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人事考试招录(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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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和田人事考试招录

2、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3、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4、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网

和田人事考试招录

和田人事考试招录

报名与确认 报名地址:华图网校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职位,需取得HSK8级及以上或MHK3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和田人事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专科招生 工作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和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4652

3.办学性质: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

6.学院隶属部门: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7.学院地址:新疆和田市 北京 工业园区京怀大道10号

8.学院简介:学院于2018年批准成立,现有六个系部,包括工程技术系、工艺美术系、经济管理系、农业科技系、社会管理系和旅游管理系。开设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园艺技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计算机 网络技术、民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艺术 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畜牧兽医等十五个专业,为相关行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学院已建成院内实训室54个,其中与企业共建院内生产性实训室2处;已建院外实训基地94个;学院现有高职在校生4100余名;每年承接各类社会培训4000余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简章、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招生与 就业 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咨询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 书 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 志愿 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对 高考 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或 民族 语文排序; 理工 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排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三校生”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时,除特定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其他专业无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五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六章 新生 报到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 每年每人为3300元,住宿费6人间每人每年800元,8人间每人每年600元,代收教材费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到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国家通用 语言 文字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 学习 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学院内自设助学金、伙食补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根据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学院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五条 学生报到时,应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简章

【 #教师招聘#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国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第14次)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于田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于田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特制订如下教师招聘简章。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招聘计划,通过自主招聘国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于田县下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具有本科学历的招聘教师工资每月按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 此次国语教师招聘工作,我县有关人员将前往内地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到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以后报到者不予受理。 六、享受优惠政策 (一)录用人员来签合同的国语教师我县提供教师周转房。 (二)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三)教育主管部门与所招聘的教师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内,于田县将积极为招聘的国语教师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积周转房。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与家人一起过来的安排100米平方的房子,子女安排入学,符合其他岗位工作的以单位的名义介绍工作。 联系人:贵老师;祁老师 办公室电话: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0月1日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网

和田人事考试招聘网

(一)报名与确认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缴费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8:00)。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进行查询;(2)查阅《报名流程》;(3)签署诚信协议书;(4)如实填写《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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