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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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2、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怎么样)

3、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拿着一级工资的宋庆龄在晚年时却经济拮据,政府曾三次派发补助,她自己也表示:我的确需用钱。那么,是什么让这位国家副主席入不敷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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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国之后,宋庆龄先后担任过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要职。

一开始,宋庆龄每月的工资是579.5元,后来国家考虑到她常年在外出席大量的国务活动,于是又增加了300元的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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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宋庆龄的工资并不低,但是她每月的开销也很大,有时还会出现赤字。这是因为,宋庆龄不光自己要花钱,她还要承担两个保姆的工资、警卫员的工资,一级警卫员隋学芳两个女儿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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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宋庆龄的社交应酬非常多,接待外宾时也都是她自掏腰包。除了工资之外,宋庆龄还有自己的稿费收入,但是她将这些钱大部分都捐给了中国妇女儿童的慈善事业,以帮助更多的家庭吃得上饭、上得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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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7年之后,宋庆龄便主动向国家返还了工资中的300元外事费,组织上发一次,她就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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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这是宋庆龄经济最拮据的一年,在12月30日这天,她回到上海的家中,将一些值钱的旧物收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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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她大部分的提包、鞋子和衣料都被烧掉了,所以只翻出一箱皮衣皮袍,一些船舰模型和几件翡翠摆件。这些东西之所以没被烧掉、砸掉,是因为这些都是她的亡夫孙中山先生的遗物,要不是生活所迫,她是万万不肯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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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于这些珍贵的物品,买家去给出了一个极低的价格:2500元。宋庆龄在听到这个数字后长叹一声,她失落地说道:“我还以为这些东西能卖这个价钱的十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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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上海政府机关了解此事后,决定出钱垫付,并将这些物品暂放仓库保存。不久之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得知了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最终,组织上决定给宋庆龄提供1万元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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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31日,宋庆龄收到了这笔钱,当时她激动地表示:“这1万元我收下了,因为我的确很需要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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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叶剑英也给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彭冲写了一封信,让其从国家财政中再给宋庆龄拨5万元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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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家炽亲自带着信件来到了财政局办理手续,并前往?宋庆龄的住处进行了汇报。当时,宋庆龄的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花,她将千言万语汇集成两个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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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宋庆龄并不接受由她自己直接保管这笔钱,于是便请李家炽做起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如果她有用钱的地方,会写信给对方。说是如此,但知道宋庆龄逝世,这笔钱也只花了1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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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转,转眼间来到了1981年,88岁的宋庆龄重病在床,吃饭饮水都是困难的。这年5月8日,中央决定再给宋庆龄提供5万元的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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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宋庆龄得知此事后,却没有像之前那样接受,自知时日无多的她躺在床上虚弱地摇了摇头,表示这笔钱应该花在更加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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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晚20点18分,宋庆龄与世长辞。在临终前,她嘱托身边人,自己北京住所的遗物交由北京政府管理,上海住所的遗物也交由上海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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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先生出自名门世家,原本衣食无忧的她却毅然投入到了波澜壮阔的伟大事业。她生来如夏花那般灿烂,落幕时,却依旧是那朵,清廉素雅的雨荷。

近日,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共有88个高校案例成功入选。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在节水管理制度、设施建设、用水管理、宣传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成效、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能够为高校节水工作提供示范借鉴。

现在好了,国家成立了军人事务局,专为军人及军烈属,提供保障,让他们流血不在流泪了

强者智慧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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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意见,要求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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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意见要求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意见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值得关注一下![耶][赞][玫瑰][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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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意见要求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意见,推动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日常运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效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多年来始终以服务决策储备理论为目标, 以实施品牌战略为核心,以服务决策、超前研究、组织和人才培 养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研究服务体系建设为 工作保障,开展林业经济理论、政策、战略及法制研究,狠抓落 实,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突出品牌,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心主要职能是:

(一)围绕林业草原国家公园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大 改革、重大工程以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热点、难点、重 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研究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战略,参与林业草原中长期 发展规划的制定等相关工作。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 政策文件的拟定,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试点实施工作。

(三)开展林业草原立法、执法制度建设、执法形势分析研 究,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生态安全 协调机制、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等工作。

(五)编辑出版《林业经济》期刊。承担《决策参考》《动 态参考》编撰、出版工作。

(六)承担中德林业政策对话平台管理,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七)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地方林草部门拟定的发展规划 或重大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 调社会性的林业经济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

(九)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党务人事处, 财务处,调查研究室,立法研究室,执法研究室,战略研究室,改革研究室,监测研究室,农村林业研究室,草原研究室,生态安全研究 室,气候变化研究室,国家公园及保护地研究室,产业研究室,乡村 振兴研究室,《林业经济》编辑部,林业经济研究室共 18 个内设机构。中心事业编制 80 名,其中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73 名,经费自理事 业编制 7 名。截止 2021 年 7 月,现有在职职工 65 人,离休人员 1 人, 退休人员 36 人。

详情请点击:网页链接

【上海5所高校入选“节水典型” 快看看有你的母校吗?】

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公布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名单,共有88所高校案例入选,其中有5所上海高校,快来看看有你的母校吗?

#保定头条#【最新公布!保定1高校入选】11月23日,水利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包括河北大学在内的88个高校案例成功入选。(来源:保定日报)

泽连斯基称"无敌中心"组织不力

泽连斯基在周五晚发布的视频信息中说:"全国各地都部署了'无敌中心',但据我所知,不幸的是,不是所有的地方当局都做好了工作。"

他指出,投诉最多的是基辅:事实上,只有部署在国家紧急事务局(相当于乌克兰紧急情况部)基地和首都火车站的点提供了所需的一切。据泽连斯基称,全国部署了4000多个“无敌中心”。

“无敌中心”就是向民众全天候免费提供电力、热力、水源、网络、移动电话连接、药品等的基本生活服务点

泽连斯基周二表示,在长期停电的情况下,应设立基本服务点。

这些服务点应该在所有区域和地区的行政部门,以及在学校和紧急情况部的建筑中免费全天候运作。他们将能够找到最近的加油站、银行分行、药房和商店的位置服务点还有水、电、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服务。

【“国字号”荣誉!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入选!】

近期,呼和浩特市商务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成功实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创建。

近年来,市商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节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狠抓绿色办公、资源节约、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工作,进一步形成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每月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在公共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绿色低碳引领、节约型机关创建、塑料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反对餐饮浪费、水资源保护等内容,鼓励号召全社会广泛参与到节能环保行动中。

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宣传活动,实行“杜绝长明灯、设备节电模式、纸张双面打印、启用分类垃圾桶”等绿色办公措施,倡导践行“135”绿色出行方式,组织观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座,参与节能降碳知识云答题,在商场、超市开展减塑降塑宣传,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书,以实际行动强化节能意识,践行节能行为。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以此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巩固创建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任命唐文弘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副署长;任命徐永胜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任命李眈陆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免去谭铁牛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张荣顺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抚恤补助大调整!事务局通知:以下退役老兵增发荣誉金了!具体金额公布!

紧急通知!以下地区部分战友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又出现新调整了!与以往有些不同!符合条件的战友务必注意了!

近期,随着多省市下发关今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的通知,很多战友们都已经清楚了自己从今年8月份开始,每月到底可以领取多少补助金;除此之外,在按照新补助标准发放的同时,也有不少地方在通知中明确提及到了补发8月、9月以及10月份的差额,比如河北定州、湖南常德等。

无论各地方在通知中有没有明确提到要补发个别月份的定补差额,战友们都可以放心一点,只要是战友当地公布了抚恤补助的提标消息,那这笔差额补助金就一定会发放到战友手中,只是在发放时间上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

笔者看到又有地方公布了这一通知,但却和之前其他地方的通知有些不同,在抚恤补助金的发放类型上有了新调整。10月18日,江苏徐州市事务局发布了关于该地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的通知,其中有两点变动,需要战友们额外注意下。如下图所示:

1、补助金发放的类型及标准

之前,绝大地方公布的这类提标政策通知中,具体要发放的优抚金类型,一个是定期抚恤金,一个是定期生活补助金,优抚对象身份的不同,所发放的优抚金类型也就不同。比如部分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他们领取的就是定期生活补助金,部分残疾军人、三属等,他们领取的就是定期抚恤金。

但此次徐州市公布的通知中,又新增了两类补助金。

一类是部分残疾军人的护理费,这次,徐州市在抚恤补助表中明确将这笔费用 的补助标准进行了罗列、公示,护理费的月标准金额并不低,大部分都在两千元以上;

另一类是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荣誉金,通知中明确,只要是在战争年代获得了一、二、三等功的这类老兵,按照立功等级的不同,分别增发不同金额的荣誉金,具体的标准为:600元/年、480元/年、360元/年。

既然此次徐州市提到了关于增发荣誉金这一点,笔者希望,日后若是增发荣誉金,也应将部分参战涉核退役老兵考虑在内,即便他们没有上述提及的部分老兵荣获功勋大,但他们的付出和牺牲也不少,更不能被忽视,这些做出特殊贡献的两参老兵,理应享受到特殊的待遇和保障,增发荣誉金就是一项很好的优抚之举。

当然,该市部分参战涉核退役老兵此次的新补助标准,笔者看到是远高于国家标准的,每人每月达到了1169元,比国家标准(每人每月800元)高了三百多元,从这一点来看,徐州市也是有从抚恤补助方面出发,适当倾斜部分两参老兵,给予他们特殊的补助待遇。

2、补助金的发放时间

之前事务部下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新的抚恤补助标准执行时间是从2022年8月1日开始施行,徐州市大部分战友的新补助标准也是按照规定从8月份开始施行的。但有部分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则不是从这一时间开始实施的,而是从2022年7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比如三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金,就是从7月份按照新标准开始执行发放的。

李铁被查,为何是监察机关来办案?

11月2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出一则消息,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国家纪委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纪委监委的调查。李铁成为了第一个被查的国足教练。这在体育界无疑是爆炸性新闻。

大家或许有些疑惑?国足教练也可以由监察委来监管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的公务人员进行监察。因为国家足协是受国家体育总局依法委托从事足球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而李铁是足协聘请的主教练,就是从事足球事务管理的公务人员,所以属于监察部门的监察对象。因李铁政治面貌为非中共党员,故不用接受纪委的纪律审查,而是直接接受监察委的监察调查。

【建设节约型政府要用好公物仓】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其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公物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公物仓。

  所谓公物仓,是指将各部门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修复使用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修复利用、调剂共享的运作平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转中,出于工作需要,经常需要设置一些临时机构或举办一些大型会议、活动,这就需要配置一定的资产,但当临时机构使命完成或大型会议结束后,这些资产往往会处于闲置状态。如何调剂余缺、推动资产节约循环利用,对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至关重要。

  2020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试点工作,通过“实体公物仓+信息云平台”的方式,建立了中央部门间资产调剂机制,着力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随后,多地陆续启动公物仓建设。从运行效果来看,此举不仅让一些“沉睡”的资产“流动”起来,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有效节约运行成本,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公物仓管理,即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此次《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在力促公物仓制度全面推开。而行政事业单位带头“过紧日子”,也有助于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公物仓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当然,要让公物仓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调剂仓”“节俭仓”,还需要各地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公物仓运行机制,这样才能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以节约型政府建设的良好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节约型社会。网页链接

百亿红利项目你准备参与吗?

  下面这个招标项目部将迎来百亿市场的大爆发,你可以来一起看看你是否有这个机会,应该所有人都知道,碳中和是未来确定性趋势,但在这个趋势之下,有什么项目可以提前布局的呢?

  接下来我来分享一个我朋友介绍的项目叫做“建筑物碳排放检测项目”。

  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碳达峰的文件: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有:国家机关事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这个通知中讲到了一个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这一条: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等制冷方式。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鼓励申报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这上面讲到了一个建筑的绿色低碳和建筑物低碳体最大的就是对现有建筑物进行碳排放监测,说白话就是以后所有的公共建筑都要能够实时监控所有设备的能耗情况。

  前一段时间我看到一张图,这个图就是逐步地把每一栋楼里面的照明、暖通、电梯、给排水的能耗监控全部整合在一起,在为碳排放做好数字化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判断从明年开始,各个地方zf的大楼全部要做一遍,项目的名称我说一遍叫做:***大楼的碳排放数字化监测服务项目,属于政采的服务标,而做弱电智能化的是最有机会吃到这一波红利的。

  大家在没有更好的项目或者说现在公司不紧气的情况下可能想办法往这个方面转行,让这一波红利波及你们的公司与每一个员工,愿所有的公司都蒸蒸日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多年来始终以服务决策储备理论为目标, 以实施品牌战略为核心,以服务决策、超前研究、组织和人才培 养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研究服务体系建设为 工作保障,开展林业经济理论、政策、战略及法制研究,狠抓落 实,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突出品牌,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心主要职能是:

(一)围绕林业草原国家公园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大 改革、重大工程以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热点、难点、重 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研究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战略,参与林业草原中长期 发展规划的制定等相关工作。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 政策文件的拟定,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试点实施工作。

(三)开展林业草原立法、执法制度建设、执法形势分析研 究,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怎么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怎么样)

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

1. 协助国务院分管国务院机关事务的部际,负责统一调配和指导国内外各机关从事国家机关事务,统一管理国务院机关事务。

2. 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制定和实施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考核、调动、监督、考试、职务变动、考核过程的检查等政策措施和制度。

3. 负责各级机关出国培训事宜的统一管理,负责机关院校及中央机关各类学校在国内培训工作,负责从事国家机关事务研究相关工作。

4. 经批准赋予行政权力,依照法律和规章规定,发布、撤销各级机关行政执行命令、令、符号以及联络、指示文件;受理各级机关行政管理案件。

5. 负责各级机关改组和解散的批复,负责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的经费支出和经费使用的统计分析工作,受理机关改变职称、试用期制和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等案件核准工作。

6. 负责指导地方机关行政管理和其他有关事务,以及审计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承办政府采购和采购总金额超出授权范围的全部采购工作,对地方机关经费使用的异常情况及时督促和协调。

7. 负责国务院机关在国外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等事务,负责机关招考、社会公示等与招聘人员有关的事务,负责处理不明确归口、多部门有关、多领域交叉及多治理层面的机关事务,以及复杂紧急机关事务。

8. 负责国家机关设备采购、维修和变更报批,组织委员会关于行政权力分配等方面的审议和分析,负责各级机关依法准确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办理全国同类机关例会、党统、行政纪律等规定性机关事务及执行特殊任务。

9. 负责评审国家新设立的机关定点诊疗机构的开办工作,负责审查国家及地方机关实施的工程项目投资方案,指导各地新设立的政府机构工作,负责机关报销、接待、礼品收礼的处理。

10. 负责检查机关管理内部管理是否符合法定规范,检查各级机关实施的事项有无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审核机关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及其他安排是否有损公共利益,综合考察和处理各层次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 负责受理和审理各级机关行政复议和索赔案件,负责各级机关年度例会、年检、毕业仪式、新年庆典等机关大会、活动的组织和安排,负责先进单位表彰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颁发程序。

1.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机关事务管理的主管部门,是主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的全国性专业性机构。

2. 局负责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绩效管理工作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对国务院未另行专门设立部门的其他机关、政务机构管理工作也有负责。

3. 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完善党组织在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责任贯彻、机关内部结构调整、行政绩效考核、政务服务、职能转变等方面的工作。

4. 局负责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编制进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各部门编制调整。

5. 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配备、晋升、考核和公务员职称制度,规范公务员职工条约。

6. 局负责指导监督新编制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加强政府用人管理,协调政府管理职能的划分、改组、调整,以及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改革。

7. 局负责研究制定、宣传普及机关国家规范性法规、机关服务性法规、行政管理制度、办公及国家机关内部管理措施,提出机关管理改革建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

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

吉林中院的判决书认为:依据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国法秘函[2005]256号《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梁涛到龄退休,银保监会迎来首位女副主席|快讯】1月10日,人社部官网发布国务院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告,任命丛林为银保监会副主席,免去梁涛银保监会副主席职务,这意味着丛林成为银保监会首位女副主席。

丛林此前在福建银保监局任职。履历资料显示,丛林出生于1969年6月,现年53岁,博士学历,历任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副司长、原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原保监会法规部主任。

2018年3月,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合并后,丛林出任银保监会法规部主任,并于2019年8月赴任福建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而银保监会原主席梁涛则因为到龄退休离任。

履历信息显示,梁涛出生于1962年11月,2022年11月年满60周岁。

截至发稿,银保监会机构概况“会领导”一栏尚未更新,但福建银保监局官网“局领导”一栏中丛林的相关简历已被撤下。

至此,银保监会领导班子格局为“一正四副一纪检组长”,即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副主席曹宇、周亮、丛林、肖远企,驻会纪检组长王陆进,另设有3位首席,分别为首席风险官刘福寿、首席会计师马学平、首席检查官王朝弟。网页链接

法制要案研究所是由司法部主管的中国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北京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重大案件调查研究和法务高级人才培养的内设工作机构。

中国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是邓小平同志倡导,在彭真委员长、王震副主席的关怀支持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黄火青、著名法学家张友渔、中央政法干校原校长毛铎、最高人民法院党办原主任王定国等政法界和法学界90多位知名人士共同发起,司法部主管、民政部核准登记,彭真委员长亲笔题名,于1990年4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一级社团组织。协会的成立对稳定国家当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是一面特色的旗帜。

2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下,在司法部、民政部的具体领导下,协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调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承办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及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宜,积极为国家制定有关法律提供参考资料;开展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宣传、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协会与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委密切协作,很好地发挥协会的助手桥梁作用。

中国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北京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是中央编办许可登记的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71780126XK 。主要为贯彻国家的法律政策知识,研究法律政策理论,开展全国法律人才培训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据国家法律政策,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权益,利用法律政策知识为社会服务。

法制要案研究所结合中心的有关法律资源优势对全国大要案组织研究讨论。为中心司法范畴业务提供权威理论及实践论证,组建案件案例库、高级法律专家智库人才库、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事业,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当事人权利不受侵犯做坚实的后盾。

谢谢您!但我不是这样的律师

昨天晚上19:36分,我在办公室看股权信托税收,接到一重庆电话,我还以为是我服务过的当事人,因去年年底在重庆曾呆了近20天。电话接通后,他问:“这是优穗律所吧”。我说:“是的”。他再问:“有个叫张新军的律师吧”。我说:“是的,我就是”。他说:“张律师,有消息在传你被郑爽的对家请过来,结果出来后查了一大片”。他还建议我:“如果是假的,貌似要搞事,还是报警吧”。 我听了一头雾水,这是哪门子事啊,于是我让他把相关截图发给我。

我看了他手机发给我的截图后,我哑然失笑了:

1、 首先,我没这么大能耐。的确,去年我作为专业的税务律师曾对郑爽的税案公开发表一些专业观点,还向上海市第一稽查局申请公开《税务处罚决定书》,这都是基于专业本身,基于多年的执业使命——立志于推进我国的税收法定进程。很多人知道我2015年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申请对财税【2015】60号文合法性审查和2018年个税法时提出修法建议等等。但无论如何,我不是什么大律师,没这么大能耐,能让郑爽的对家来请我。

2、 其次,我是一名正直的律师。我当事人经常这样评价我,记得有一次在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的时候,当事人突然当庭评价我是一名非常正直的律师(法院有庭审录音可查)。是的,我专业之初就立志:专业致胜。多年来,我不畏权威,不阿谀奉承,也不崇尚关系,只求专业,只求心安。至于短信中提到我被郑爽对家请了去,这种有违正直,有违操守,有违良心的事情,我是万万不会做的。

最后,非常感谢这位无名的热心人。执业时,总有当事人、好心的路上让我感动!这也正是我前进的动力!再次感谢!

【年末必看!#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 哪些情形下不享受年休假?】不知不觉,2022年也渐入尾声,不知道各位打工人的年假休完了吗?相信有的打工人会发问:“工作太忙,当年年假可以跨年休吗?”“换工作了,我还依法享有当年年假吗?”......别着急,一起听听法官是怎么说。

问题一、工作多久可以享受年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需要注意的是,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问题二、哪些情形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问题三、工作太忙了,今年一直没时间休年假,可以留着明年休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四:休了产假,还能继续休年假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问题五:刚跳槽到新单位,今年的年假还有希望休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佛山法宣)

浏阳打人事件,廖勇是否受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几个关键是点需要理清。

一、廖勇前往居民家里是受单位指派执行公务还是自主行事?

1、如果廖勇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单位指派执行公务,并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无其他超越职务范围实施的行为,其打人的违法行为不受治安处罚管理的约束,不适用《治安处罚法》处罚,适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复函》的有关规定。

2、如果廖勇没有受单位的指派并无证据证明属于执行公务,则可认定为自主行事属非执行职务的个人行为,则其打人的违法行为应当受治安处罚管理的约束,适用《治安处罚法》处罚。

3、即使是受单位指派执行职务行为,但是,其行为在方式、方法上明显丧失了法律依据,超越职务范围,背离了行政管理的目标,则不能受职务行为的庇护,同样应当受治安处罚管理的约束,适用《治安处罚法》处罚。

二、廖勇前往居民家里时有无正规的官方授权执行公务的文书?

1、如果有官方授权文书 ,自身也能够证明提前电话预约了业主,并且正常敲门文明入户,则不构成“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和“滥用职权罪”。

2、如果没有官方授权文书,没有提前电话预约,野蛮敲门,业主打开门后廖勇不说明来的目的,也未亮明身份,没经过业主入户的许可就强行侵入 ,则构成“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如果廖勇不承认非法入侵公民住宅,则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廖勇承担没有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的举证责任。业主如果一口咬定从未许可廖勇入户,是他强行入户殴打业主,视频证明廖勇入户殴打业主的证据确凿,业主无需其它举证,即可锁定廖勇构成“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

三、业主在业主群里发表的言论,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则归公安机关管辖,不归街道办事处管辖。廖勇插手微信群里的相关违法案件,已经超出了职权范围,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名副其实构成“滥用职权罪”。

四、廖勇如果指控业主在业主群里发表了“反对政府、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言论,必须出具足够的事实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主观臆断虚构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则构成“诬陷罪”。

五、与廖勇一同去的其他三个人的身份如果是人民警察,在现场看见廖勇无故殴打业主时未上去制止,则承担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渎职责任。

依据以上五点,

1、廖勇构成“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滥用职权罪”、“诬陷罪”,并应当受治安处罚。其他三个人如果是人民警察,应当承担渎职之责。

2、被打业主应当搜集整理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向检察院投诉或报案,也可直接向法院自诉立案。

廖勇滥用职权非法入侵公民住宅殴打业主的行为民怨极大,影响极其恶劣,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历朝历代都罕见的霸凌百姓的事件,如不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如何维护法治国家的威严?民众的安全感何在?官民平等何在?

协助执行行为是否可诉以及如何审查

(所选判例,仅供研究,具体案件需具体分析)

山东高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法释[2004]6号)规定,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国务院法制办[2007]561号答复亦明确,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根据上述规定,行政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并不体现行政机关独立意志,并非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作出,行政机关没有在是否协助或者如何协助问题上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其行为属于司法行为的延伸,不属于可诉和复议的行政行为。本案中,原成武县国土资源局依据成武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1723执394、566、575、580、1449、1458、1459、1943-1号协助执行通知,将涉案土地变更为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该变更登记行为既没有扩大执行范围,也未采取违法方式实施。依据上述规定,原成武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涉案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也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上诉人成武县人民政府驳回上诉人复议申请,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上诉人主张原成武县国土资源局超范围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上诉人与山东通德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可依法另行解决。

#企业行政协议案件##国家赔偿北京律师##北京企业行政律师##收回国有土地北京律师##协助执行#

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行终1969号行政判决书

江西赣州,男子晚上和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回家,哪知半路被交警查获。事后,交警队以醉驾为由,对男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男子张某平时特别爱喝酒,但是因为妻子管得严,总是不能尽兴。这次因为妻子出差,酒虫上脑的他便立即约了几个好友好好聚一聚。为了能够喝得开心,他还特地没开车,骑了个二轮电动车自行车。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事发当天,喝了不少酒的他骑着电动车回家,路上看到交警设卡正在查酒驾,他还停下来拍了个照,发到朋友圈提醒朋友注意。而他这一举动,也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交警走到他的身边,闻到他一身酒气,便让他做酒精检测。

起初,他认为做就做呗,反正自己骑的是二轮电动自行车,但是随后听交警说骑电动车也不能喝酒,顿时害怕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喝了酒,不想也不敢做检测,但是看架势不做走不了,最终只得配合,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为醉驾。

张某更加忐忑了,当即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拒绝在检测单上签字,随后,民警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检,后鉴定显示酒精含量为118.3mg/100ml。

事后,交警又将张某的两轮电动车送去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属于机动车。而不久交警队就给张某寄了一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某拿到处罚决定书越想越憋屈,于是申请复议,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自己的处罚。

张某的理由复议和起诉的理由很简单,他认为自己驾驶的并非是机动车,并且他有多个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不应一并予以吊销。

法庭上,交警队提交了执法记录仪、鉴定报告、血检报告等一系列证据,证明张某违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后做出答辩称:

第一、在作出处罚决定过程中,交警部门依法进行了执法记录,依法告知张某鉴定结果,并告知了行政处罚作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听证、申诉和申辩的权利,保障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程序合法。

第二、《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原告应当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交警队对其的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同时根据2012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国法秘政函[2012]244号文件解释到,吊销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资格的处罚。

在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3mg/100ml,属于醉酒范围且经第三方鉴定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的情况下,交警队对张某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某认为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但是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交警队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请,同时判决诉讼费50元由张某承担。

虽然事后张某仍然不服,又提起了上诉,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最后,本案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根据国家规定,电动车“速度必须小于25?km/h,外加电池总重量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标准电池电压小于48v,两轮间距小于1250mm,最大宽度小于450?mm,必须安装脚踏装置,并提供阻燃和防篡改设计”才属于电动自行车,超过或者缺少任意一项,其实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换句话说,大部分人眼中的“电动车”其实都可能不属于“电动车”,而属于机动车!

而这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喝酒除了不开车外,尽量连电动车也不要骑!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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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正新一轮确权部分土地和现有林地重叠冲突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晓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正新一轮确权部分土地和现有林地重叠冲突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答复如下:

农林用地虽有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但到了具体点位又因各种原因存在重合现象。诸如:林斑图是参照2006年、2016年的森林覆盖矢量数据及现地情况“三个要素”,在2006年的卫片上勾绘出来的,这样就有先天性的客观性误差。加之卫片比例是1:10000的比例,图的比例越大误差也越大。从勾绘林斑图的客观因素来说,尽管人为的努力谨慎了,还是很难做到精准无误差。二是当年农户在耕地上栽种桉树,没有颁发过林权证书这部分,桉树被霜雪冻死之后地块又自然恢复成了耕地,因此就有林草局按林斑图解析计算出的林地面积与农地重合19.9289万亩在2018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时,确权登记成了承包土地的“理论数据”。

2018年开展的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并依据中央农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县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意见和工作实施方案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石林县委、县政府在开展土地确权之前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了《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石发(2016)10号文件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办公室文件,石政办发【2016】36号文件,文件成立了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其中:就有林草、国土和政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尽管如此,还是有如你建议的农林用地重合冲突这样不尽人意的缺憾问题。

你的建议从生态发展建设工作的角度来说非常重要,但这项工作一头牵连着生态建设,另一头牵连着依法依规,程序合法,主体合法,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农林用地重合的情况已由我局主要领导向政府分管农林的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争取从县政府的高度、由政府主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来完成你所提建议。

感谢您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9日

文件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网

内蒙古,乌兰浩特。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行驶缓慢的大型客车,车辆驾驶人神情紧张,交警立即上前询问,结果驾驶人根某居然持有的是c1类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行为,据当事人自述,该辆大客车是自己购买用来经营公路客运,由于自己当天与自己雇佣的司机吵架,司机走了便自行驾驶大客车上路行驶。(来源:西部决策网D视频)

有网友说,司机真是艺高人胆大,拿c1类驾驶证开大客车,幸好交警及时发现,阻止了潜在的危险发生,不然你这万一要是出了交通事故,那可就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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