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事招聘考试成绩(垫江县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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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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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事招聘考试成绩

垫江县人事招聘考试成绩

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其中行政岗位5个,参公岗位4个,事业岗位14个,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行政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2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2月9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14:0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报名联系人:张仁刚 联系电话:74688766

行政机关单位岗位政策咨询:陈留新 联系电话:74685033

事业单位岗位政策咨询:李亚琴 联系电话:74616156

四、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1.行政、参公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2.事业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只考公共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教师参加遴选确定为拟调对象的,原则上在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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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

垫江县人事考试

垫江县人事考试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垫江县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其中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岗位序号1-15)遴选范围不包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人员;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岗位序号16-21)遴选范围不包含教育系统人员;渝东卫校岗位(岗位序号22-23)遴选范围包含教育系统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拟任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足5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审核年度考核);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 (5)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县人力社保局5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登记照电子件; 2.《垫江县事业单位2022年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1份(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工作不足5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联系电话:74616156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到县人力社保局31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所有考生除符合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外,须持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重庆市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相应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对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渝返渝人员落实“3天2检”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各90分钟。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为两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为一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合格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划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拟遴选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 根据遴选岗位名额,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和遴选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遴选部门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附件2:垫江县事业单位2022年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垫江县人事考试中心

垫江县人事考试中心

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其中行政岗位5个,参公岗位4个,事业岗位14个,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行政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2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2月9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14:0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报名联系人:张仁刚 联系电话:74688766

行政机关单位岗位政策咨询:陈留新 联系电话:74685033

事业单位岗位政策咨询:李亚琴 联系电话:74616156

四、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1.行政、参公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2.事业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只考公共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教师参加遴选确定为拟调对象的,原则上在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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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

垫江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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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其中行政岗位5个,参公岗位4个,事业岗位14个,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行政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2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2月9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14:0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报名联系人:张仁刚 联系电话:74688766

行政机关单位岗位政策咨询:陈留新 联系电话:74685033

事业单位岗位政策咨询:李亚琴 联系电话:74616156

四、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1.行政、参公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2.事业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只考公共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教师参加遴选确定为拟调对象的,原则上在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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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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