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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的章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的章可以的。
考事业单位需要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面盖的人事部的公章是可以的,但是某些事业单位可能需要其他你们原公司的公章,所以可以先打电话到你报考的那个事业单位进行咨询,以确保后面的审核能顺利完成。
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企业一般是自负盈亏。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考试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黑龙江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公告【15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8:30起至2021年2月3日17: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茄子河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茄子河区委、茄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茄发〔2018〕22号),经研究决定,对于茄子河区2020年度未招满的15个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拟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公开补充引进15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为做好此次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报考教师岗位的从教人员应具有报考相应岗位及类别的资格证。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等院校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允许报名,如被录用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报名对象为在职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报考教师岗位的,按从教层次申报相同或下层次岗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属于七台河市域内(含区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5.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计划表》。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28日8:30起至2021年2月3日17: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将相关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个人相关学历证书、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请下载附件3《在职人员报考证明》,本人填写后由现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参见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电子版、正面蓝底免冠照片以及《2020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茄子河区人才办会同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和政策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未接到考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由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试。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视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相应增加笔试环节。引进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①开考比例可降为2:1;②若资格审查只有1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原则上该岗位取消或者合并;若宏伟、岚峰远郊乡镇岗位只有1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要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列为拟引进考察人选;③若考试当天只有1人参加考试的,取消该岗位(不含②中特殊情况)。”;“④单一岗位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先笔试,取单个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若参加考试考生未达到10人,笔试取消,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4比例折合计入总分,排定名次”。计划比例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若有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人选;若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将采取当场加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人选。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时需要考生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距考试当天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试成绩审核无误后,区人才办要在茄子河区政府网站对每个岗位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考察 由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 (六)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资格复审工作与审档同步进行,届时考生需按照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 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组织拟引进人选到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在公示、考察、审档、体检等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因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考生,可以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聘用。顺延考生的成绩要达到全场拟录用人选的最低分数。 (八)公示 经过报名、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由区人才办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茄子河区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策及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教育、卫生系统10年),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由教育部确认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2.引进其他院校全日制应届博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全日制应届硕士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3.引进其他一批次及以下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享受津贴待遇。 4.凡引进的人才,其人事关系落到事业单位,可直接核编(编制类型详见附件1)。 五、纪律监督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引进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茄子河区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2.本《公告》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电话:。 邮箱: 2020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计划表 2020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报名表 在职人员报考证明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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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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