

1、通过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内适度高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具有本科学历的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11级岗位,不受竞聘比例限制。

2、招聘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采取特设岗位的办法聘任。

3、通过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在职称评聘条件上适度放宽,在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优先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后续竞聘上一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严格执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后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武人社发〔2011〕77号)。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武汉市2015年度示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武汉市2015年度示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武汉市2015年度示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 ?3、武汉市2015年度示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入口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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