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借调最长期限(公务员借调期间算服务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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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借调最长期限(公务员借调期间算服务年限吗)

2、公务员借调期结束(公务员借调期满回原单位)

3、公务员借调期限(公务员借调时限)

公务员借调最长期限(公务员借调期间算服务年限吗)

公务员借调最长期限(公务员借调期间算服务年限吗)

我借调过几个地方,也从借调中得到机会,领导赏识提了副科正科。但作为过来人,只能劝大家,想改变工作环境,借调是末位选择,宁可辛苦准备选拔考试,也好过借调几年。

我每次借调冲着都是转公,原单位效益较差。体制内不都是旱涝保收,单位没钱领导没本事,只能逼着你当咸鱼。过往自己总有些傲骨,想摆脱当下环境,借调是我那时候能选择唯一改变命运的路。

第一次借调,我被领导赏识,等程序时间到就可以操办,没想到带我进门的领导退二线轮岗。我很感激他,至少他真关心我,没有让我虚耗;第二次,提的条件我比较难以接受,不了了之;第三次,报告打上去被人截胡;第四次,我鞠躬尽瘁、日夜加班,领导出面找的三个单位,全部流产……

曾几何时,也是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贪享权力部门上机机关平台带给的尊重与威权,以做事、证明自己的价值为燃料不断燃烧自己,终归不过黄粱一梦。

我也是幸运的,每次面临抉择时,贵人亲人出来点醒我,不要在虚妄中固执坚持。我是因为借调得到机会,但我能提拔却不是因为借调。借调只是给我一个平台,让人能看见我,而所谓的推荐帮说好话,其实没用,一年下来领导那打招呼推荐的人多了去。

我心中,其实还是抱希望原借调单位的领导念及情分与能力,可以继续帮忙推荐我调公,能给个机会我。但这个是人情社会,缺的不是人才、肯干活的人,当一个没有背景想靠自己努力上行的人,所要付出的不止是智力体力那么简单。

我身边有很多形形色色的借调干部,有人欢喜有人愁,很多人的故事连悲剧都不算,到了期限找领导谈调动,闪烁其词一拖再拖打个鸡血再看一看找找机会,到最后:你辛苦了,但现在欠缺条件,要不你先回去吧。

我是幸运的,没有得偿所愿,不是一事无成一无所得。但,那些耗了三年五年的干部呢,借调单位领导所谓的推荐真的有用吗,你们原单位的领导真的买单愿意承认你在外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吗。

很多人在借调中,患得患失,迷茫、压抑、失意各种情绪反复煎熬,在一次次风吹草动中起意、失望。不要尝试用鸡汤鸡血来劝解,每个想改变的干部,都有“洗脚上田”的梦,期待可以去到更好的地方施展抱负才华。在这个内卷的社会,一帮又一帮借调干部依然怀揣着激情与热血,在独木桥上冲锋着。

警察我干了8年,其中有将近4年的时间都是借调在上级单位,被借调一方面是确实因为上级单位有需求,另一方面也有我个人的原因,毕竟上级单位在省会城市,离我家比较近。

一共有三次借调的经历,每次得到的都不一样,我分开来说。

第一次借调:

我2014年8月考上了警察,在基层干了三年,2017年9月就去了上级单位借调,当时是有个机会去对口的支队学习锻炼一年,单位原本打算派我部门的另一个同事去的,后来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我就幸运的得到了这个机会。

说来话长,到了支队以后我才知道,这次从全省一共借调了4个人,我能去主要也是因为我部门领导的极力推荐,我这个人其实比较难以适应新的环境,总是希望在舒适圈里面呆着,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我就硬着头皮干了下去。

期间副支队主要负责我们几个日常的工作什么的,和支队长没有特别多的接触。

后来借调临近尾声的时候,我又加入了一个专案组,又延长了3个月的期限。

这次借调我其实没有学到什么东西,都是机械的在干活,贯彻落实工作而已。

唯一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上级单位的领导,混了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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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借调:

第一次回到原单位也就3个月不到,我又第二次借调回了上级单位,这次是因为2019年扫黑除恶,我因为之前在上级部门干的还不错,支队长就推荐我进入我们上级单位的扫黑办。

就是这一次借调让我得到了充分的锻炼,我到了扫黑办不久也就是一个月左右,就被推荐送到省厅的扫黑办,在省厅扫黑办工作了一个月,我又被推荐到省扫黑办临时陪同中央督导组工作一个月。

督导组回京以后我就直接被留在省扫黑办了,这一干就到了年底。2019年12月末,我们这个工作专班的任务结束了,我就回到了本单位。

这次借调让我彻底的升华了,毕竟经历了大场面,作为本省的陪同人员之一,我陪同中央督导组的副部级领导到我所负责的两个地市去督导,同一组的有公安系统的BOSS,省委政法委的副书记等等平时只能在手机里看到的领导。有幸跟他们一辆车,一个桌上吃饭,饭桌上有机会介绍自己,工作时向他们介绍当地的具体情况。作为一个平时处级领导都见不到的普通民警,确实增长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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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借调的经历让我彻底发生了蜕变。今天太晚了,明天再接着写吧。

公务员借调期结束(公务员借调期满回原单位)

公务员借调期结束(公务员借调期满回原单位)

借调上级部门就能平步青云,步步高升?

那可不一定,只能这么说:有一定可能,但几率不大!

我是基层部门,对,最基层的那种[捂脸],每年总有这种去上级部门帮忙的机会,有的是迎接检查,特殊活动,上级部门忙不过来了,正好你还对口,平时干的还不错,知根知底,然后就把你调过去帮忙了!关系和待遇都是原单位发!

时间的话不会太久,有的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的就有回来的,长期帮忙的也有,比如我们单位小孙,在市里发改委干了一年半才回来!

有希望留下?

这个还真有,三年来,本单位去市里部门借调帮忙的有两个留下了,一个在民营经济局另一个是市发改局,帮忙半年,特别优秀,组织通过考察啥的留下了,皆大欢喜!

没留下的那就多了去了,但也不是没有收货,至少认识好多人脉,在上级部门也提高了业务水平,这绝不是空话,越是上级单位工作标准就越高,也算涨了见识了!

当然,如果长期借调,留不下的话,就有点吃亏了,毕竟工资考核都是原单位,不能啥好事都等着你,所以借调工作也是一把双刃剑,是机会也有可能是个坑!!!

大家怎么认为呢?#公务员# #借调#

教师被借调到教育局,有没有机会转过去?

很多时候,教育局有一些中心工作需要人手,会从下属学校借调教师。有人就问:这些被借调的教师,有没有机会调入教育局?笔者认为基本上没有可能。

应该会有人不赞成笔者的观点,他们会说,在教育局熬着呗,等年限久了,教育局有岗位空缺,自己再努力运作一下,就能调过去。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几率太小了。首先,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的身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教育局是行政单位,教育局正式员工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不经过严格的程序,不可能转为具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其次,借调人员在个人的工作安排上没有决定权,当教育局换了领导,或者当借调人员参与的专项工作结束了,大概率是回到原单位,继续留在教育局的可能性很小。

#教育听我说#

在体制内,很多人都说借调不好,奉劝年轻人不要借调。我认为这是一种错误且非常不负责任的言论,尤其是对一些年轻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可否认,有些借调的确不可取,比如短暂性的工作任务借调,纯粹是为了找人干活,这种借调去了不会有什么收获。但除此之外,只要是上级机关或平级核心机关、重要部门的借调,不管怎么样都应该去尝试。一来这种借调蕴含着很多机会,说不定就能鲤鱼跃龙门;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锻炼,毕竟上级机关、核心部门标准高要求严,身在其中学上一段时间,对自己没有坏处。再说了,年轻人本就是一白丁,都是基层职工,去了调不走回来还是原样,其实也没什么好输的。

总之关于借调,我的观点就是两句话:

第一,与其畏惧不如尝试。你连一点亏都吃不得,连最基本的尝试和挑战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能进入领导视线,又怎么可能会有改变的机会?

第二,不要拿失败者的抱怨当信条。所有说借调不好的,抱怨这抱怨那的,基本上都是吃过亏、没有借而调走的失意者,你见过借调后调走的人抱怨过吗?

答案显而易见。所以对于借调,个人的观点只要是向好方向发展,只有看得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哪怕是一点点,都可以考虑去尝试。不试,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迎来什么。

#职场微头条# #直言职场# #职场干货#

体制内、事业单位借调,要去吗?

【体制内借调】

上级一般都打着为下级培养人才的口号,实则找人做事。借调更容易找不太重要岗位的人。借调时间的长短#事业单位招聘##体制内#

首先看所需借调的单位工作任务多少、人员情况,其次借调人员是否能干等,老员工借调时间短一些。借调是否可以留下,如果上下级都是事业单位,比较容易留下。如果上级是公务员,下级是事业单位,就比较难。有背景借调人员的容易一些,或者赶上改革还是可以。事实上真正通过借调方式成功留下的人是微乎其微的。遇到借调这种事,如果不想去,可以明确说出来,说了也许有机会

【借调好处】#易考吧##易考宝典#

1、借调期间的确可以拓宽自己的人脉

2、有机会认识水平和能力更强的领导和同事,也有机会学习

3、可能有希望在原单位晋升,但大单位福利待遇更好

【借调坏处】

1、可能会与原单位脱节,可能单位的晋升与你无关,上级单位一般不太容易干涉下级单位的小晋升。体制更容易排资论辈。

2、体制内不要对领导,贵人期待太高

3、如若是临近年底,借调人员是有压力的。年底涉及考核,忙碌整年,若你不在原单位,分享果实时那相当于白忙一年。另一方面,借调期间虽然上级的意思是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但由于年底工作比较多,原本在你手上的活很难短时间找人接替,那你肯定还要经常兼顾着原单位的工作。

市里一年只开一次大编委会议,无论是新招录的公务员还是遴选的干部一年只有一次入编机会,这个政策苦了一些遴选上了但久久不能入编的人。

单位去年九月从基层遴选了四位工作人员,九月底所有的遴选程序都已走完,但由于编制还处在冻结状态,四位同志仍然入不了编,单位只有先借调三个月,待市里编委会议召开以后,编制解冻才能办理调动手续。直到今年2月,等待了近五个月之后,四位遴选上来的同志才正式入编,时间等的确实有点久。

入不了编,就不能算单位正式干部,相关福利待遇也无法享受。遴选上来的四位同志,领导对其中一人有点不满意,险些被退回原单位,如果及时入了编,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了编制也就意味着工作稳定了,在本市隔壁单位还出现过遴选上来的同志在三个月试用期内被退回原单位的,对不能及时入编且被退回原单位的遴选人员,心理多少造成一定的阴影。#职场成长分享#

考公上岸要不要借调

#2022就业季# #考公# #借调#

公务员工作中,常常有被其他单位借调的情况。所谓借调,就是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去其他单位干活。客观来说,借调不算是太好的选择。借调的好处是,去上级单位,或是去更重要的单位,可以多认识人,积累人脉,提高眼界和格局,甚至有些单位会定期组织借调人员转任,通过借调获得大家认可,为后期调任做好积累。

但借调的坏处也显而易见:由于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没有转变,借调人员的提拔晋升都是跟着原单位走,你没在原单位干活出力,自然提拔晋升评奖评优与你无缘;借调单位既然借你来,肯定是为了让你干活,往往要付出精力、付出汗水,比较辛苦。如果过了一定年限还无法调动,回到原单位,会有一定的生疏感。

这回真是彻底告别了,昨天晚上回到省局交接工作。

我这两年一直在这里借调,14年考上公务员,9月份上班,17年9月份就借调了省局,期间分别在18年底和19年底回原单位一共呆了6个月,这些年基本上都在省局工作了。所以其实对省局的同事更有感情,昨天回到省局已经3点多了,想去一个副局长办公室和他告别,但是遗憾他不在。

晚上支队同事们请客送我,多喝了点酒,心里更不是滋味了,套用许三多的那句话:我离开过家,我不想再离开家。

早上起来把所有的东西都清空了,睡了两年的床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仿佛没人来过一样。

考的乡镇司法所,区纪委要调我过去,征求意见,该去吗?

考的乡镇司法所,一直在区司法局工作,后来借调到区纪委一年多,有机会调纪委工作,迷惑是不是该去。

先不说去不去,就这段工作经历,已经有了两个违纪行为:一是服务期,二是长期借调。

大学生考乡镇司法所,有5年的服务期,考上后就一直在司法局工作,后来又借调到区纪委,现在又想正式调到区纪委,一直都没有在服务岗位工作,违反了服务期的规定。这不是一件小事,认真追究起来,不能调动,也不能提拔晋升,严重影响发展前途。长期借调也是一件违纪行为,借调只有六个月,先在司法局工作已经是借调,属于内部行为,后借调到纪委一年多,更是坐实了长期借调。当然,如果5年内没有提拔任用机会,那么服务期的事可以忽略,长期借调更不用说了。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性质和司法局一样,比起其他公务员机构,每月多1200元的司法津贴,这是实在利益。许多人反对去纪委工作,也是因为如此。其实,单纯从经济利益来讲,纪委将推行监察官制度,其工资收益,不会比多了司法津贴的公务员低,完全不用考虑。

去区纪委,原因是纪检体制改革,纪委工作职责增加,工作力量大大增加。不仅区纪委机关有四室两办六个科级内设机构,还有若干个派驻纪检组,也是正科级建制。内设、派驻机构多,提拔晋升的岗位和机会就多,内部人员的晋升机会同样会更多,将来的发展道路会更宽广。

但同样的,司法局下属的乡镇司法所,也是科级建制,提拔晋升的机会也不少,尤其是司法专业人员。

这样,无论是从工资收入,还是提拔晋升机会相比较,纪委的优势并不是很大,去也行,不去也行,完全看自己专业素养和将来的发展方向。

这位体制内公务员,入职十年,科员一枚,现在38了,突然迷茫了,失去了方向。

入职十年,借调过市局2年,省厅3年。吃苦耐劳但不善人际交往,任劳任怨却不懂钻营取巧,运气也不好,始终借了不调。这期间,参加各级公务员遴选十几次,基本笔试分数锁定66-77间荡游,却一次也没能进面。再回到原单位,现在已经38岁了,感觉自己一无所获,更可怕的是一无所长。继续在县城干一辈子公务员,到退休混个一级主任科员,但自己又不甘心。遴选的路已经被年龄卡死了,看到同单位同事有的考家里关系操作调入省局、市局,有的个人工作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都在线而调入上级单位,心里既羡慕又不平衡。

现在38了,突然迷茫了,失去了方向。要困牢在县直公务员这条路上吗?躺平,等退休?却又不甘心。未来的路改怎么走呢?

刚看了某个省份的招录岗位,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省直属单位的岗位特别少,甚至好几个省直属单位好几年不招人。

公务员借调期限(公务员借调时限)

公务员借调期限(公务员借调时限)

妹妹本来要被省局借调,借调函都下来了,赶上疫情只好暂缓。没办法,全省大部分地区有疫情,零零散散的、陆陆续续的,只好要求网上办公,妹妹单位现在借调只能三个月,到期不续,我觉得这个政策太好了。

这几年见了不少借调的人,一去大半年,有的甚至两年,搞得里外都没“家”,和自己单位同事因为长久不见也不亲,和借调单位同事因为身份关系也融不入人家们的圈,除了尴尬就是默默干活,不伦不类,很多人想回回不去,有的时间太久回去岗位有别人了。

这种有时限的借调既能帮上级单位完成任务,又能让个人在不脱离单位的情况增长一些知识,同时还能换换环境。

#挂职与任职的区别是什么#

【挂职与任职有什么区别?】

不管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国有企业,我们都经常听到某某到哪里挂职了,某某在什么单位任职了。下面我们就来聊聊挂职月任职的区别。

挂职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下派挂职锻炼。主要是从上级机关派到下级挂职锻炼,挂职锻炼一般是采用平级挂职的方式,比如市级机关的科长,可以下派到乡镇或是县级部门挂职担任副职,如果原来是正职待遇的,还是享受正职待遇,但挂职一般只能挂副职;二是上派挂职锻炼。主要是从下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到某一个科室,按照原来的职务职级上派担任相同职务的副职。

从上级机关到下级机关挂职,我们成为下派;从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我们称为上挂。不管是上挂和下派,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有的规定是两年,有的规定是一年,期满结束以后继续回到原单位工作,到了原单位以后,由于有了基层挂职锻炼的经历,有的有上派锻炼的经历,这也是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一种方式,所以大多数人都会得到重用。

任职是在原单位或是被调动到别的单位担任某个职务的一种方式,有的是属于提拔性质的任职,也有的是属于平级调动的任职。到某个单位任职,必须要履行相应的调动手续,而挂职是不需要调动的,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保关系还在原单位领取,有的还要给予一定的补助。但是任职就不同,特别是到外单位任职,或是从上级机关调动到下级机关任职,或是从下级机关调动到上级机关任职,都要办理调动手续,工资福利和社保关系都要任职的单位领取。

综上所述,两者的根本区别是,挂职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方式,是属于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方式,不需要办理干部调动手续;任职是通过一定程序,属于组织部门提拔重用的一种方式。任职可以是在原单位任职,也可以是从上级机关到下级机关,也可以是从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或是跨单位,跨地区任职。任职是干部使用和任用的一种方式。

【高校毕业生看过来!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开展“#国聘行动# ”】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时间持续至2023年6月。

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以“奋斗有我·国聘行动”为主题,共有3项主要内容。一是集中发布信息。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健全招聘制度,梳理用人需求,明确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积极开拓新的岗位资源,鼓励在国聘招聘平台、中智招聘平台、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团团微就业等线上平台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有关招聘平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就业信息互通、岗位资源共享、提供精准服务为目标,汇聚发布更多优质就业岗位。二是开展招聘宣讲。具备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等宣传渠道,持续开展招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组织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中招聘宣讲活动,扩大“国聘行动”影响力,带动非公单位积极参与,重点做好就业政策、企业品牌、人才需求、岗位前景、生产流程、工作生活场景等内容的宣传推广。三是统筹线下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稳妥有序推进线下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活动开展,精准制定校园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控制招聘活动规模,引导供需双方充分对接。

“国聘行动”对各部门提出明确职责要求。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积极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本次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为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提供便利。科技部门要联系调动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产业与人才互融互促,带动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动员引导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维护市场秩序。国资部门要指导所监管企业充分挖掘岗位资源,更多以市场化手段发挥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青年优势,动员更多的青年求职者和企业家等参与“国聘行动”。妇联组织要从加强就业指导、挖掘就业岗位等方面入手,组织女企业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更多女性实现就业。

“国聘行动”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厉打击虚假招聘,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单位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作者:林焕新

网友堂哥家的女儿,当年读的南阳师范学院的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去了南阳地区一个农村小学任教,现在已经工作够6年了,不想继续留,想调回县级小学,多次向上申请,都是查无音信。现在快30岁了,因为工作调动这事,对象也不好找。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非常尴尬的处境,公费师范生按期服务六年,现在期限已满,想要调回县级小学,却得不到同意。我觉得未必是校方的问题,不知道南阳那边的情况怎么样,反正在我家这边,想直接调回县城基本不可能,现在基本都是教育部采取大混合的考试招聘,所有想进城的教师统一报名参考,按照从高到低的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且必须不低于60分。所以,心态还是要放好,找对象跟工作不冲突,也不大影响,现在交通发达,不影响谈恋爱。#头号周刊# #大有学问#

人社部关于共享用工问题的答复 |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51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19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共享员工”依法有序发展,优化人力资源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现答复如下:

“共享用工”是企业之间开展的用工余缺调剂合作。近年来,已有一些企业探索通过企业间合作调剂用工余缺,但受制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的岗位匹配度要求高和合作期限难以达成一致等原因,新冠肺炎疫情前并未成规模展开。疫情期间,盒马鲜生等电商平台公司和餐饮住宿等员工富余企业以及一些生产高峰和低谷相互互补的企业间开展了“共享用工”合作,在保障用工紧缺企业用工、减轻尚未复工企业用工成本、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诚如你们所言,这种用工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企业间用工责任不够明晰、劳动者权益易受损及可能演变为“假共享、真派遣”等问题。

为引导共享用工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部经认真调研,于今年2月在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共享用工等热点问题的答问口径,明确“‘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该口径明确了共享用工中企业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积极防范“共享用工”演变成“假共享、真派遣”。3月我部又在向系统下发的涉疫情劳动关系处理政策中对共享用工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7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再次重申了促进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共享用工的指导服务工作,我们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参考你们提出的建议,研究制定并于近期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以下简称《通知》)。

我部督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将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帮助有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加强职业培训服务,对开展共享用工的劳动者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及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指导企业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和知情权,依法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有效防范用工风险。

由于共享用工是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后,由员工富余企业将劳动者集体安排至缺工企业工作,不是劳动者个人行为,更类似于企业之间的借调行为,因此共享用工不改变员工富余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与灵活就业模式不同,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员工富余企业应依法依规为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对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发生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的规定,由员工富余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员工富余企业可与缺工企业约定补偿办法。

为积极应对因共享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今年7月,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密切配合,研究梳理争议案件处理中反映出的共享用工模式法律适用等问题,将共享用工案例纳入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中。典型案例中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停工停产等特殊情况下,自主选择为其他企业提供劳动的,不属于共享用工情形;企业不得以共享用工名义违法开展劳务派遣等。同时,我部积极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法院之间的裁审衔接,引导企业之间就“共享用工”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协商,加大争议调处力度,稳妥处理涉共享用工的争议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共享用工健康规范发展。同时,及时研究解决共享用工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1月3日

【茅台最高220万住房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住房补贴、生活津贴】

据共富财经,5月6日,贵州茅台发布茅台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人才需求分为四个层次,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原则,发放住房补贴、生活津贴(资质工资),其中前三个层次住房补贴显示最高为2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由其中一方申请一套过渡性住房,若学校无法提供,在三年期限内,按20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其他待遇按标准分别享受。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高层次人才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工作调动;高层次人才若有子女随迁,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 树底线意识少给河北供暖季“添堵” 】#河北多地反馈天然气限购停气# 2023年年初,据多家媒体报道,河北邢台等地频繁出现天然气限购、不定时停气、燃气质量下降等问题。如果留心,就会发现近年来几乎每到冬季,都会偶见河北部分地区出现天然气供应问题。据长城网统计,2020年提前供暖后一个多月,“问政河北”就收到了全省各个地市的供暖问题(包括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共计1222条。

每年的原因不尽相同,收集各方信息后不难发现,今年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燃气公司“跑马圈地”;俄乌战争后进口气价格持续上涨;地方政府的补贴不到位;天然气价格机制不顺等。但在年复一年的“偶然事件”背后,不能忽略的是结构性压力,亟须进一步完善长效清洁供暖机制,树立底线意识少给河北的供暖季“添堵”。

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的一种。按照2017年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至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70%。达标的主要实现途径就是“煤改气”、“煤改电”。这其中,河北省推行力度较大。至2021年,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和农村散煤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累计改造量占全国50%以上。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是保障民生与调整能源供给结构和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但前提是,这种改造是长效的、可持续性的。2019年,面临彼时“煤改气”、“煤改电”出现的种种共性问题,国家能源局曾经发布《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支持机制,此后各省、各市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清洁取暖的长效机制文件。

“煤改气”中面临的两个难点第一个是改,农村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维护成本较高,取暖设备改造需要一次性投入到位;第二个难点是用,燃气取暖成本远高于散煤取暖,即便管网等基础设施就位,也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农村地区居民的燃气采暖意愿。

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是依靠政府补贴,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减少清洁供暖改造的建设和使用成本。媒体报道显示,2017至2019 年,中央与地方共投入约 1128.2 亿元供相关地区清洁供暖的建设和使用。在三年补贴期结束后,各地也相继延长了补贴时间,比如河北省就将清洁供暖省级补贴期限从5年延长至9年。

但在地方财政压力逐渐变大的情况下,补贴是否可持续进行、又是否能够在天然气价格波动的背景下持续性地保证终端用户价格不变?此前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就曾经表示,“通过财政补贴、行政降价完全覆盖清洁取暖成本并不切实际,需要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发现红利。”

行政补贴的方式,也未让参与其中的市场主体获得积极性。天然气市场的参与主体近年来呈现出压力颇大的状态:高峰用气有压力、政府补贴持续性存疑、产业链公司亏损——石油公司的进口气业务和城燃公司都呈现了连年亏损的状态,在整个链条上,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在承受压力。结构性压力将偶然事件传导放大,进而对终端用气产生影响。

从能源禀赋上讲,中国能源结构中以煤炭为主,燃煤也是此前北方地区冬季供暖的主要方式。在清洁供暖改造普遍完成后,要保证一张有韧性、有持续性的燃气供暖系统,还需要能源结构的调整、城镇化推进、居民收入提高等一系列举措。

但这些都是慢变量,参与各方仍需要拿出决心,找到一个中短期的应对路径。保证居民供暖应该是底线意识,各市场主体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忽视公共事业企业的责任所在;地方政府乃至更高层面也应该多想想兜底方案,有备无患,需要储备一些更有效的应急、预警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的机制,不能年复一年在供暖季给居民“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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