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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人事考试网官网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为有效提升我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公告如下: 一、选聘企业简介 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亿元,外部评级AA+,是东丽区国资委直属企业。集团党委管理东方财信、东方国润两家国资委出资的一级公司,下属企业54家,覆盖了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多个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东方财信集团作为东丽区资本运营、股权投资、金融服务平台,是东丽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企业。 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注册资本亿元,总资产亿元,负责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营和管理。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企业落户东丽开发区,促进东丽区区域经济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利用开发区独特的地理优势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环境,吸引了日本丰田、韩国三星、瑞士科莱恩、美国精达里亚等世界500强企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资企业500余家;引进了中核集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金桥集团、春发集团、瑞普生物等央企和民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近800家内资企业入驻;形成了汽车研发和汽车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支柱型产业群。 二、选聘职位 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其中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2名。 本次考试采取“定向不定位”方式进行,确定聘用人选后根据人岗相适等原则分配至上述岗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5年以上从事经济或金融、规划建设、园区经营管理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 4.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相关任职经历。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市(地、州、盟)的市管企业、直辖市的区管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聘期内工作表现可以进行续聘或者竞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或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奖励,绩效薪酬及任期奖励依据考核情况进行兑现。参照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经考核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任务的,副总经理职位年收入40万元左右。在招商引资等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专项奖励。根据天津市、东丽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协助选聘人员解决落户等问题。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流程 报名(含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含资历评价及面试)—背景调查及考察—公示—正式聘任。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25日16:00(2021年6月11日16:00关闭,2021年6月15日9:00继续开启报名系统受理报名手续。2021年6月12日至14日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报名业务)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页,注册并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经历业绩报告样表及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经历业绩报告表、基本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奖励等)等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压缩上传至。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报名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我们将对报考人员上报材料履行严格保密措施,不做他用。 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三)综合考核评价 1.资历评价。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组织相关专家评委组成资历评价小组,对报考人员履历和业绩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得进入面试,按照拟聘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7月7日(周三)上午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历评价成绩。经与本人确认应聘意愿,通知准备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材料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与报考人员就岗位认知、职位匹配度和专业方面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进行测评。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被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背景调查及考察 1.背景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开展社会背景调查,逐人出具《背景信息调查报告》,作为选聘使用的重要参考。 2.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背景调查无问题的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性格特征等方面情况。 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环节需报考人员协助配合。 (五)综合分析研判 对经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与拟聘任岗位匹配程度较高的,将结合所选专业、任职经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聘任岗位。 (六)公示及聘任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1. 天津市东丽区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职位表 2. 经历业绩报告表(样表) 3. 基本信息表 4. 《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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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区人事信息考试网2014 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东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医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请于2014年4月22日起登陆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查看。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2014届毕业生报考可不受户籍属地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不受师范类的限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14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14年3月28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6日8:00至4月30日18:00。
缴费时间:2014年4月 26日8:00至5月1日18: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4年5月5日8:00至11:3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笔试、面试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笔试以申报岗位学科为考试科目,内容涉及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法规等。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 5月9日8:00至 5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5 月2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2014年5月28日8:00至 5月29日18:00。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8日8:00至 5月30日18:00。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题本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机构统一命制。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专业技能考核)人员。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试讲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试讲(专业技能考核)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专业技能考核)
试讲以60分为合格线。试讲合格考生进入体检,试讲不合格考生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报考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幼教、特教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参加试讲外,还须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试讲成绩按试讲分数与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校医岗位考生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所得分数即为试讲成绩。
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公布。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三)体检、认证、考察和公示
1、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系统不同岗位类别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区教育局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总成绩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学历认证
体检合格人员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3、考察
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学历认证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公示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体检结果、认证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丽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凡聘用的“985”院校和“211”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全程参加,并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题本委托和考试现场、办理聘用审批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五、监督检查
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落实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2014 年3月28日
天津东丽区人事考试 ♂
天津东丽区人事考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天津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天津市养老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52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老年人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老年病医疗与护理,相应社会服务。(二)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5号。主要职责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老年人的收养,健康教育及康复。(三)天津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广开中街2号。主要职责是肢体病、残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四)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65号。主要职责是为失智老人提供康复照料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五)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民政局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18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孤儿、弃婴、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医疗保健。(六)中国天津SOS儿童村,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永宁路1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七)天津市社会福利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桥西。主要职责是为无法定赡养人与扶持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自费智力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八)天津市安宁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塘路永平巷20号。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对社会上“三无”精神病人收养与收养对象康复治疗,为社区提供医疗保健与防治。(九)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号。主要职责是销售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十)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105号。主要职责是承办涉外、涉华侨和涉港澳台婚姻、收养的咨询和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宣传民政政策、为民政对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招聘人员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解聘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四、招聘信息发布根据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9日起招聘公告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上进行发布。五、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人,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16: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3年2月21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六、考试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2023年3月2日9:00至 3月4日9:30,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2023年3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3、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6:00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为45元。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2023年3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七、体检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八、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十、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中,若有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新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不能提供所需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招聘报名技术招聘监督电话:天津市民政局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十二、注意事项(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进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附件:《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2月9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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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区人事考试中心津港澳空港经济区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津港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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