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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公务员调资(江苏淮安涟水县公务员工资) ♂
涟水公务员调资(江苏淮安涟水县公务员工资)#淮安头条#淮安涟水的问题楼盘真是老大难啊,中央城、翰林苑、开元名都、金碧华府、近水楼台、中恒国际、五岛湖公寓等等两只手数不过来,基本都是开发商建设到一半没钱推进了,老百姓交了钱好几年拿不到房产证甚至拿不到房子。有不少是涟水下面乡镇的农村人掏空积蓄为了子女结婚买的婚房,如今淮安房价疯涨,他们却只能苦苦等待拿证交付。
前阵子有个买了近水楼台的朋友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官方要把近水楼台变成小产权房,可把他急疯了,好在后来多方求证,说是假消息。
涟水问题楼盘这么多归根到底是本地开发商实力不行,多是半路转行做房地产想捞一笔快钱,结果搞到一半资金链断裂了,甚至面临破产重组。这几年三四线城市房子迎来了一波上涨,带动下面的小县城房子也炒的火热。涟水县城滨河新城房子传闻一房难求,从原来的四五千涨到了七八千,售楼处的还让找关系才能买,太疯狂!我始终觉得小县城的房子是最没有投资价值的,工资低、机会少,人流都是往繁华的地方跑,未来小县城房子有那么多接盘的人吗?大家怎么看?
对“可以”聘用的理解: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护林员
护林员岗位的设定有法律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护林员的设置。本条第二款规定,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护林员值得讨论与关注。
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多数人就理解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不”聘用护林员。各级人民政府尽管已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但不少地方护林员岗位至今可能仍没有设立。
在法律规则中,“可以”一般被认为是授权性规则;授权分为权利授予与权力授予。就权利授予而言,权利人可以行使具体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权利,例如,债权可以行使,但债权人可以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行使。
权力授予使用了“可以”一词,权力机关能不能放弃权力的行使?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多数县级人民政府可能认为,法律使用了“可以”一词,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行使权利,也不可以行使权利。此认识不仅造成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的农村村民不能实现户有所居;至今为止,人均土地充足,或者丰富的农村地区的农村村民也没有实现户有所居!
公职权被授予,权力机关不能放弃职权的行使,例如,法律使用了并处罚款,行政、司法机关行使权力时必须予以罚款,或者罚金。法律使用了“可以”并处罚款,并不等于权力机关享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被处罚人因罚款可能陷入生存危机等情形时,权力机关方能享有自由裁量权。
护林员岗位的设立也是如此。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能仅有两种情形可以不设立护林员的岗位:第一,地方财政极为困难,公职人员的工资难以支付;第二,森林面积不大,现有的群众组织足以防止火情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
护林员等能够评价为公益岗位,公益性管理人员产生的办法也值得讨论与关注。公开招聘尽管公平,但公开招聘的护林员责任心不一定“配位”;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值得借鉴,根据《宪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
就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护林员事件而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毕竟不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由政府职能部门聘用护林员与法律规定不符;涟水县的森林可能由国有、集体两部分构成,护林员等能够评价为公益岗位,通过选举产生更可能让有责任心的护林员上岗履职。#江苏头条#
江苏省从2013年的7939万人到2019年的8030万,7年间常住人口增加91万,远远低于广东浙江人口增加数量,可以说是沿海发达省份中人口增加最少的,以常州市为例每年仅增加5000-10000人,简直难以想象。
江苏老龄化严重,外来人口增速缓慢,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这是怎么造成的呢?
首先是江苏执行严格的人口政策,苏南地区包括南通泰州,严格限制每家只生一个。南通地区老龄化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8变4,4变2,人口极速下降。
再者江苏严格限制农村民房建设翻新,推行城镇化,城镇化率全国最高,尤其这两年学校资源捆绑住宅,学区房不管县市没有低于1万的,哪怕是相对较差的苏北比如丰县,灌云,灌南,泗洪。,学区房价格惊人。而当地平均工资才3-4千左右。
最后江苏第二产业比例高,第三产业服务业明显比浙江广东水平低,发达城市工资水平不如拥有2个一线城市的广东和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苏南城市人均收入水平也就和浙江嘉兴湖州一个水平。
以淮安涟水为例,一般单位工资仅3千左右,上班12小时工作约4-5千左右。而被称为苏南的常州金坛,一般单位工资为4千左右,12小时上班工作约6-7千左右,很多工厂也就5千。而同类工作的浙江湖州长兴嘉兴平湖等地,不排除收入低的,以平均水平论约6000起步,很多普通劳动者能达到0.8-1万。#淮安头条# #徐州头条# #连云港头条# #盐城头条# #宿迁头条# #南京头条# #南通头条# #泰州头条# #镇江头条# #常州头条# #无锡头条# #苏州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江苏是政府财税收入高,而普通百姓人均收入与浙江广东(非珠地区除外)差距较大。我是小明@宜兴小明游江苏 ,大家可以讨论一下。以上是一个普通人的一点感受,勿喷。
骑手注册为个人工作室不能规避事实劳动关系,电子签章与实际签字有不同,这一起劳动关系争议以灵活用工平台败诉。
2019年10月15日,朱某到江苏诚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淮公司)淮安大学城站点从事送餐服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朱某的工作按照早班6:30-9:00、午班11:00-13:00、晚班17:00-21:00、夜班21:00-次日1:00进行排班,每天工作时间须达9小时。朱某上早班或22:00后不忙时开会并将视频发给管理人员,每月休息2-3天,不上班须向站点站长请假。朱某的工作报酬由诚淮公司公司委托淮安恒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公司)按月发放,朱某实际获得2019年10月份工资1696.64元、2019年11月份工资3368.6元、2019年12月份工资969.56元、2020年1月份工资35元。
2019年12月16日下午,朱某在送餐途中不慎摔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于2020年1月7日出院。朱某受伤后未为诚淮公司提供劳动。
一审审理中,诚淮公司提交2019年10月19日的《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约定朱某委托诚淮公司为其代办个体工商注册,以及朱某独立承包诚淮公司公司配送服务业务,朱某不接受诚淮公司任何管理等内容。
2019年11月4日,涟水县朱码镇叁陆叁伍伍号订个活商务服务工作室注册成立,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朱某,经营场所为淮安市涟水县朱码产业园(集群登记)。
对此,朱某主张上述协议均系诚淮公司通过手机操作APP的方式签名,朱某没有实际签字,也不知晓协议的内容,上述工作室也没有实际经营。经查,上述两份协议中朱某的签名均系电子签章。
2020年6月,诚淮公司、朱某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朱某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诚淮公司不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裁决于法定期间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朱某于2019年10月15日到诚淮公司公司大学城站点从事送餐工作,朱某按照诚淮公司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方式、形式提供劳动,该劳动内容系诚淮公司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朱某平时的工作接受诚淮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诚淮公司按月向朱某支付劳动报酬,朱某在经济上依赖于诚淮公司。从朱某为诚淮公司提供劳务的时间来看,朱某亦向诚淮公司提供了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
诚淮公司、朱某虽签订《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但双方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实际履行,诚淮公司、朱某之间具备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一审法院确认诚淮公司、朱某在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确认江苏诚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朱某在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另查明,上诉人诚淮公司为被上诉人朱某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从人格上、组织上、经济上综合认定被上诉人朱某对上诉人诚淮公司是否具有从属性。
首先,被上诉人于2019年10月15日始到上诉人经营的大学城站点从事送餐工作,并根据上诉人的站长安排或管理的APP自动派单进行送餐,故在人格上被上诉人朱某对上诉人诚淮公司具有从属性;
其次,被上诉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需上诉人的站长安排,被上诉人参加的早班晨会或夜班22点后的晚会,并将会议视频发给上诉人的管理人员,休息或者因故不能上班需要向上诉人的站长申请,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在组织上被上诉人朱某对上诉人诚淮公司具有从属性;
最后,上诉人根据被上诉人工作的业绩按月委托第三人向其发放报酬,且上诉人为被上诉人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故在经济上被上诉人朱某对上诉人诚淮公司具有从属性。
综上,可以认定被上诉人朱某与上诉人诚淮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诉人诚淮公司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灵活用工##劳动关系#
#现在一些农民有房、有车,他们的收入是靠种田赚的吗# 真正有车有房的农民99.9%不种田地,要么外出打工 要么做企业 要么种非粮食的特色农业。如果每一位农民都想着赚钱 而不种传统的粮食 ,我们的社会人又吃什么呢 ?
当下的情况是,种“传统粮食”的地只能养家糊口,还得看天收成。农家单干不靠农业机械太苦太累,购买各种各样的生产机械,买各种化肥 农药,只能说亏本亏大啦 !如果说是承包大户,雇佣有能力的青壮年工人发不起日益高涨的工资,雇用能力一般的留守中老年农民,工作效率又提不高,所以说想挣钱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很难赚钱的农民买车买房又谈何容易呀 !不说许多“纸上谈兵”的大道理,往下举例说明。
1990年代,涟水县张官荡街有位会挣钱青年名叫张亚华,结婚后用手里的一点点钱买了农用三轮车,根据当地各家各户养猪的实际情况,走村串户贩卖猪饲料。他靠贩卖猪饲料赚了钱做了"第一个敢吃螃海"的人 ,大胆花七八万块(当时可称巨款)钱买了联合收割机–根据收获的季节差 " 走南闯北" ,为南至浙江安微北至河南山东收割麦子稻子,每亩地收费四十块钱,平均每天能赚取二三千。南边收获的早北边收获的迟,每年可以开着收割机挣将近两个月的“大钱” ,第一年就赚回了联合收割机的成本。从此几年后 ,他在城里投资买了门面房,为儿子买了小汽车。
淮阴县斗蓬庄村有一位"种田能手"叫漆广亮,勤快的两口子从耕种自家的五亩责任田开始, 一年一年地扩大生产种了50亩200亩承包地 ,后来集资兼营收售粮食成为远近闻名的" 千万富翁 ",结果辛辛苦苦经营了好多年,却因为粮食价格多少年来的"一成不变",发放工人的工资却日渐高涨 居高不下 ,使得他不堪重负。五年前我得知他–最终却成为了本利无归的“大负翁”–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种田赚不赚钱?到农村走一走 看一看大家就会心知肚明 。为什么农民又要牢牢的把握住土地不放手呢?那是没有养老金他们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深有感触的小编"结合讨论的主题"最后说:买车买房说是种田所得不太可能,要么靠做“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农庄主,选准了"非种粮食"的特色经济农业 ,雇用农民工为他赚钱 。 我真心真意的愿望老乡漆广亮重振雄风,受到政策扶持实现他乡村农业振兴的理想!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揭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九大特征
#淮安#
#虚开增值税发票#
2021年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条送达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淮税一稽送达公告〔2021〕01027号),向涟水伟某木制品加工厂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涟水伟某木制品加工厂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移送公安立案查处。
《税务处理决定书》在认定涟水伟某木制品加工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列出虚开了九大的特征,分别是:
1.生产经营中大部分为大额现金交易,采购为全现金交易;
2.票款大部分不一致;
3.电耗与产能严重不匹配;
4.无运费支出;
5.除工资外无生产经营的相关费用支出;
6.固定资产无发票入账且为全现金购买;
涟水公务员资格复审(涟水公务员考试网) ♂
涟水公务员资格复审(涟水公务员考试网)据淮安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期,据淮安市各县区纪委监委通报:3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审查调查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沈维超涉嫌严重违法,根据淮安市监委指定管辖,接受涟水县监委监察调查。
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现金会计孙中浩涉嫌严重违法,根据淮安市监委指定管辖,接受金湖县监委监察调查。
涟水县美达环卫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姚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涟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淮安市求实科教用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马卫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淮安市纪委监委
关于组织申报淮安市2022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的通知!
近日
淮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关于组织申报淮安市2022年度
人才购房补贴的通知》
具体事项如下:
各县区、经开区人社局,各县区、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党群工作部,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安市333产业人才”集聚行动方案(试行)》(淮办发〔2021〕11号)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意见》(淮政发〔2022〕10号)和《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淮人才办〔2019〕19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淮安市2022年度人才购房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21年4月21日(含)之前来淮就业人员
1.人才来我市全职工作或创业后,须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因接受赠予、婚姻等方式在我市取得商品住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2.2018年5月3日(含)之前来我市工作或创业的须入选“淮上英才计划”等相关人才计划。
3.近3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毕业生,享受国(境)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相应学历补贴标准。
(二)2021年4月22日(含)之后来淮就业人员
1.人才须为到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并首次在淮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2.大学生来淮留淮就业后,在淮安区域内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的首套商品房,购买前在淮安区域内无其它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商品房交易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
(三)2018—2020年淮安市国有企业专项招聘年轻干部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网页链接),选择“财政奖补”→“专题专栏”→“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在同意“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商品房5年内不上市交易”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三)受理审核:各县区、园区负责受理在本县区、园区纳税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核查申请人入选人才项目、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职业技能、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以及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台港澳居民居住证》等填报信息,对信息准确性负责;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在市库纳税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及复审县区、园区提交的初审材料。市人才中心汇总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
(四)补贴发放: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购房补贴和“购房券”拟发放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页链接)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直企业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人才中心发放至人才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县区、园区所属企业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县区、园区本级发放至人才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一)人才须在来淮留淮就业5年内提出有效申请(从首次在淮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之日起算),5年内未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购房时间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人及不动产权证须有人才本人;
(三)人才未满5年服务期限离职离淮,本人应主动向本级人才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退还部分购房补贴资金,退款金额按照补贴额5年平均进行折算;
(四)人才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一经发现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取消人才“淮上英才计划”入选资格,人才所在单位5年内禁止申报各级科技人才项目;
(五)2021年4月22日(含)之后来淮就业创业的人才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进行申报。
四、咨询电话
市人才中心 83659206
市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89866800
清江浦区 83643668
淮安区 85898006
淮阴区 80859887
洪泽区 87206610
涟水县 82380795
盱眙县 80910772
金湖县 86888623
经开区 83611816
生态文旅区 83638798
工业园区 89221668
来源:淮安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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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75岁的许大爷去银行领低保钱时,被告知卡里的钱已全部被取走,徐大爷欲哭无泪,遂将银行告上法院,请求银行立即返还5100元。
(来源: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大爷今年75岁,由于收入微薄,生活拮据,受政府照顾,成为五保户的扶贫对象,低保收入也成了许大爷唯一的收入,所以,许大爷对自己支取的每一笔账务都格外注意,每取一笔,他就会详细地记录在一个小本上。
许大爷说,从去年到现在,他一共取了8笔钱,这8笔钱他都保留了取款凭证,随后,许大爷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沓用布包好的取款凭证,里面确实有8张取款凭证。而且,这8张取款凭证与许大爷手写的记录本全部相互对应。
但是,根据银行的取款记录上的内容来看,许大爷的这张卡已经支取了11笔存款了。经核对,去年2月10日取得2200元、7月26日取得1800元、11月2日取得1100元,这三笔钱,许大爷不承认是自己取了钱。
许大爷要求银行赔偿该款,但银行拒绝赔偿,于是,许大爷果断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许大爷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返还他的5100元及利息。
转自:以案普法
1、一位依靠低保维护家庭收入的高领老人,在他的眼里,花一块钱都要思虑半天,5100元对他来说,那简直是天价呢,所以,也难怪许大爷如此激动了!
2、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一审法院却驳回了许大爷的诉求,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大爷与涟水农商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本案中,许大爷主张11笔取款中,有3笔不是其本人取款,但银行均提供了许大爷本人取款的影像资料,许大爷以银行没有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不应取到钱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首先,银行提供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然而,许大爷所取的款未超过单笔50000元,银行可以不核对身份证件。
其次,从银行举证材料看,诉争的三笔取款均有影像资料,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许大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许大爷负担。
3、一审宣判后,许大爷不服,提起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许大爷的一审诉讼请求。
许大爷坚持认为,案涉的三次取款并非他本人所为,一审法院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认定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他,有失公允。许大爷建议,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辨别,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否是他本人。
事实上,钱被取走,是由于银行未能尽到尽责审查义务,在取款人全程佩戴帽子、口罩等面部被遮掩装饰的情况下,未提出要求取款人摘取口罩、露出面部,是银行安全管理意识的缺失,从某种程度上放任或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许大爷的上诉请求。
4、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大爷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许大爷主张其账户中的三笔钱不是其本人取款,但根据银行提交的载有许大爷签名的存款支取凭证,及影像资料能够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
许大爷还主张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放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但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才需要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许大爷除去自己的记录本和手中的取款凭单,再无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了!有网友认为,戴帽子、戴口罩取款,这本身就难以识别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也有网友认为,许大爷年纪大了,说不定是许大爷取钱之后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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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一男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2日不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均被驳回,又提起上诉,法院最终这样判。(案例来源: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下午,男子潘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后夺门而出,为排解烦恼,驾车来到涟水县找朋友玩。
到了晚上8点左右,潘某路过一家足疗店,与女子马某发生关系,事后潘某给马某200元现金。
就在潘某走出足疗店,准备开车离开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获。民警将足疗店里的马某及另一名女子李某一起带回调查。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对潘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决定。
潘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表示“不陈述,不申辩”。但没过多久便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随后,潘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但仍被驳回。潘某不服,继续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第一,自己当晚只做了正常的按摩,200元现金不是嫖资。
第二,民警取证程序违法。自己最初的陈述不是真实意愿的表达,是受到办案民警诱导、恐吓,产生恐慌心理后的违心认可。
第三,质疑办案民警是否有权对自己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对本案行政复议的审查时间、送达方式提出质疑。
注意,潘某的辩解除第一条涉及实体以外,其他都是关于取证、送达等程序问题,法律讲究程序正义,意思就是程序合法是证据和事实的前提。
至于如何证明程序合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本案应由被告公安机关负举证责任,因此警方提出下列证据:
第一,本案的证人马某、李某均能证实,潘某以200元的价格与马某发生关系的事实。二人还对潘某进行了辨认,且潘某到案后的陈述也能够印证这一点。
第二,本案处罚程序合法。警方对潘某进行了处罚告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因新冠疫情尚未执行。
第三,民警询问潘某的录像能够直观反映,潘某在接受调查中表情自然,系自愿陈述,办案人员不存在任何威胁、诱导的情形。
第四,潘某辩称接受的是正规按摩服务,与事实不符。其与马某是通过金钱交易发生的关系,属于典型的PC行为。
综上,警方向法庭提供了各种证据,对潘某的辩解一一驳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建议法院驳回潘某的上诉请求。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第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第102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负责当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因此对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同时,潘某作为被处罚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有权利申请复议或起诉。
第二,根据潘某、马某、李某的笔录,三人对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的陈述相互吻合。辨认结果也指向潘某和马某,并且二人都承认200元现金就是发生关系的交易价格。
虽然潘某后来翻供,但并未提供证据或作出合理解释。据此,潘某提出其系正规按摩的主张不成立。
第三、根据询问录像,可以看出潘某主动交代违法过程,并对笔录签字确认,办案民警未实施任何胁迫、恐吓等能够导致其内心恐慌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取证程序合法。
第四、根据复议案卷中复议提出、决定、送达的时间来看,均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予维持。
第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潘某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综上,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驳回了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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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11家公司被认定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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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了一批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江苏吴某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11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拟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1家公司涉案的金额从50多万元(税额6万多元)至2900多万元(税额500多万元)不等,例如:淮安市吉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金额为2996.43万元,税额为509.3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上述公司皆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根据2022年5月1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已调整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因此,对于虚开税额未达到10万元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未达到5万元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即可,如果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此外,对于超过了立案追诉标准,但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积极补缴税款的,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下是淮安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相对不起诉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泽检刑二刑不诉〔2020〕61号)
1.3.简要案情:汪某某从中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共计210202.08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汪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从犯、坦白等情节,在移诉前受票单位已全部退缴税款,国家税收损失已全部挽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汪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金检刑二刑不诉〔2020〕16号)
2.3.简要案情:林某某从他人处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价税合计1865600元,税额271010.08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曾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淮检二部刑不诉〔2020〕5号)
3.3.简要案情:曾某某作为济宁A服饰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经他人介绍两次让淮安市淮安区B纺织厂和涟水C织造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2张,价税金额合计1214674.96元,税额合计176491.21元。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4.1.案例四:张某甲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涟检刑二刑不诉〔2021〕14号)
4.3.简要案情:张某甲利用控制的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441464.94元。
4.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被不起诉人张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情节、自首减轻处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张某甲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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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75岁的许大爷去银行领低保钱时,被告知卡里的钱已全部被取走,徐大爷欲哭无泪,遂将银行告上法院,请求银行立即返还5100元。
(来源: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大爷今年75岁,由于收入微薄,生活拮据,受政府照顾,成为五保户的扶贫对象,低保收入也成了许大爷唯一的收入,所以,许大爷对自己支取的每一笔账务都格外注意,每取一笔,他就会详细地记录在一个小本上。
许大爷说,从去年到现在,他一共取了8笔钱,这8笔钱他都保留了取款凭证,随后,许大爷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沓用布包好的取款凭证,里面确实有8张取款凭证。而且,这8张取款凭证与许大爷手写的记录本全部相互对应。
但是,根据银行的取款记录上的内容来看,许大爷的这张卡已经支取了11笔存款了。经核对,去年2月10日取得2200元、7月26日取得180o0元、11月2日取得1100元,这三笔钱,许大爷不承认是自己取了钱。
许大爷要求银行赔偿该款,但银行拒绝赔偿,于是,许大爷果断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许大爷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返还他的5100元及利息。
1、一位依靠低保维护家庭收入的高领老人,在他的眼里,花一块钱都要思虑半天,5100元对他来说,那简直是天价呢,所以,也难怪许大爷如此激动了!
2、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一审法院却驳回了许大爷的诉求,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大爷与涟水农商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本案中,许大爷主张11笔取款中,有3笔不是其本人取款,但银行均提供了许大爷本人取款的影像资料,许大爷以银行没有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不应取到钱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首先,银行提供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然而,许大爷所取的款未超过单笔50000元,银行可以不核对身份证件。
其次,从银行举证材料看,诉争的三笔取款均有影像资料,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许大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许大爷负担。
3、一审宣判后,许大爷不服,提起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许大爷的一审诉讼请求。
许大爷坚持认为,案涉的三次取款并非他本人所为,一审法院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认定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他,有失公允。许大爷建议,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辨别,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否是他本人。
事实上,钱被取走,是由于银行未能尽到尽责审查义务,在取款人全程佩戴帽子、口罩等面部被遮掩装饰的情况下,未提出要求取款人摘取口罩、露出面部,是银行安全管理意识的缺失,从某种程度上放任或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许大爷的上诉请求。
4、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大爷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许大爷主张其账户中的三笔钱不是其本人取款,但根据银行提交的载有许大爷签名的存款支取凭证,及影像资料能够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
许大爷还主张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放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但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才需要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许大爷除去自己的记录本和手中的取款凭单,再无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了!有网友认为,戴帽子、戴口罩取款,这本身就难以识别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也有网友认为,许大爷年纪大了,说不定是许大爷取钱之后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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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喜报!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淮安市新淮高级中学成功评上3星级高中,另外2所学校也顺利通过3星级复审。
今天,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0学年度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新淮高中成功评上三星级高中!其中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淮安市新淮高级中学,成功通过三星级普通高中晋星评估,淮安市南陈集中学和涟水金城外国语学校,顺利通过三星级普通高中复审。
昨天跟淮安涟水的一个朋友说起青岛这波突发疫情,据岛城的信息汇总这起由中山路一号答谢婚宴引发的疫情是因参宴人员返回淮安被查出阳性而追溯青岛复查发现青岛市南市北婚宴密接病例,朋友说这是来青感染的,青岛是发源地。而这场婚宴以前青岛市南市北并没有病例,婚宴后病例爆发。那么问题来了,到底青岛,淮安哪个是传染源?这中途到底发生了什么?难不成青岛的隔天核酸检测都不准?
江苏淮安,75岁的许大爷去银行领低保钱时,被告知卡里的钱已全部被取走,徐大爷欲哭无泪,遂将银行告上法院,请求银行立即返还5100元。
(来源: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大爷今年75岁,由于收入微薄,生活拮据,受政府照顾,成为五保户的扶贫对象,低保收入也成了许大爷唯一的收入,所以,许大爷对自己支取的每一笔账务都格外注意,每取一笔,他就会详细地记录在一个小本上。
许大爷说,从去年到现在,他一共取了8笔钱,这8笔钱他都保留了取款凭证,随后,许大爷颤颤巍巍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沓用布包好的取款凭证,里面确实有8张取款凭证。而且,这8张取款凭证与许大爷手写的记录本全部相互对应。
但是,根据银行的取款记录上的内容来看,许大爷的这张卡已经支取了11笔存款了。经核对,去年2月10日取得2200元、7月26日取得180o0元、11月2日取得1100元,这三笔钱,许大爷不承认是自己取了钱。
许大爷要求银行赔偿该款,但银行拒绝赔偿,于是,许大爷果断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许大爷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返还他的5100元及利息。
【@以案普法 】
1、一位依靠低保维护家庭收入的高领老人,在他的眼里,花一块钱都要思虑半天,5100元对他来说,那简直是天价呢,所以,也难怪许大爷如此激动了!
2、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一审法院却驳回了许大爷的诉求,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大爷与涟水农商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本案中,许大爷主张11笔取款中,有3笔不是其本人取款,但银行均提供了许大爷本人取款的影像资料,许大爷以银行没有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不应取到钱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首先,银行提供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然而,许大爷所取的款未超过单笔50000元,银行可以不核对身份证件。
其次,从银行举证材料看,诉争的三笔取款均有影像资料,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许大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许大爷负担。
3、一审宣判后,许大爷不服,提起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许大爷的一审诉讼请求。
许大爷坚持认为,案涉的三次取款并非他本人所为,一审法院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认定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他,有失公允。许大爷建议,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辨别,影像资料中的取款人是否是他本人。
事实上,钱被取走,是由于银行未能尽到尽责审查义务,在取款人全程佩戴帽子、口罩等面部被遮掩装饰的情况下,未提出要求取款人摘取口罩、露出面部,是银行安全管理意识的缺失,从某种程度上放任或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许大爷的上诉请求。
4、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大爷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许大爷主张其账户中的三笔钱不是其本人取款,但根据银行提交的载有许大爷签名的存款支取凭证,及影像资料能够证明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
许大爷还主张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放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但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才需要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许大爷除去自己的记录本和手中的取款凭单,再无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了!有网友认为,戴帽子、戴口罩取款,这本身就难以识别是许大爷本人取款的;也有网友认为,许大爷年纪大了,说不定是许大爷取钱之后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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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江苏13岁少女赤身裸体惨遭杀害,22年后体内DNA锁定真凶
1998年1月31日,正值农历正月初四,新春佳节刚过,涟水县人民还沉浸在一片祥和喜乐的气氛中。唯独朱码乡一对捡废品的夫妇焦急不已,他们13岁的女儿小玲失踪已经整整半个月了,两人报警后却迟迟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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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1月31日下午,警方让夫妻俩去派出所认人。两人急忙赶到派出所,却发现女儿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床上,永远停止了呼吸。原来在小玲失踪的当天,她就惨遭杀害,当人们发现她时,小玲正赤身裸体地躺在麦田中。
这件奸杀案在当时引起了剧烈震动,警方虽然从死者体内提取到了DNA检体,但碍于当时DNA比对技术有限,所以案子迟迟没有告破。直到22年后,死者体内的 DNA,帮警方锁定了真凶。
案例分析
1998年1月,江苏省涟水县新东村的几个孩子在麦田里玩耍,突然看到了一具女尸。孩子们因为太过害怕没有告诉家长,到了1月31日,村民民路过麦田时也看到了这具尸体,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村民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警方赶到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检查,发现死者是一名13岁的女性,下半身赤裸,上半身的衣服被褪到胸前,大小便失禁,有明显的被侵犯迹象。在死者的体内,警方也提取到了至关重要的DNA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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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后,警方立刻走访调查,询问附近的村民有没有在1月16日看到可疑男子。虽然有一个村民声称看到有男子未遂女孩,但他并没有看清楚男子的脸,警方只能根据村民的描述绘制出一副模拟画像,再加上当时DNA比对技术并不发达,这桩奸杀案便被搁置了下来。
直到2020年4月,一些好消息令涟水县警方惊喜不已。原来22年前的奸杀案终于有所进展,当地DNA比对室找到了和小玲体内DNA检体相符的嫌疑人。据DNA比对结果显示,小玲体内犯人留下的DNA检体,和一个陈姓男子非常吻合。
警方对陈某进行了调查,发现1998年陈某年仅25岁,而他的确在涟水县赞助过一段时间,1998年2月前往贵州。22年前的5月7日,陈某曾因为拐卖妇女被当地警方抓获,作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公安档案上留下来DNA检体。
直到2020年,全国各地都对积攒的旧案大案进行复查,利用先进的DNA技术,成功破获了不少悬案。而涟水县警方也成功锁定了陈某的身份,并立刻对其进行抓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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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1998年陈某就因拐卖妇女被警方于5月7日抓获。22年后,涟水县警方又在5月7日将陈某抓获,只不过这一次等待他的很可能是死刑。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据悉,陈某当初因拐卖妇女儿童被判了无期徒刑。因此笔者可以断定,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同时,一定构成了以下行为: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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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既然陈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为什么还能出狱?这就不得不谈谈我国的减刑制度。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很显然陈某要么在监狱里表现良好,要么就有其他立功表现,因此才能在无期徒刑的基础上获得减刑,最后于2013年出狱。
但这一次他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对小玲实施的暴行,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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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念极深,且考虑到他在案发后又从事其他犯罪行为,因此法院很可能判处其死刑。死刑不适用于减刑,因此被判死刑后,无论陈某表现多好,立下了怎样的功劳,都无法改变其死亡的命运。
淮安市淮安区政信信托计划
江苏区域内为数不多的传统非标类政信信托
AA公募主体评级融资方、AA公募主体评级担保方。
央企信托-淮安市淮安区政信信托计划
项目规模:5亿
项目期限:24个月
税后收益:7.3%-7.5%
付息方式:年度付息
项目类型:传统非标政信类
一、区域经济
淮安市位于江苏省中北部,地跨淮河两岸,位于京杭大运河与古淮河交界处,是江苏省南下北上的交通要道,也是长江北部地区的区域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苏北中心,东毗盐城,西连宿迁,南接扬州、滁州,北邻连云港,淮安市下辖清江浦、淮阴、淮安、洪泽四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拥有国家级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总面积 10030平方公里,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淮安常住人口455.6万人。
淮安市主要财政数据如下:
GDP:4500亿
财政收入:297.02亿
财政支出:612.91亿
财政自给率:48.46%
债务率:99.76%
负债率:15.22%
GDP增速:10.00%
二、融资方
融资方:宏信国投,注册资本金70亿,实际控制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政府,总资产430亿,AA主体评级,公开发债主体。
宏信国投主要从事HA区水利工程建设 、园林绿化、租金、旅游门票等板块 ,作为淮安市淮安区政府重点构建的建设与经营主体,下辖19个控股子公司,资产实力雄厚,受财政支持力度大。
融资人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财务弹性高,公司统筹资金调度能力强,各金融机构支持力度较大,融资渠道畅通,在公开市场成功发行过多期债券 ,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再融资能力,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强。
二、担保方
担保方:淮安城资,实际控制人为淮安区政府,AA主体评级,公开发债主体,总资产395亿。
淮安城资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淮安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安置房建设、酒店餐饮等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负责和参与组织淮安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审查,承担淮安区内房屋拆迁、土地综合开发,在融资、建设、经营等方面处于排他性的区域地位。
担保人统筹资金调度能力强,各金融机构支持力度较大,融资渠道畅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担保人具备较强的担保能力。#信托##理财##投资##江苏##淮安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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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42家公司因虚开被移送立案,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淮安#
#虚开#
2021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淮安市有42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涉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从十几万元至六百多万元,其中,淮安德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最大,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39份,金额3779.84万元,税额605.0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有关规定,虚开税额605.01条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对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然可以争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此外,对于虚开税额不大的,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以下是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搜集的淮安地区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以供参考。#不起诉#
1.1.案例一: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淮检刑检刑不诉〔2020〕94号)
1.3.简要案情:陈某某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3225688.92元,税款548367.08元,价税合计3774056.00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退赃并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张某甲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涟检刑二刑不诉〔2021〕14号)
2.3.简要案情:张某甲利用控制的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441464.94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被不起诉人张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情节、自首减轻处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常州市A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常州B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张某甲不起诉。
3.1.案例三: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泽检刑二刑不诉〔2020〕61号)
3.3.简要案情:汪某某从中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共计210202.08元。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汪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从犯、坦白等情节,在移诉前受票单位已全部退缴税款,国家税收损失已全部挽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汪某某不起诉。
涟源法院公务员(湖南法院公务员) ♂
涟源法院公务员(湖南法院公务员)【法院青年的青春红色之旅】4月29日,湖南涟源法院@涟源法院 机关团支部组织部分团员干警前往蔡和森纪念馆和故居,开展“学习英雄楷模,展现青年风貌”党史教育主题活动。 网页链接 @人民法院报 #五四青年节##党史学习教育#
2020年2月26日,我姐姐被她的中学同学周丹持刀砍伤,双峰县警方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7个月后,10月12日,我姐姐和她的儿子又被周丹开车撞死。
2021年5月25日,娄底中院一审判决:周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21年2月,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公安局4位民警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被查处。
事件经过:
我姐姐是双峰县人,1981年出生,有一儿一女。2017年,那年的同学聚会是在我姐姐家,其中就包括同镇不同村的周丹。
后来,周丹找到我姐姐,说聚会当天,我姐姐录了他的音频和视频,发到了同学群里。还说我姐姐和其他人到镇上散发了不利于他的传单,对他的声誉造成了影响,要求我姐姐交出音频和视频并赔偿。
我姐说根本就没有录所谓的音频和视频,更不可能发同学群。其他同学都证实周丹所说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但周丹仍固执地臆想。他还将自己生意上的不顺与我姐姐联系起来,怪罪我姐姐断了他的财路。
2019年2月4日,除夕当天,周丹携带射钉枪到我姐家对她进行威胁;同月8日、9日、14日,周丹又发恐吓信息威胁我姐,说要杀了我姐和她家人;2020年2月3日,周丹再次来到我姐家中滋事,双方发生争执......
但当时,我姐姐说周丹的母亲刚刚去世,和妻子又离了婚,所以姐姐一家当时对周丹的无理取闹行为并未报警。
2020年2月26日下午,周丹趁我姐家无人之机,持刀偷偷潜入我姐家三楼砍伤我姐,当晚,我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她颈部刀刺伤、颅内积气、肝囊钟等,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出现恶化,甚至出现生命危险。期间,医院一度下发了病重病危通知书。万幸的是,经过住院抢救,我姐康复出院。
而周丹被带到派出所后,在其姨妈的儿子原双峰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葛光亮、双峰县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坤和双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长朱剑红等人的运作下第二天就被释放。双峰县警方既未对周丹处以任何行政处罚,也未对周丹采取任何刑事措施。公安机关对我姐姐等3人作了伤情鉴定,结果均为“轻微伤”。我姐姐的伤情鉴定,是在出院后由双峰县井字镇派出所民警罗懂鹏带至娄底市湘中司法鉴定中心做的。
这之后,周丹更加变本加厉,数次上门挑衅和威胁我姐姐,要我姐姐给他60万元或20万元,加上我姐姐的4张裸照才能摆平此事。2020年九十月间,周丹通过跟踪,知道我姐会在早上送孩子上学。10月12日清晨,周丹驾驶租来的汽车来到我姐家附近。当天6时40分许,周丹看到我姐骑摩托车车送儿子和外甥女从家中出来,便驾车尾随其后。此后,周丹驾车快速撞击我姐的摩托车并推行约70米。我姐被撞飞到农田里,两个孩子摔倒在路上。丧心病狂的周丹倒车从儿子身上辗压过去,儿子当场死亡(殁年14周岁),我姐姐重伤,于当晚抢救无效死亡;外甥女(时年12周岁)受伤......
逃离现场后,周丹驾车撞开我姐家大门并将车停在屋内,后持枪自杀未果,逃离现场。当地警方发布通缉令,全城抓捕周丹。12天后,周丹潜回家中投案。
真相大白于天下!法院认定凶手和被害人无情感、经济纠纷。2021年3月4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丹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4月9日、5月25日,娄底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侦查阶段,周丹供述,其与我姐姐系中学同学,双方不存在感情纠纷和经济纠纷。2017年年初在我姐姐家聚会时,他因为母亲去世、妻子离婚,情绪很低落,就臆断了我姐姐录音拍视频的事。他曾向参加聚会的同学求证过,同学都说不记得,但他感觉周围的人对他眼光不同了,就认定我姐姐搞臭了他的名声。2018年开始,他就想过要杀死我姐姐,曾在网上搜索过枪支、毒药等。
娄底中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周丹无事生非,无端怀疑他人,
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周丹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周丹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21年5月25日,娄底中院一审判决:周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法院还判决周丹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
近日,我们以双峰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索赔596万余元,娄底市涟源市法院已立案。由于善后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姐他们母子的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存放。希望案件尽快了结,好让逝者入土为安。
“这样的人真的就应该多关他几年!”,湖南省涟源市,男子伙同他人轮奸妇女,还厚着脸辩称自己不是主犯,要求从轻发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案例来源: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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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子的,案发当天,唐某某与彭某某商量着要将女子王某某骗出后玩弄,也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行男女之事。彭某某一听表示同意,两人就开始着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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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晚,唐某某与彭某某骑摩托车将王某某骗到镇上,并且两人还邀请邱某某一起密谋在一个酒家奸淫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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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左右,邱某某与彭某某以送王某某回去为借口骑摩托车将王带到一个林场内,彭某某以给摩托车加油为借口离开了现场,邱某某本性露了出来,从后抱住王某某,想强奸王某某,王某某惊吓之下坚决不从,邱某某于是对王某某开始殴打、威胁,逼迫王某某就范。随后,回来的彭某某也威胁王某某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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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唐某某、邱某某、彭某某又把王带到了一个酒楼的房间里,到了凌晨2点的时候,邱、唐先后奸淫了王某某,邱而后再次实施奸淫。
三年多后,唐某某主动投案自首。故事开始进入公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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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诉阶段,唐某某辩称,自己是投案自首,自己也不是主犯,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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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认定,唐某某可以认定为有自首情节,可是唐主动用计骗被害人出来实施强奸,应当认定为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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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刑来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有2人以上轮奸的,要从重处罚。因此,唐某某最后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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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法律最后做出了正义判决,另外两个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唐某某这样的人渣,就应该从重判罚,人家好好的姑娘相信你,和你一起出门,你居然商量如何祸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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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交友也要慎重,一定要是知根知底的朋友熟人,如果是只有几面之缘的,不要单独见为好,尤其是大晚上。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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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案子?欢迎评论、点赞表明您的态度。#普法行动##跟着判决学法律##娄底头条#
【湖南一中学生校内坠亡,警方排除他杀】15日,湖南娄底涟源市某中学八年级学生吴某某从该校教师住宿楼顶楼围栏处摔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某家属称死者身上有被打痕迹,希望通过监控还原事发经过。19日,当地警方称,死者坠楼处围墙有1.8米高,警方经勘查已排除他杀可能。事发地没有任何监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北京青年报)
24年前,7岁男孩的母亲,怀揣30元钱离家出走,没想到自此远离家乡。母亲走后一年,父亲不仅再婚,还送走了两岁的小儿子。如今,31岁的他想寻找母亲,解开心中的结,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
1993年的某天,在广东和丈夫打工的易又莲,突然离开丈夫。丢下三个年幼的孩子,大儿子叫颜居正,当时仅7岁。事情很快传到了颜居正外婆的耳朵里,自从她问过和女儿的老乡后,便从村子里传出,女婿“卖”了女儿。
从此,村子里就一直传出谣言,有人就对颜居正说,是你爸爸“卖”掉了你妈妈,要不你妈妈怎么舍得丢下你们三姊妹?你爸爸怎么会立马再婚?
24年后,31岁的颜居正虽然也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在他心里,这件事却成了一个过不去的坎,怎么也打不开。每次夜深人静时,他总会从噩梦中惊醒,直到母亲的影子越来越模糊。
这些年来,颜居正一边在寻找母亲,一边在思考这个问题,母亲出走之后,父亲为什么会一年之内就另娶了他人?但无论颜居正如何寻找,母亲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音讯全无。
慢慢的,他也放弃了寻找母亲的念头。直到几天前,颜居正收到一封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的人口调查信,上面一个叫“易文莲”的57岁女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信中提到,要核实一下湖南涟源市有没有一个叫易文莲的女人?因此,他决定先去找父亲颜小二问问消息。
可他找到父亲时,父亲却出乎意料地告诉他,自己也并不认识上面的女人,他否认了村里的传言,并揭开了当年的一些内幕。
颜小二坦言,当年他和前妻在韶关打工时,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发生过激烈的争吵。他一气之下跑出去,将身上的50元钱,买了20元菜,剩下的30元钱放进皮箱里。不料却被前妻拿走钱,然后她就突然离开了。
妻子离开后,颜小二在韶关找了五六天,然后又回到湖南老家寻找。当他去前妻娘家(易家)找时,易家的弟弟和老母亲还赶走了他。在他回到村子不久,谣言就四起了。
听到这些传言对自己的名誉不利,不服气的颜小二,便向易又莲提出了离婚。其实,他是想利用法院的传票将易又莲传回来。但让他伤心的是,离婚也没传回易又莲,两人正式离了婚。
而离婚时,大儿子才8岁,二女儿才5岁,小儿子才两岁。颜小二一人要抚养三个孩子,还得外出打工。实在应付不过来,他只好一狠心将小儿子送给了外村,一户没有儿子的家庭。
离婚不久,他又再婚了,为了逃避村中的这些闲言碎语,他举家搬出了这个村子。如今,颜小二也怀疑前妻尚在人世,只不过她不愿露面。这一次,他也想抓住机会,找到易又莲,洗清自己多年的冤屈。
现在易家也问不到任何线索,父子俩经过商议,决定带上记者一起前往河南武功,找到这名叫“易文莲”的女子。那么,这名女子就是当年的易又莲吗?
第二天,父子俩就坐上火车直奔目的地,经过十多小时的车程到达了河南平顶山市武功乡。
由于还没确认身份,为了不打扰到对方的生活,记者决定先去拜访一下易文莲。
见到易文莲后,记者先拿出了颜居正和妹妹的照片,让她辨认看认识不?易文莲体型微胖,面色红润,她笑笑说:“这个是我大儿子,颜居正。”
涡阳专科公务员考试(涡阳后备干部考试成绩) ♂
涡阳专科公务员考试(涡阳后备干部考试成绩)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土坑酸菜,局长是张振中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土坑酸菜,如果是用于买卖会进行处理,如果是自己吃,那就另当别论。这个局的局长是张振中,他出生于一九七一年,现任涡阳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等职。
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亳州纪检监察网消息: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牛集中心所负责人张云朗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等问题。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中午,张云朗私自安排单位公车送其至怀家十大碗饭店与牛集镇郭楼村村干部李古奇等六人聚餐并饮酒,后于当天下午擅自脱岗乘单位公车返家;2018年年底至2020年6月,张云朗安排人员多次抽取单位公务车辆汽油63桶约1575升(价值约8096元),用于私车加油、变现;2019年,张云朗多次虚报修车费用共计14755元;此外,张云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8日,张云朗受到开除党籍、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双涧交警中队中队长戴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戴锋多次收受蒙城县宁波车队礼金。此外,戴锋作为中队长对于交警三中队多个民警及辅警长期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已另案处理),负领导责任。2020年8月11日,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三、涡阳县检察院检察一部负责人王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底,王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案件当事人亲属委托花沟镇派出所所长刘子毅赠送的5000元现金。后按正常程序办理,未给予案件当事人特殊照顾。2019年10月,刘子毅因违规违纪接受县纪委调查期间,王建主动说明有关问题并将5000元违纪资金上缴。2020年9月,王建受到诫勉处理。
黄维出任第十二兵团司令官,曾引起国军内部的一场骚动。首先是胡琏没有当上司令官,大为不满;其次是该兵团的很多军官都曾做过黄维的部属,他们认为黄维性情孤僻,严峻寡恩,这次又来指挥他们,心中是很不快的;再者,十二兵团的各军、师长们,也都觉得黄维久离队伍,又缺乏对解放军的作战经验,是很不适合的人选。
第十二兵团,是一九四八年九月间成立的。九月间,黄维在汉口组成兵团司令部后,即赴平汉线的河南驻马店指挥部队。十二兵团所辖,共有四个军,即第十军、第十四军、第十八军、第八十五军,另外还有一个快速纵队,总兵力约十二万余人。其中,以第十军及第十八军为基干。
十二兵团司令官黄维和副司令官胡琏,同是陈诚的骨干亲信。兵团所辖的四个军,都是“中央嫡系”部队,故编制、装备、训练及作战经验都较好,尤以十八军为强。其中除吴绍周的八十五军属汤恩伯的人事系统外,其余三个军,都是以十八军为基干而扩展的。十八军亦即“土木系”中之“木” ,因此这个兵团最为陈诚所关心。这个兵团,论兵员质量足以与邱清泉之第二兵团相比,论人数和重武器数量,更是略胜邱兵团,故黄维兵团也有徐州国军第一重装兵团之称。
黄维倒有自知之明,他也自知前途困难,曾向部属表露过,他此来不过是过渡性质,打算只当六个月的司令官,之后便交与胡琏,自己去从事军校教育工作。
十二兵团成立之始,蒋介石给该兵团的任务是:“在武汉外围机动作战,以确保武汉,并阻止解放军横渡长江。在隶属关系上,该兵团属于华中“剿总”序列,归“剿总”总司令白崇禧指挥。
九月间,兵团初成立时,所属的第十八、第十、第十四三个军,以休整态势集结于沙河以南汝南、驻马店、漯河一带(河南南部平汉路两侧)。而吴绍周的八十五军,则据广水、随县一带(湖北北部平汉路西侧)。
当时,据白崇禧判断,解放军中原野战军,刚刚全歼襄樊的康泽“绥靖区”,有乘胜追击发动大规模攻势的可能。于是在10月8日,白崇禧在驻马店召开军事会议,商议下一步军事对策。张珍、张淦、黄维、胡琏、吴绍周、杨伯涛等军长以上将领20多人参加。
会上,白崇禧听取了各将领对军情的判断后,估计解放军的动向,有下面的三个可能:一是经随(县)枣(阳)平原直取江汉;二是围攻孤立的南阳,吃掉第13绥靖区王凌云手下的两个军;三是截断鄂豫交通,捣毁武胜关以北至信阳一线国军的设堡阵地,肢解华中“剿总”。
会议结束后,白崇禧决定采取机动攻击的战术,先集结兵力于战略待机位置。白崇禧遂部署杨干才第二十军等川军部队集结于襄樊,张淦兵团及吴绍周部则集结于广水,随、枣地区,黄维的十二兵团则在原地待命,并命令南阳的王凌云加强工事固守。
白崇禧告诉诸将领:“已在广水、 信阳之间控制了十来列火车,有情况时,南北兵力可以迅速转用。
部署完毕后,白崇禧转回武汉,过了几天,他见解放军还没有动静,于是决定采取主动,对集结在桐柏山脉以西的刘邓大军采取外线作战态势,发起进攻。10月中旬,白崇禧命令各兵团开始行动。
按照白崇禧的命令,黄维的十二兵团,沿着沙河店、牛蹄街公路两侧,分数路纵队并进,向西搜索前进后,再折向西南直趋泌阳、唐河,以与南阳的王凌云取得联络,再由此向南,欲寻求解放军的主力。张淦兵团以一部控制广水、信阳一带,保护铁道交通,主力则向桐柏山进出。杨干才军则由襄阳北进。
但行动开始后,各兵团均未遭遇到解放军主力,只有一些小接触。这让白崇禧想在豫西平原决战的企图,只成为一种妄想,结果扑了一个空。有“小诸葛”之称的白崇禧,这次完全失策了,他不知道解放军的主力早已作了战略转移,长驱北上。而只留一部分力量,联同地方武装,虚张声势,吸引国军主力,以达到调虎离山之计。
白崇禧指挥各兵团的西进毫无所获,到10月底,黄维兵团的第十八军、第十军、第十四军只好由豫西撤返确山和驻马店地区集结。各军经过了这次的往返奔波,雨雪载途,人马俱感疲惫,特别是所属快速部队,因道路不良,机械和原料均损耗甚大,亟需休养整顿。
正当黄维兵团需要休息之时,11月6日,淮海战役打响,不久之后黄伯韬兵团被解放军合围。蒋介石于是便决定将黄维兵团调往徐州,作为战略预备力量,因此下令黄维兵团迅速北开。由于蒋催促的很急,黄维连传达任务的军事会议也没有开,便匆匆带着部队出发。
黄维兵团的先头部队十八军,于11月中旬到达阜阳。因为解放军的目的,是吸引该兵团到达宿县地区而聚歼之,故在这一段行程中,并未予认真的阻击,而只打开了口袋,放黄维兵团进来。
于是,黄维兵团继续北进。其右纵队十八军先头部队,续抵蒙城。左纵队第十军先头部队,跟着也到达涡阳以东的西阳集附近。
但是,在涡河北岸,情况却不同了。第十八军的第十一师准备由蒙城渡河时,受到北岸解放军的猛烈阻击。经过观测,黄维得知涡河北岸,被解放军沿河占领阵地。此时,十二兵团已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人物##历史#
河南与外省的五大纷争,南阳与襄阳的诸葛躬耕地之争、洛阳与西安的古都之争等位列其中。所谓人红是非多,地处我国中部的河南省实力提升,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各地友友包括河南友友出于热爱家乡的本意,对一些历史、地理等问题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有的还形成了一定的争论。今天就来盘点一下,河南与外省的主要纷争。
第五位、陕西与河南的中原之争
中原究竟是指哪里,很多人的心里应该默认指河南省,但是最近陕西省一些友友开始举证说明中原二字是指成周的封地,是陕西关中盆地与河南洛阳盆地,陕西也可以称呼为中原大地,河南不能独享中原这个名字。一时间豫陕两地口舌不断,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其实,这个争论有点类似哪些地方属于江南,江西、湖南等属不属于江南的争论,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纷争相当精彩。
第四位、鹿邑县与涡阳县老子故里之争
老子姓李名耳, 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对于老子故里是哪里,一说位于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另一说位于安徽省涡阳县郑店村。安徽涡阳与河南鹿邑,同居道家文化发祥地的涡河两岸,两地直线距离不过80公里, 两地均有丰富的老子与道教相关的历史遗迹与文化,由于历史记载不详 ,老子故里究竟是在河南鹿邑还是安徽涡阳,一时没办法确定,争论至今不绝。
第三位、南阳与丹江口市南水北调水源地之争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的重大项目,惠及北方众多地区,但是对于南水北调中的水,是从哪里来的,南阳与湖北十堰比较难形成一致意见。湖北十堰认为从丹江口水库取水,自然是在丹江口市。南阳则认为丹江口水库大部分水域面积在南阳,南阳才是真正的水源地,南阳市南水北调官网打出了“南水北调源起南阳”的标语,并在郑州火车站等地宣传展播。另外,陕西省的陕南三市境内汉江、丹江多年平均入库水量290亿立方米 ,占丹江口水库入库水量的70%,陕西方面认为南水北调水源地应该是陕西省,一时也是纷争不断。
第二位、西安与洛阳的古都之争
西安原名长安,长安与洛阳长期以来是我国在封建时期的国都,洛阳自称为十三朝古都,西安也称自己为十三朝古都。在普通人的印象之中,长安在历史上的地位,似乎要超过洛阳,然而随着河南实力提升,不少河南友友对此提出异议,并列举了不少依据来说明洛阳是正统,是古都之首。西安也不示弱,纷纷拿出材料佐证长安古都历史强过洛阳,洛阳与西安的古都之争最近是河南、陕西两地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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