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话)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话)我们公司购买一副字画用于展示、收藏,在持有期间是否可以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陕西省税务局回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五、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11-28 09:39
#税务##财税问答##企业所得税#
【#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暂时无法办理# 2月14日恢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告,2022年2月10日18时至2022年2月14日9时,将对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进行第一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在此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暂时无法办理。2022年2月14日9时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申报缴费业务各渠道恢复办理。via.西安晚报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0年度拟录用公务员毕业院校名单
?
陕西省税务局2020年共录用499人,我的天呐,简直让人脑洞大开啊!包括哈工大、西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等在内双一流高校,占比太低,绝大多数都是本省的二本三本院校(85%+);仅三本毕业生就有200多人。录用人数最多的前10院校,除了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邮电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外,没有什么很好的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29人
西安财经大学19人
西安工业大学13人
西北大学13人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13人
陕西理工大学12人
宝鸡文理学院12人
西安邮电大学12人
延安大学11人
咸阳师范学院10人
陕西科技大学10人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10人
渭南师范学院9人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9人
?
安康学院、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等都是录用大户。
陕西省国税局是正经的公务员单位,铁饭碗哪,为啥985/211毕业生这么少呢?是陕西省国税系统薪资待遇不好么?还是看不上陕西省基层公务员?还是有其他理由呢?
??????????????????????????????????????????????????????????????????????????????????????????????????????????????????????
这些三本毕业生和哈工大、西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毕业生成为同事,虽然高考少考100—200分,但是在就业环节实现弯道超车和逆袭,终于扳回一局!足以说明其综合实力还是很强的。
其实,不管你是985,还是211,还是二本,以及三本,在校学习成绩好只是一个方面,考编时,你得综合实力强才能顺利上岸和入编的,综合实力才是关键和核心。
以上数据来源于官方网站公示,仅供参考。
国考报名第四天,全国已报名人数360544人,陕西已报名人数12566人,目前报考人数最多的是国家税务局,陕西省竞争最激烈的依然是西安市,陕西省竞争比最高的是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税务局,竞争比达到402:1,激烈程度不言而喻!
我女儿昨晚报名了,目前还没有审核,焦急等待中……
#渭南头条# #渭南身边事# #渭南# 1月23日,陕西省渭南市委办就华州区国税局多年不给基层员工交五险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华州区国税局至今不给基层岗位员工(合同工)交五险,违背了违背了法规定,正式工们工资待遇优越年底奖励好几万,基层员工五险问题一直无人问津,望市领导核实并给与解决,感谢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陕西身边事#
截止到31日16时,2023国考陕西地区通过审核人数前三位的部门依次是: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三部门通过审核总人数达41499人,占通过审核总人数的92.4%。
截至31日16时,税务系统“独霸天下”的格局未发生改变,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过审人数全国第一,人气持续高涨,过审人数近4万,占通过审核总人数的88%。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公告……
韩城一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立案,税额60多万元
#渭南#
#韩城#
2022年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韩城一工贸公司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的行为,税额60多万元,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可以争取缓刑。
韩城市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8份,金额:379.17万元,税额:64.46万元;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0.41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费0.41万元的行政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韩城市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的税额为64.46万元,其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如果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一: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陕0881刑初535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形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数额较大(税额合计535461.51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且将税款全部补缴,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经神木市司法局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调查评估认为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决定对被告人陈兵防适用缓刑。......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1.案例二: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陕0528刑初126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并介绍给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额569224.8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林某某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归案后在侦查、起诉、审理阶段均能如实的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具有退赔情节,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积极明确,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结合社区考评意见和案涉国家损失已绝大部挽回等情,对其可依法从轻判处。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林某某的量刑建议予以支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3.1.案例三: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陕0502刑初151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款1272477.81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渭南头条#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税〔2022〕1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支持房屋业主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帮助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现就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可申请减免相应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服务业是指:《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确定的第三产业。
小微企业是指: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减免租金是指:按月免收1个月(含)以上租金,通过定额或比例等其他方式减免租金,按照2022年有效合同(协议)计算,减免金额达到1个月(含)以上租金。减免租金超过1个月但不足1个半月的,按1个月计算;减免租金超过1个半月但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以此类推。
二、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房屋业主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1个月(含)以上,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向财税部门申请减免一个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个季度。
房屋业主为部分承租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减免租金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按减免租金部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房产税减免金额按免税期租金为依据计算。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应在分别申报2022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征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证明、减免租金证明等资料。
符合申请2个季度以上困难减免条件的,可进行一次申请,财税部门核准后,纳税人只需在相应季度申报期进行减免税申报即可。
纳税人应对所提供资料负法律责任。
四、本通知所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由县(市、区)财税部门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困难申请后,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税务机关核准;涉及房产税的由财税部门共同核准;各税务派出机构所涉及的核准事项,由各派出机构商收入归属地财政部门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等法律救助的权利。
五、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简化办税程序,各县(市、区)财税部门按照“申请即予核准,事后核查”的原则,对受理的申请及时核准,并以签署意见盖章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代替批复文件。核准后将核准结果报市级财税部门备案。
六、经核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人须在税收征管系统进行减免税申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性质代码为0010011608;减免房产税,选择“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房产税”,减免税性质代码为0008011608 。
七、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陕西省财政厅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4日
#陕西头条# 【陕西明确!这些费用缓缴!】6月1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我省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及17个扩围行业(扩围行业具体名单附后)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陕西爆料# #西安头条# #西安爆料#
#陕西爆料#?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支付宝市民中心啦!今后,陕西人的电子政务生活又方便了不少!春暖花开,陕西税务便民服务再升级,网上办税再添新体验,纳税人缴费人可在手机端登录支付宝一键办理增值税发票代开、车辆购置税、房产交易申报、税费缴纳等业务,快来体验吧!
?只要在陕西省使用支付宝的实名制用户,均可通过手机端支付宝APP,进入首页,点击【市民中心】选择【税务】标签,进入“陕西电子税务局”,经过授权、填写身份信息后,即可办理所需业务。
最新消息!10月16日,西安市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西安雁塔区政务中心将暂停办理线下业务,办事群众可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秦务员公众号、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线上办理。
线下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西安# #西安头条# #西安生活# #西安本地#
#西安企业尽快完成3月医保缴费# 西安企业注意!目前3月医保征缴单已经生成,请大家抓紧时间缴费!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页链接
社保缴费客户端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软件下载 (chinatax.gov.cn):
网页链接
l一、操作流程
1.使用经办人账户登录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后,进入单位网厅,点击“更多服务”;
3.点击“报表打印”-“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点击“查询”-点击打印或者下载。(注意:单据生成时间选择4月30日至今);
4.打印或下载“西安市医疗保险费用征缴通知单”;
5.参保单位可在“社保缴费客户端”正常缴纳;
6.缴费完毕后,参保单位可以办理4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即做账期号为202204,新增续保的人员4月需要缴费,停保的人员4月不缴费);
7.后续其他业务办理依系统运行情况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 缴费前,各单位务必核实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和金额,如果发现税务客户端的金额明显不符,暂时不要缴纳,待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后再缴纳。
2. 后续的4月医保费用具体核定日期,预计在5月15日以后。
3. 新参保立户的单位在办结立户手续后,当场打印征缴单,前往税务部门进行关联后,即可缴纳当月医保费用。
4. 如社保缴费客户端内未收到3月的医保缴费数据,先查看税务关联信息里是否正常关联医保账户,一般情况下,只要税务系统内登记的统一信用代码和医保系统内登记的统一信用代码一致,将会自动关联,否则,需要将系统内错误的代码修改为一致方可。
5. 如已查到税务关联信息,但未收到医保缴费推送数据,先查看本单位医保账户状态是否正常,只有正常参保且2月征缴单已经生成的单位,此次才会正常核定3月医保费用,否则,2021年以及之前年份年审尚未办理的单位,空户、异常户等单位,均不能正常核定3月医保费用,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窗口补办相关业务后,手工核定3月医保费用。#西安本地#
【#陕西2022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记者8月8日获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通知中提到,根据统计数据,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20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陕西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三秦都市报)
【#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暂时无法办理# 2月14日恢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告,2022年2月10日18时至2022年2月14日9时,将对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进行第一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系统停机切换,在此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暂时无法办理。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申报缴费业务各渠道恢复办理。via.西安晚报#西安将正式上线省医保信息平台#
#陕西头条# 【陕西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将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近日,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陕西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逐步实现我省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到2022年6月,陕西省将建立完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12月底,陕西省全部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陕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将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工伤保险# #西安头条#
2021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能否补缴
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精神,城乡居民个人集中缴费期已结束。目前无法补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请您关注“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便了解政策变化。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将积极协调省医保局和税务局,反映延长医保缴纳时限的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西安#
2021年陕西省税务局录用人员,西安财大录用最多
税务局是国考招人最多的单位,2021年国税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第一批共录用494人,比上年减少5人,其中男生182人,女生312人,男女比例0.58:1。研究生55人,比上年增加15人;本科生439人,比上年减少20人,学历在内卷。
从录用高校分析,陕西省属高校录用较多,其中:西安财经大学24人,较上年增加5人,取代西北政法大学成为人数最多的大学,第二是西北政法大的20人,第三是陕西科大、西安工大的13人。西建12人,西安科大11人。去年的税务系统录取大户西北大学,今年只有7人。
#陕西头条#【陕西省人社厅: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5日
【陕西省税务局局长包东红会见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李军】2月19日,陕西省局党委书记、局长包东红应邀赴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与省建行党委书记、行长李军座谈。双方对近年来陕西省“税银互动”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相互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就“税银互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进一步合作进行了充分交流。#陕西身边事#
企业能否支付自然人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入账吗?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0-11-04
问:企业能否支付自然人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入账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代开发票的,不再附征个人所得税。对临时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代开发票的,按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1%预征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其他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对综合所得代开发票的,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字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华夏文萃快讯】陕西富平籍著名作家林喜乐《陕甘宁边区盐业盐税史》问世。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