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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公务员(高邮市公务员考试) ♂
高邮市公务员(高邮市公务员考试)今天10月25日,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纪念日,我写这篇文章,铭记老爸抗美援朝的岁月,向英勇的志愿军战士致敬!向最可爱的人致敬!
老爸有两本红星日记,里面详细的记录了老爸在抗美援朝中带领医疗队救护志愿军伤员的经历,我看了很受感动。
老爸吴祖荫1951年6月5日上午接到了命令,任命为华东军区军运司卫生队队长去抗美援朝,并且当天晚上就要出发。那时我老妈嵇成章是江苏省高邮县闵塔区乡妇联主任、副乡长,刚刚来到南京找到部队与我老爸团聚。部队当天就举行了大会,欢送我老爸带领医疗队出国抗美援朝,我老妈当时也参加了欢送大会,陪伴在老爸身边。没有想到大会刚刚开始,部队首长看见我老爸身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同志,大声问:吴祖荫你旁边的女同志是谁?老爸也大声回答:是我的爱人。部队首长大吃一惊,不知道我老爸已经结婚了,当场就要马上换人。我老爸老妈坚决要求不换人,老妈还坚定的向部队首长要求和老爸一起去抗美援朝。部队首长紧急商议后,同意我老爸一个人带医疗队去抗美援朝,并要我老爸放心,部队一定会安排好老妈的工作。后来,部队首长根据我老妈抗战时期曾是新四军二师卫生员的情况,把老妈安排在南京总高级步兵学校医院手术室工作。现在我才明白了,为什么1951年部队首长不让我老爸老妈都去抗美援朝,是担心我老爸老妈都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朝鲜战场。
1951年6月5日出发前,部队首长田长华、刘兆荣、孙育民、任中咸送给老爸一本《红星日记》,并赠言:送给吴祖荫同志,为了中朝人民的幸福,为了保卫世界的和平,为了祖国的光荣,为了我们的毛主席而奋斗!
在抗美援朝中,老爸带领医疗队,冒着美军飞机的狂轰滥炸、特务的破坏暗杀、伤员缺医少药的各种困难,共救护了30列次近一万名志愿军伤员回国治疗。
志愿军中有一些伤势严重的伤员回国后治疗无效牺牲了。我在2020年8月20日今日头条里,看到了吉林省革命烈士陵园安葬的志愿军刘庆格烈士,就是在朝鲜受伤回国后牺牲的。老爸1951年6月20日的日记中记载,军列在下午3.40时把伤员送到了吉林长春,5.10时离开返回,胜利完成了第一次送志愿军伤员回国的任务。在老爸的日记里多次记载了军列送志愿军伤员回国到吉林长春治疗的情况,印证了刘庆格烈士受伤后送回吉林治疗牺牲的事实。刘庆格烈士的亲属三代人69年寻找,在2020年7月才找到了烈士的安葬地,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1952年2月27日,老爸接受了新的命令和任务回国。
2020年10月21日,我在老爸《红星日记》里的最后几页,看到了1951年6月5日华东军区军运司卫生队抗美援朝的全体人员名单。由于距离抗美援朝已经70多年时间了,老爸在战争中时间紧而写字潦草,我现在辨认出来,可能有误。
队长:吴祖荫
副指导员:朱末
管理员:徐芙环
司药:徐光裕
会计:吴锦堂
卫生员:马原楷、宫本忠、杜庚芝。
(第一组)军医:房裕、范军、陈希元。卫生员:姜士明、梁总成、李光春、姜绍口、朱德贵、姜士昌、付济眸。
(第二组)军医:陆文裈、隋雁、姜朝俊。卫生员:宫士顺、丁书善、吴琅发、孙敏、伊雅言、郭当英、郝著元。
(第三组)军医:武斌、赵班。卫生员:高松、周淑岩、刘光浩、文碧、刘春详、邱玮、赵继文、胡保志、孙骠子、孙淑琴。
(炊事班)班长:李善顺、崔德囤。付班长:徐金標、李德明、史原传。炊事员:马东运、穆祥瑞、董臣友、鹿光鹏。
公务员:刘青年
高邮市考公务员(高邮公务员报考条件) ♂
高邮市考公务员(高邮公务员报考条件)作者你挺牛的,你说的对的!确实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当年宝应检察院确实要招计算机专业的人才!她刚进去是做的书记员!但是有一点你不知道,当时的检察长是高邮人,戴璐也是高邮人,然而两者没啥关系,她确实有能力,加上又是高邮的!要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就是宝应人,我父亲曾经是宝应县检察院的公务员,现在退休了!
戴副局长家庭条件到底如何?这是个大问题!
网上一直都说戴美女在高邮是大户家庭,条件殷实,通过家庭关系才攀上韦某大领导的。而这两天又出来一则信息,其大学同班同学说“她的家庭条件一般”,那问题来了,从上大学到上班这短短几年时间,又住别墅又开上了大奔,家庭条件怎么有如此巨大变化?就凭她考上公务员开始上班的几年工资收入,也不可能买得起别墅大奔的。因此两种可能:一是这位大学同学说的假话,戴美女家庭原本很好,啥她是优秀的人、乐于助人、学习刻苦等等都不靠谱,二是大学同窗四年同学说的是真话,她原本家庭条件一般,别墅大奔是戴美女通过努力奋斗自己挣来的。那么问题来了,工资收入肯定买不起别墅大奔,这别墅大奔是怎么来的呢?是别人名下的?别人送的吗?如果是伟哥或者其他哥哥送的,那会不会存在贪腐问题呢?你怎么看,分析一下啊!
算你俩狠——“峰回璐房”!彻底玩完了!倒不如剃发入佛门去?
扬州炒饭,本是色香味俱全,好评如潮。却因师傅一时大意,涉色味迷,朦胧双眼,炒来炒去,一片焦黄。
扬州,一个出美女的地方,一度因“峰回璐房”炒得沸沸扬扬,沸腾了,这炒的效果比上央视新闻高出几万分贝。这一炒,炒出官场大丑闻,究竟谁是“男一号”?从“张冠李戴”,是“韩”是非,再到“峰回路转”,扑朔迷离,演绎现代版的“潘金莲”大戏,……!终于,官方一个信息,“男一号”露出真面目,建议免职男女之角,大戏上演了,曲折而动人。
峰,77年出生,一个正当年华的韦副市长。前途无量,身居高位,给人感觉干练利落,刚正不阿,正人君子。
璐,93年出生,一个年轻潜水的戴副局长。多岗历练,给人感觉巾帼不让须眉,眉清目秀,肤白貌美大长腿,魅力四射。
关系交集。资料显示,交集点有一;老乡,韦副市长高邮从政,戴副局长也是高邮人。下属,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两年。
坐标“婚房”。一个地位居高位帅气的政府领导,一个漂亮魅力四射的美女官员。一个有权势,一个有魅力。反正婚房空置,起居自由,谈心谈话,一起研究生理卫生学。权利与欲望的交织,如饥似渴。
算你俩狠——峰回璐转。韦“峰”副市长出差,调研,节假日,周末均“回”扬州,房是息身之地。“璐”哪怕公务在身,或在家,或许一句“我有事”“转”身离开丈夫。去哪里?我知他知无人知。你对我一往情深,我对你念念不忘。哪怕开车四个小时,“婚房”秘会,你情我愿,旁若无人,沉溺于温柔之乡不可自拔,日复一日,水电费涨了。真的算你俩狠,敢在“婚房”寻找前世之旅。
纸包不住火。水电费发票一张“纸”,引起导“火”线。按下“高科知”,一览无余天下知。男人要有骨气的,别把我当“傻冒”,又一“纸”文书传到sjw…!
“峰回路房!”郎才女貌,难舍难分,双双沦陷,官职被免了,两个人彻底玩完了?如何面对江东父老,亲朋好友,父母儿女呀!
峰!“峰”哥还挺得起来吗?璐!“鹭鹭”还飘逸起来吗?你俩彻底死心吧!玩完了!
倒不如“双双裸辞,双双弃家,双双私奔”,隐姓埋名到另一个星球居,过两人田园生活。再或者双双剃发为僧,潜入佛门,修身念经度余生,还俗归真!
#我的生活也是头条#
2月1日晚,江苏扬州高邮两男子会餐结束后,其中一人借着酒劲突然上前摸拽一名女子的臀部,随后与女子老公发生激烈争吵,并上演了“全武行”。民警接报到场后,两人借着酒劲耍起了横,不仅不配合调查,还对民警动起了手,撒起了泼。目前,当事人陈某和孙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立案调查。#男子耍酒疯摸女子臀部殴打对方老公#
【龙律说法】
这名男子胆子也太大了,竟然借着酒劲摸女子的臀部,这是明显的性骚扰行为,女子老公不打她已经够克制了了,结果两人还借着酒劲耍无赖,还对民警动起手来,这下两个人玩大了,法律不会放过他们两个的。
酒壮怂人胆,这名男子在酒后胆子也变大了,竟然故意骚扰女性,无事生非,挑逗取乐,这是属于明显的性骚扰,从法律上来讲是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对这名男子的行为最高可以处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作为被骚扰女子的老公当然有权为了妻子的人身利益,制止这名男子的违法行为,被骚扰女子的老公可以首先进行口头制止,如果这名男子仍然不停止骚扰行为的话可以使用武力进行制止,但是不能超过一定的程度,这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构成违法犯罪。
在民警到来后,这名男子和其同伴不但耍起了酒疯,而且还得警察耍起了无赖,其同伴也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帮助同伙干扰警察的正常执行公务活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妨害公务的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对于这两名男子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最高可以处十日拘留和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喝酒闹事一样的要接受法律的严惩,这两位哥们也许酒后会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但是已经晚矣。
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是错,但是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在朋友出现错误时一定要及时制止,而不能跟着朋友一起违法犯罪,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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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耍酒疯摸女子臀部殴打对方老公# 如此猖狂!扬州高邮两名男子借着酒劲,骚扰过路女子并抚摸其臀部。在女子老公阻止后双方发生冲突,民警到场后,两名男子依然不依不饶,与民警推搡!现已被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
首先,借着酒劲就能胡作非为吗?不能!我国《刑法》和《民法》都明确规定醉酒不影响其责任能力认定,所以依然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其次,两男子在公众场所公然骚扰他人,抚摸她人臀部,并发生冲突,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可能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民警到场后,两男子仍然不依不饶,与执行公务的民警发生推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
酒是粮食精,但喝多了确实容易让人犯错误,所以适量喝酒,切记不要借酒滋事!
近日,江苏高邮发生一起男子耍酒疯摸女子臀部并殴打对方老公的事件。据悉,事发时高某与妻子正走在路上,突然一名醉酒男子孙某上前摸拽了妻子的臀部,随后高某与孙某及其朋友陈某发生激烈争吵,并上演“全武行”。民警到达现场后,孙某和陈某两人又借着酒劲耍起了横,不仅不配合调查,还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并对民警动了手。目前,孙某和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立案调查。(来源:看看新闻)
俗话说,酒品见人品,孙某与陈某两人酒后失德的行为,不仅给他人带来了困扰,而且还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银手铐,不知道两人在酒醒之后是否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么,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本起事件呢?
1、孙某酒后在公共场所摸拽女子臀部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从民事角度来看,被摸的女子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权有自行处分的权利,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他人无权进行侵犯。而孙某在酒后摸拽女子臀部的行为则属于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以肢体接触的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女子作为被侵害人,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另外,从行政角度来看,孙某趁女子不注意时对女子的臀部实施摸拽等动作,已经侵犯了女子的人身权利,属于在公共场所通过非法方式猥亵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孙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孙某与陈某在公共场所殴打高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在本起事件中,高某与孙某、陈某之所以发生肢体冲突,原因在于孙某在酒后对高某的妻子耍流氓,并在双方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陈某与高某发生冲突。从其主观上来看,孙某等人具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惹是生非、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
此种行为与故意伤害罪具有明显的区别,因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法益是为了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而寻衅滋事侵犯的法益是扰乱公共秩序。因此,在本起事件中,孙某与陈某两人与高某发生肢体冲突后,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3、另外,孙某与陈某在酒后不仅不配合调查,甚至还动手打了民警,其行为是否也构成犯罪呢?笔者认为从已知信息来看尚不构成此罪。虽然两人在酒后撒酒疯并且拒不配合调查、动手打了民警,但是此种行为还远未达到迫使民警放弃自己的执法活动的程度。因此,两人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但是,并不意味着两人的行为不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同样需要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并且需要从重处罚。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下你的观点。关注@希尔今 ,每天带你徜徉在法律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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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副局长的悲剧,应该怨谁?
近日,网上戴副局长和韦副市长的桃色新闻传的沸沸扬扬,两位已被建议免职。事件发生后,几位当事人以后的生存环境堪忧,尤其是戴副局长,本来年轻有为,青春靓丽,发展顺利的话仕途一片光明。这以后怎么在单位上班,估计大概率辞职。 婚姻肯定保不住了,以后再婚也难,真是悲剧了,那应该怨谁呢? 第一 怨她父母,听说她父母和韦副市长是高邮老乡,介绍女儿和他认识,方便工作提携,岂知羊入虎口,悔之晚矣。但体制内不乏名牌大学毕业生,光靠自己奋斗又有几个成功的呢?
第二 怨她老公,在婚房安装摄像头拍下视频,上告纪委,不念夫妻情谊,不记后果。但想想这件事发生在谁身上估计都会失去理智。
第三怨韦副市长 ,从古至今,英雄难过美人关,韦副市长年纪轻轻官至副厅级,可见能力水平很高,手中有权,这时有年轻美貌、积极上进的美女主动靠近,估计不少人都抵抗不住,何况见了美女就眼睛发亮的韦副市长,提拔一个副科级干部对于他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所以自然就拜倒在石榴裙下了。
第四怨她自己,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每一个进入公务员系统的人刚开始时都是积极要求进步的,但是提拔是很无奈的事,好多人勤勤恳恳一辈子都是普通科员,老了还要受年轻领导的指挥,一辈子碌碌无为。这有时候真不是能力的问题,戴副局长本来就喜欢光鲜亮丽的生活,自己有美貌的优势,又有领导愿意提携,何乐而不为呢,20多岁已是副科,处级、厅级都有可能,能不去为自己争取吗?哪怕献上自己。
说来说去,好像谁都有道理,笔者认为出现此问题的关键还是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不够公平、透明。权利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群众说了不算,工作业绩不算,只在于某些领导手里,戴副局长想进步靠自己努力干不行啊,只有另辟蹊径了。她还有办法,想想其他努力干事一辈子上不去的干部,得有多心寒啊。所以,建议提拔干部还是要采取公开选拔方式,笔试、面试、工作实绩,量化打分,让干部努力有方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少出现戴副局长、陈副区长之类的反面教材。
怪不得戴局的真老公镖哥怒发冲冠,原来他只是一个遮羞布。
原来韦爷早已粉墨登场,比戴局的老公还早两年之多!看资历,这两人才是“夫唱妇随”。只是,人家韦爷早有家室儿女!
韦副和戴局两人卿卿我我盖被子,背后还有许多戴局一路向上的故事:
2019年,这一年韦爷任扬州某区长,小戴也调到街道解决了编制问题。
2020年,韦爷到戴局的老家高邮任职书记,不知道是否给老家人谋私利。
2021年,韦爷调回广陵区,任职区委书记,戴局提拔为街道组织委员。
2022年,韦爷调任淮安副市长,戴局升任商务局副局长。
2022年5月,戴美女才跟镖哥大婚。
这里面的问题是:
一、韦爷安排的谁人谁部门操作戴局的编制解决和职务晋升事宜?这事情疏通谁来办成的?
二、戴局的奢华人生,费用来源是不是韦爷提供的?里面有没有权色交易?韦爷有没有存在其他贪腐行为?
三、韦爷经常往返几百公里,就为了红颜盖个被子,有没有存在公车私用?还有报销油费这上面呢?
这些后续工作都需要有关部门严查深挖,给公众一个交代,而仅仅免职草草了事!
一个单位的几个男的都是亲戚
如果进入公务员的程序不合法,那就应该辞退并追究时任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是副市长开不起房,而是因为酒店有摄像头,他不敢去,所以才去女方家里的,另外是前几年疫情防控,流调细致,副市长以为家里比酒店安全。
干这事怎么的也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啊。位高权重买套小公寓不是小意思。想怎么干怎么干。
韦爷,“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可谓是,机关算尽,最终还是败在“摄像头”上!
人前:一丝不苟;
人后:一丝不挂!
权色交易、肮脏不堪!
每天不是为人民办实事,
只在琢磨两件事,
裤裆和向上爬,
两面人表里不一,严惩不贷!
韦市长平时都吃啥东西啊?身体这么棒![捂脸]
高端的交往,往往是最原始的交流方式,但没想到是这么日以继夜的。辛苦了公仆。
司机够辛苦,领导在屋里花天酒地,美女相伴。可苦了司机了。算加班吗?有加班费吗?
败在水电费上[捂脸][捂脸][捂脸][捂脸]真抠啊!白洗白嫖
水电费不少,加油的钱也不少。
加油补贴还嫌少,公车私用,还不少,这就是现实…
韦副市长大意失扬州了
吃的是山珍海味,补腰壮肾之物
现在外面到处都是监控,如果在外面租房子很危险的
韦副市长值,懂得偿试男人的生活[赞][赞][赞]
如果路上出车祸会不会说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捂脸]
男人,自古红颜有祸水,管好你的下半身吧!
#月圆话中秋#月城扬州中秋十六趣
一趣 诗月扬州——世人皆称扬州城是“月亮城”,“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唐徐凝),“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唐杜牧)。被前人誉为“孤篇盖全唐”的《春江花月夜》,就是扬州人张若虚创作的,诗中艺术再现了当时扬州南郊江滨月色的美景。这些诗词中的扬州月,给历代扬州人的中秋节增添了雅意和文气,所以一到中秋,扬州的“二分明月”更加赏心悦目。
高邮法院公务员招聘(高邮法院上班时间) ♂
高邮法院公务员招聘(高邮法院上班时间)真是刑辩天涯!
早上六点半从南京驱车出发,为了两起不同类型的非法经营罪案件,奔波于两地的看守所,中途还前往法院阅卷。时间安排的很紧,办案效率也可以,就是挺累,除了要同当事人了解案情,还开了六个小时的车,现在才回到南京。
疫情之下,各地防控政策也有差异。前往高邮法院,法警称是从南京来的,即使有核酸检测报告,也不能进法院。后来同事也在律所群内说,南通经开法院也不让来自南京、无锡等地的人进入法院。
有立案或者开庭安排的朋友们,建议出发前,先询问好防控政策。#南京# #南京爆料# #刑事辩护#
近日,扬州市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奇葩案件,“父亲还在世,儿子忙着给母亲找老伴”。
2019年6月,扬州高邮的大龄单身汉袁某,通过朋友得知扬州江都区一女子王某在网上征婚,要求不高,于是电话联系。不久王某表示想探访袁某。见面后王某表示双方可进一步发展,就搬到了袁某家一起生活。期间,王某以各种理由向袁某索要 了3 万余元。到今年9月,王某跟袁某“告假”回老家,这一去再也没回来。于是袁某报案,警方一查,王某以同样的手法,先后骗取三位男士钱款117400 元。
原来,王某家庭经济差,其子王某俊与媳妇离婚留下一孩子。后王某俊又交了女朋友高某,因经济状况时常争吵。为改善经济,在高某 " 指点 " 下,王某俊决定利用妈妈来 " 赚钱 "。王某为了儿子,无奈同意。王某俊和女友高某以 " 丧偶 " 名义,在本地征婚平台上打起广告,之后便有了前述案件。最终王某俊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有道说法】:1、父亲尚在,利用母亲进行征婚诈骗,王某俊属实没有道德伦理,该骂。王某活了半辈子的人,明知骗婚,还和别人生活,既丢人又违法,还是昧着良心做了,真是既可怜又可恨。
2、王某俊、高某、王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 ,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要求:主观上就是要非法的占有他人财物;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主要两种手段,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进而因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最终诈骗人获得财产、被骗人损失财物。
本案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认定诈骗罪无异。而在整个实施过程中,三人构成共同犯罪,甚至构成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案中三人形成固定组合,长期作案,属于犯罪集团。
王某俊属于首要分子,起到了组织、策划、实施的作用,而高某主要是教唆、协助实施的作用,王某显然是从犯的作用。 因此王某俊对全部的犯罪承担责任,且诈骗数额巨大,故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高某相对较轻,而高某最次之被处以缓刑。
3、此案极具典型意义,子女对父母本应孝顺,却不成利用父母犯罪;老年人婚姻诈骗是近年来的高发事件,老年人找老伴,可得多留心。
上个世纪70年代,在江苏省扬州市某县公审大会现场,一名姓杨的罪犯被三名武装人员按住,跪在地上拍照。
他被剃光了头,脑袋向下耷拉着,看得出他特别害羞,不好意思抬头观望别人。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白色木板,上面除了他的名字之外,还有特别醒目的几个字:奸污病妇犯。
“奸污病妇罪”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那时候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很落后,人们特别迷信,一些妇女生病后,往往信巫不信医。社会上的一些闲散恶人就利用女病人的这种心理,把自己伪装成能治病救人的神汉,诱骗妇女上钩,然后趁机奸污。
高邮县法院的一份案卷显示,有个男人以修鞋为名,以治病为由在地区间流窜作案,先后奸污病妇两名,猥亵病妇七名,导致很多家庭妻离子散。
根据跪在地上的这个男人背上插着的牌子来看,他已经被判处了死刑,公审大会结束后他就要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银行起诉,法院判决债务由父母、配偶和儿女偿还!这是真的吗?喜大普奔!2019年,江苏高邮市男子朱某向银行借贷20万元,2021年2月,朱某突发意外死亡。银行直接起诉朱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朱某的四名亲人在法庭上抗辩称,朱某除了债务之外,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且四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放弃对朱某遗产的继承权。可没想到,法院依然宣判,四名被告人应当偿还朱某生前欠下的债务,理由是,四名被告人在管理朱某遗产范围内。
看到此处,我有些迷糊,什么叫“在管理朱某遗产范围内”?查询资料后才发现,原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看,虽然法院判决了朱某的四名亲人应当偿还债务,但偿还额度只限于遗产范围内,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四名亲人可以选择不偿还。因为四个人选择放弃了朱某的遗产,所以,银行虽然胜诉了,可依然一分钱也拿不到。
凡星点评:如今的法律虽然越来越完善,可依然还有许多漏洞会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单说欠债不还这一条,古代的父债子偿真是大大的有道理。如今是文明社会,子女欠债强迫父母偿还是违法;父母当老赖,拿钱给子女挥霍,起诉老赖子女法律不支持。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希望未来的法律能够越来越健全,不仅保护老赖家人的利益,也更多的保护一下债权人的权益,让那些失去价值的借条可以真正缓解家人的燃眉之急。
做这事儿原来不赚钱,这样判决看以后还有谁甘当小三!
近日,江苏高邮法院关于丈夫瞒着妻子赠情人70余万元钱的判决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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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妻子李某相亲相爱,如同一对神仙成眷侣,两颗白首结同心。
只是,在浪漫的卿卿我我结束之后,平凡的日子里充满了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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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躁动的心不再甘于生活的平淡,爱的堡垒也就不再是风雨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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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躁动的心又开始寻找浪漫的生活,但是,浪漫的生活只能在浪漫中寻找,于是吴某结识了姚某,激情重新燃起火花,花开花谢,暗暗结了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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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属于婚外情,吴某与姚某的长期交往,以及姚某怀孕并为吴某生儿子的事情,一直瞒着妻子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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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2016至2020年,在妻子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吴某向姚某转账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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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吴某又为姚某缴付了28万余元的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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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古以来,没有不透风的墙,没有被纸包裹住的火,想隐瞒的秘密总是要被人发现的,李某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诉诸法律,要求姚某返还吴某赠予她的70余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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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却说,28万元的购房首付款是借的,不存在赠予行为。
她还说,吴某作为亲生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转账的45万余元是用于两人非婚生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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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却认为,吴某赠予姚某的70余万元属于吴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吴某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最终认定吴某的赠予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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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虽然李某是原告,但是怎么看都像老婆帮老公实现白嫖,难道丈夫不可以把家庭财产的一部分送给私生子吗?
给人的感觉,好像这对夫妻在演双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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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私自赠予他人属于违法,那么夫妻一方单独出去吃个饭或请别人吃饭,还不能动用家里的钱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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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私生子才最可怜的哪一个,属于唯一的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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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今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发生了一件竞争比较激烈的事情!江苏省扬州市的一辆大众牌汽车,第二次拍卖,市场价为49568元,降价拍卖,39655元起拍,有6人报名,经过了20次轮番竞价,该车最后以52955元成交,溢价成交,高出市场价3387元成交,比起拍价高13300元!该车在6月底进行过第一次拍卖,当时起拍价为49568元却遭遇流拍,没想到第二次降价拍卖后,反而以更高的价格成交,只能说拍卖还是很微妙的,想着第二次捡漏有时候反而付出更高的代价。看来这次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聊聊
我们来看一看此车的具体情况: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高邮市人民法院。车牌号:苏KJ321S。车辆品牌:大众。车系:宝来。年款:2016款。车型:1.6L 自动舒适型。国产/进口:国产。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身颜色:灰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排量:1.6L。排放标准:国五。发动机最大净功率:81KW。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AT)。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9月9日。行驶里程:70775公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车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停车保管、保险续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车评估价为49568元,起拍价为39655元,相当于8折起拍,吸引了4540人次围观,108人设置提醒,6人报名,经过了20轮出价竞拍,最后该车辆以52955元成交,高出起拍价13300元成交。另外大家对本次拍卖成交有什么看法呢?你们觉得这辆车花52955元成交值得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看法!#扬州头条##扬州##扬州身边事#
凤凰卫视的@田桐 美女较真了,必须得支持她!她查了裁判文书网,搜出了20个被拐妇女起诉离婚的判例,只有4个法院支持了离婚诉求,14个都被驳回了!而这14个地方是上海奉贤、江苏镇江、江苏淮安、江苏丰县(两起)、江苏高邮、山西静乐(两起)、浙江云和、浙江乐清、山东高密、山东单县、河南浚县、湖北襄阳。我们常说的长三角包邮区,上海、江苏、浙江占了7个——50%!为什么长三角这样的判例最多呢?难以置信!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却被驳回 14案例涉及7省12地
【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案例不止丰县 法院理由多为“有和好可能”】我看到一条特殊群体的离婚问题的新闻,字字传递出满满的荒诞感。这个特殊群体指的是被拐卖妇女。有媒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法院曾对多起被拐卖妇女起诉的离婚案,均给出了不予支持离婚的判决。
比如一个案例是这样的:2013年,原告王某某起诉离婚,她是重庆人,1987年被人拐卖到丰县卖与被告同居生活……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2010年,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然而法院给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判决结果:被拐卖妇女王某某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予离婚。
我很好奇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拐卖和离婚这两个关键词,进一步确定了民事案由的范围,遗憾地发现,其他地方同样存在被拐卖妇女离婚不易的情况。 我一共得到了20起被拐卖妇女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这些案件基本分布在2013年到2020年间。
一方面,这些案例以法院不支持离婚为主,驳回离婚上诉的有14个,涉及7省12地,分别发生在上海奉贤、江苏镇江、江苏淮安、江苏丰县(两起)、江苏高邮、山西静乐(两起)、浙江云和、浙江乐清、山东高密、山东单县、河南浚县、湖北襄阳。 驳回起诉的判决文书中,几乎不约而同的出现了“还是有和好的希望”,出现比例甚至高达67%。此外“为家庭幸福”“孩子的未来”等一些类似的语句也高频地出现在裁判文书中。
比如,发生在上海奉贤的一起案例:一位妇女1994年被拐至安徽,后随丈夫迁至上海庄行浦秀村生活,2002年双方在上海奉贤区结婚登记。法院认为:双方虽已分居但未达到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只要双方在今后生活中能珍惜家庭、彼此信任,多一些沟通和理解,少一些猜忌和抱怨,多一些付出和谦让,那么夫妻感情还是有和好的可能。
此外,离婚成功的,仅有6例。即便被判离婚,也存在着被驳回后上诉才获准的情况。 比如发生在山东利津的一起案例,周某被人贩拐卖与李某相识并结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反复做调和工作无效,才准许离婚。注意这里,法院还反复做了工作。 甚至有一起发生在山东的案例,当事人未成年时即因拐卖与现在的丈夫共同生活,法院判决了离婚,但明确离婚后,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债务。 比普通人请求离婚不同,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在大众看来,都多少带有更强的自我拯救意味。真心希望在法律和现实层面,都更好保障好她们的离婚自由。因为对她们来说,这不仅是婚姻的救赎,更是逃离被拐卖悲剧的开始。
鸭蛋协会出战商标维权,变成双方撕脸!把不能说的也说了!据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近日当地开封网上买鸭蛋的商户被高邮市鸭蛋协会给起诉了,索赔38万,因为网店老板的商品标题中含有“高邮”字样!
网店老板意思是,他这标题说的是“非高邮”、“赛高邮”,而且详情页上面也没说自己是高邮鸭蛋,有自己的品牌。
高邮鸭蛋协会表示,对方用了“高邮”二字,蹭流量。
而且,报道说,高邮鸭蛋协会的官司也赢了,对方被判决赔偿12万。
这个倒没啥好说的,法院判决了。
但这位河南的店主却透露了一个情况。
他说,“现在很多高邮市的鸭蛋,都是从全国各地和尉氏县运过去的”。
这句话是商户原话,有节目资料为证。
紧接着,这位河南商户说,他连送货的发票和付款记录都还保存着。
这就好玩儿了,如果这位河南店主说的是事实,而且高邮那边的商户把这些来自其他地方的鸭蛋说成是产地在高邮的话,那就涉嫌欺诈消费者了。
欺诈,这和商标蹭流量半斤八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高邮鸭蛋”是什么鸭蛋?什么样的蛋才能和“高邮”二字有关系呢?
“高邮鸭蛋”究竟是什么内涵?指的是一种产地地理标志?还是一种鸭蛋加工工艺和方法呢?
带着疑问,想到高邮鸭蛋协会的官网上看一看,但发现有“高邮鸭、鸭蛋简介”的链接,但是打不开。
不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有一篇题为《地标产品“直播推介”上“云端”》的文章。
其中有这样的表述:
“高邮鸭蛋之所以被人熟知,是因为高邮湖湖荡连片、沟壑纵横,为高邮麻鸭提供了天然的饲养场所。高邮麻鸭生出的鸭蛋个头大、蛋黄红,加上采用低盐腌制工艺,使得鸭蛋口感更好”
根据这些文字描述,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真正的、正宗的、不欺诈消费者的“高邮鸭蛋”不仅产地得是在高邮,而且还得是“高邮麻鸭”肚子里出来的鸭蛋。
非高邮麻鸭下的蛋,不是高邮鸭蛋。
生活在其他地方的高邮麻鸭下的蛋,也不是高邮鸭蛋。
那别的地方运到高邮的鸭蛋,肯定不是“高邮鸭蛋”喽!
也有可能,这样理解“高邮鸭蛋”,有偏差。
但河南商户说的这一情况,高邮鸭蛋协会咋解释啊?
什么是“高邮鸭蛋”?
什么是“高邮的鸭蛋”?
外地运到高邮的,能不能叫“高邮鸭蛋”?
不能叫,那叫什么,卖的时候该怎么个称呼法?
替他为难。
但愿这位河南店主说的关于“高邮市的鸭蛋”的言论不是事实,因为想吃真正的高邮鸭蛋。
可是该咋办呢?
难道要看鸭蛋的行程码?
另外再做个核酸检测吗?[捂脸]
我坚决认为河南店主说的情况仅是个别现象,绝大多数高邮卖出去的“高邮鸭蛋”,都是正宗的“高邮鸭蛋”。
不过,极个别从别的地方拉过去的鸭蛋,如果要贴上“高邮鸭蛋”的标签,又想避免欺诈嫌疑,那该咋办呢?
把外地鸭蛋塞到当地“高邮麻鸭”肚子里,让鸭蛋再被生一回吗?
也莫名提河南店主担心,咱维权就维权,你咋还顺手打假呢?
别赔了钱,还把客户给丢了。
#媒体人周刊# #开封头条#
“真是畜生,我要让他接受惩罚”。 2021年7月,高邮李女士的15岁女儿独自在家,她的干爹吴某以吃饭为理由对孩子动手动脚的。孩子拼命抵抗,并趁乱出工艺刀对峙,吴某才离开。后来李女士报警,当地警察仅仅对吴某作出8天拘留的行政处罚而李女士认为该处罚太轻。
我们中国人为了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增进相互之间的情感都会认干爹、干妈。可吴某作为孩子的干爹,他对孩子丝毫没有长辈的慈爱,反而作出有伤大雅的事情来,伤害了孩子身心,也伤害了孩子父母感情。
警察也对吴某作出了处罚,但李女士认为仅仅拘留吴某8天不足以惩罚他,不足以打击违法分子。那么吴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刑法中有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这两个罪名都是保护女性身体权的,吴某的行为到底算强奸还是猥亵呢?
通过监控可以看到,事发时候孩子坐在床上,吴某企图压在她身上,随后不停对孩子到处触碰,孩子激烈反抗,甚至拿出了工艺刀,吴某才停止自己的进一步行为。强奸罪中行为人往往带有和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意图,而强制猥亵罪中,行为人客观实施了触摸、搂抱、接吻这些亲密行为,带有强制对方,让受害人不能反抗。
再结合本案件中,吴某的主观动机可以从他行为判断出来,他不仅是触碰孩子身体还具有和她发生关系的想法,因为他不断压向女孩。如果他是猥亵行为,就单单搂抱而不是打算有进一步的行动。
孩子的机智和勇敢阻挡了吴某的行为,他处于强奸罪的未遂阶段,但他仍然算刑事犯罪。现在当地公安机关仅仅作出行政处罚,李女士对此结果不满意,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上级机关还是维持这个行政处罚决定,她可以到检察院申诉或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李女士还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吴某提出侵犯孩子身体权之诉讼,让他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越来越健全,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方式也很广泛,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后,不该软弱而是敢于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
近日,扬州高邮发生了一起夫妻闹离婚,没人要儿子的奇闻。王女士与陈先生婚后,诞下一子乐乐,孩子患有“早期婴儿型癫痫性脑病4型”。王女士得知儿子的病后,逃回娘家避而不见,并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孩子由丈夫抚养,但丈夫也表示不愿意养。
#秃头小律说法#
简直愧为人父母!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竟然在法庭上提出,能不能他们二人都放弃抚养权,把孩子交给社会福利机构去养?让人大开“眼界”。
管生不管养,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是一种违背人伦的行为。父母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保护、教育义务。一旦违背该义务将可能涉嫌“遗弃罪”。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违反法定抚养义务,情节恶劣时,构成遗弃罪。这里的遗弃,可以是积极的作为(比如扔在路边),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不给吃穿、不闻不问)。
情节恶劣是区分罪或非罪的重要区别。一般指的是:因遗弃导致孩子重伤、死亡;因遗弃导致孩子生活无所依,流离失所;因遗弃导致孩子沿街乞讨;屡次教育,拒不改正致使孩子生活陷入危难等。触犯该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生而不养,是为没有责任感。如此自私自利的母亲,令人震惊。也不知道可怜的小乐乐以后会怎么样?#夫妻离婚都不要患病儿子被驳回##扬州头条#
关注@秃头小律,用法律看生活,在生活中学会用法律。
#信息快车#
桃江 12月10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月”活动。该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该县法院观摩检察官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还参与了3名被告人向资江河投放1800尾鱼苗的增殖放流活动。
(雷苗 林天照)
魏县 12月10日,河北省魏县检察院召开“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专题会。会议总结了今年该院党建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并对明年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各个工作要点作出部署,明确要继续将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机构机制,提升党建素能,丰富活动形式,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石雪萍)
都昌 12月9日,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举办2020年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受邀参会。会上,该院简要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史,发布了该院今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工作特色和7个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定华)
随州曾都 12月8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干警来到汉东楼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支部书记讲党课普法宣传活动。该院检察长以“普法进社区——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为主题,为社区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针对基层法律诉求,干警还向群众解读了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
(刘兰婷)
营口西市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黑恶案件中,发现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在金融监管领域存在漏洞,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内非法经营、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小贷公司开展全面排查,对存有的问题限时整改。与此同时,该院又积极和自贸区、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司法与行政监管执法衔接、多领域联防联控协作备忘录》,构建起扫黑除恶和纠纷解决的工作合力。
(张世佳)
黄平 贵州省黄平县检察院检察官近日来到该县第三中学,结合大量真实案例和视频资料,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主题为“把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法治课,教育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曾昭松 刘唐红)
石嘴山红果子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与该市看守所召开的联席会议,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向看守所制发的检察建议、“应收押未收押和判处实刑应收监未收监”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情况、看守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他们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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