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复查规定(公务员复检是进一步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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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复查规定(公务员复检是进一步检查吗)

2、公务员复核申请书(公务员申复核程序)

3、公务员复核的条件(公务员成绩可以复核吗)

4、公务员复核资料(公务员资格复审审核什么内容)

公务员复查规定(公务员复检是进一步检查吗)

公务员复查规定(公务员复检是进一步检查吗)

青岛啥时候能反应快点?现在核酸还是20人一管!几乎管管阳!

目前,只针对公务员有免费单人管!

老百姓现在出门核酸大部分是待复核!如果待复核再去核酸就不给做了!

你们混管阳怎么办?

作为刚上岸的基层公务员,此时此刻正在单位值班,中秋三天无休,全部在岗。国庆能放三天假就知足了。

基层真的是点多面广,文明城市复查站了几天岗,刚结束,紧接着是秋季秸秆禁烧,同时还要兼顾疫苗,安全等等工作,身兼多职。

基层工作辛苦但也真实,有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自始至终我保持平常心态,公务员也只是一份工作,要低调,朴实且认真,更要接地气。

2024年秋季开学前,河南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5人以上大班额,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河南终于大刀阔斧的开启教育改革了!

2022年12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磅发布:有关如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中有几个亮点真的让我们河南人感觉眼前一亮。

第一个亮点: 有关校长的。

实施中小学校长五级制。一级校长需要通过省教育厅复核。审核标准从5个方面进行:办学思想,个人素质,专业能力,任职资历,办学成效。而且从2022年到2030年,8年的时间开展校长培训。

而且,建立校长职级奖励制度,轮岗交流机制,并鼓励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

第二个亮点 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2024年秋季开学时,小学班级不能超过45人,初中班级不能超过50人。恭喜2024年秋季的孩子们,再也不用担心一班有60人以上的大班了。

人少了,老师的负担减轻,学生被老师的关注度也自然提高,毕竟老师精力有限,孩子们也可以有更大的空间方便进出,方便活动了。

第三个亮点是: 老师们最关心的问题:

实施中小学老师“县管校聘”让教师的资源能均衡配置。教育部门和多中小学的老师实行统一管理,学校和老师签订聘用合同。

财政部门要保证老师工资按时全额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而且,要保证老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

而且根据区域的学生分布情况 ,合理配置老师资源。

老师们看到这个消息,是不是感觉更有安全感了呢?

第四个亮点是:

建设乡村标准化的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2所标准化寄宿学校,优先为留守儿童和偏远地区的孩子们服务。

所有教学点要一体化办学,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师资安排,统一督察,统一考核。

第五个亮点是: 有关体育方面的。实行完善四级竞赛体系。每年举办15项省级学生体育竞赛。每年举办春秋两次综合性运动会或者体育节,确保每个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的体育竞赛活动。

务必做到,人人参与项目,每个班级都有活动,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

而且,确保每个学生必须掌握2项体育运动的技能,两项技能 都达标者,中招考试成绩计为满分。

这个决定太超赞了,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中,作业多,加上很多孩子都缺乏吃苦精神,这样下来,相信每个孩子的身体更好,免疫力更高,精力更足。

最后一个亮点就是: 构建中小学的智慧教育平台。建立大数据,保障老师因材施教,为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的数据,为英语口语测试,学生的身体健康监测提供支撑和服务,做到准而便捷,客观。

公务员复核申请书(公务员申复核程序)

公务员复核申请书(公务员申复核程序)

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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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起填报信息!山东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

我的抗诉复查申请到三个月时,省检给了电子通知:因疫情延期了,期待有个好结果,只能耐心等待..

一丝丝欣慰

本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案,已经三月有余,偶尔还收到一个提示,

2018年,四川学霸女孩沈娟参加高 考只考了47分,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沈娟的爷爷带着孙女找到教育局:“我孙女不可能只考47分,求你们复查一下。”

复查结果让沈娟的爷爷崩溃,试 卷确实考了47分,很多题都是空白,没有做。

沈娟的爷爷不明白,孙女平时班上成绩都是前几名,为什么高 考发挥失常了?

沈娟是一个生活在四川大山中贫 穷人家的孩子,她的父母去外面打工。

她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是留守儿童,家里贫困的生活,沈娟很早就很懂事,帮爷爷奶奶干活。

到了上学的年龄,奶奶亲手给沈娟缝了一个布书包,告诉她:“孩子!一定要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

沈娟记住了爷爷奶奶的话,读书非常认真,虽然每天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到学校,但是她从不怕苦怕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

起床以后,还要帮爷爷奶奶烧火煮饭,一切忙好以后才去上学。

穷 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学习成绩在班上也是前几名,受到老师的表扬,墙上挂满了奖状。

她是爷爷奶奶的骄傲,奶奶夸她是个懂事的孩子,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在干活时,伤到了腰,无法动弹了。

她的父母得到消息,非常着急,骑着摩托车赶回来,谁知,半路遇到车祸,肇事司机逃逸,父母双亡。

沈娟的爷爷奶奶知道这个消息,哭的是死去活来。

生活还要继续,父母不在了,沈娟一下子变得懂事了。

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她主动担负起洗衣煮饭的任务,她甚至不想上学了。

要帮爷爷奶奶,爷爷怎么也不同意,告诉她,一定要去上学,不上学就没有前途了。

她才依依不舍的告别爷爷奶奶,可是,她没心上学,她偷偷的去山上采草 药,卖给别人换一点钱贴补家用。

耽误了上课,她爷爷气坏了,第一次动手打了她。

她委屈的说:“我不想上学,我要去挣钱。”

爷爷这才发现她的小手划破了不少伤口,爷爷抱着她哭着说:“孩子,都怪爷爷没本事,让你受苦了,你一定要上学啊。”

沈娟知道自己真的错了,从此以后,她重新把心思用在学习上。

她也考入县里的高中,高中人才济济,竞争激烈,摸?考试,她考了500分,虽然好大学上不了,普通大学还是有把握的。

爷爷为了生活,每天辛苦劳作,连脚都肿了,看到躺在床上瘫痪的奶奶,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爷爷。

沈娟想:如果考上大学,没有钱去读,爷爷更辛苦更劳累,她要先挣钱,决定放弃高 考。

她参加了高考,题目虽然会做,她故意不做,很多题目都是空白。

一切都瞒着爷爷,当考试成绩出来以后,爷爷让她去查一下分数。

沈娟告诉爷爷只考了47分,爷爷傻眼了:“孩子!这不可能,走,爷爷带你去查查分数,查查考卷。”

虽然沈娟不愿意,爷爷还是把她带去教育局查分数。

工作人员说:没这么简单,要请示上级,沈娟的爷爷哀求,一定要查查看,就差下跪了。

工作人员终于答应请示上级,同意复查试卷,经过几个小时的复查,查清楚了,她确实考了47分,很多题目都没做。

爷爷一下明白了:“孩子你为什么这么傻?你这么做,爷爷有多伤心。”

沈娟说:“我不要爷爷这么辛苦,我先赚钱,上大学,要很多学费,我们没有钱。”

沈娟和爷爷两人抱头 痛哭,老人哭得特别伤心,恨自己没本事,耽误了孙女的前途。

老师和工作人员劝她:“学费不用着急,你愿意复读,学校可以申请贫困生补助,考上大学还能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 款,不会上不起大学的。”

沈娟此时才知道,自己错了,没有钱一样可以上大学。

沈娟决定复读,学校根据她的情况免除了她的学费,还帮她申请了贫困生补助,沈娟终于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学习复习,功课了。

第2年,沈娟参加高 考,轻松考取了四川师范大学。

有一位当地的爱心商人,知道她的情况后,带着现金来到沈娟家里,表示愿意资助她上大学的费用,她感谢谢绝了。

@蓝色的忧伤 沈娟在学校不但获得奖学金,还利用勤工俭学做兼 职,不但不用爷爷寄生活费,还有钱寄给爷爷。

她毕业后,也回到家乡,成为一名人 民教师,为乡亲们服务,帮助更多像她一样的孩子,走出大山,考上大学。

爱心是可以传递的,她虽然出身贫困,父母双亡,奶奶瘫痪。

却遇到了好心人,圆了大学的梦,她将把更多的爱心献给家乡的教育事业,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报答家乡人民。#2022生机大会# #娱评大赏#

【四川:公开听证会促成一起民事申请复查案件矛盾就地化解】四川省宣汉县普光镇铜坎村村民李某付与土主镇(现为普光镇)杏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后,因一段硬化道路引发了民事官司……8月9日上午,二级大检察官、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对这起民事申请复查案主持公开听证会。会后,申请人李某付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向四川省检察院撤回复查申请。网页链接

【台海说法:怠于缴纳处罚款,加处罚款又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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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某(下称被执行人)在樟树市经营一家水果店,2021年9月,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申请执行人)依法对被执行人经营的水果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其所售卖水果中吡虫啉项目超标,该批次的水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0月,申请执行人依法将《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和《XX机构检验报告》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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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该批水果已售卖20余斤,货值金额62.12元,违法所得10.56元,2022年1月,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先后送达了《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其违法所得 10.56元;二、处罚款6000元。综上,处罚没款共计 6010.56元上缴国库。同时,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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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4月,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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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被执行人应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缴纳罚没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0.56元和处罚款6000元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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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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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受行政处罚者未在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则可能承担处罚加重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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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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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非诉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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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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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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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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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樟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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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意发现27年前父母超生罚款单#去申请复核,要求退还本金加利息,为祖国作贡献不应该被罚款

#昆明生活记录# #昆明身边事# #昆明头条# #昆明爆料# #昆明生活# #昆明#大雨布宜村大理石矿开采事宜!

尊敬的领导:

西街口镇大雨布宜村村民世代以采石为生,本人父母半辈子在村中私营企业中从事采石及石材制作工作,自2021年年中起,矿山被关停后家中已无收入来源,想咨询一下领导,大雨布宜矿山是否还有重新被允许开采的可能,如果有可能,最快复工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没有可能,政府是否有解决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相关计划和措施。

公务员复核的条件(公务员成绩可以复核吗)

公务员复核的条件(公务员成绩可以复核吗)

#石家庄公布医保不合理限制举报电话#

大约两年前,我给我母亲咨询慢性病报销的事情。需要审核各种各样的条件,提交各种材料。虽然我的母亲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焦虑抑郁。但是最终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根据我母亲的各种检验报告,她并不符合慢性病报销的范畴。本来也很正常,我无话可说。但是医院的工作人员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扎心了。他说公务员就可以不审核这些条件。我当时就问,凭什么?公务员就一定比我母亲对社会贡献大?公务员就一定比我母亲病的严重?这种区别对待的根据是什么?合情吗?合理吗?合法吗?

反倒是我的母亲安慰我,她说:我不符合慢性病,说明我呀,病的还不算严重。[捂脸]

公务员复核资料(公务员资格复审审核什么内容)

公务员复核资料(公务员资格复审审核什么内容)

第十条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保缴费情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审查。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信息进行高考报名养老保险缴费资格初审。参保缴费年限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并在《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上审查意见栏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连同参保缴费证明一同交给申请人。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按照市(区)招办提交的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资料,逐人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校验和信息核对,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市(区)招办。

第十一条 各县(区)招办负责汇总辖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报名申请表,为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同时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查。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随迁子女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养老保险经办处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取消其在陕高考报名资格。各市(区)招办应于高考报名当年12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复审的随迁子女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加注相应标记。

第十二条 各县(区)招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我省不满3年的考生,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信息必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及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随迁子女高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管理,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第十四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学校在高一新生入学时要开展政策宣讲,通过采取随迁子女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随迁子女和家长熟知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并公布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随迁子女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跨市审核认定的,由所在市级招办统一汇总并协调相关市级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第十六条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原户籍省份参加高考报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细致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使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能够尽早回户籍所在省份或原户籍省份参加高考,以免错过户籍所在省份或原户籍省份高考报名时间。有关考生可于高考报名当年11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申请,由各市(区)招办汇总并于当年11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做好考生回户籍所在省份或原户籍省份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第十七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 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河南将采取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等八条措施,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河南明确,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推进教育家办学。校长职级从高到低设置为一至五级,由市级教育部门评审认定本地一级、二级校长职级,县级教育部门评审认定本地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其中一级校长职级报省教育厅复核。评定指标包括办学思想、个人素养、专业能力、任职资历、办学成效五个方面。完善轮岗交流机制,鼓励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同时,河南还将开展万名校长培训,重点培养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管理能力的青年教师,2022年至2030年,每年分两批、每批1500名进行一个学期的集中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加大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财政部门要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限期解决全省大班额问题、构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多项举措,补齐发展短板,不断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作者:庞珂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重要提醒:山东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审计师

职称评审开始报名!

按照惯例,申报范围是凡在山东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用人单位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

申报仍然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工作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呈报的申报程序。请注意: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日期是 4 月 15 日;办事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次去京里参加项目答辩,让同行的李副局长直呼“世道真的变了!”

刚到单位,业务科长老李就急匆匆的来我办公室汇报工作,老李把市局转发过来的文件递给我“局里3年前为县里争取到的一块国家级文化基地的牌子,现在要重新复核了,市局让我们抓紧准备复核材料,3月底到部里参加复核答辩。”我听完后,心情是喜忧参半。喜得是借着基地复核又可以向县里争取一笔工作经费,解决单位经费紧张的燃眉之急,忧的是文化基地名存实亡,如何能通的过部里的验收。

我将文化基地的相关材料准备好后,赶到县政府分管领导办公室做汇报,分管领导听后很是重视,又带着我去县里主要领导那做专题汇报,主要领导当场拍板:国家级文化基地的牌子一定要保住,县里批给局里50万工作经费,分管招商引资的常委带队去部里答辩。

有了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资金开道,事情就好办多了。花了10万请了省里著名的中介服务公司做了一套答辩材料(后来才知道中介公司转手就找了省里高校的某教授执笔,钱真好赚。),材料写的真好,写的我都懵了。另外还找了市局的副局长和业务科长陪着一起上京赶考(他们人头熟,方便沟通)。

答辩的队伍有4个人:常委、分管副县长、市局李副局长、我。队伍里面级别最低的就是我,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联络员和服务员,憋屈死我了。

临行之前,分管副县长电话叮嘱我,一定要做好路上的招待工作,买好高铁上吃的水果和食品饮用水等物品,不能出现差错。我暗暗佩服,不亏是秘书出身的领导,想的就是周到。

高铁上,赶考队伍是有说有笑,其乐融融。最惨就是我,一个人提着一大堆水果、食品、纸巾等物品跑上跑下,累个半死。

下午2点就到了京城,找了一家离部里最近的宾馆住下。常委请市局领导帮忙邀请一下部里相关处室的人出来吃一顿便饭,沟通下感情。

市局李副局长人头很熟,立刻拨打了相关处室领导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那边很是客气“李局长,你平时请我吃个便饭,我绝对立马就过来,可是这几天我实在是不能出来,司里有明文规定,复核答辩前后禁止参加任何宴请,违者严惩不贷。所以老哥还请你多担待啊。”李副局长听后,苦笑不已,对常委说“今时不同往日了,过去这一套看来是行不通了!”

李局长是个大能人,岂会被这样小小的挫折难倒,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来,神秘兮兮的拨打了几个电话,打完电话,又把我拉到一边说“老弟,你跟我去一个地方探探路。”

我请示完领导后,就跟李局长出去。李局长带着我来到一栋写字楼,进楼后左拐右拐,来到一间挂着某某咨询公司的房间,里面就两个人,也不见开展什么业务。李局跟公司里的人很是熟系,聊天的时候才知道,这是一家专门帮人联系的答辩专家组的中介公司。公司负责人听了李局长来意后,苦笑道“老李,现在专家组的名单都是严格保密的,而且专家都不用过来京城,直接在网上同答辩人见面,沟通。根本没办法公共。我这家公司也要转型干别的了。”李局长和我再次铩羽而归。

我们只得在宾馆闭门不出,队伍众人将材料反反复复修改,不断演练答辩过程,让人找到了久违的高考的感觉。

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答辩顺利通过,牌子保住了,剩下的经费也顺理成章进了单位的口袋。最后,我想吐槽下,京城的馆子真贵,居然还要收服务费,太黑了。

#职场# #我要上微头条# #生活##?我要上头条# #职场干货# #公务员#

作为打工人,要学会自私一点。

得多想想,自己的辛苦是为单位积累多一点,还是为自己积累多一点,最好兼得。

像盖章,定财务凭证,转账复核等低技术含量,重复率高的工作,最好别做,对自己的提升没啥大帮助。

今日头条网友大家好,我是到郑州务工开出租车的农民工李战士,我曾因为一场车祸既赔了钱又坐了牢,我之后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我现在仍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我坐过牢,我儿子也不能报考公务员了。

那场车祸发生在2019年8月28日晚上22时,当时我开着出租车沿郑州市中原东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该路段限速60公里/每小时,我开车的速度大约在50公里/每小时。行至中原东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东约150米处时,突然遭遇“鬼探头”,与横穿马路跑步行至此处的行人陈某发生交通事故,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我拨打120、110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

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显示,该路段为单向4车道,双向8车道,道路两侧还有辅道,实际总共为10车道。陈某是在将自己的车停放在路边后,没有走人行斑马线而跑步横穿马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前后一百多米处都有人行斑马线,但是陈某没有走人行斑马线。

我现在牢也坐了,钱也赔了,感觉非常冤枉,如果行人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都不用承担任何一点责任,是不是斑马线无用了?是不是行人可以在马路上肆无忌惮的随意行走、横穿并导致事故的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在头条上搜索到很多行人横穿马路和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包括很多交警部门报道的案例,好多都是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为什么我的交通事故行人一点责任都不承担?我的这个案件问题出在哪里?我百思不得其解。我驾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心里感觉亏欠,在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之前,我主动给付行人陈某的家属三万元,案件判决后总共赔付行人陈某的家属70多万元。

之后,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这让我感到非常纳闷,也很惊讶,让人无法理解。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太不公平了,行人不走人行斑马线横穿马路发生事故的,都是行人承担事故全部或部分责任,而我涉及的这个案件中,行人为什么一点责任都不承担?

我认为,行人陈某是有责任的:一是陈某自己也是一名司机,对于横穿马路的危险性,比一般人应该有更清楚和深刻的认知。二是事发地前后均有人行斑马线,陈某却为了省事图快捷而横穿马路,尤其是事发道路又为双向8车道,车流量大,车速又快,危险性更高。三是事发道路中央为双黄线,行人、车辆均不允许越线。四是陈某横穿马路的行为,系突然快步跑过的方式,即我们常说的“鬼探头”,让人防不胜防。

我马上对事故责任申请了复核,但交警部门仍然维持原认定。

2019年9月6日我坐牢,2020年12月5日释放。出狱后,我一直想为自己讨个说法——行人应当如何横过马路?司机到底该如何面对违法横穿马路的行人?斑马线无用了?行人可以在机动车道上随意行走?反正出事后也是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可以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定,法官就怎么判,在法官的法眼当中难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关于行人横过马路的规定也成了摆设?难道法官也鼓励行人违法横穿马路,导致事故的也不负事故责任?我想问问办理本案的交警、法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到底应该怎样去执行和遵守?

我希望进行一场网上的公开听证。面对自己的案情受到网友关注后,我对自己维权的信心更足,也希望对我的案件进行一场网上公开申诉,同时彻底公开、透明的对我的案件进行再审。阳光下的法庭,才是真正的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法庭。

#警营先锋#:《抽丝剥茧觅真相 刚正无私护公平——记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医、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杨凯》:杨凯,男,36岁,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法医专业,2012年获硕士研究生学位,2013年入警,一直奋战在交警法医战线,现任事故大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杨凯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初心使命,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完成尸体解剖检验近1000例,出具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医检验鉴定文书300余份,参与事故复核400多次,无一错漏,为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结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多次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获嘉奖1次,荣立三等功1次:网页链接

姚老师二审败诉后的哭诉令人心碎,她说对教师行业不抱任何信心了,她输就输在这一点。她似乎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网络曝光、高调起诉,这是公职人员不允许有的行为。她的败诉有三方面必然性:

一、败诉符合教师法第39条立法精神。

很多教师,甚至姚老师的两个律师根本没意识到,教师作为有编制的劳动者,已经不再是普通劳动者,而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当你选择了编制,就意味着你放弃了很多普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比如加班费、值班费,当然也包括因为人事问题而起诉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权利。

大家都知道我们有两套人事体系,一套体制外的,一套体制内的,体制外企业人员适用《劳动法》,体制内教师、公务员等分别适用《教师法》《公务员法》。这两套体系基本是独立运作的,我们可以逐一看看它们对人事争议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3、《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面对人事争议,企业员工的确可以根据《劳动法》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教师法》《公务员法》压根儿就没有这条规定,因为公务员和教师是有编制的,是有组织的,其本人是组织中的一员,当发生人事纠纷,这属于组织内部纠纷,可以一级一级的向上反映问题提出申诉,组织会公平、公正的帮你解决问题。

因此,《教师法》《公务员法》才没有赋予教师和公务员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是把他们和单位之间的人事纠纷,框定在组织内部去解决。

姚老师败诉的根源就在这里,即:法律不支持公职人员把和单位的人事纠纷,诉诸于法律程序。

二、败诉有利于维护教育事业稳定大局。

客观地说,本案中区教育局确实存在行政不作为,这是姚老师以及她的律师底气十足的原因,而且过往其他地区法院在类似判例中也有判决老师一方胜诉的。但姚老师忽略了,那都是比较低调的案子,法院可以悄无声息地判决老师胜诉。可姚老师的案子社会影响太大了,全国几千万网友、教师都在关注判决结果。

可以想象,如果判决姚老师赢了,很可能会造成一种后果:今后有老师遇到类似问题,都会去起诉教育主管部门,那时候法院就会骑虎难下,毕竟之前有这个这么轰动的案子,还赢了,那后续法院还能怎么判?

结果就是,老师动不动去起诉教育局,而且法院还不得不判决老师胜诉,这会给教育局的工作带来很多复杂性,也不利于教师安心教学。

从这个层面来讲,或许正是因为所有教师都盼着姚老师赢,所以法院一定要判姚老师输。

三、败诉有利于遏制随意滥用诉权现象。

滥用诉权,是指为了不必要的或不重要的目的随意发起诉讼,这在行政诉讼中非常常见,尤其是行政不作为诉讼。姚老师的上诉已经有这种嫌疑。

姚老师一审被驳回后,区教育局做出过表态,表示愿意和姚老师协调处理,这其实已经达到了姚老师的诉求,姚老师起诉区教育局,无非是希望区教育局给她一个答复。一审后,区教育局已经表态可以协商,姚老师可以说达到了本来起诉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姚老师还坚持上诉,非要弄个你败诉,我胜诉,只能说这是一种非常任性的行为。

换句话说,姚老师明明知道即使二审胜诉,也只是得到区教育局的答复,可当下已经可以和区教育局面对面要答复,她还非要通过上诉的方式去得到这种结果,这是一种无意义的滥用诉权行为,司法实践中判决也会考虑这一点,即:不鼓励无意义的诉讼。

四、她那两个知名律师的问题出在哪里?

姚老师的律师反复强调:教育局没有在30天内给予答复,违反了《教师法》,是行政不作为,法院应当受理。

是的,确实是行政不作为,可是行政不作为不一定要到法院去解决,如果姚老师是普通公民,我保证法院一定会受理,可姚老师不是,她是一名有编制的教师,她和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纠纷,归根结底是一种组织内部矛盾。司法不会介入组织内部矛盾,就像司法不会接受公务员去起诉组织部。

她的律师竟然说还要向省高院申诉,哎,姚老师,早点回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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