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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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给各位分享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

2、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图

3、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数量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和题量
  • 1、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
  • 2、湖北公务员考试题目有哪些?
  • 3、2016湖北省考行测各大题型分值分布
  • 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计分多少?分值怎么分布?
  • 5、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题型有哪些?占比如何?
  • 6、省考有多少道题?

相信对于各位参加湖北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来说,公务员考试一般会考哪几门、考试内容会涉及哪些方面,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那么大家指导公务员考试的具体题型都有哪些吗?不知道的话,可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这篇干货分享哦,它针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的题型,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务员考试的题目类别和答题技巧。

很多接触过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都应该还记得,公务员考试的一大特点就是题量非常大,尤其是考行测时,考生通常要在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之内做完一百多道选择题。因此,有很多不太熟悉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就会问了,公务员考试难道全部都是选择题吗? 小编在此回答,不是的。公务员考试的题目类型,包括选择题、写作题和论述题等多种形式。并且,根据个省份地区的不同,考试的题型有可能会出现差异。比如有的地区可能还有简答题或者判断题等题型。其中,选择题一般出现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一门考试中,考生只需在给出的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那个即可;而写作题和论述题一般出现在申论这门考试中,主观性比较强,考生要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对题目的理解给出自己的想法表述。

大家在做题时,也要掌握一些小技巧。比如面对行测那么多的题目,大家可以先快速判断题目的难易程度,挑出那些难度比较大或者自己不太擅长的留着最后做,首先把自己会做的快速做完。

上面是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的全部解答,更多关于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的内容,欢迎大家关注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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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没有过考公经验的小伙伴来说说,可能最开始连公务员考试要考哪几门、考什么科目都不太清楚,于是今天 小编就来为各位报考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送上一份关于考试科目和题目的解答,希望能让大家对湖北公务员考试题目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般来说,湖北公务员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别针对这两门考试设置题目。而针对不同职位,试卷类型也不同,包括省级试卷和地市级试卷这两种。但相同的是,考试均在线下进行,且全程闭卷考试。

湖北省公务员的考试题目

行测:行测指的就是行政能力测验,考题类型以客观题为主,包含一百多道单项选择题,考生需要在给定的几个答案中选出正确的那一项。行测考题的特点是题量大、涉及面广、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从语言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角度分别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数学运算能力、问题分析能力等多方面素质。

申论:申论的考题类型以主观题为主,包含回答问题和文字写作两个方面的考试内容。针对前者,考生需要用简洁又具有概括性的语言回答问题,对于后者,考生需要掌握不同文体的写作规范和写作方式,并且牢牢把握中心思想,不偏离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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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即将到来,你是否已经准备好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分值分布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年湖北省考预计会在3月下旬开始报名,4月23日笔试,行测分值100分,总题量120道。而官方没有公布具体的2016年湖北省考行测评分标准,只能结合以往考试情况大概估计。

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各题型分值分布如下:

行测常识判断分值分布:考查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地理、自然、科技等常识,总共20道题,每题分值在0.5分左右。

相关推荐: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区)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乡镇职位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20日后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招考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线下已经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职位报考数据可在线查询。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3月20日至3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6日17∶00后,所有考生均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后,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考生报名时,请查询了解本职位报名人数,考生所报职位被取消的,由省人事考试院按原支付渠道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19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4月23-24日,具体为: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3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4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4日上午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考场由省人事考试院安排确定,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予以公告。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四、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招录职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人的,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招录计划,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其他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

+面试成绩×0.7。(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综合成绩)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从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部分省直机关职位和省地税系统税费稽查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考生个人自传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录用的重要依据。曾在公务员考试中有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全省乡镇(街道)机关、其他要求或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拟录用人员须与招录机关签订相应最低服务期限的协议。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级监狱、强制戒毒机关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

涉及招考基本政策的咨询,与027-12333联系。

涉及网上报名技术的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325035联系。

涉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安排及参考要求等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联系。

2.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行测是参加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大部分考生都需要参加的考试,需要考生付出一定的精力去准备。在参加正式考试之前, 小编建议考生先对行测考试情况有个细致的了解,便于在复习备考时更加有针对性。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计分方面的内容。

首先行测考试的内容以客观性的题目为主,所有题的总分是100分,考生在参加行测考试时一共有2个小时的作答时间。行测科目有不同的考试题型,不同的题型也有着不同的题量和分值,分别占据着不同的比重。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图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图
  • 1、湖北省考行测题型及题量怎么分布的?行测考什么?
  • 2、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什么样
  • 3、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
  • 4、2016湖北省考行测各大题型分值分布
  • 5、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具体考什么?有什么科目?
  • 6、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题型有哪些?占比如何?

湖北省考行测题型及题量分布情况如何?根据历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科目的考情来看,湖北省考行测题型主要以常识判断、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资料分析五大题型为主,题量在125道题左右,具体大家可以参考湖北省考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一、湖北省考行测题型及题量怎么分布的?

历年来,湖北省考行测的题目数量基本维持在125道题左右,题型涵盖了常见的五大类型:常识判断、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资料分析。各题型试题难度和分值有所不同,小编根据历年湖北省考行测的考试情况整理出了如下表格供大家参考。

二、湖北省考行测各题型考什么?

1.?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是行测考试中的常考题型,主要包括逻辑填空、阅读理解和语句表达。

2.?数量关系。注重考查考生对运算方法和策略的运用,侧重分析的排列组合、策略制定等问题,以及常见的行程、工程、利润等经典问题。

3.?判断推理。判断推理是行测考试中的另一个常考题型,主要包括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和逻辑判断。

4.?常识判断。近几年来常识部分考查范围越来越广泛,内容越来越贴近生活,涉及学科有政治、法律、人文与历史、科技与生活、地理等。常识判断的知识点相对琐碎,学科交叉频繁,有些题目还会结合最新的国家政策文件进行考查。

5.?资料分析。资料分析是行测考试的必考内容,其材料类型包括文字型、表格型、图形型和综合型。要想实现又快又准的解题效果,考生必须掌握首数法、有效数字法、特征数字法等常用解题技巧。

行测在公务员考试中是考生必须要准备的考试内容,为了更好地掌握行测考试, 小编建议参加考试的考生多多练习行测真题,无论你对行测的知识掌握得有多牢固,都不及在练习真题中的收获多。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是什么样的吧。

测的考试内容都是客观性的,考试时间一共2个小时,满分100分。

行测的题型有:

1、常识判断: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言语理解与表达:运用语言和文字进行准确表达。

3、数量关系:事物之间的量化关系,解决数量关系。

4、判断推理:分析推理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

5、资料分析:对资料理解与分析能力。

以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真题为例:

(单选题)某草莓经销商有201箱的草莓要分配给若干个水果店,要求无论选用怎样的分配方式,都要有水果店至少分到8箱,则水果店至多有:

A20个

B21个

C28个

D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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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对于各位参加湖北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来说,公务员考试一般会考哪几门、考试内容会涉及哪些方面,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那么大家指导公务员考试的具体题型都有哪些吗?不知道的话,可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这篇干货分享哦,它针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的题型,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务员考试的题目类别和答题技巧。

很多接触过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都应该还记得,公务员考试的一大特点就是题量非常大,尤其是考行测时,考生通常要在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之内做完一百多道选择题。因此,有很多不太熟悉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就会问了,公务员考试难道全部都是选择题吗? 小编在此回答,不是的。公务员考试的题目类型,包括选择题、写作题和论述题等多种形式。并且,根据个省份地区的不同,考试的题型有可能会出现差异。比如有的地区可能还有简答题或者判断题等题型。其中,选择题一般出现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一门考试中,考生只需在给出的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那个即可;而写作题和论述题一般出现在申论这门考试中,主观性比较强,考生要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对题目的理解给出自己的想法表述。

大家在做题时,也要掌握一些小技巧。比如面对行测那么多的题目,大家可以先快速判断题目的难易程度,挑出那些难度比较大或者自己不太擅长的留着最后做,首先把自己会做的快速做完。

以上就是关于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的全部解答,更多关于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几种的内容,欢迎大家关注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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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即将到来,你是否已经准备好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分值分布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年湖北省考预计会在3月下旬开始报名,4月23日笔试,行测分值100分,总题量120道。而官方没有公布具体的2016年湖北省考行测评分标准,只能结合以往考试情况大概估计。

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各题型分值分布如下:

行测常识判断分值分布:考查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地理、自然、科技等常识,总共20道题,每题分值在0.5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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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区)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乡镇职位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20日后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招考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线下已经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职位报考数据可在线查询。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3月20日至3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6日17∶00后,所有考生均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后,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考生报名时,请查询了解本职位报名人数,考生所报职位被取消的,由省人事考试院按原支付渠道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19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4月23-24日,具体为: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3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4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4日上午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考场由省人事考试院安排确定,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予以公告。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四、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招录职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人的,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招录计划,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其他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

+面试成绩×0.7。(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综合成绩)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从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部分省直机关职位和省地税系统税费稽查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考生个人自传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录用的重要依据。曾在公务员考试中有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全省乡镇(街道)机关、其他要求或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拟录用人员须与招录机关签订相应最低服务期限的协议。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级监狱、强制戒毒机关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数量

湖北公务员考试题型数量
  • 1、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题型有哪些?占比如何?
  • 2、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多少题
  • 3、湖北省公务员行测有主要考什么知识点?湖北省公务员行测题型分布情况
  • 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些

从湖北公务员考试过去十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湖北公务员考试试题主要采用四大题的方式,其中包含几十道小题。当然也有时候考三道,但不管是四道还是三道,均包含了申论考试常见的五大题型,即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应用文写作、文章论述。

纵观这些年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一科的考情特点,可以看出在五大题型中,占比最高的是归纳概括类的题目,尤其是对于报考乡镇(街道)职位的小伙伴来说,要重视这类题目,平时多加练习。在之前的九年里,有四次考试都考察了两道该类题型,足以说明这类题目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并且在未来很有可能会对考生的作答提出更细致更全面的要求。

其次是文章论述这一类的题目。它的占比相比归纳概括类的题目来说没有那么大,一般来说每年都会考察一道该题型,但大家也不能对这类题目掉以轻心,因为它的题量虽然不大,但“体量”却不小,是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素养的一类重要题型,很多考生就是因为在这类题目上的作答情况而拉开分差。

其他三类题型如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应用文写作在近年来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一科中的考察相比前两类题目来说频率稍低,但需要考生引起注意的是,有时候也会出现例外情况,比如2019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的通用卷和乡镇卷就考察了三道该类题目,加大了在这方面的考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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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 下载

行测在公务员考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也是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中的公共科目之一,需要考生重视行测内容的复习。而且行测的分数在总成绩中占据着重要的比重,需要考生尽力取得更多的分数。所以 小编建议大家先了解一下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分值分布。

行测题型包括常识判断题、言语理解表达题、数量关系题、判断推理题和资料分析题等,题目是为客观性的试题,考试时间一共120分钟,总分100分。

那么这些题目分别有多少道题呢?又有多少的分值呢?

常识判断题:一共20题。每题的分值大概在0.5分左右;

言语理解题:一共40题,每题的分数预估在0.6—0.8分左右;

数量关系题:一共10题,每题1分左右;

判断推理题:一共35题,每题0.6至0.8分;

资料分析题:每个资料各有5题,共有3个资料,所以一共有15题,每题的分数也是1分左右。

综上所述,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大概有120道题左右,共涉及到5中题型,每个题型都占据着重要的分数。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准备行测考试,争取掌握每一种题型。

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领取

对于参加湖北省考的考生来说,还有2周左右的时间备考了,湖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的题型分布是怎样的呢?我们应该多花时间去准备哪个板块呢?快和小编一起来分析一下吧!

经过多年的以来的发展和变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内容渐渐的沉淀下来,也趋于稳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考5个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近几年来,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判断推理的题型都是35道;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的题型都是20道;数量关系的题型都是15道。合计125道题目,总分是100分,考生作答时间是2小时。试题涉及知识面广泛,考查的知识点繁多。言语理解与表达分为:逻辑填空、阅读理解和语句表达。其中逻辑填空的考点较为稳定,语句表达时常会有所变化。判断推理分为: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图形推理和逻辑判断。其中图形推理变化较多,逻辑判断会比较有难度。资料分析分为:表格型、文字型、综合型和图形型,计算占比比较大。常识判断考察贴近生活。数量关系会把传统问题作为主要考点。

考生在平常练习的时候可以根据考题的数量合理的划分考试时间。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有多个考试科目,也有很多的考试内容,需要考生尽力掌握。考生除了要知道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之外,还要知道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题型有哪些,这样才能更加精准地展开复习。那么接下来就和 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有行测和申论。需要注意的是,乡镇或者街道的机关的职位在申论题目上单独设置。公安机关的职位的考生还需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专门针对村或者社区的干部,来招录乡镇或者街道级别的公务员的职位只需要参加一门综合知识测试。

行测:试题是客观性的,总分100分。

包括的题型有:

1、常识判断题:一共20题。每题的分值大概在0.5分左右;

2、言语理解题:一共40题,每题的分数预估在0.6—0.8分左右;

3、数量关系题:一共10题,每题1分左右;

4、判断推理题:一共35题,每题0.6至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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