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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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2、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253人,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0: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截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三江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用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招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4)具备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用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指截至此次招用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次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用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用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用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用岗位,调减或取消招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0: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截止。 1.选择岗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批次招用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考生进入“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用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用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工作由招用单位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信息填写不规范,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1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等信息是否与本公告的一致,如有误,及时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心理素质测评二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80%+《心理素质测评》×20%。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用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用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 (1)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2)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用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的《教育公共基础》、《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按规定和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拟招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4.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招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招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五、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宜临港办发〔2019〕146号)文件执行。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用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场前需持本人手机出具“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近14天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主动联系三江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电话:),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听从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安排,接受相关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招用条件和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晋升空间、各类培训、职称评定等内容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区社会事业局: 区人才人事局: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QQ号:2014908672、276995432 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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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部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12月30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一)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编辑:刘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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