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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村区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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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遴选教师10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上午8:30—8月12日下午5: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周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周村区外公开遴选教师10名,主要满足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周村区实验中学师资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周村区以外的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办学校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七)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 2.区(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学先进个人等。 3.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含优课)、教学基本功大赛等获奖者、区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等。 (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九)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与学科 本次共计划遴选10名教师。具体学科详见附件1《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上午8:30—8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人员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报名电子邮箱名称:。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需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确认电话:)。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诚信书》(见附件3); (3)应聘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 (6)应聘人员荣誉证书的原件; (7)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并与《2020年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不需要做成PDF文件)一起压缩打包(报名文件和发送邮件均命名为:“学科-姓名”)后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并调剂到其他学科,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并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单位和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见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见附件6),否则视为弃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据实对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周村区学校岗位情况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参加相应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根据竞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由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仅做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淄博市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周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公告网址: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 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xls 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xls 2020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诚信书.doc 2020年周村区公开遴选教师信息一览表.xls 年度考核情况证明.doc 同意应聘(解聘)证明.doc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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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复制了2012的简章仅供参考。一、招聘计划2012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76名,其中:张店区10人,淄川区20人,博山区10人,临淄区10人,周村区5人,桓台县9人,沂源县12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2011年、2012年淄博生源(或淄博本地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军事院校地方生、留学生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专业不限。 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已参加其他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社区工作岗位需要; (三)招聘岗位 2012年招聘的服务社区大学生,将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安置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以区县为单位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区县。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报名窗口,上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后等待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登陆网上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周五)—6日(周日),4日上午8︰30开始,6日24︰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1月4日(周五)—7日(周一),4日上午8︰30开始,7日15︰00结束。 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相关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减免笔试、面试费,可直接到网上下载并打印《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特困生材料审核时间:2013年1月6日(周日)上午8︰30—下午16︰00。 特困生材料审核地点: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联通路202号)309房间。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即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类型全为客观题,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月10日(周四)—1月11日(周五),10日上午8︰30开始,11日下午17︰00结束,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窗口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笔试成绩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对同一职位面试不同时、不同考场的情况,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最终面试成绩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月17日(周四)上午8︰30—12︰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317房间。 面试地点和其他相关事宜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和面试最终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对于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募计划数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由市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需复检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到同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考核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计划指标,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无递补人员的岗位,从所有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等额调剂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七)聘用。公示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岗前培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政策依据。受聘大学生的管理按照淄办发[2009]43号文件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从事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0]238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生活补贴及待遇。受聘毕业生在聘期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薪酬。在服务期间参照服务社区所在区县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三)聘期内管理及期满后待遇。受聘毕业生由所在街道(乡镇)实行合同式管理,试用期3个月,聘期一般为3年。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的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上岗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岗。 受聘毕业生在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6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查询网站:(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简章由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报名表.doc2、报考淄博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doc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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