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事业单位的档案一般放在哪个地方)(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档案局是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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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事业单位的档案一般放在哪个地方)

2、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档案局是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事业单位的法律知识点整理)

4、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事业编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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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档案存放地分如下几种情况第一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在编人员档案一般存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本系统主管单位,这种情况不多,一般属于非在编人员存放第三,党政机关部分归。

2、法律分析1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干部的档案是放在上级单位组织科保管的一般干部职工的档案由本单位组织科或者人事干部保管2学校职工的档案是由学校人事干部保管的对于入编的职工,学校会进行政审,在正式入编也就是接收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你之。

3、法律分析第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编人员档案一般存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发放,每年的工资审批表都必须由人社局审批至于是放人社局还是人社厅,就看单位的行政级别了第二,本系统主管。

4、1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干部的档案是放在上级单位组织科保管的一般干部职工的档案由本单位组织科或者人事干部保管2学校职工的档案是由学校人事干部保管的对于入编的职工,学校会进行政审,在正式入编也就是接收事业单位的档案放在哪里你之前前。

5、在类似学校这样的事业单位里,档案放在教育局人事科或者人事局,不放在本单位也不放人才市场档案放在教育局人事科的主要为学校档案放在人事局的主要为国家干部或者在编人员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档案,一般由上级主管的局厅部人事部门管理,用人单位私自管理正式职工档案不合理的调阅档案和增加档案内容,都要经过相关手续,有单位党委会或单位领导会议决定,形成决议,交相关部门负责,由责任人。

7、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

8、事业单位员工的档案一般都是放在人事部,由人事部统一管理学校职工的档案是由学校人事干部保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的一般基本格局是1副局级以上规格单位的领导干部各级组织部选调生以及党群部门含法检两院及。

9、你的档案按照规定应该放在所在单位如果是有编制的普通人员,其人事档案一般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主要领导的由上级主管机构或组织部门进行管理借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长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设立的。

10、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人事档案存放一般是在三类地方 是有档案。

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

12、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人才中心工作多年,因为市县级人事局都必须有为本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存放档案的档案库如果不是直属单位的人员档案而且数量较大,人事局会向下级单位下放人事管理权限例如某市有人事局卫生局。

13、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1国企事业单位 国企或者事业单位。

14、3个人档案材料是慢慢积累的一个过程常规情况下是个人所有档案最后一个存档单位存放4但是有时候也会产生档案在多个地方存放比如对于参军入伍的人员来说,部队只是审核入伍前的档案材料,并不会将档案调入部队那么在。

15、公务员档案一般在当地的组织部存放,本单位无权存放,人事局一般存放的是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公务员编制的档案一般都放在组织部档案是记录毕业生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

16、应由学校将档案移交到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手续2高校毕业后已与民营企业签了就业协议,民营企业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3高校毕业后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档案局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档案局是事业单位)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以及档案局是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人事档案有哪些材料 你竟然不知道
  • 2、人事档案包括哪些东西?
  • 3、个人档案里都有什么
  • 4、个人在单位人事档案里都有什么内容?
  • 5、人事档案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 6、事业单位工人档案如何分类?

1、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2、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3、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4、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要看你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了,比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人事档案就包括:个人履历、自传、每年的年度考核情况、党员资料、招聘录用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工资表、职务晋升表、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受处分情况、学历、奖励情况、体检表、退休表等等。x0dx0a如果是企业员工,一般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会有较为详尽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自传、党员资料、工资晋升、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受处分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学历、体检表、退休表等等。x0dx0a如果仅仅是毕业后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学历档案、党员档案、人事代理及档案托管合同、体检表、专业技术职务情况、退休审批表,有的还有养老保险等缴费凭证等。x0dx0a总之,对个人而言,所有有必要记录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职务变化、身体状况、在职退休情况等有用的信息,都可以进档案。

问题一:档案里都有什么? 1.小学到大学的成绩

2.锭惩决定

3.党团员关系

4.思想素养等方面的材料

大学四年还有暑期实践报告、寒假实践报告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高中应该不重要

大学的成绩单.综合测评的成绩汇总.学籍卡等东西

一般用人单位查看档案没啥关系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你写离谱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了也不要紧,关键是自己那些事情真的能够做得来,这样就可以啦。

问题二:人事档案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要看你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有哪些了,比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人事档案就包括:个人履历、自传、每年的年度考核情况、党员资料、招聘录用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工资表、职务晋升表、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受处分情况、学历、奖励情况、体检表、退休表等等。

如果是企业员工,一般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会有较为详尽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自传、党员资料、工资晋升、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受处分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学历、体检表、退休表等等。

如果仅仅是毕业后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学历档案、党员档案、人事代理及档案托管合同、体检表、专业技术职务情况、退休审批表,有的还有养老保险等缴费凭证等。

总之,对个人而言,所有有必要记录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职务变化、身体状况、在职退休情况等有用的信息,都可以进档案。

希望你能理解。

问题三:请问个人档案中都有哪些材料? 1.档案会体现出来;

2.档案中关于高等教育的材料包括,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材料、奖惩憨料等;

3.有毕业证的学生,档案里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毕业的学生当然是没有此表的;

4.肄业生的档案一般没有什么说明。

问题四:个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哪些内容?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会取消。档案中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随着社会发展保险体制的健全,档案的一些功能会相应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功能也将会被更多人加以认识。因此提醒大家,“人档分离”体现着社会在进步,但并不代表着档案能够随意丢弃,一些人可以将档案交由社会公共人事部门代管。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我校学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是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167003)。毕业生本人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问题五:个人档案是什么?里面包含什么东西? 朋友。我来一一回答你的问题

档案里包括:你的学习情况以及在学校的一些重大事情都会记录在档案里 包括小学到不读书为止,从哪里来从哪里去!都有记录的

你的档案没了是因为你退学了,档案就不用再记了,档案一般是用考公务员这类才用的,端铁饭碗的人才用得上,你都高中退学了,学校认为你不用了,所以就直接作废了,所以你再去找的时候就可能会没了。

有的话你应该去你的高中学校领。憨人到哪档案就跟着到哪,

要是没了档案按正学来说是不可以补的。要是你有哪个哪个的,可以找人补也不是问题,但是很麻烦啊。晓得不,你想想从小到你高中的学校事情。谁来写?

全手写的,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问题六:个人档案到底有什么用? 人事档案这玩意儿呢,现在除了学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说穿了也就是 *** 的地方,基本上真就没有太多人关注重视它,稍微正规点的企业一般会委托人才市场寄存和管理档案。

其实这档案还真是个挺重要的事,除了认定工龄,它还能涉及到诸如技术职称、入党、学历、职务和工资晋升等方面。从一类履历材料,四类学历材料,六类党团材料,到十类诸如体检表、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登记表(独生子女表)等,正规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大本!

比如工龄计算,还有党团时间,参加工作、退休时间等的认定,都是以档案中原始表为准的,说白了退休的时候你的生日和工龄不是以户口本、身份证或者自己、单位说了就算的,都是以档案里的最初记载为准!

所以不论是否在给 *** 打工,或者在外企、私企工作或者自由职业者,提请大家注意这个档案的问题!

档案最好不要放在自己手里,我看最好放在所在区的劳动局,现在劳动局也有托管档案的权利。

如果闲着没事在劳动局顺便办一个下岗人员优惠证(即是有工作),自己搞点什么买卖,办个营业执照的时候头三年可以免国税、地税。只有档案在劳动局的才能给办,再跑一跑街道就行了。

有的个人证明是需要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档案掐在手里毕竟不是什么妥当的事。

满意请采纳。

问题七:大学毕业档案里都有哪些呢? 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体检表,综合测评表若干份,高中的档案,大学期间奖惩的原件,组织关系鉴定表。

问题八:个人档案袋里都放的什么东西? 这个你最后说的,档案袋里面肯定没有。

档案袋一般是将从你出生到现在的所有重大事件记录的材料放在一起的。看你的档案,可以知道你读了那些学校,几年到几年,有没有处分,等你工作了,里面就有你的就业信弧,在哪里上班,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离职,就是你大致的一个人生轨迹而已。不会有你说的那么细节的情况记录在档案里面的。

用人单位要给你做背景调查时才会翻你的档案,一般是不会去看的,

问题九:个人的人事档案里都包括哪些材料 1.档案会体现出来;

2.档案中关于高等教育的材料包括,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材料、奖惩材料等;

3.有毕业证的学生,档案里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毕业的学生当然是没有此表的;

4.肄业生的档案一般没有什么说明。

有以下10大类材料:

第—类:履历材料

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

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4、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

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

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个人鉴定;

2、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5、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5、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

6、党员民主评议表;

7、干部任职考察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干部任免表后的归入九类);

8、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0、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1、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

2、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

3、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

4、学习成绩单、记分册(包括自学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

5、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7、干部本人业务自传;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9、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审批表、登记表;

10、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获奖通知书;

12、各大学毕业生学位评定书、晋升学位审批表;

13、反映千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情况的其他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1、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指包括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3、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主要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平反通知、平反决定或复查意见等(父母亲走资派平反通知、平反决定归入十类);

5、带有组织上政治历史审查意见的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各类学校学生(考生〕政治情况审查表;

7、应征公民政治情况登记表;

8、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

9、入伍时间批注、入伍时间证明;

10、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的,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六类:参加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

2、团员登记表、团员民主评议申请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转正申请书;

4、培养对象考察表;

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6、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

7、党员暂缓登记表,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如果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时,没有单独形成处理意见、处分决定等材料,只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经有关党委批准盖章后,其“入党志愿书”归干部档案(并在目录上注明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以备查考。凡是单行材料中已明确取消预备党员的,只收集单行材料归档,不再收集“人党志愿书”归档。

9、保留中国共产党党员籍的批复及报告;

10、退党材料;

11、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记表(申请书或批准吸收为该党派人员的通知材料)之类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过程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1、正式命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和事迹材料,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事迹材料;

3、立功受勋,嘉奖表彰材料;

4、创造发明事迹奖励材料;

5、各种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6、授予各系统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审查结论,综合报告,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审查结论、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

3、“文革”中犯有一般性错误的上级批复、决定、报告、专题考察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4、行政处分材料,如记过、记大过等材料;

5、通报批评材料;

6、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7、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8、撤销处分材料;

9、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问题,并经组织查实,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10、原定“右派”、“中右”或因“右派言行”受处分,经复查改正的,其复查结论、报告和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以及原结论(或决定)材料(其他材料抽出销毁,其中少数有其他问题的,有关的原主要证明材料,仍应存于本人档案);经复查仍维持原结论的,其档案材料不做处理。

11、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经平反、改正后,其平反改正结论材料(原组织结论、决定,调查报告、调查证明材料、揭发批判材料,抽出销毁);如果过去已经甄别平反,本人对甄别结论没有意见,或这次复查仍维持甄别结论的,只保留甄别结论。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

(1)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核定表;

(2)见习期、试用期、定级、晋级、升级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3)关于工龄津贴年限说明;

(4)奖励工资登记表、审批表;

(5)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2、任免

(1)录用、招聘、选举、提拔、转干等登记表、审批表;

(2)干部任免、调动、辞退、退职、离休、退休、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登记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解聘审批材料;

(4)上山下乡人员登记表,兵役(入伍)登记表,入伍、退伍审批表;

(5)军(警)衔晋升、评级登记表,审批表;

(6)复员军人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7)组织员、纪委委员、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呈报表、登记表。

3、出国、出境

(1)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2) 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4、其他

(1)出席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会议代表登记表;

(2)政协委员提名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验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残废等级材料;

2、新录用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体检表。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

3、民事纠纷调解书、判决书、离婚材料;

4、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会员、理事登记表;

5、领取《独生子女证》登记表;

6、历次运动中普遍写的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有组织鉴定的归第三类);

7、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及讣告、悼词或生平;

8、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申报表;

9、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记载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应包括的资料

一、必须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书复印件 :包括职称书、学位证。

3、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员工,应有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

5、工作申请表(包括附带的个人简历)

6、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应有岗位要求规定项目的县区级以上医院体验报告

7、从事保卫等重要岗位的,应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法规规定的特殊岗位,应有职业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应审验)

9、劳动合同正本一份

10、转正审批表

二、补充的资料

1、面试记录表、笔试考卷记录

2、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证复印件(原件应审验)

3、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正本

4、人事任免通知(指人力资源部门发出的人事任免文件复印件)

5、员工岗位变动资料

6、员工考核考察资料(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晋升考察等资料)

7、员工奖励或处罚资料

8、员工薪资变动资料

9、员工社保手册原件(没有原件的应保存复印件)

10、员工离职审批表及移交记录

11、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员工签收回执

三、档案保管

1、人事档案保管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2、离职员工档案另存整理,档案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3、属于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的员工,其档案(应注意考勤、奖惩、考核、情况说明等资料)应特别审查后专项保存。

扩展资料:

档案有六大功能:

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库房设备情况。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请问你说的什么分类啊?

性质分类?还是材料分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都适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分为以下10大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具体文件请参看这里

和这里

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事业单位的法律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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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以及事业单位的法律知识点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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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事业单位特征是什么?
  • 3、什么是全民事业单位?

一、法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通过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法”有以下特征:

1、国家意志性:法是国家产生的,国家产生法的方式有制定或认可两种,因此法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

2、国家强制性:法既然由国家产生,则必然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否则法就很难发挥作用,国家强制性是法区别于道德、宗教教规等其他社会规范最主要的特征。

3、权利和义务性:人与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受法律所调整,归根到底是形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

4、阶级性:法由国家产生,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并不体现这个国家所有人的意志,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是法的本质特征。

5、物质制约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产生、变更、发展等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通过为人的行为设定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来直接调整人的行为,进而间接调整社会关系。

7、普遍性: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普遍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8、程序性:法既然是保障人们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体系,则其本身必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例如各类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有非常多的程序要求。

9、可诉性:法是国家制度或认可的,用来规范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当人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人们可以诉诸法律,寻求救济;而且在法治国家,司法机关裁量案件的最终依据就是法律,法律是裁判评价标准。

10、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生活因为纷繁复杂,变化万千,不可能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有法律来调整,例如朋友关系、恋爱关系等等,同时,由于法律本身的存在滞后性、语言文字局限性等瑕疵,导致了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事业单位特征

(1)事业单位机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2)事业单位功能特征

1.服务性,这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但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者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3.知识密集性。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3)事业单位活动特征

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事业单位时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

2.履行的职责任务不同

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包括改善社会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等。

3.运行方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运行则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有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果主要体现在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之上,但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的单位不一定就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特征是什么?和公务员的区别在哪?(点击查看原文)

什么是全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事业单位的概念

事业单位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其英文较为准确的意译为“pubilic service unit”?公共服务机构?。而究竟如何定义“事业单位”,众说纷纭。在国外,类似于事业单位的机构,或相对于 *** 机构而言,称之为“非 *** 组织”(NGO);或相对于企业而言,称之为“非营利机构”?NPO?。我国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事业单位”的定义也几经变迁。

笔者认为,对于事业单位的定义一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要求;二应立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对人民的责任,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事业单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由国家机构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而依法设立的从事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的组织。

(二)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

1、必须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为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利益主要体现是社会效益,而非经济利益。如教育、科学、卫生、文化等单位,主要是满足社会的精神文化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健康的需要,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但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不意味着不进行任何营利性的经济活动,只是这种营利的目的不在于将利润分配给其成员,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

2、初始资金来源于国有资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的组织从资金来源而言,包括了国有资产,社会募捐,私人投资,而事业单位资产的初始来源是国有资产。

3、必须从事社会公共服务活动

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所涉及的领域事业单位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是 *** 和企业不能也不宜涉足;二是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执行良性回圈的要求,可以较 *** 与企业更能降低交易协调成本;三是并非 *** 专属,以及虽然不属于 *** 范围,但企业做不好做不了又不愿做。

4、必须依法设立

我国事业单位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组织,其成立的程式规则基本上等同于国家机关,其法人资格的取得按照民法的规定,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登记后取得;不需办理登记的,成立之日即取得法人资格。

5、必须是由国家机构和其他组织举办

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

(一)事业单位的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市场机制本身的自利和自发特性将产生溢位效应和公共物品选择的无效率,因此, *** 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解决溢位效应,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效率、平等和稳定。 *** 在履行这种职能时一是通过巨集观调控,有目的地引导企业在实现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关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二是利用 *** 的行政权力,成立实体,具体实施 *** 的公共服务职能;三是通过政策和法律,引导和鼓励民间及社会的力量投身于公共服务事业。在我国,事业单位就是 *** 利用行政权力而成立的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法律实体。其职能一是从事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活动;二是在特定的情境下,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一定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

1、事业单位与 *** 的职能区域划分

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事业单位,与 *** 之间的职能划分不甚清晰,政事不分, *** 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能交错,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社会公共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与 *** 职能的区别在于 *** 是社会公共服务事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而事业单位是社会公共服务政策的具体执行者,通过事业单位的活动,实现 *** 的公共服务职能目标。

2、事业单位与企业职能区域划分

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目的是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并将所获利润作为投资人的回报和分配给组织成员。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3、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能区域划分

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具有非营利性,都从事一定领域的公共服务活动,但社会团体是公民自愿组成,其为了团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是非国有资产,它是 *** 在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方面的补充。

(二)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

1、授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是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中获得,而是来自于有权机关通过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主体。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教育的学位授予和职称的评定授予;食品卫生的监督等。

2、民事主体

根据《民法通则》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依法登记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成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

(三)事业单位法律分类

在事业单位的分类上有两个标准:一是以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进行分类;二是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进行分类改革。前者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共服务的充分提供,建立有效率的公共服务业,后者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不同类别的改革,以实现前者的远景目标。不同型别的事业单位,其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1、事业单位的基本分类

传统的事业单位分类或是按照其所属部门的不同分为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单位,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单位,城市维护和其他事业单位等;或是按照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民办事业单位;或是按照预算形式分为全额预算,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 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传统的分类并不能满足和适应公共需求和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关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分类,观点纷纭。如:世界银行认为,在法律上区分直属事业单位和独立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可定义为直接附属于核心 *** 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独立事业单位可定义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成思危认为,应区分基本事业或非基本事业和纯公益、准公益、半公益;等等。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基本分类一要在符合中国具体情况下借鉴国际经验;二要以 *** 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为边界;三要符合事业单位法律特征和职能特点。事业单位以其职能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从事基础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用服务性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性事业单位、授权协调性事业单位。

2、现有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与法律属性改变

现有事业单位按照职能可以划分为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性事业单位,三类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形成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垄断,政事不分,企事不分,严重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制约著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应当对现有事业单位以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保证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为主旨进行改革。在清晰界定 *** 的社会事务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调整公共服务资源的结构和布局。

第一,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的事业单位,应当改变其事业单位法律属性,改制为企业。在此过程中应当避免过度“市场化”,如葛延风所说的,“一些承担社会公益职能,事实上不应市场化、企业化的机构却被推向市场。这些机构在实施了企业化改制或企业化执行后,自然将营利视为主要目标,本身应具有的公益目标则大都被放弃,一些机构甚至不惜采取损害社会公益目标的手段获取自身经济利益,最终使 *** 职能和国家目标受到影响。”

第二,对于以行政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进行职能还原和授权;应当由 *** 行使的行政管理权,还原给 *** ,必须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应当由法律法规明令授权。

第三,对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应该区分重点,合理界定,一是加大 *** 投入的基础性公共服务的力度,二是可以由社会力量组织服务的,应转为非营利机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应认识到民间和社会力量只能是 *** 作用的补充,从非营利组织发达的国家看,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领域也大都集中在文化、非义务教育、医疗、慈善、宗教以及部分边缘性科学研究领域。而那些公益性很强、产品或服务涉及国家长期利益或大多数公众基本利益的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卫生防疫以及公众基本医疗服务等,仍采取 *** 直接组织方式。”(葛延风)

(四)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与组织执行方式

现行的事业单位诞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深受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职能也有别于国家机关,但长期以来在组织的执行方式上基本等同于国家机关,如单位的行政级别、人事制度安排、内部机构设定、福利待遇等。而由于事业单位所从事的活动领域与 *** 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同,其人员的组成具有明显的专业和职业特征,因此,统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并不能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难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同程度挫伤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改革应当在巨集观调整的前提下,解决微观的执行机制问题: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内部管理制度与组织执行方式,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良好的治理模式。如,内部机构的设定及其权利义务,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公共服务与事业单位法律体系的框架

(一)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法律制度缺失

随着 *** 职能的重新界定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强,我国现有的关于公共服务事业的法律问题日益显现:一是法律规定滞后,现实的运作缺乏法律的支援和保障;二是已有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境有差异,形成法律规定钳制;三是现有法律相互间的冲突,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四是立法中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定位模糊,难以形成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有机整体,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效率。如:

第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牵涉到主体法律属性的变迁,按照分类改革,一是重新确立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二是转制为企业;三是转制为非营利机构。目前关于事业单位的法律规定,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该条例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法律效力上都无法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过程中,多是根据 *** 的政策并比照国有企业的改制法律,而事业单位改制过程的法律适用包括了两个阶段:事业单位如何转为企业的法律适用和转为企业后法律的适用。第一阶段的缺失,为事业单位改制后留下法律隐患;事业单位转制为非营利机构,法律适用更是空白。

第二,在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等,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强, *** 职能的转变,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实践要求,或需要修改,或需要废止。

第三,事业单位改革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合,如公共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务员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事业单位改革成败。

(二)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结构

1、公共服务组织管理法

公共服务组织管理法是调整公共服务主体在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和公共服务主体内部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组织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事业单位组织管理法、非营利机构组织管理法。通过公共服务组织管理法,明确事业单位、非营利机构组织的内涵、宗旨、权利义务、内部机构的设定、设立、变更、终止的情境及程式等。

2、公共服务执行法

公共服务执行法是调整在实施公共服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事业单位与非营利组织税收法等,通过公共服务执行法,赋予不同类别的公共服务组织不同的权利义务,明确法律责任等。

3、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法

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法是调整在监督公共服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 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是“ *** 不在于提供公共服务,而在于保证公共服务被提供”,通过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法,明确监督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主要职责等,保证公共服务提供充分有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工作站)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2你必须等毕业后才可以报考! 3某些职业学校招考专业教师,有电子商务的职位的!

满意答案热心问友2012-01-011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2你必须等毕业后才可以报考!

3某些职业学校招考专业教师,有电子商务的职位的!

什么是全民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全民事业单位是什么?

理论上说是资产为国家所有,不以盈利为目的,执行费用和人员工资由国家财政支出的单位。可事实上有些单位的做法变味了。

全民事业单位可以做贷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上面列举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这个等显然是扩充套件到列举单位以外了。关键的问题,就要看这个科研所的性质,研究的是否是公益事务或者国家重大的科研专案。这样一说,你应该可以分清其是否具有担保资格了。

医院的性质:事业单位和全民事业单位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

部队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能否调动到地方的事业单位

你背后有人,哪都可以,我国一直都是一言堂,从人治到法治,中国还有一条漫长的道路要走!

教师全民事业单位以前没有保险啊

高校教师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如何办理:正式编制的教师,将来是根据工龄和档案工资核定退休金,如果辞职了,那么就意味着工龄作废了,需要重新开始交养老保险了,交费满15年,将来到退休年龄才能有养老金的。

一、只要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事业编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事业编津贴补贴)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以及事业编津贴补贴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包括哪些
  • 2、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 3、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 4、津补贴包括哪些

1、事业单位的岗位补贴

事业单位岗位补贴主要包括:职务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信费、高温补贴、独生子女、副食补贴等,这类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补贴是国家规定的,有的是各省各行业单独规定的,还有的是各单位自己制定的,主要是因为资金和政策的规定,所以这方面的补贴也会有所不同。

2、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岗位津贴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顾名思义就是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因为我国各地区发展差异比较大,各地的地理条件以及社会发展不同,所以会有一些地区比较落后,条件也比较艰苦,对于在这种地方生活工作的工作人员会给与一定的补贴,这个补贴会根据地区发展的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对特殊岗位人员的一种补贴,这类岗位主要是包括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这类岗位的津贴国家会统一规定,实施。

事业单位的岗位津贴包括哪些

津贴和补贴:是指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x0dx0a(1)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x0dx0a(2)规范津贴补贴:是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规定,并归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x0dx0a(3)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等。x0dx0a(4)奖励性补贴和其他: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之外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和根据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规定发放的奖金。

津贴的种类很多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主要有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流动施工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

从补贴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来看,可以区分为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从政府是否明确地安排支出来分,补贴可有明补和暗补之别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包括哪些;从补贴资金的接受主体来做区分,可有企业补贴和居民补贴两类;从补贴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对生产的补贴和对消费的补贴;从补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析,又有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

扩展资料

津贴与补贴区别

1、含义不同:

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

2、形式不同:

津贴的主要形式:地区津贴;野外作业津贴;井下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冬季取暖津贴;粮、煤、副食品补贴;?高温津贴;?职务津贴;放射性或有毒气体津贴。

中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津贴补贴

百度百科—补贴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2)保健性津贴。包括: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他行业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包括: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4)年功能津贴。包括:工龄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

(5)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

(6)其他津贴。例如:支付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贴、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助或提供的工作餐等)、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拓展资料: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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