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丰县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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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丰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

2、丰县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

3、丰县人事考试网教师

4、丰县人事考试网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

丰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

如果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已经报名过某个考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想要重新报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试报名页面;然后,选择您想要重新报名的考试,点击进入相应的报名页面;接着,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最后,支付相关费用并等待审核。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考试可能有特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您需要提前了解并按照要求操作。

丰县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

丰县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湖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程序(一)查询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2月1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月20 日至2 月2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0 日9∶00至2 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四)网上改报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三、笔试(一)笔试科目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二)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3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3月28日上午 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将设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五、专业测试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六、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二)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面试成绩×。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七、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八、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二)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1年2月20日);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吸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形的。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十、信息发布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特别提醒: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确定进行第二次考录的,第二次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6.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1年招考部门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xls 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x 2021年度湖北公务员四级联考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丰县人事考试网教师

丰县人事考试网教师

一、引进岗位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局”专栏()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 (2)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址上进行公布。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格式注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电子扫描材料: ①《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国内2021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0109至0112岗位须另提供近5年来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者人社部颁发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引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引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5)本次教师引进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择业期内未就业书》。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健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及相关专业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0101至010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0105至011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占50%,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因专业而定。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教育局、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同上)。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丰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有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一经录用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每月发放20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60个月)。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本次专业教师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专业教师工作引进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局”()专栏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发布,引进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上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张老师:,孙老师: 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丰县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 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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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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