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告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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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告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

2、公告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

3、公告详情见眉山人事考试网

4、公和县务员人事考试网

公告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

公告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

达州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职位表见下图↓↓↓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全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在达州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按照《达州市公安机关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 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后,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复习参考资料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按照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3:1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他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辅警以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达到招聘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筹,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公告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

公告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

广东省事业单位报名:在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报名,有笔试和面试。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告详情见眉山人事考试网

公告详情见眉山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天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已发布,邮箱报名时间为:2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配强新区社会保障业务经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1个岗位,1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以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2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差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综合考察 1.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本次选聘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确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较少,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实行等额考察。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如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并与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2.考察方式 综合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考察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调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公示期满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者放弃考察,体检不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眉山天府新区情况简介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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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局编制28人,实有28人,领导职数11名。考试局位于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二)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四)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五)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六)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七)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十)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邮编:050051

各处室咨询电话:

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 83834743

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 83808508

工人培训考试处: 838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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