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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遴选真题(内蒙古公务员遴选考试内容) ♂
内蒙古公务员遴选真题(内蒙古公务员遴选考试内容)【持续更新】2023内蒙古大学考研真题回忆版
2023年各院校的专业课、公共课考研真题,【研考路上】正在持续整理更新中!#考研#
内蒙古公务员遴选试题(内蒙古事业单位遴选考试) ♂
内蒙古公务员遴选试题(内蒙古事业单位遴选考试)2021年4月18日上午内蒙选调生面试真题
1、当前,农业大棚的出租房被占用,用作商业。你认为应该如何有效保护耕地安全?
2、快递行业飞速发展,快递业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随之也出现了诸如信息泄露、环境污染、包装物过多等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2021年4月18日上午湖北选调面试真题
1、通过我们当这一百年走过的路,共产党攻坚克难啥的,然后给我们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有什么启示
2、湖北要搞一个全球的推介会,主题为:英雄的湖北.....(忘记了)疫情重生,如果我是策划人,你想重点推介什么内容,列关键词,具体介绍。
3、在当下你是镇政府工作人员,让你去为扶贫干部写一封慰问信。你要从哪几个层面去写
2021年4月18日上午河北县直定向选调面试(考官不读题,6分钟2道题。部分考场有纸笔部分考场无纸笔)
1、学习党史要同经验相结合,既要学习经验,也要同现实结合。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你如何将学习的什么效果转化成工作的成效什么的?
2、在一个办事大厅,有一个气急败坏的当事人在办事大厅大吵大闹,你的同事劝解之后解决不了,你是工作人员,你怎么办?
【我区设立首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为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经过组织遴选、评审、论证和公示等环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三所高校被认定为我区首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是为全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的服务平台,创新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模式,为进一步激发高校科技创新活力,实现高质量成果转化落地提供了保障。近年来,自治区高校转化了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内蒙古大学李光鹏团队研发的肉牛良种繁育技术达到了国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对于增强我国畜牧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团队在圣泉和侩牛牧业公司建立“良种牛繁育中心”,形成“万头牛标准化养殖基地”。赤峰圣泉牧业公司与团队实施肉牛联合育种项目,累计完成肉牛冷配7.1万头,胚胎移植近4000头,带动全苏木756户农牧民致富。
内蒙古大学科研团队围绕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蒙古文及多语种服务软件、云计算平台资源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其成果填补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智能信息处理领域多项空白,对少数民族语言智能信息化和内蒙古自治区智能信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内蒙古工业大学黄平平教授团队“微变监测雷达”技术成果突破了微变监测雷达设计、高分辨率成像处理、高精度长序列形变反演等关键技术,该技术成果转让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矿山边坡、大型建筑、滑坡灾害及应急救援等的监测与预警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
内蒙古工业大学常泽辉教授团队研发的“基于聚光集热的太阳能设施农牧业土壤跨季度储供热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4项,累计转化金额为450万元,对应技术服务费40万元,在北京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建成太阳能设施农牧业土壤跨季度储供热示范工程25处,产业化经济规模近亿元。
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研究团队研发的“冠心舒通胶囊”“广枣通脉胶囊”两个新药转让企业,产值已超过7亿元。主持制定了11项蒙中药材栽培地方标准,为大面积药材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来源:奔腾融媒
【自治区首批!鄂尔多斯4家单位拟获评→】
近日,内蒙古教育厅网站公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评审结果的公示》,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东胜区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鄂托克前旗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拟获评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来源:鄂尔多斯头条
【牛!3个全国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
内蒙古高校5名教师在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中取得3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的优异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教师遴选报名、上传教学资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等环节,我区10名思政课教师从全区58所高校1400多名思政课教师中脱颖而出,入选教育部现场展示环节,最终获得优异成绩。
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是目前思政课教学比赛中规格最高、参赛面最广、选手水平最高的活动,充分展示了近年来高校思政课优质课堂建设成果,更好发挥了高校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作用。
近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典型引领,以赛促训,隔年举办一次思政课教学技能大赛,常态开展跨校“手拉手”集体备课,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创新开展思政课教学“四个精品”成果评选,持续为思政课教师提供展示风采、成长成才的机会和平台。
一起了解获一等奖教师与她们的作品
李春晖,中共党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2021-2025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组长。荣获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一等奖,首届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教坛新秀。内蒙古自治区精彩一课一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两次。自治区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
陈慧,中共党员,包头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自治区“党课名师”。包头市优秀思政课教师、优秀思政课教师。自治区高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技能大赛思政课程组一等奖。入选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组成员。
李中华,中共党员,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包头市青年宣讲团成员。首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线下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负责人。曾获包头市教育系统“鹿城教坛先锋”、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首届“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思政组二等奖、自治区大学生演讲比赛优秀指导教师、“教坛新秀”。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文科组二等奖、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文科组一等奖。(来源:文明内蒙古?)
第一条:108国道山西侯马和曲沃段即将开始施工了,修好后会缓解侯马市城区和曲沃县城区的交通缓解!
第二条:还是那句话有能力的人员要提到管理熟悉的职位,最近内蒙的李局长点读机式的报告充分说明,没有这个能力任职的!这个还是在领导职位遴选上不能一言堂,需要层层把关!
中国乒乓球协会关于选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员参加国家队备战亚少集训的通知
教练员:
男队:陈振江(国家队)、杨宇标(内蒙古)、申超(山西)、孙逊(国青)、林岚霄(国青)、李鹭(国少)、冯启波(体能)
女队:钟金勇(国家队)、李大成(国家队)、饶静文(国青)、李茜(国青)、金凤宇(国青)、聂维(国少)、陈叶君(上海)、凌伟超(广东)、陈曦(福建)、李振山(河北)、马川(华东理工)、张煜(辽宁)、体能教练(1人)、康复师(1人)。
运动员如图所示,包括了宋卓衡、谢聪凡、孙正、曾蓓勋、梁国栋、陈熠、纵歌曼、韩菲儿、覃予萱等。
有你喜欢的运动员吗?
来自内蒙古博物院的“小姐姐”讲解员,要不要听她给你讲解呢,中宣部刚刚颁发“金牌讲解员”荣誉称号给她。2021年,中宣部从全国遴选88名优秀讲解员赴京,她,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重大展览讲解任务的讲解工作,圆满完成开幕式专场、中组部专场、中央军委专场、外交使节专场等重要专场接待以及日常的讲解接待工作200余批次。2022年1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金牌讲解员”称号!
如果你约不上她,也可以约我给你讲解[捂脸][笑哭]#呼和浩特头条##内蒙古头条#
早晨一块遛早的赵姐说,她原来扫马路,18年工龄,现在退休金一月4600多。还有慰问金,生日蛋糕券,免费的全面体检…听到后,在一起遛早的王姐不淡定了。
赵姐说,她和丈夫都是农村人,结婚后丈夫当兵,复原后安置在城市。
她32岁时,按随军家属在城市上了户口,只字不识的她,做了清洁工扫马路。干了18年,50岁退休,现在退休金4600多。每年还有节假日礼品,慰问金,生日蛋糕券,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
听了这些话,一旁的王姐不淡定了,激动地说了她的情况。
王姐小的时候学习就特别好,上小学她是大队委,戴三道。后来是红卫兵排长,分配时响应党的号召下乡到内蒙,担任团支部书记,后来选调到国营大厂。
到了国营企业,又考上了工农兵大学,分配后在企业搞技术。有党票,又有学历,应该是前途无量。
可后来国有企业改制,大批人员下岗,自己也和大家一样办理了提前退休。
下岗后街头做小买卖,不赚钱,后来就家蹲了。
现在退休金勉强够3000块,还个人上了好几年的养老保险,自己的单位早就没有了,更别提有什么慰问金和体检。
是啊,一个是农村文盲妇女,一个是城市大学生;一个是扫马路的清洁工,一个是国营大厂的技术员;一个是任人安排了没人干的工作,一个是争强好胜不断攀高…
两人比一比,王姐心里不平衡,所以不淡定。
人哪,谁也不知道哪头抗热,生活如同潮起潮落,后面的事难以预测,所以只有想开看淡,顺其自然了。
【#内蒙古#高校援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建设】记者近日从内蒙古教育厅获悉,2021年起,内蒙古将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师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全区15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补齐短板,促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据悉,对口支援工作主要通过1—2所高校对口支援一个盟市的方式开展。高校对口支援内容主要包括:支持指导中小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师资培训,定期与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法、技能等交流研讨,协助构建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同时将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建设,协助建立家校沟通的有效机制及心理危机转介的绿色通道,及时为求助者提供心理援助,恢复心理平衡、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增进身心健康。
此外,内蒙古教育厅积极拓展“校地联合”工作途径,组织遴选全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内蒙古高校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向各盟市中小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提供心理微课堂、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等服务。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记者 郝文婷
关于一位美女领导网络遭遇的看法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位女领导李少莉突然火了起来,很多网友对她的精致优雅的个人妆容以及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进行议论和联想,当然,也出现了不少浅薄不友好的言论,主流看法是怀疑该女士踏上这个领导位置的合规性以及职业收入与其消费水平的匹配性,呼吁有关部门进行彻查并回应。对此,网友也是众说纷纭,也有不少人坚决反对,认为是网络暴力,缺乏人文与宽容。
内蒙古公务员阿拉善(阿拉善左旗公务员考试) ♂
内蒙古公务员阿拉善(阿拉善左旗公务员考试)内蒙古阿拉善,一女子因为想吃火锅,但丈夫不同意,便一气之下,从车上跳了下去,不幸身亡。目前,丈夫因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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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发当天,男子王某某和妻子准备去看3岁的女儿,出发前,妻子提出自己想吃火锅了,吃完火锅再去看女儿也不迟,但王某某执意表示,火锅以后还可以吃,但今天必须先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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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双方因为吃火锅的问题产生了争吵,妻子极不情愿的赌气坐在了车辆的后排,原本以为此事能就此告一段落,但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妻子在翻手机时,无意看到了推荐的火锅店,便再度有了吃火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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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妻子再次向王某某提出去吃火锅,但王某某也是个倔强的人,坚决不去吃火锅,甚至愤怒的说道,如果真想吃火锅,那就一个人下车吃去,没人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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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王某某就是一句玩笑话,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当了真,眼见王某某没有调转车头后,打开车门径直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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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王某某虽然立刻打电话求助,但妻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也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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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仅仅因为一顿火锅,就平白无故丢失了生命,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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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虽然王某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但考虑到其妻子系成年人,对危险有明确的认知能力,所以王某某应当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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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对王某某是否构罪的问题,确实存在争议,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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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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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为过失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
就本案而言,部分观点认为王某某妻子的死亡,应当归咎于意外事件,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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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而是否能够预见,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能否预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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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案中,王某某作为驾驶人,对妻子的性格、脾气应当有准确的了解,加之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的过程中,王某某却不断的出言刺激妻子,虽说妻子有清醒的认知能力,但王某某在有可能意识到妻子作出过激举动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锁车门、降低车锁等方式,所以其存在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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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个人认为,结合全案的经过,王某某应当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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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某某将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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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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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王某某主观上并无恶性,并不存钱情节恶劣的情况,所以其刑期应当属于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下刑期中定罪处罚。
根据最新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期的3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且取得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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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案中,经过调查发现,王某某妻子在身前借了27万外债,全部用于自己吃喝享乐,而反观王某某,不仅要打工还债,还要照顾孩子,考虑到王某某事后取得了岳父、岳某的谅解,对其判处缓刑更有利于其孩子的成长,故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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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起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女子想吃火锅被拒跳车身亡 丈夫获刑# 头条热榜
妻子因想吃火锅与丈夫发生争执,跳车身亡,丈夫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妻子想吃火锅被拒自行跳车身亡”案件的判决文书。王强(化名)驾车与妻子一起外出,因妻子坚持要去吃火锅而发生争执,妻子在途中生气跳车。王强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医生到场后发现其妻子已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上海法治报)
妻子因想吃火锅与丈夫发生争执,跳车身亡,丈夫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妻子想吃火锅被拒自行跳车身亡”案件的判决文书。王强(化名)驾车与妻子一起外出,因妻子坚持要去吃火锅而发生争执,妻子在途中生气跳车。王强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医生到场后发现其妻子已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上海法治报)
真是个狠人//@胡萝卜说法:内蒙古阿拉善,男子带妻子去看望3岁的女儿途中,双方为“吃火锅”问题发生争吵,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在车子行驶途中一跳而下,结果因为脑部着地,终结了自己的一生,男子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来源:上海法治报)头条热榜在出发探望女儿前,王强就和妻子李丽因为吃火锅问题发生争吵,王强的本意是先看孩子,而李丽的本意是先去吃火锅。在李丽看到王强驾车径直准备去先看孩子的时候,李丽打开车门,从高速行驶的车上一跃而下。案发后,王强第一时间去派出所自首,如实交待了案情。并且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承担起赡养义务。岳父也对王强出具了书面谅解。据了解,李丽这个人平时喜欢吃喝享受,也不怎么照顾年幼的女儿,还借了27万的外债,为此,王强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工,努力还债。在法庭上,鉴于自己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女儿要抚养,王强希望法官从轻、减轻处罚,判处自己缓刑。@胡萝卜说法1. 夫妻之间,并不是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而是各退一步的相互契合。就拿本案来说,李丽想先去吃火锅,就先去嘛,何至于非要先看孩子,非得较这个劲,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让人唏嘘。2. 为何王强会被认定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中定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指的是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来说,就只是行为人本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但却违反了注意义务,造成了死亡的后果。就拿本案来说,李丽坚持要先去吃火锅,但王强坚持开车先去看孩子,由于王强过于自信,低估了李丽先吃火锅的决心,造成李丽从车上跳下来身亡,王强属于过于自信而引起的过失。《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 王强的上有老下有小是否是其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法律依据呢?《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中,并没有规定“上有老,下有小”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不过该意见规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减轻基准刑的20%以下。本案中王强获得了自己岳父的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由此可见,“上有老下有小”也并非王强判处缓刑的情节。不过,法院在认定了相关事实后发现,受害人李丽对于本案的发生有着一定的过错,说明王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王强在案件发生后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案情,有悔罪的表现。加上王强并无其他犯罪记录, 法院也认为王强满足了上述缓刑的基本条件。因此最终对王强处以判二缓三的处罚。4. 夫妻之间并非“零和博弈”,婚姻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斗兽场,懂得彼此退让,让关系契合的更加顺滑,家庭才会和睦,家和才会万事兴。您说呢?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与宪法40年##女子想吃火锅被拒跳车身亡 丈夫获刑#
内蒙古阿拉善,男子带妻子去看望3岁的女儿途中,双方为“吃火锅”问题发生争吵,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在车子行驶途中一跳而下,结果因为脑部着地,终结了自己的一生,男子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来源:上海法治报)头条热榜在出发探望女儿前,王强就和妻子李丽因为吃火锅问题发生争吵,王强的本意是先看孩子,而李丽的本意是先去吃火锅。在李丽看到王强驾车径直准备去先看孩子的时候,李丽打开车门,从高速行驶的车上一跃而下。案发后,王强第一时间去派出所自首,如实交待了案情。并且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承担起赡养义务。岳父也对王强出具了书面谅解。据了解,李丽这个人平时喜欢吃喝享受,也不怎么照顾年幼的女儿,还借了27万的外债,为此,王强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工,努力还债。在法庭上,鉴于自己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女儿要抚养,王强希望法官从轻、减轻处罚,判处自己缓刑。@胡萝卜说法1. 夫妻之间,并不是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而是各退一步的相互契合。就拿本案来说,李丽想先去吃火锅,就先去嘛,何至于非要先看孩子,非得较这个劲,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让人唏嘘。2. 为何王强会被认定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中定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指的是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来说,就只是行为人本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但却违反了注意义务,造成了死亡的后果。就拿本案来说,李丽坚持要先去吃火锅,但王强坚持开车先去看孩子,由于王强过于自信,低估了李丽先吃火锅的决心,造成李丽从车上跳下来身亡,王强属于过于自信而引起的过失。《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 王强的上有老下有小是否是其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法律依据呢?《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中,并没有规定“上有老,下有小”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不过该意见规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减轻基准刑的20%以下。本案中王强获得了自己岳父的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由此可见,“上有老下有小”也并非王强判处缓刑的情节。不过,法院在认定了相关事实后发现,受害人李丽对于本案的发生有着一定的过错,说明王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王强在案件发生后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案情,有悔罪的表现。加上王强并无其他犯罪记录, 法院也认为王强满足了上述缓刑的基本条件。因此最终对王强处以判二缓三的处罚。4. 夫妻之间并非“零和博弈”,婚姻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斗兽场,懂得彼此退让,让关系契合的更加顺滑,家庭才会和睦,家和才会万事兴。您说呢?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与宪法40年##女子想吃火锅被拒跳车身亡 丈夫获刑#
“太任性了!”丈夫开车带妻子去见女儿,途中妻子突然想吃火锅,与丈夫发生争执。之后竟然一气之下跳车身亡!这实在令人太唏嘘,太不可思议了!
事情应当从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说起,一名男子王强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因为妻子平时就喜欢吃火锅,途中突然嘴馋想吃火锅,丈夫便不同意。因为是去看女儿,丈夫的建议先去看女儿为重,然后再说吃火锅的事。
妻子听了很生气,非要先去吃火锅,把看女儿的事排在后面。
两人为这一点点小事争执不下,竟然吵了好大功夫。丈夫一直不忍让,但是没想到以后的后果令他难以接受。妻子随后竟然打开车门从疾驰的车中跳了下去。
丈夫傻了眼,赶紧停下车,拨打120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结果是他不愿接受的:妻子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以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强的妻子死了,但是还有27万元的外债,平时这名妻子就喜欢耽于吃喝上。从事发的案件也可以看出,妻子仅仅为了吃火锅甚至看女儿的事情都看的很清淡,这在平常人看来都是很不可以理解的。
死的是自己的妻子,妻子娘家的人便将王强告上法院。在法律审判的过程中,由于这起案件是由平常的一件小事而引发的,从引起事发的根源来说,作为这名男子并没有很大的过错。只不过是因为在和妻子因为就吃火锅的事情上过于执着自己的意见,以至于妻子走向了极端。
这个男子之所以不同意妻子的要求,也是为了去看女儿的目的,所以并没有恶意。妻子跳车以后,这名男子也及时对妻子进行了抢救送往医院治疗。虽然没有挽回生命,但这位男子不仅还要承担妻子27万元的外债,并且还要照顾一家老小。同时妻子去世了,他又向岳父承诺承担赡养岳父一家人的诺言。这样岳父也觉得女婿不过分,便得以谅解了对方。
法院结果综合考虑,于是最终判处这名男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这实在是意料不到的事情,这名妻子竟然仅仅因为吃火锅不得而选择跳车的极端行为,可见那平时就是一个很任性、很我行我素的一个人。这样的妻子,丈夫和她相处起来还真是比较困难。丈夫既然懂得妻子心性,那么在遇到此案中的事情时,本来没有必要和妻子过分的争执的,能让一步择是一步。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娶了这样的妻子,就只能这样了。
内蒙古阿拉善,男子开车载着妻子去找3岁的女儿,途中两人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妻子看到丈夫并没有开车带着自己先去吃火锅,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举动,在车子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了车门跳下了车。
王某和妻子李某结婚几年了,可是李某却为了自己逍遥,在外借了27万元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作为丈夫,王某默默地忍受了,而且不仅一个人承担起照顾女儿的义务,又一边打工帮着妻子还债。
事发这天,两人原本打算去看孩子,结果还没出发,妻子李某就要先去吃个火锅,可是王某却希望先去看看孩子,就这样两人发生了争吵。
妻子已经表示自己并不想去看孩子,而是想要去吃火锅,但是王某却坚持要先看孩子,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妻子见丈夫开车的方向不是去火锅店,妻子非常愤怒于是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敞开车门后直接跳下了车。
王某见状赶紧停车救人,可是妻子还是因为头部着地因颅脑损伤去世,随后王某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了公诉。
【@大兵叔叔】
确实很匪夷所思,就因为先吃火锅还是先看孩子发生争执,也不能置自己的安全于不顾吧,这不仅让自己失去了生命,更让女儿失去了妈妈,真的不值得。
可是问题来了,既然是李某自行跳车不慎去世,又不是王某造成的,那么王某怎么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了公诉。
过失致人死亡,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李某跳车不慎坠地去世,那么如果是王某根本没有预见义务,那么就是纯粹属于意外事件,但是,妻子李某在跳车前,双方其实已经发生了争执。
如果此时妻子说了你不带我去吃火锅,我要下车或者跳车这样的话,那么王某如果误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果真做出了这种举动的,对此王某的行为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除非是王某正常开车,妻子一言不合直接开门跳车,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才不具有过失,否则的话就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后果。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某事发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又取得了岳父母的谅解,按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所以最终王某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换句话说,只要王某在缓刑考验期的这三年的时间里没有实施新的犯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所以,作为驾驶员,如果乘客说了不去目的地,如果强行去的话就要跳车就要小心了,虽然大多数情况对方可能是在吓唬人,但是一旦真的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而且导致自己重伤甚至死亡的, 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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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40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内蒙古阿拉善,一男子和妻子因吃火锅还是看孩子一事发生争执,男子坚持要先去看孩子,妻子不同意,妻子说,她现在只想去吃火锅,不想去看孩子。万万没想到,因为这件小事,妻子竟选择了打开车门跳车,而且落地之后,再也没有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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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某是一个牧民,他和妻子李某有一个3岁大的女儿,小棉袄嘛,王某十分喜欢。出发之前,妻子就因想去吃火锅,不想去看孩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但王某坚持要去看孩子。
之后,王某负责开车,李某坐在后排,后来因王某没有调转车头带李某去吃火锅,李某气愤之下,作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她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打开车门,纵身一跃,跳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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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李某这一跳,就再也没能站起来,120将李某送到医院抢救,也没能挽回其生命,医院诊断结果显示,李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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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法院以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他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蚂蚁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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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网友直呼,“这男的太倒霉了”、“这叫什么事啊?为了一顿火锅丢了命,这不还是没吃着啊?” “丈夫根本没有错!凭什么判两年?” “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可以预见自己从高速行驶的汽车上跳下去,会有怎么样的后果,李某应该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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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院认为,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笔者认为,这案件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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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李某虽然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但她于平时喜欢吃喝享受,且已借了27万元的外债。
反观王某,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照顾年幼的女儿,承担了家中所有开支,还为李某还了12万元的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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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德上讲,大家都站在王某一边,同情王某,而对李某,皆有不好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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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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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王某已经预见到妻子可能会跳车,但是他轻信自己妻子不会这种做,最终因为自己的过于自信,导致妻子死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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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法院以王某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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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这一点值得商榷,理由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王某当时在开车,李某坐在后排,有开车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司机开车时,是看不到后排细微动作的。王某如何能预见到李某可能跳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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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某有过激话语,比如他对李某说,“有本事你跳啊”,“你不跳我就看不起你”等等, 亦或者李某当时已经打开车门,并做出不停车我就跳车的威胁举动,王某仍不停车。
笔者认为,在存在上述情况下,认定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问题,但事发前,并没有上述这些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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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李某是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一个3岁孩子的母亲,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和危险应有正确的判断,应当知道跳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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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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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律要兼顾情理和法理两方面,不能谁死谁伤谁有理,笔者个人的意见是,王某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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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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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我与宪法40年##头条创作挑战赛##女子想吃火锅被拒跳车身亡 丈夫获刑#
#女子想吃火锅被拒跳车身亡 丈夫获刑#一个香消玉殒,一个身陷囹圄。最可怜的还是3岁的孩子, 失去了母亲的庇护,一生何其艰难?
内蒙阿拉善,一男子王强带妻子去看望3岁的女儿途中,双方为“吃火锅”问题发生争吵,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在车子行驶途中一跳而下,结果因为脑部着地,终结了自己的一生,男子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9月,王强开车拉着妻子李丽准备去看望3岁多的女儿。路上夫妻二人因为“吃火锅”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丈夫王强主张先看孩子,而妻子说: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
其实在上车之前,两个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一直在争论。但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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