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父亲被判刑(公务员父亲犯罪会被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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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父亲打伤人(公务员打父母)

2、公务员父亲被判刑(公务员父亲犯罪会被辞退吗?)

公务员父亲打伤人(公务员打父母)

公务员父亲打伤人(公务员打父母)

《县委大院》尾声,上方专业户老邱再次穿戴整齐,准备去县委信访局,老伴这次没有支持他,反而不打算再让他去信访局上访,因为女儿已经考上工作员,成为光明县城关镇派出所的一名实习警员了,所以为了女儿的前程求老邱不要再去上访了,而老邱也很知趣的,只是带着女儿来到信访局,把自己的茶杯要回来,并把所有材料交给老郝局长后,轻松的摆摆手,表示这是他最后一次来局里了,今后不会再来了。然后和女儿牵手甜蜜的走出了县委信访局的大楼,看到这里我心里很不是滋味,首先女儿当上警察这个事情本身就不太真实,作为一个上访钉子户的女儿,考核公务员第一项目政审就不合格,老邱作为一个专业的长期的有着退休干部身份的上访人员,可以说在县,市,省的信访局都是比较有名的,而作为政法部门的公安局,和信访工作也是息息有关的,其中的东西大家可以去脑补,就是这样一个上访户的孩子能进去入政法部门工作?我表示怀疑,另外就女儿上班第一天就是陪同父亲去信访局,不知道是她自己要求去的,还是单位指派的,父女二人在公事上是不是太过于尴尬,而且还有一个亲属回避的问题,不会出现这个事情的,然后就是老邱的放弃上访,这个是老邱主动放弃吗?还是涉于女儿工作的问题?还是梅书记真的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这都不得而知。总之,看到父女的背影觉得也是很惆怅的。

打人老爸留下个案底,给儿子带来终身的负面影响,将来考大学、考公务员、参军等等都会有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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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子上门掌掴男童推倒老人被刑拘 疑似亲属登门致歉画面曝光

01:26

这就是冲动最好的惩罚,疑似打人者母亲上门下跪

鲁某某(男,33岁,本市人,某医院社会聘用制人员)因当天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该男童祖父祖某某(男,64岁,本市人)先后持塑料椅、木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

11月9日,南京市玄武区一男子上门打伤老人、小孩的监控,在网络引发热议。据被打者亲属介绍,打人男子因自家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伤,上门沟通过程中掌掴对方孩子并与其家人发生冲突,推倒孩子爷爷,致其腿部受伤。

我替这个男人的孩子“感谢”这个当爹的,有这个如此爱孩子的爹,真的命好啊,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这可是刑事拘留,会影响下一代从事关于政审方面的工作,如公务员、当兵,也会影响下一代入党。

现在网上传出疑似打人者母亲登门下跪道歉请求原谅,我不知道朋友们看没看过原视频,确实这家小孩子有错,争抢玩具把对方孩子头皮戳破,对方上门协商也没问题,可是问题是对方家长竟然出手打孩子,一个打耳光,实属过分,孩子爷爷也是急眼了,争执起来也被对方孩子父亲打伤。

你的每一次冲动都会有人买单,你自己刑拘甚至判刑都是你理所应得,可是苦了你的家人,孩子政审无法通过,老人无人膝下尽孝,甚至还要去给别人下跪祈求原谅,何其可悲?

这就是你所谓的硬气?拳头大就有理?自己牢狱之灾,孩子恨你,老人悲伤!

别装那犊子,遵纪守法,奉劝所有人,你再牛逼你也不能跟法律对抗,你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否则你就要连累你的家人!

#南京头条#

#南京男子上门殴打幼儿老人被刑拘#

南京鲁医生的孩子最可怜!

这孩子被戳破了头,遭到殴打,这些毕竟还是小孩子之间的事,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相信慢慢就会恢复的。

可怕的是鲁医生一但被追究刑事责任,孩子的未来算毁了。参军、考军校、公务员,还有很多的职业都会受到影响,这怎么能让孩子承受的了呀!

孩子挨了打,没有得到对方家长的关心和道歉,反而自己的父亲因为此事还进去了。不知道孩子的奶奶和妈妈去给对方下跪孩子知道不知道,如果孩子知道了,他幼小的心灵该会蒙上多大的阴影啊!

都说打架成本大,赢了进局子,输了进医院。可是如果在动手之前能想想自己的老婆孩子,想想自己的家人,任谁都不会动手了!

这个代价太大了,大的让人承受不起呀!

鲁医生已经付出了代价,自己的妻子和老母亲为了得到对方的谅解,不惜登门下跪!

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希望对方的家长和老人能够接受鲁医生家人的道歉,让这件事情能得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

孩子是每个做父母的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都想想孩子吧,为了孩子,放下恩怨,当这一切都过去的时候,就会明白,放下是最理智的。

从这件事情当中,我们也学到了很多道理,有些事,必须理智,否则面对的将是大家都承受不起的代价!

道光十八年(1838),一27岁少年怀揣着举家为他从亲友处筹集的二十二串钱再次走上了科考之路。历经多次失利,没曾想这一次终于改写了家族600年没有出一个进士的历史。

这个少年就是曾国藩。和父亲一样,曾国藩的科举考试并不算顺遂。但是,虽然遗传了父亲的资质,不算聪明,顶多也是中等资质,但是同样也遗传了父亲的坚韧不拔。

对于读书科考的执着与韧性,曾家有着自己的坚持与执着,这大概也是曾国藩后来成为被世人认可敬仰的品质根基。

在道光十四年,曾国藩考中了举人,同年他进京参加会试。但是,他并没有考中,这次失利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可是,父亲一封情真意切,写满鼓励与支持的家书又重燃了他的斗志。

父亲还鼓励他继续留在京城备考。这就好比我们辞职待家里考公务员,吃住都是要开销的。可是作为一个乡间小地主,父亲也是有些吃力了。

更雪上加霜的是,来年曾国藩又没有考上,而此时,家里的几个弟弟也都到了入学的年龄。父亲也就实在无力承担他在京备考了支出了。

曾国藩便带着仅剩的盘缠准备回湖南老家。途径金陵,在一家书店被一本心仪已久的《二十三史》吸引。钱是没有了,可是书一定要得到。

于是,便去找在金陵做官的同乡,对方借了他一笔钱,自己再卖掉一些衣服,就这样筹钱买下了这本书。

科举失意黯然归家,还举债买书,心里总是有几分忐忑不安的。可是父亲没有说半个“不”字,只是说:“你借钱买书我一定会想办法为你还上,但希望你能认真读这些书,方不负为父一片苦心。”

自此,家里真的是日趋寒苦,所以才会连再次进京可靠的盘缠都没有。所幸,最后靠着曾家同样贫寒的亲戚凑齐了二十二串钱,才得以进京考试。

虽然,曾国藩自己对这个三甲进士并不满意,但是确实是让他的父辈们都感到高兴,彻底扬眉吐气。

从曾国藩科举之路的故事来看,曾国藩治家有方,对自己和子孙的要求都很严格,而那些人生信条和品质都离不开父辈的影子。

所以,一个原生家庭的教养、家风还是非常重要的。从低位、财富、科考之路来说,曾父自己并不是一个聪明、成功的人,但是他却在精神、教养方面给了曾国藩最大的支持与财富力量。

#抄书打卡# #一起来抄书#

关于医院职工鲁先生因自己孩子被熊孩子打伤上门讨要说法引发的一系列事件

首先强调一点,这个动手打人的孩子犯有前科,曾经不止一次动手欺负其他小朋友,而且很明显是不收力气、不计后果的那种。

这种孩子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熊孩子,没错,熊孩子!

人的后脑是非常脆弱而关键的部位,稍有不慎的撞击就可能导致脑干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这点我们应该都清楚,那些仰面摔倒手脚抽搐最后寂然无声的意外视频相信我们都见到过。作为骨科医务人员的鲁先生,对此想必会更加了解,我想这也是他急于拉着孩子讨厌说法的根本原因之一。

当然,网传的自家孩子总被这个熊孩子欺凌殴打,没有实质证据,可熊孩子的小区邻居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不止这一个,很多同龄孩子被他欺负过,甚至邻居居然能为他家因此卖房子搬家感到莫名的喜悦,多遭人恨才这样?

事件在网上发酵到这个地步,而且是一面倒地抨击鲁先生,想必和以下原因分不开:

1、双方年龄差带来的冲击,一方年轻力壮、情绪激动,另一方老的老、小的小,身体处于弱势,直接影响到群众的主主观判断,甚至会对某一方给予同情加分。

2、地点是在熊孩子家,而且是鲁先生先动手,这就会招致很多人的反感,大家会不由自主将自己代入:趁我们不在,来我家殴打我的孩子,还推倒我的父亲。会先入为主地给鲁先生打上一个无理取闹的恶汉人设。

3、鲁先生的社会背景与工作岗位。我们常常会以自身认知与生活经历为基准,给社会职业或者社会群体分类打标签,比如说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唐山地痞流氓”便被追根到了宋元时代,再比如说,“坏人变老了”。这件事上,鲁先生医务工作者的属性加成也或多或少对发酵有些影响。换作是个低保户,跟大概率描述会大相径庭。

事情已经发生,再多的假设无济于事。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深入分析下事情前因后果与发生背景。

说白了就是一个熊家庭培养了一个动手能力强的熊孩子,熊孩子惹怒了一个护子心切的暴脾气家长,一时冲动扇了熊孩子,被熊爷爷用木椅砸击,情急之下推倒了熊爷爷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从事情发生瞬间到最后鲁先生的妻子跪地求饶,熊爷爷多次冲向厨房被人拦下。也许在他的认知里,菜刀更能解决问题吧。

退一步讲,如果鲁先生当时能控制情绪,让孩子自己动手打回来,或者在挨了椅子砸击后,不再还击,可能避免刑事责任。不过也说不准,熊孩子挨了一巴掌,如果他家人有心,未必不能做成出轻伤。

倒是可怜鲁先生的孩子了,多次被熊孩子搞伤,嘴巴缝了好几针,后脑勺伤口触目惊心,即便轻伤也不能追究熊孩子责任,毕竟对方是未成年人。现在有因为父亲冲动,断了以后考公务员和当兵的路子,这么点的年纪就失去了好多光明的可能性,甚至连他二十多年后的孩子都注定了结果,真的挺惨。如果疏通不当,打不开心结,童年阴影会影响他一辈子,他的苦,谁懂?

国家有法,违者必究,鲁先生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但很多如同鲁先生一般,自家孩子甚至自己都被欺凌的,他们又该怎么做?忍气吞声对方变本加厉,据理力争对方蛮不讲理,报警解决只能协商解决后再次旧戏重演。

别把人逼上死路,人如果丢失了太多,注定了结果,有可能变得孤注一掷,后果不堪。

公务员父亲被判刑(公务员父亲犯罪会被辞退吗?)

公务员父亲被判刑(公务员父亲犯罪会被辞退吗?)

严重支持//@青蜉湾的传说:罗翔很虚伪,犯罪若没有牵连的成本,罪犯更加肆无忌惮,犯罪得来的好处难道没有给其亲属吗?

谷万里评论天下事

一个叫罗翔的法学教授洋洋洒洒地发了一个视频,以无罪不罚作为基本依据来反对罪犯子女在考公务员时受到限制。可问题是,刑法上所说的惩罚只是判刑,拘役,罚款等形式。那是人的最低的底线,刑法上从来就没对子女是否能考公务员做出规定。罪犯子女考公务员受到限制是国家其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这是属于基本要求而不是惩罚。如果罗翔先生非要说这属于惩罚,那我想问问,如果罗先生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个对象,其父亲是罪犯,他是否愿意结成这门亲事?如果他不愿意,是不是属于身份歧视?是不是属于剥夺对方的恋爱权?是不是与他信奉的无罪不罚的原则相违背?

谷老师说的对。

谷万里评论天下事

一个叫罗翔的法学教授洋洋洒洒地发了一个视频,以无罪不罚作为基本依据来反对罪犯子女在考公务员时受到限制。可问题是,刑法上所说的惩罚只是判刑,拘役,罚款等形式。那是人的最低的底线,刑法上从来就没对子女是否能考公务员做出规定。罪犯子女考公务员受到限制是国家其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这是属于基本要求而不是惩罚。如果罗翔先生非要说这属于惩罚,那我想问问,如果罗先生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个对象,其父亲是罪犯,他是否愿意结成这门亲事?如果他不愿意,是不是属于身份歧视?是不是属于剥夺对方的恋爱权?是不是与他信奉的无罪不罚的原则相违背?

你父亲交500养老金,退休了两年,拿2400的退休金。村委会一级的公务员吧?

拒绝公知从我做起

我隔壁住着一位县教育局长,他儿子连续很多年考公务员都考不得,现在出来自己做生意很红火。

很多人都不敢相信,一个堂堂正正县教育局长的儿子考公务员都考不得?有些人说某某人他父亲在什么局里当领导,一毕业就进哪个部门工作。

其实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都是逢进必考,是省级组织考试的,如果你连笔试成绩排名都进不了面试,不管是谁都很难有人能帮得了你的。

那些人说某领导的儿子一毕业就进什么部门工作的,他可能不知道进去的单位是不是国家党政机关?是不是做合同工?

大家还是看开点吧,现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算是很公平了,那些普通家庭孩子没有关系都能考进,他们靠的就是自己的本事。我是老表,欢迎大家点击关注。

关于罪犯子女应不应该限制考公的问题,最近讨论得比较激烈。赞同方认为罪犯的子女是罪犯犯罪红利的直接受益者,必须受到影响。如果进入公务员队伍,必将受到父母的影响,或者为父母翻案,或者继续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持这种观点者主要是针对公务员罪犯、经济罪犯。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限制罪犯子女,因为一人犯罪一人担,江湖豪杰都知道祸不及家人,新社会更不能搞株连。

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理由,但都不全面。

(1)不管何种罪犯,只听说过子女限制考公的,没听说过把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子女清除出去的。对于限制子女考公,已经在公务员队伍的子女显然更具危害性。如果限制罪犯子女考公是可行的,那同时一定要把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罪犯子女清除出去。因为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罪犯子女,已经拥有了为父母翻案或采取报复行为的资源和能力,如果因为清除已经在公务员队伍的子女牵涉既得利益者过多,难度很大的原因而不清除,那么限制罪犯子女考公就是不公平的。

(2)要区别对待不同的罪犯。罪犯不都是十恶不赦的,有知法犯法的,有故意犯法的,有不懂法而犯法的,有过失犯法的,有被迫犯法的,他们的犯罪动机和对社会的危害各不相同,一概而论是不可取的。

对于见义勇为造成防卫过当而触犯法律的。这种罪犯本质上是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只是在消除犯罪分子危害的过程中防卫过当,依照法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罪犯如果再限制其子女考公,是不是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因为大多数人说:豁出性命也要与不法分子作斗争。但没人说:豁出子女的前程也要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对于冤假错案者。像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之类的冤假错案,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才得以平反昭雪,已经是害了人家三代人,如果再限制子女考公,这是要害人家几代?

对于过失犯罪的。这类罪犯本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只是一时失手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本就内疚忏悔之极,从内心都想好好服刑,早日出狱回报社会。显然不适合再把过失之责追加到子女身上。比如说未逃逸的交通肇事罪,虽然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但肇事者不但未逃逸,还积极施救,积极赔偿,取得了对方家属谅解。肇事者虽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并非罪大恶极,也不适合限制其子女考公的权利。

对于年轻的罪犯。比方说22岁青年因一时鬼迷心窍去盗窃被判了三年。当时其子或女尚在娘胎,待到罪犯改造好出狱回归社会正常做人时,其子女只有两岁,家人自然不会将父亲坐牢的事情告诉他,他也一定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坐过牢。一直等到他大学毕业要考公了,突然告诉他你是犯罪分子的孩子,会是怎样一种结果?

对于显失公平的罪犯。比如前年判的掏鸟窝案子,大学生掏了一个鸟窝被判10年徒刑。判刑的依据自然无懈可击,但公众关心的是其对比其他案件的公平性。当官的贪污千万上亿也无非是十几年二十几年,掏了几只鸟就是十年。到底是以鸟为本还是以人为本?这个大学生十年后出狱,结婚生子,儿子22年后又被限制考公,就是说几只鸟害了这家三代几十年呀!

对于醉驾入刑是另外一个话题,我不多说。我想说的是因为酒驾违法,醉驾入刑的原因,滋生了多少碰瓷之类的犯罪和受贿之类的违纪违法。我不相信上午十点拿着仪器查隔夜酒驾真的是为了老百姓的安全。

所以总的来说,罪犯子女应不应该限制考公,应该像剥夺政治权利一样区别对待,并写在判决书上,该限的限不该限的不限。该限的也要有明确的限制年限。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罪犯的子女。

父母犯罪该不该影响子女考公?

虽然罪犯子女考公受限不十分合理,但比起罪犯子女进入公务员队伍大权在握之后的危害,还是应该坚持的。试想一下,老赖的儿子当银行行长,强奸犯的儿子侦办强奸案,杀人犯的儿子当上了领导的警卫,贪官的儿子成了一方大员,叛国者的子女成为外交官……公平是这样的吗?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守法者的残酷!谁替被犯罪分子侵犯的受害者想过了?你被人偷过吗、被人抢过吗、被人打过吗?……当犯罪成本越来越低,犯罪就必然越来越多!

不是说他们一定就是坏人,但是很大概率是受益人,换换个角度,子女回头有了权利会不会给自己的直系亲属使用特权?这种人不用太多,一万个人里面有这么几个,想想会对社会有多大的危害!部队和公务员的纯洁性关乎国家安全,容不得儿戏,父亲间谍罪,你觉得能让他的子女进公务员吗? 虽然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不过劣根很可能会遗产的,狗的驯化过程中,咬人的大多都被打死,就是为了让其基因不能延续!

思想要与时进步,谁都不能保证没违法的子女都是好人,违法者子女是坏人,违法者子女难道不爱国?接受的教育难道不是中国式的?已经接受法律惩罚,子女是无辜的,这才是法治的进步,当然要看具体犯的什么事,回归社会之后有没有再违法等,总要给个机会,不可一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取消或者不取消,都不能一概而论。有些犯罪,比如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制贩毒、黑社会组织罪、诈骗、老赖等等子女有可能会受益于父母的犯罪收益的,这些要是取消的话,对于其他人就不公平,也减少了犯罪成本,降低了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有些犯罪,比如酒驾、还有一些偶发性的、没有持续性的,没有收益或利益产生的犯罪(甚至一些恶性刑事犯罪),可以考虑取消。

政审不同于“就业歧视”。任何岗位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军队、国家机关以及其他重要岗位,对于招录者的政治要求很高,这是岗位特性所决定的。 这个必须由,提高犯罪成本,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很有必要继续采取这种措施。

“父亲犯罪,他的孩子一定不是好人吗?为什么要影响他上学?参加工作呢?一人犯罪一人当。”全国政协委员周世红说。

当代的全国政协委员在一次人大代表提出的消除犯罪罪子女考取公务员的限制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作为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个团体,某个阶层的利益,如果说一人犯罪不应该影响他的家庭,那么也就意味着对法律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有敬畏之心,他就应该想到自己犯罪就要影响到自己的家庭,如果作为有责任,有担当的人母,就不应该去触犯法律的底线,为自己的后代带无妄之灾!

如果说一人犯罪不应该连累家庭,那么是不是欠债人的钱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呢?

如果说犯罪的人是杀人犯,把别人的一家人杀害了,而犯罪人因为有钱就可以逍遥法外吗?被害人就必须要承担这样的后果吗?

中国目前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资源分配的不均,某某市长,某某县长贪污几十亿,父辈是被抓起来了,但是他的赃款能够全部追回吗?

那剩下的钱到了哪里呢?一定是留给自己的妻儿,或者藏匿在某个地方,等到风声过后,他们是否可以东山再起重新掌权呢?

那么这样的结果又是什么呢呢?

作为小编也好,大家应该关注过很多头条上的悲惨的故事,多少人因为被有钱的人欺辱?却无处申冤而欺辱人,而某些却在逍遥法外。

甚至他们的子女也好,甚至亲戚也好,还要去威胁弱小的人呢?

如果如果一旦取消了犯罪嫌疑人的政审,那么作为普通人还有机会进入公务员的机会吗?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上梁都不正,你何谈下梁能够正呢?

俗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你指望这样的家庭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政绩呢?

首先,小编并不是仇恨,更加不是对社会的不满,认为现在的社会应该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给他人一个机会,更是给所有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了家庭承担一份担当,犯罪惩罚的严重,就会不敢去犯罪,如果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去犯罪,那么他就没有考虑过家庭,既然他都不爱自己的家庭,凭什么让别人来承担这样的结果呢?

所有的法律就是为了制止犯罪,一旦取消这个限制,那么就可以肆意妄为了,这样的意义真的是公平的吗?

无论从商也好,还是从政也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当上一辈的人倒了,下一辈的人依然可以运用这些资源甚至有可能为自己的父辈去“报仇雪恨”,也不在少数吧!

法律的最终结果是让人敬畏法律,而不敢为触犯法律而犯罪,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那么这个社会真的会安定吗?

唯有把这个公务员考试的限制越审越严,才能够真正的还人民一片青天,没有,这样才能让更多人机会进入政坛。

所以在小编看来,有多少人提的建议往往是为自己的群体服务的,只有少部分人从底层上来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才能够真正的为人民办实事,提为人民服务的好的建议吧!

作为人民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发表自己的心声来维护我们底层人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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