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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辰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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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事信息考试网>>> 2021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8人报名入口(4月23日-27日) >>>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8人考情汇总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3日至2003年4月23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其他资格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4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天津市北辰政务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均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24: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1:30开始至4:30结束。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缴费 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2:00—4:00,到天津市北辰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411室(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于2021年6月14日上午9点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领取面试准考证。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 执业医师资格证 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 五、其它说明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考生应熟悉并按照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执行,主动配合相关检查,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2021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考务电话: 监督电话: 来电咨询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7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天津市北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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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事考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 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9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10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必需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0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中小学心理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另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点提供黑板、粉笔和电子琴。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中小学心理教师和校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北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北辰区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2022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一)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3日9:3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上午10:00—11:30 (二)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三)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截止时间为公告报名结束前); 3.要求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点复审时告知) 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现场监督。 (三)面试主要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此次面试采用专家评审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其他 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有关通知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如有疑问,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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