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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二建人事考试网 ♂
吉林市二建人事考试网2023年吉林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月,吉林2023二级建造师可以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官网报名操作十分简单,考生按照下列流程操作即可完成报名。二建考全科: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二建考2科(免1科):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吉林市人事业编考试 ♂
吉林市人事业编考试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7日9:00
笔试考试时间和科目:
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试时间和科目为:9:00—10:30 《公务员行测》;14:00—16:00 《申论》(甲);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试时间和科目为:9:00—10:30 《公务员行测》;14:00—16:00 《申论》(乙)行政执法类职位考试时间和科目为:9:00—10:30 《公务员行测》;14:00—16:00 《申论》(丙)
补充: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考试流程: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吉林市人事中心考试网 ♂
吉林市人事中心考试网(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3月22日.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注册及照片.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进行处理.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2.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和联系电话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通过系统自动确认的老考生.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6.在线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7.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二)现场确认时间:3月15日—3月23日(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首次报名或系统未能自动确认的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见附件1).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报名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三)网上缴费时间:3月15日—3月24日.经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或系统自动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吉林市人事人才考试 ♂
吉林市人事人才考试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除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也可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五条财政拨款和财政部分支持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进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补充人员时,除政策安置、涉密岗位以及经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可采取个别直接选聘的办法外,都要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招聘的方式及组织领导等。招聘工作结束后,应将招聘结果报同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成立招聘工作组织,成员主要由单位领导和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采取考试、综合能力测评等方法进行,具体方法由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人员的程序: (一)招聘单位制定公开招聘简章并通过新闻媒体或县级以上人才市场公开发布。 (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测评。 (四)招聘单位公布考试或测评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或测评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五)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由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组织确定。 (六)招聘单位对考核合格者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组织体检。 (七)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组织或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受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八)受聘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 (九)聘用合同签订后,招聘单位凭有关招聘证明和聘用合同文本,到同级党委组织、政府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一经订立,聘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各级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 第十五条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十六条各市州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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