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方案(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方案(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水平),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本文导读目录:

1、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2、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3、人事考试组织工作方案

4、人事考试组织方案

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1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将考试录用76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报考本市及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但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该定向职位所在区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具体标准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或所在村(社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经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者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报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为准;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填报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信息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经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区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职位由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由招录机关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报考者咨询电话。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者补充说明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应及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或者报名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我省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③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省监狱管理局咨询: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局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考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人事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一)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以及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三)负责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行为。(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建设。(五)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和巡视安排工作。(六)负责全省范围内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省执业资格和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江苏的报名及笔试组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各类人事考试主客观题的阅卷和登分,考试成绩数据上报、公布和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证书的建档、制作和发放工作。(十一)承担人事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拓展境内外考试交流与合作工作。近年来,中心在完成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的前提下,本着人事考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锐意拓展委托命题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产生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将以“客观、公正、科学、标准”的考试理念,“细心、虚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最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营造高效的考试环境。

人事考试组织工作方案

人事考试组织工作方案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

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河北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提供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资源,包括河北省人事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试题答案、职位表、招考简章、录取分数线等最新2013年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和资源。

扩展资料:

河北人事考试网其主要职责: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人事考试组织方案

人事考试组织方案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有哪些?在备考的朋友可以事先来了解一下,下面由我为你准备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有哪些”,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资讯!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由各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招考的。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的,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考试内容如下:

各地区大同小异

一、市级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化局、粮食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局、妇联等部门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二、医院、高校卫生单位等部门考试内容

《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不同的岗位,考试内容不一样,由考试招聘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基础知识》,医学类学科的基础知识的测评,内容基本一致,根据招聘单位的职业性质不同,要求的知识点不同。

《医学专业知识》,专业不同,专业知识不同,比如说基础护理,内外科护理,药理学等。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性,范围较大的医药卫生常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基础知识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条件等。具体参考报考地的招考公告。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企业一般是自负盈亏。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技巧概要 在答题的过程中,很多问题和思维定式都使得我们在答题的时候不能够很好地抓住题目的核心也不能够很清晰的理解题目的要点,所以在面对应变类题目的时候要想能够抓住核心,更好地答好,就需要具备三个好习惯:认清身份、理清任务、审清主体。

一、认清身份在作答应变类题目的过程当中,首先需要审清并且牢牢记住的就是题干给予我们的身份。审清身份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1、身份决定了我们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你是一个科员,那么可能这件事情你的目的就是尽快解决眼前的问题,如果你是科长,那可能就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有我们的声誉和后续的保障等,所以说,身份决定眼界,不同的身份,决定了我们用不同的思维去解决问题。

2、题目中你的身份从另一个方面也决定了你能有多大的权限去解决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应急办的工作人员,在处理食堂中毒案件的时候,就可能还要联系一些其他的部门比如食药监等来联合执法解决问题。

二、理清任务解决应变类题目的过程中,任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是我们解题的一大难关。要想更好的更有针对性的抓住核心问题。这时我们就要去从题目中寻找答案。主要是要做好两件事情。

1、理清题目中各个问题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之间的关联,只有这样才能将题目理清头绪,将问题找到根源与表象,了解本次任务的根本情况,才能做出最准确的应对。

2、分清最根本问题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将他们进行归类,才能在后续的处理中明确自己该先解决哪一个,后解决哪一个。

三、审清主体应变题目中,很多同学都出现了这样的困扰:我怎么就没答全呢?怎么就把xxx给落下了呢?其实要想照顾全面,不再犯这样类似的错误,我们除了要将前俩项做好以外,还要注意一个事情就是要审清楚主体。主体并不仅仅指的是我是谁,还包括这件事情中还有谁!这一点十分重要。很多同学习惯在审清楚自己是谁后就开始盲目答题,这样肯定会导致题目中的对象没有考虑周全。要想审好主体,其实只需要做好两个事情即可:

1、题目中提到的所有的主体都要去照顾到,最起码在思考的时候也要思考一下这个人要不要管?管的话要做什么?这样才能够更全面,

2、只审清楚都有谁还不够,有些题目还要我们还原当场的情境当中去才能发现一些特殊的主体,比如说,一次讲座,人满为患,你是组织者,你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除了我们现场还有人满为患的听众,看起来是没有其他人了,但是我们真正还原到情境当中去,会发现屋里是不是还有此次讲座的专家啊?专家也需要我们去安抚一下情绪,或者说明一下情况,所以说,有时候有些主体是藏在情境中,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才能看见。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309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