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佳木斯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
佳木斯人事考试中心公告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是在近三年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二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三是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8:30-9月9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书》,信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7、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对所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
8、笔试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为方便考生特开设支付宝方式缴费支付。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9月9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卷面分加政策性加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容详见附表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考生请在2017年9月11日8:30-9月12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送交到桦南县人社局407室,过期未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笔试总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然无法正常进行面试的岗位,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由桦南县人社局组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人社局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笔试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考生入选。
体检方式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桦南县(含试用期)。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接受咨询及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附件1:《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点击下载》》
附件
佳木斯人事考试中心在哪 ♂
佳木斯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佳木斯市2010年执业护士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一)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二)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23、29、30日,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各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和23日。(三)成绩管理(1)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3)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二、报名条件和要求(一)报名条件: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3、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ⅰ、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ⅱ、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ⅲ、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4、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6、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7、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二)报名要求1、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2、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报名时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必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考试申报表(3份)及有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由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3、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三、报名时间和程序为了方便考生、规范考试网上报名程序,进一步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我市实行定点照相、现场填报个人信息。我市网上报名程序为: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地址:德祥街外滩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照人事考试专用的全新数码防伪照片,并同时在照相处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网上预报名时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除了报考护理初级(士)之外的各专业卫生技术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场,现场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传照片。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2009年12月16日至29日,护理初级(士)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市卫生局医政科初审。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考生才能到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3、初审合格签章后,全部专业(包括护理初级(士))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于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2010年1月5日至11日携带全部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还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受理无主管部门公章报名),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报名确认地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外滩人才大厦605房间),联系电话:6103604,准考证打印自2010年4月28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者)自行打印准考证。四、考场设置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五、考试收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六、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请单位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附件:1、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