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人事考试(包河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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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 导语】2018安徽省合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选调3名工作人员,其中检察官助理1名、财务管理2名。 二、选调范围 检察官助理:安徽省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中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财务管理:安徽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选调。 5、检察官助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8岁(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6、财务管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商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4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选调公告。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转任等资格。 2.审核推荐 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16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报考单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选调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于2018年5月17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可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1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包河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在包河区政府网公布。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3日至5月2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检察官助理岗位考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及文书写作、案例分析等;财务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内容包括会计专业知识及文书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8年6月5日16: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材料包括: (1)检察官助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2)财务管理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等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政策咨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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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发布《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为推进包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且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也可报名)。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县区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具有音体美类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30人。详细岗位参见《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 )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1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 )。 附:《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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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 上机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本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下同)原件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不足2小时全程封闭。 四、上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不能交卷出场。 五、应试人员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等)。 六、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应试人员应双击“应试人员机”桌面上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图标,启动考试作答系统,录入应试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信息(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可不录入),等待进入考试。 七、应试人员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应试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不得故意损坏考试系统和相关设施。 八、应试人员按照“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机考试系统—作答系统”的要求用鼠标和键盘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九、应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试人员作答系统自动关闭。 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上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的或者变造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者协助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应试人员应服从上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应试人员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十四、除本考场应试人员、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巡考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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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各位考生: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城市协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端,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9:00至17:00。

其他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为防止报名高峰期网络堵塞,方便考生报名,安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报名快捷入口,有意向报考的同学可以收藏此页面,报名入口将于9月19日开通。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10月9日开通)

友情提示(具体事宜请查看相关公告)

网上报名: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资格审查:10月15日14:00前

网上缴费:10月16日14:00前

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24日

笔试时间:10月25日(周六)上午

8:00~9:30 考试科目一

10:00~12:00 考试科目二

其中,城市协管的笔试时间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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