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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了解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未成功者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充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二、报名须知及要求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佳木斯大学考点不接收佳木斯市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考点受理范围),也不接收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考点受理范围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3.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1个招生单位的1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务必填写本人长期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填写长期居住的通讯地址(此地址作为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后期不可更改),填写正确的档案所在单位(将用于调取档案,单位名称务必逐字正确填写)。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做好安排。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受理范围及其他要求《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报考点设置要求:考生必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佳木斯大学报考点受理范围(考点代码:2306):1.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佳木斯大学的考生。2.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注意:[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黑龙江省省内招生单位以及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有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的考生除外]。再次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四、网上确认及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佳木斯大学报考点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以下所有材料上传格式及标准必须按附件1中要求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1.我考点受理范围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1)学生证原件(2)二代身份证原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成人应届或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在校成绩单、课程合格证明等(加盖学校公章)(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往届毕业生:(1)户口所在地在为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户口簿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二代身份证原件(4)户籍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但工作单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否则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考):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人事部门公章)②2022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准备的材料外还应准备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0月25日报名截止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网上信息确认安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我校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7:00,具体安排如下:11月1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1和2的考生;11月2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3和4和5的考生;11月3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6和7和8的考生;11月4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9和0的考生。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样式准备并上传材料,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报名号尾号受理日期内第一时间补充材料,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3.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5.建议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6.特别提醒: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其他注意事项网上支付须知: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5.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迟至15天左右。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需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2.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和佳木斯大学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七、鉴于目前疫情等特殊情况,自2022年起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再统一配发文具。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4.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5.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九、未尽事宜,联系佳木斯大学研招办。附件: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提交材料标准.pdf 原文标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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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省直33个部门,哈尔滨等13个市(地)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2318人。其中省直1068人;市(地)635人;县(市、区)466人;乡(镇)149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各市地组织、人事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和东北网上发布具体部门的招考计划及招考条件。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6、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198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9)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2008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分两种方式进行。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直司法系统除外)的考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市地以下机关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省直机关以及省以下垂直系统(省直司法系统除外)招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传递、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络报名 时间:2007年8月25日-8月31日。 考生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请考生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07年8月26日-9月2日。 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 时间:2007年8月25日-9月1日。 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二)现场报名 报考省直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网络报名未成功的以及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考生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日-9月3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报考省直各部门和市地各部门考生可在此报名。 报考哈尔滨市法检系统及周转编岗位的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日-3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联系电话:。报考各市地(哈尔滨市除外)和省直司法系统的考生全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9月3日。 省直司法系统报名地点: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 齐齐哈尔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建华区卜奎大街142号) 联系电话:; 牡丹江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景福街107号) 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报名地点:佳木斯市人才大厦(佳木斯市德祥路22号)联系电话:;8686908; 大庆市报名地点:人才大厦(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 联系电话:; 鸡西市报名地点:人才中心(鸡冠区兴国路99号) 联系电话:; 双鸭山市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事局4楼会议室(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15号)联系电话:; 七台河市报名地点:人事局(桃山区学府街61号7楼)联系电话:; 鹤岗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向阳区金轮商城2楼) 联系电话:; 伊春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伊春市伊春区丰林路6号四楼)联系电话:; 黑河市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4楼(通江路2号)联系电话:;8222805; 绥化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中兴东大街66号)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地点:人才中心(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二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报名时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除报名、考试费用。 现场报名考生填涂的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姓名区位代码等报名信息必须准确。姓名区位码将在报名现场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统一公布,请考生在报名前查询。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87705298。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职位,请考生在9月1日前随时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请速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录处、省人事厅考试录用处联系,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9月28日-10月12日,网络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安、司法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详见招考计划)。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 A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A)两科;B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和《申论》(B)两科。每科独立成卷,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满分分别为80分和120分,《申论》(A)和《申论》(B)满分分别为120分和80分。综合类(A类)和专业类(B类)总成绩为200分。 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检察系统部分专业职位的考生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两个职位的考生加试《审判专业知识》。每科独立成卷,满分100分,并统一纳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到笔试总成绩中。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门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另行确定。 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速度技能测试(听打每分钟正确录入60个汉字)。报考法检系统法警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以《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黑龙江省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大纲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本次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复习用书,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1日。 上午8:30-10: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 上午11:00-12:00《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或《检察专业知识》或《审判专业知识》; 下午13:30-16:00《申论》(A、B);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前招考部门要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将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还要对拟录用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筛选原则。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合格人选数量。 法、检系统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笔试分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省人事厅联系电话:;87705277。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事厅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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