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1 70(江苏公务员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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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江苏公务员1 70(江苏公务员降薪)

2、江苏公务员126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140分什么水平)

3、江苏公务员18(江苏公务员130分算高吗)

4、江苏公务员2014试题(2013江苏公务员行测真题)

江苏公务员1 70(江苏公务员降薪)

江苏公务员1 70(江苏公务员降薪)

,关注这个问题,另外,请问江苏的公务员是否也受这一问题的影响?

全国很多省份是有的,不管你是农村还是城市有没有交社保,公务员沒有,每当一年兵每月50元,但江苏经济强省就没有,我着也别想了,70岁的人了还能拿几年?

25年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26W+,说明她是月薪至少2W+的高收入者,退休金才4000+,对比江苏地区公务员退休金不会少于1W

江苏公务员126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140分什么水平)

江苏公务员126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140分什么水平)

江苏15日25+126,新增25例确诊病例和126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连云港13+43、盐城4+12、无锡4+3、南京4+1、苏州0+24、南通0+17、扬州0+11、徐州0+10、镇江0+2、宿迁0+2、泰州0+1。

江苏省退休补涨工资31年工龄能补多少

7月份的退休补发工资,在我的天天期盼中终于下来了,意料之中上调126.3。(根据江苏省的政策补涨4%,)2021年12月底退休,退休金当时2462.1,补发后2588.3,行吧,要啥电动车,腿着吧。

CBA常规赛第37轮

北控126-107深圳

青岛104-82同曦

广州98-75福建

浙江115-100吉林

山东96-89北京

辽宁108-85江苏

广厦122-80上海

天津113-88宁波

广东118-99新疆

山西119-101四川

CBA常规赛第38轮

浙江127-78同曦

北控109-92福建

吉林120-100青岛

深圳119-104广州

辽宁134-90四川

北京118-84宁波

广厦97-80江苏

新疆124-119天津

山东111-110广东

山西151-128上海

最终常规赛积分榜

辽宁32胜6负第一

广厦31胜7负第二

上海28胜10负第三

浙江28胜10负第四

一一一一一一前四直接入围季后赛八强

广东26胜12负第五

深圳26胜12负第六

北京24胜14负第七

广州23胜15负第八

山西23胜15负第九

吉林22胜16负第十

山东20胜18负第11

天津19胜19负第12

一一一一一前12进入季后赛

北控18胜20负第13

新疆18胜20负第14

青岛13胜25负第15

四川12胜26负第16

福建7胜31负第17

江苏5胜33负第18

宁波3胜35负第19

同曦2胜36负第20

CBA季后赛首轮对阵

上半区

广州VS山西(胜者对阵辽宁)

广东VS天津(胜者对阵浙江)

下半区

深圳VS山东(胜者对阵上海)

北京VS吉林(胜者对阵广厦)

面对疫情要减少出门,没必要不出门。要勤洗手,戴口罩,加强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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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6例

全运会9.16金牌赛结果

#陕西全运会# 在9月16日晚结束的十四运会女子举重55公斤级决赛中,四川小将苏婷婷6次试举全部成功,最终以抓举99公斤,挺举126公斤,总成绩225公斤夺得冠军。广西选手玉玲珑223公斤获得银牌,广东选手陈殊颖222公斤获得铜牌。周俊220公斤第四,廖秋云214公斤第11,黎雅君211公斤第12。

【#侯志慧全运会举重女子49公斤级夺金#】#2021陕西全运会#举重女子49公斤级决赛,来自湖南的奥运冠军侯志慧,六次试举全部成功,以抓举96公斤平世界纪录,挺举118公斤,总成绩214公斤超世界纪录的成绩夺得金牌。广西名将蒋惠花213公斤(95+118)屈居亚军,另一位湖南小将王佳丽205公斤(95+110)摘得铜牌

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柔道项目女子57公斤级决赛的比赛中,广东运动员卢童娟夺得金牌,山西运动员张雯获得银牌,广东运动员林千禧、天津运动员王淋并列第三获得铜牌

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柔道项目男子66公斤级决赛的比赛中,北京运动员马端斌夺得金牌,北京运动员王超获得银牌,陕西运动员秀都日嘎、河北运动员薛紫阳并列第三获得铜牌。

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柔道项目男子60公斤级决赛的比赛中,北京运动员刘文志夺得金牌,北京运动员唐小龙获得银牌,江苏运动员王元涛、陕西运动员伏鑫并列第三获得铜牌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柔道项目女子48公斤级决赛的比赛中,湖南运动员刘亭夺得金牌,山东运动员李亚男获得银牌,山东运动员庄文娜、四川运动员莫琴琴并列第三获得铜牌。

【#十四运奖牌榜# 刚刚!马术盛装舞步团体决赛:广东队夺冠】9月16日,刚刚十四运会马术盛装舞步团体决赛中,广东队获得金牌,新疆队和上海队分获银牌和铜牌

【#十四运奖牌榜# 河北队射落十四运会射击项目男子10米气步枪团体金牌】9月16日,十四运会射击项目男子10米气步枪团体决赛在西安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基地打响。

杨皓然领衔的河北队16:12战胜浙江队夺金,浙江队获得银牌,在铜牌争夺战中,山东队17:11战胜辽宁队摘铜。

#陕西全运会# #张梦雪张博文气手枪混合团体夺金# 射击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决赛,山东组合张梦雪 /张博文16-10战胜浙江队的冯思璇/刘军辉,夺得金牌。贵州队的钱微/谢瑜战胜联合二队的奥运组合王倩/何正阳获得铜牌

#陕西全运会# #庞伟姜冉馨10米气手枪混团止步资格赛# 全运会射击比赛继续进行,十米气手枪混合团体资格赛,庞伟/姜冉馨在第一阶段资格赛出局。

第一阶段资格赛,庞伟/姜冉馨发挥欠佳,庞伟三组分别打出97环、97环和95环,姜冉馨交出93环、96环和94环的表现,两人总计572环,排在第17位。 ? ????

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击剑项目男子佩剑个人的比赛中,广东运动员邓小浩夺得金牌,江苏运动员林霄获得银牌,广东运动员许英明获得铜牌

9月16日,在第十四届全运会击剑项目女子佩剑个人的比赛中,天津运动员邵雅琦夺得金牌,湖北运动员殷海云获得银牌,江苏运动员钱佳睿获得铜牌。

南京126省道江宁段改扩建工程要来了,近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路线走向与126省道主线一致,起自普觉寺附近,接126省道雨花台区段,沿现状宁丹路向南,途经牛首山景区,利用现状绕越高速桥孔下穿,向南经东善桥社区、江苏软件园、秣陵街道、横溪街道,止于S340交叉口,路线全长约24.14km。采用城市主干路、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

江苏公务员18(江苏公务员130分算高吗)

江苏公务员18(江苏公务员130分算高吗)

江苏公务员:14匹马,卖了7匹,还有几匹?

答:7匹。被淘汰!

看似一道简单的面试题却淘汰了很多大学生,大部分大学生给出的答案是:14-7=7,但是都被淘汰了,面试官告诉他们回去再好好备考,明年继续加油!所以越是看似简单的题越不能掉以轻心!

为什么被淘汰了呢?让我们仔细的来分析一下:告诉我们有14匹马,卖了7匹,这7匹没有明确的说出是马还是其他动物,所以直接给出7匹,被淘汰!

大家对这道题怎么看呢?#我要上头条#

江苏公务员今年省考,出题人脑洞不是一般的大。许多新创热词与网络名词出现在试卷里。

有网友调侃到:难道省委要考虑要年青一代要做“微躺青年”?考不考公别太在意,做一个微躺青年就好。

“微躺青年”应是当代上了上纪已经活得有些明白的近老人或当代青年一种职业状态的概括。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关心其他的身外事,不正是现代人的职业生存方式吗?

而“新职业”概念似乎为现代年轻人指明了职业的方式,有哪么多好的新职业,还何必纠结于考公考编呢?本来世上路千万条,而新职业无疑是在千万条上又开创出了诸多条路。

江苏高考实在为考生操碎了心。

江苏公务员2014试题(2013江苏公务员行测真题)

江苏公务员2014试题(2013江苏公务员行测真题)

江苏淮安历年中考数学试卷2014-2022年

#中考# #数学# #淮安头条# #江苏#

江苏南京,一夫妇购二手房时,双方未提及地下室随即入住。原业主将地下室留为己用,事后夫妇得知涉案房屋附带地下室,主张归其所有交涉无果后,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以原业主对地下室不享有所有权,以双方未约定转让地下室使用权,驳回请求,潘某夫妇上诉,二审法院却作出不同判决。

2014年潘某、梁某夫妇从赵某手中购买一套底层二手房,入住后因地下室电钻、电焊机作业声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多次举报,偶然得知地下室属于自住的房子配套,不淡定了。

随后,潘某夫妇向赵某追回地下室,赵某声称地下室系单位分配,与一楼房子无关。见交涉无果后,潘某夫妇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交付地下室。

一审法院审理明确赵某不享有地下室所有权,但潘某夫妇也没有相关证据显示地下室产权登记情况,而且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未提及地下室使用权。不适用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的规则。

一审宣判后,潘某夫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地下室原设计功能是自行车库,为增进房屋居住使用功能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分割给大部分业主独立使用。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使用,多年前被业主主改作独立地下室,法院认为改造并不改变归全体业主使用的属性,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赵某转让房屋后,已不具小区业主身份,其对涉案地下室的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赵某迁出并交付房屋附带的地下室使用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三种权利互为一体,缺一不可。而且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其享有其他两种权利的基础。

也就是说,如果主丧失了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就丧失了对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1、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换句话说,只要是小区的公共部分,全体业主都共有并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力。注意这里的权利主体是全体业主,相反如果不是业主将不享有该项权利。

具体到本案,查明涉案地下室属于小区共有部分,潘某夫妇作为业主就该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力。赵某已不具有业主身份,则不享有该项权利。

2、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也就是说业主卖房,对与房产相配套的共有部分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具体到本案,赵某将房子转售给潘某夫妇,房子的所有权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时已成功转让给潘某夫妇。同时对原房产的配套地下室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将随之转让,赵某将没有地下室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3、民法典第459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致使该不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也就是说如果占有在占有间造成地下室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赵某明知自己无权占有地下室而占有,属于该处的恶意占有,对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将需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这里只是说房产相配套的共有部分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并不必然要求原业主交付权利,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多年前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分割自行车库管理权且一直沿用。所以对地下室的附属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潘某夫妇有权要求赵某交付房屋配套的地下室。

因此,二审法院判定赵某一方败诉,潘某夫妇也获得了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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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一名业主将房子转卖给他人时,却将地下室留为己用。事后新业主因对方长期在地下室施工影响其休息,遂告上法庭,主张地下室应当归其所有。一审法院认为地下室没有产权,且双方买卖合同中也没有这一项约定,故驳回诉求。上诉后,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的意见。

男子赵某于2014年置换新房时,将某小区一楼的一套房子转让给潘某、梁某夫妇。在之后居住的几年时间里,潘某因楼下的地下室长期使用电钻和电焊施工影响其正常生活,遂向物业等有关部门投诉。

经多次投诉后,潘某意外得知自己买的这套房子原来是有一间地下室的。也就是说,赵某卖房时隐瞒了这一事实,且长期据为己有。梁某得知真相后,不仅要求赵某停止施工,同时还要求其将地下室交付给他使用。

可赵某却以地下室是单位分配的为由,拒绝了潘某。随后潘某夫妇俩决定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房子与地下室归潘某一方所有,且地下室也没有产权证,不适用从物随主物转让的规则。

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由于潘某未能拿出合同来举证证明其主张,因此一审法院判定潘某一方败诉。

一审宣判后,潘某夫妇俩不服,遂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经查,涉案地下室原为该小区的自行车车库,后改造为独立单间的地下室,归该小区的业主使用。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该小区的业主,就对该小区的公共使用面积享有使用权。换而言之,只有该小区的业主才有使用权。

其次,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应当受法律保护。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买方潘某享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

简单地说,赵某已经将房子卖给潘某夫妇,赵某就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

最后,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具体而言,当业主将房子卖给他人时,就代表其已经将对该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权、使用权都一并转让给买受方。

换而言之,由于赵某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因此其就没有这个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权。

综上,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赵某一方败诉,地下室应当归买受方潘某夫妇所有,即赵某需搬空地下室交给潘某夫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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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古!卖房子的真不是人做的事//@娟姐看法:江苏南京,一名业主将房子转卖给他人时,却将地下室留为己用。事后新业主因对方长期在地下室施工影响其休息,遂告上法庭,主张地下室应当归其所有。一审法院认为地下室没有产权,且双方买卖合同中也没有这一项约定,故驳回诉求。上诉后,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的意见。 男子赵某于2014年置换新房时,将某小区一楼的一套房子转让给潘某、梁某夫妇。在之后居住的几年时间里,潘某因楼下的地下室长期使用电钻和电焊施工影响其正常生活,遂向物业等有关部门投诉。 经多次投诉后,潘某意外得知自己买的这套房子原来是有一间地下室的。也就是说,赵某卖房时隐瞒了这一事实,且长期据为己有。梁某得知真相后,不仅要求赵某停止施工,同时还要求其将地下室交付给他使用。 可赵某却以地下室是单位分配的为由,拒绝了潘某。随后潘某夫妇俩决定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房子与地下室归潘某一方所有,且地下室也没有产权证,不适用从物随主物转让的规则。 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由于潘某未能拿出合同来举证证明其主张,因此一审法院判定潘某一方败诉。 一审宣判后,潘某夫妇俩不服,遂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经查,涉案地下室原为该小区的自行车车库,后改造为独立单间的地下室,归该小区的业主使用。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该小区的业主,就对该小区的公共使用面积享有使用权。换而言之,只有该小区的业主才有使用权。 其次,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应当受法律保护。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买方潘某享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 简单地说,赵某已经将房子卖给潘某夫妇,赵某就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 最后,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具体而言,当业主将房子卖给他人时,就代表其已经将对该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权、使用权都一并转让给买受方。 换而言之,由于赵某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因此其就没有这个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权。 综上,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赵某一方败诉,地下室应当归买受方潘某夫妇所有,即赵某需搬空地下室交给潘某夫妇使用。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2022生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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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一名业主将房子转卖给他人时,却将地下室留为己用。事后新业主因对方长期在地下室施工影响其休息,遂告上法庭,主张地下室应当归其所有。一审法院认为地下室没有产权,且双方买卖合同中也没有这一项约定,故驳回诉求。上诉后,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的意见。 男子赵某于2014年置换新房时,将某小区一楼的一套房子转让给潘某、梁某夫妇。在之后居住的几年时间里,潘某因楼下的地下室长期使用电钻和电焊施工影响其正常生活,遂向物业等有关部门投诉。 经多次投诉后,潘某意外得知自己买的这套房子原来是有一间地下室的。也就是说,赵某卖房时隐瞒了这一事实,且长期据为己有。梁某得知真相后,不仅要求赵某停止施工,同时还要求其将地下室交付给他使用。 可赵某却以地下室是单位分配的为由,拒绝了潘某。随后潘某夫妇俩决定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房子与地下室归潘某一方所有,且地下室也没有产权证,不适用从物随主物转让的规则。 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由于潘某未能拿出合同来举证证明其主张,因此一审法院判定潘某一方败诉。 一审宣判后,潘某夫妇俩不服,遂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经查,涉案地下室原为该小区的自行车车库,后改造为独立单间的地下室,归该小区的业主使用。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该小区的业主,就对该小区的公共使用面积享有使用权。换而言之,只有该小区的业主才有使用权。 其次,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应当受法律保护。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买方潘某享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 简单地说,赵某已经将房子卖给潘某夫妇,赵某就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 最后,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具体而言,当业主将房子卖给他人时,就代表其已经将对该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权、使用权都一并转让给买受方。 换而言之,由于赵某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了,因此其就没有这个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权。 综上,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赵某一方败诉,地下室应当归买受方潘某夫妇所有,即赵某需搬空地下室交给潘某夫妇使用。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2022生机大会#

“那不是强奸,我是自愿!”2014年,江苏妻子见网友被灌醉侮辱,丈夫得知后为妻报仇。不料在法庭上,妻子却说“我说谎了,那都是骗你的!”妻子说完,丈夫愣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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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为妻报仇杀人案,背后有何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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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名叫白鹏,家住江苏泰兴,和妻子杨娟是一对90后夫妻,两人结识于学生时期,大专毕业后便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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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不久,杨娟就怀孕了,她选择了辞职,在家安心养胎,让白鹏独自一人挑起家庭重担。好在白鹏的收入还算不错,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他需要经常出差跑业务,为公司开拓市场,一年到头在家也待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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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也很想念妻子,可为了母子俩的未来,他只能努力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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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杨娟生了个大胖小子,可白鹏依然跑在外面,不能帮着一起带孩子,为了照料刚生育的妻子,白鹏把母子托付给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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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白鹏长时间不回家,杨娟心中的不满越来越多,两人经常在电话中吵架,杨娟责怪丈夫没有陪伴,甚至儿子的成长他也没有参与多少。而白鹏听后则责怪妻子不懂事,没有钱怎么养孩子,家里有人照顾还“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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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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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杨娟因为想念丈夫,独自一人坐火车跑到白鹏的出差地武汉去看他。在火车上,她因行李放不到行李架上急的满头是汗,就在她苦恼的时候,身边一个男人主动帮她放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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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名叫单斌,座位正好在杨娟的对面,旅途中两人攀谈了起来,临走前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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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武汉后,杨娟还以为能和丈夫亲密一下,不料还没说几句话,白鹏就接到了老板电话,又让他去湖南跑一趟,立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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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一听是个大单子,当即就买了最快的车票,将杨娟扔在一旁收拾起了行李。杨娟见状很是生气,自己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结果还没说几句话,丈夫这又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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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又吵了一架后杨娟摔门而出,看着武汉繁华的街道,她心中却前所未有的孤独。不知为何,杨娟想起了刚在火车上认识的幽默男人单斌,便打了电话向单斌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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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斌一听立刻跟杨娟站在了统一战线上,责骂白鹏不解风情,随后邀请杨娟来淮南好好的玩几天。杨娟欣然同意,当天晚上就拖着行李与单斌见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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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游玩加上酒足饭饱后,杨娟犯了错误,跟单斌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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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斌的花言巧语下,杨娟在淮南玩了四天,才回了泰兴,不料迎接她的是白鹏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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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杨娟生气后,白鹏很是担心,但杨娟死活不接电话,白鹏就将工作推了,当天回了泰兴,一直等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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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的质问的杨娟无地自容,为了给自己开脱,她决定撒谎,称自己被男网友骗去了淮南,被灌醉后被迫与男网友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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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听后很是自责,认为全是自己的错,才让杨娟遭受了侮辱,这件事也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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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个月后,白鹏鬼使神差的看了杨娟的手机,发现了两人暧昧的聊天记录,甚至杨娟还给单斌发了仅穿着内衣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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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怒火中烧,立刻质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杨娟看着满脸通红的丈夫根本不敢承认,再次决定撒谎。故作委屈的解释称单斌上次拍了她的照片,自己害怕他把照片放网上,才只能随着他意,说点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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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听后气愤不已,思来想去也忍不下这口气,便偷偷以妻子的名义联系了单斌,聊天过程白鹏得知单斌也是泰兴的,但在淮南工作,于是他便哭诉称自己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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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斌还以为这是杨娟,落入了白鹏的圈套,就让他来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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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白鹏来到了淮南,准备好了匕首后,与单斌约在了一处偏僻的树林。双人一见面,白鹏冲了过来,二话没说将单斌按到在地,捅了好几刀后,一把火烧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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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警方逮捕了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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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白鹏气愤的对法官说:“单斌侮辱了我妻子,我这是为妻子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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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种情况,单斌强奸罪要被考虑在内,会影响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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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杨娟哪里敢在法庭上说谎,她只能如实的说:“单斌不是强奸,发生关系是我自愿的,是我出轨骗了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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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白鹏愣住了,他的目光紧盯杨娟,可杨娟却不敢与他对视,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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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白鹏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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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谎言让丈夫成了个杀人犯,情人也因此丧命,杨娟恐怕后半辈子都要在悔恨中度过了。

#婚姻##社会##案件#

24~27日 呆江苏常州

2014年4月24日

南京→常州

早上地铁上海路站附近的24小时永和豆浆店出来,再返回大行宫站,定好昨天与姜锋见面的肯德基店再取东西。 8点见面、趁七点多赶紧去附近的菜市场、早市,之前来过这次还想逛;原来的包子店没了,改为锅蒸馍店了。

再次与姜锋见面,大行宫站走到新街口站乘地铁到南京南站;再次熟悉南站,并等到12:05坐车;1:30到常州北站。 乘Y2府翰苑站下,青衣青逸老板(女)来站牌接我。

办入住,房东规定:三天起28元,所以住了3天(84元)。被子、床垫都很薄,床板硬的不舒服、被子第一天晚上睡都冷。

不巧,今天下午刚到常州、便发现来月经了,只好先待三天,非常时期不得不花钱。与同屋的在常州上大学的大四女生挺聊的来,又与后面来的苏州大学一女生也聊的来,从入住到晚上都过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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