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今天给各位分享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深圳国税公务员公示(深圳市税务局公务员工资)

2、深圳国税公务员分数(深圳国税局公务员一年收入)

3、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

深圳国税公务员公示(深圳市税务局公务员工资)

深圳国税公务员公示(深圳市税务局公务员工资)

朋友闺蜜的儿子考了八次公务员,去年考上深圳税务局终于上岸!

周少说优质教育领域创作者

山东一位网友发文,称毕业五年了,考了很多次教师编制都没有考上,最好的一次差4分进面试,考教师,感觉自己没戏了。这几年一直窝在家里学习,无奈、焦虑,怀疑人生,有苦说不出。面对亲朋好友,只能强颜欢笑。一起大学毕业的同学,都上岸了,大家过得很幸福,很羡慕。只有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积蓄、没有对象就是一个三无产品。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非常能理解这样的心情,毕业五年都没有考上教师编制,心里的压力确实非常大,但是光着急焦虑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然后找到自己的问题,多请教一下上岸同学的经验,取取经,最好是找一个培训班定向培训一下,让专业人士来辅导一下自己,真的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未来路很长,只要不放弃,未来就一定还有很多的机会。#真知新坐标#

刚刚

#发现深圳美好# 税务局也不查绿码了,开票的老板又排队了,做生意的发财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1〕162号

深圳市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依据

你公司于2018年1月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检查人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2020年12月25日,检查人员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官网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期间及公告期满后,你公司并未前来我局配合检查。你公司取得由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已定性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发票代码4403171130,发票号码01073264-01073276;金额合计:1282568.36元,税额合计:218036.64元,开票日期:2017-6-21)于2017年6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取得芜湖XXX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已定性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发票代码3400163130,发票号码05353716-05353729;金额合计:1295897.40元,税额合计:220302.60元,开票日期:2017-6-26)查无认证抵扣信息。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造成少缴2017年6月增值税218036.6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5,262.56元、教育费附加6,541.10元、地方教育附加4,360.73元。你公司2017年度申报营业收入49,582,187.00元,按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企业所得额为3,966,574.96元,应纳企业所得税991643.74元,已纳企业所得税35,091.14元,少缴企业所得税956552.60元。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二)拟作出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处罚:

①追缴你公司2017年6月所属期少缴的增值税218,036.6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5,262.56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39,979.52元;

②追缴你公司少缴的2017年企业所得税956552.60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573931.56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拟追缴你公司少缴的2017年6月教育费附加6,541.10元、地方教育附加4,360.7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19〕102037号

深圳市龙岗区XXX贸易商行:(纳税人识别号:XXX)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经检查,你单位检查年度内通过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少缴税款及附加。

1.少缴增值税及附征

你单位少申报2014年4-12月不含税收入3920374.51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14年度增值税117611.2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232.80元、教育费附加3528.35元、地方教育附加2352.22元。

你单位少申报2015年度不含税收入836467.91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15年度增值税25094.0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56.59元、教育费附加752.82元、地方教育附加501.88元。

你单位少申报2016年度不含税收入8923382.04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16年度增值税267701.4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739.11元、教育费附加7777.67元、地方教育附加5185.12元。

你单位少申报2017年度不含税收入717773.79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17年度增值税21533.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7.32元、教育费附加424.28元、地方教育附加282.86元。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少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你单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率0.9%计算应纳税额。

经计算,你单位少缴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35283.37元、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7528.21元、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80310.44元、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6459.96元。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你单位通过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手段,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故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少缴2014~2017年度增值税431939.9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235.82元、个人所得税129581.98元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355054.65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下午处长介绍了个税务局的女科员,985硕士,我抱了抱拳,把自己脸挡住了,配不上。后边处长把女科员介绍给另外一个男孩,父母都是大学毕业、体制内市委党校教授、退休,男孩自身央企,家里在深圳这是第二套房。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是说不够自信,而是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我若有很好的条件,有足够的资源支撑,自然财大气粗,但是没有。也许有时候,也要问问

自己为什么不努力?真的是努力也没有用吗?也许不是的,不是努力没用,没有什么用的,应该是短暂的努力、三分钟热度的努力和假装努力,长期的努力,应该还是能奋斗出一些不多的结,昨日之因,今日之果,今天之行,明日之果,还是要长期努力才行。

税局与企业关于是否属于账外经营收入认定产生了分歧!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深圳XXX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3 16:15: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国税公务员分数(深圳国税局公务员一年收入)

深圳国税公务员分数(深圳国税局公务员一年收入)

中国美女秘书朱旭,年薪849万年终奖千万,47岁至今未婚?

你知道中国最贵的秘书是谁吗?据说她光是年薪就拿到了849万,再加上1000多万的奖金,前前后后可以拿到2000万的收入。如果放到普通人身上,估计早就拿着这笔钱退休回家过日子去了。但她不一样,虽然拥有千万年薪,但她依旧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

此外,她的个人生活也比较随意。47岁依旧未婚,至今还是孑然一身,她在等什么?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万科金牌秘书朱旭的传奇一生。

一、一路升级的女强人

1975年,朱旭出生在湖南的一个小城,靠着勤奋刻苦考上了湖南财经大学。大学毕业后,朱旭并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参加工作,而是继续升学。先后考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硕士和伦敦大学的硕士,后来更是拿到了香港公开大学的博士学位。

历经20年的学术生涯后,朱旭才展开“双翼”,扑向了社会。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深圳国家税务局上班。在工作期间,朱旭做事条理分明,注重细节。在短短两年之内,便从基层公务员升为办公室主任。然而,正当父母以为朱旭可以靠这个铁饭碗生存的时候,朱旭却选择了另谋高就。

从深圳国家税务局辞职后,朱旭去到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果不其然,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来到私企后,朱旭凭着超强的业务能力,把部门的业绩做到了业内第一。而她的工资也相应水涨船高,从刚入职的年薪15万,涨到了32万。

按理说,一般人发展到了这种程度,已经是天花板了。但朱旭并不这么想,在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练两年之后,她又跳槽到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说她刚过来的时候,公司领导就给她开了一份85万的年薪合同。

而朱旭也不负众望,一度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到了业界典范。在当时的整个深圳,人们都知道广田装饰有个核心智囊,她能游离于各方之间,充分调动各个领域的资源。由于名声太大,朱旭受到了万科集团高层的关注。

二、业务能力突出,受到万科关注

当时万科集团即将面临董事会大换血,创始人王石即将离任,于是新晋董事会主席郁亮准备招纳一个最佳助手,来辅助自己开疆拓土。这一来二去,便找到了朱旭。

据说当时万科给朱旭开出了300多万的天价年薪。而朱旭刚来万科入职的第一天,创始人王石就热情的问她:“你愿意来万科上班吗?”从中也可以看出王石“惜才如金”的态度。

来到万科之后,朱旭才算得上真正的大显身手。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她依靠自己这丰富的金融知识储备,给万科的未来走向制定了四大发展路线。从资本、利率、财政、民生四个方面入手,对万科接下来的发展做出了详细规划。

靠着专业的战略布局,朱旭在万科领导班子大洗牌的过程中,稳住了局面。即便面对碧桂园的攻城掠地,依旧稳打稳扎的带领万科走向胜利。当然了,关于朱旭的成名战,还得是一次有关深圳地铁注资方案的会议表决。

三、因表现出色获得天价年薪

当时一共有11位董事会高层担任投票者,然而有一位投票者在投票过程中选择了弃权,最后结果是7票赞成对3票反对。但是,根据投票章程,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人投票赞成才能通过,所以会议就尬在这里了。

这时朱旭急中生智,给那位投弃权票的董事会成员判定为“回避表决”。如果按照这套逻辑,那票数就超过三分之二了。最终方案成功通过,朱旭也因为此次立了大功,被誉为“金牌秘书”。从中也可以看出朱旭作为女强人的细节所在。

由于朱旭在帮助董事会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屡立奇功,董事会决定给予她一笔丰厚的薪水。于是这就有了网上看到的年度最贵董秘朱旭,年薪849万,项目奖金1000万。合计一共拿到了1849万,可以说是富得流油了。

当然了,对于朱旭的这种天价年薪,我觉得这是她应得的。毕竟一个人能在多次危机时刻力挽狂澜,帮公司度过难关,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贡献。对万科来讲,朱旭就是一个能够处理各方面问题的天才。作为一个天才能拿这么多年薪,还觉得奇怪吗?

可能是事业走得太风生水起,以至于她的情路有点过于波澜不惊。至今已47的朱旭依旧未婚,她的精力似乎都放在了自己的事业之上,但感情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或许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位与她实力旗鼓相当的有缘人在等着她……

结尾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强人,朱旭的身上可以说是集齐了太多的闪光点:名校毕业生,伦敦大学硕士,董事会金牌秘书,年薪千万的女大佬。这里面的任何一项光环,都足以让她熠熠生辉。但就是这么一位精明强干的女性,47岁依旧未婚,至今还是孑然一身。或许现在在她眼中,努力提升自己才是人生的价值吧。

免责声明:文章不作商业用途,无意侵犯任何人的权益,如有信息纰漏请私信作者修正。本文系原创作品,谢绝转载,抄袭、洗稿必究。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已经结束了,通过开票软件已经没有看到免税的选项,只3%、5%等几个选项,刚开始我以为看错了,但亲自打了深圳税务局的电话,税务局那边明确表示,目前暂时没有接到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的相关通知,所以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只能按照正常的税率开去,一般是3%左右。

至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继续免征增值税,目前没有相关通知,按照原来的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这个政策截止日期是202年12月31日,但在截止日期到之后,相关部门并没有推出相应的政策,所以目前各地是没法开具免税税率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的规定,自2020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383271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深圳早报】10月26日 星期二

1、深圳本月车牌竞价结果出炉。本月深圳的个人车牌成交平均价同比上月降低。粤B个人车牌成交最低价为4.71万元,与上月5万元相比降低2900元;个人平均价51388元,比上月52512元降低1124元。单位车牌方面,最低成交价为39900元,平均成交价为43349元。

2、近日,在深圳市大鹏新区举办的第二届深圳国际食品谷创新论坛上,中国(深圳)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正式揭牌,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中国(深圳)国际食品谷从规划和顶层设计,正式迈进落地实施阶段。

3、深企:10月25日,隔离结束的华为CFO孟晚舟回到华为深圳坂田园区B1区上班。“过去三年,虽然举步维艰,但我们披荆斩棘,团队越战越勇。”孟发表了这样的感言。

4、台风冷空气吹高菜价,深圳蔬菜整体平均涨幅大约25%—30%

5、据市疾控中心透露,今年深圳市在校中小学生及60岁及以上老人(包含深户和已参加深圳医保的非深户老人),近期将能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6、10个足球场大小!中芯国际深圳扩产项目落地,未来月投12英寸晶圆4万片。

7、深圳市税务局目前已形成以电子税务局“网上办”为主、@深税“掌上办”协同、税企直连“定制办”补充的“三位一体”网上办税体系,税收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税收征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进一步优化深圳税收营商环境。

8、第九届深圳市戏曲名剧名家展演开幕晚会大型中国戏曲艺术秀《国色天香·梅韵芬芳》近日在深圳大剧院上演,六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以及近百位浙江京昆艺术中心的优秀戏曲演员,共同呈现了这场传统戏曲艺术盛宴。

9、10月25日,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正式发布“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共有486所高校的4992个学科点上榜。深圳大学共上榜37个学科,在全国所有非“双一流”高校中上榜学科数最多。

10、昨日,深圳国资国企产业创新中心和深圳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研究院启用仪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举行。

11、近日,记者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龙岗区2021年第二批次面向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已于10月23日启动,供应房源808套。

【?语】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陶渊明

【特斯拉暴涨,市值首破万亿】

首例!个税汇算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税务局紧急提醒!今天起,严查开始!

突发,首例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今天起,个税汇算这些“红线”千万别碰,个税汇算清缴就按这个来!

01、突发!个税汇算清缴被查了!罚款50%#每天一个财税知识点#

刚刚,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被定性为偷税!补税3万多!罚款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李某某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

违法事实:经查,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 元。

处罚: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02、警惕!个税汇算?“红线”千万不要碰#个税退税#

存在其他收入未申报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内容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总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就认为我只申报工资薪金就可以了,其他的三项反正预缴时也没申报,汇算清缴不申报也没关系,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现在银税信息实时共享,任何偷逃税都无处遁形,被查只是早晚的事~

没有自动归集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申报个税时,要手动新增填入:

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有的人总是吐槽,要补税好几百万,心肝疼,看着专项附加扣除一顿猛操作,从开始的补税,变成退税,小心退税变偷税。

我们都知道,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6项,每一项扣除又有严格的规定,你以为你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没人知道吗?现在大数据时代,多部门共享信息,一旦虚假申报,一查一个准~

虚假申报减免税

有些人自认为很聪明,自己虚假申报减免税,还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所谓的退税“秘籍”,真是害人害己~

一个税局分享的真实案例,一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申请退税7316.13元,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系统查实,不符合减免条件,你以为占了便宜,其实已构成偷税!

03、虚假申报个税汇算?后果有多严重?

今年个税汇算公告新增处罚项: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补税+滞纳金+罚款: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处于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个人信用:新的个税汇算公告明确:要对未足额交税的,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通俗点讲,就是情节严重的,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比如贷款啊,坐飞机、高铁啊等等都受影响。

提醒:办理年度汇算,自己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04、个税汇算要诚信!异议申诉勿滥用

2021年度个税汇算正在申报!近期,税务部门受理了大量个税异议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自然人在办理个税业务时如发现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办税权限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和有异议的记录发起申诉。

异议申诉对于打击身份信息冒用,避免多缴税款有良好的效果。但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大量滞后申诉、无效申诉和虚假申诉其中包含了什么样的情形呢?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给大家一些小建议~快来一起看看(如图)

问: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的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申诉时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虚假申诉会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哦!

早上福田税务局,

?下午西乡税务局,

?傍晚蛇口税务局。

?今天是税务局的人了[狗头]

#深圳头条#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2022年个人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又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个人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

01、突发!支付宝/微信收款被查!补税+罚款+判刑!#每天一个财税知识点#

案例一: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案例三: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02、注意了!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九大风险点!必须警惕!

1、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2、增值税无法抵扣

无法抵扣的原因有:

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税务稽查#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3、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4、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1)增值税方面:①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②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方面

(3)个人所得税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5、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税务风险#

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

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注意了,以下9类交易将被重点监控:

(1)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转公超200万;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①境内转账超过50万;②境外转账超过20万;

(4)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5)转入转出异常:①分批转入集中转出;②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

(9)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03、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送你5个锦囊!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做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地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最近接到不少网友私信和朋友咨询,如果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会有什么后果?

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

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21219-20221223)

发布时间:2022-12-29 11:04: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问:?自然人提供劳务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自然人提供劳务服务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自然人代开电子发票网页版操作步骤如下: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入界面;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申请”或“代开记录查询”;若选择了“代开申请”,则进入代开发票申请页面,进入页面后,通过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填写付款方(购买方)信息、货物、劳务信息和销货单位信息。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发票信息页面;在确认发票信息页面,确认发票信息是否有误,若需要修改,点击【上一步】,返回至填写发票信息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提交页面,点击【确认】,若有产生税款,则进入缴款页面;若不涉及税款,则进入完成页面,提示电子普票已开具,可进行【查看申请资料】、【去下载打印】、【发送至邮箱】和【发送短信】操作。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记录查询”,查询往期代开申请的发票。

2.自然人在@深税上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步骤如下: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深税】,选择个人实名登录,点击【发票】-【自然人代开发票】,进去后新增发票时点击【线上开具(电子发票)】,即可填写信息代开电子发票。

2.问: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

答: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暂无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为电子税务局。

3.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比如:某单位要发放2022年的年终奖,如果2022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2年度的收入;如果2023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

5.问: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举例:居民个人小刘2022年1月从单位取得2021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2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税: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深圳国税公务员报名(深圳市税务局报考)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180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