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事局考试(吉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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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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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吉林市人事局考试大纲

4、吉林市人事局考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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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77名。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须知 今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4月20日8:30至4月28日16:30期间,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确认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34 X45mm,大小20KB以下)。其中,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30。4月24日组织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组织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体能测试及专业考试的考生,在4月28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9日16:30。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要在考生报名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在4月28日前向报考职位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接受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向考生作出答复。 (三)缴费确认 5月4日8:30至5月9日16:30,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报名结束。未按时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4月28日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8:30至5月24日16:30,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和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或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市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30—14: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合格线另行确定)。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报考公安基层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时,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于6月12日至6月13日组织报考同类职位考生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面试在专业考试之后进行。报考市直机关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和报考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报考部门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乡镇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市江城党建网站和市人事局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签发录用通知书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吉林市招录公务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吉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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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事局考试大纲

吉林市人事局考试大纲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年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依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规定,根据东辽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东辽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辽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辅警70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辽源市常住户口(不含东丰县,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居住在东辽县城城区更方便工作,请考生自行把握),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银屑病、血管瘤、白癜风、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辅警招聘的体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8:3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 2.请考生登陆东辽县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址: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8:3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 (2)东辽县公安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8:30至2021年12月4日15: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七、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单》(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8:00。 2.体能测试地点:东辽县体育运动场(东辽县文体活动中心)。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测试项目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 测试标准: 男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秒;1000米跑,标准为≤5分;立定跳远,标准为≥米。 女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55秒;立定跳远,标准为≥米。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9:00至10:30,考试地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范围参见《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其中荣立三等功的再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本人于2021年11月29日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东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集泉路17号)申请审验。联系电话。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辽县公安局会同东辽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12月9日—12月10日8:30至15:00进行(不另行通知),由东辽县公安局组织复审。复审地点在东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集泉路17号)。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为:报考第1、2、11岗位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退役军人证明);报考第4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A1驾驶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不设及格分数线。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八、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附件4),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和要求,报名时拍照上传,且于笔试和面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下载打印《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5),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并于笔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在面试当天出具3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九、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参照现行的《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东辽县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东辽县公安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辽县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且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予以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招聘辅警实行动态薪酬制度,每月工资29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并根据个人工作实绩表现相应调整。 (五)考生被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8年。 十二、岗位调剂及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由于本人提出辞职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在应试考生中按实际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递补或调剂,部门岗位递补或调剂需要加试,最终解释权归东辽县公安局所有。 十三、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解释权归东辽县公安局所有。 十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东辽县公安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3.监督举报电话:(东辽县公安局)。 1、辅警岗位设置条件表 2、体能测试单 3、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 5、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

吉林市人事局考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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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系统

预合格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考后资格审核” 栏目,进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考后网上审核系统,按照有关要求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主要流程如下:

(一)登录系统

预合格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系统,用户名为预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登录后请尽快点击“密码修改”栏目修改密码,如因密码被盗或篡改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二)信息填报及上传审核材料

进入系统后按照操作提示填报有关信息。预合格考生要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填报信息不全、材料被退回或者有误的将不能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上传材料时间:2018年1月27日至2月6日14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考试成绩一律按照无效处理。

预合格考生按照规定时限上传网上资格审核所需的毕业证扫描件等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确保上传材料图像清晰、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机构对预合格考生网上上传材料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审核时间内积极配合到审核机构现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查看审核结果及申请复议

审核结果的查看时间:2018年2月6日至7日11点。预合格考生对资格审核不通过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申请提出复议,复议提出方式为电话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复议时间为2018年2月7日9点至14点。

(四)查看审核通过结果及证书领取

复议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公示通过考后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证书领取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领取证书时须提供网上上传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外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原件审后退回),《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4)、《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式见附件5)原件上交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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