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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取消录用公告(国家公务员取消录用) ♂
公务员取消录用公告(国家公务员取消录用)太搞笑了吧!已经都已经发了录用通知了,居然说取消就取消了,这未免太搞笑了吧!
2022年7月16日12:12,胡锡进发文:“为彻底平息此事,在国家话剧院保留对易烊千玺等人录用的同时,我善意地建议易烊千玺等人主动考虑放弃事业编制,也作为“编外”进入国家话剧院。”
2022年7月17日10:04,易烊千玺发文:“为了不再给大家增添烦扰,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放弃入职国家话剧院。”
千玺在山西拍戏,没时间看胡锡进发的内容,可他的团队能看到。及时采纳了胡军师的建议,算是为此事画上了句号。
公务员取消录用性质(国家公务员取消录用) ♂
公务员取消录用性质(国家公务员取消录用)#事业单位# #职场干货#
最近是新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入职的时间,在入职后除了跨入体制内“欣喜”之外,最关心的就是工资待遇问题。
在体制内单位,除了正常工资之外,社保、医保、公积金一样都不会少,而且还会缴纳职业年金。
但是有细心的同志就会发现,在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是有待遇差距的,即便是在同一政府层级体系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也存在同等条件下待遇不同的情形。这背后是什么原因呢?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影响
在事业单位中,不管是管理岗还是专技岗,岗位工资标准和薪级工资标准是全国一致性的,这也就是说全国一个标准。之所以会有工资差异,主要是体现在绩效工资部分。
事业单位在工资改革之后,将原来的规范性津补贴完全变更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各地标准不一,而且实行绩效总量化改革,这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有分配绩效的权利。在不同单位之间绩效分配方案是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事业单位会产生工资待遇不同的情形。
此外,事业单位有些地方是要兑现增额绩效的,这与公务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性质差不多,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
所以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差别主要是体现在绩效工资部分。
二、公务员津补贴、目标责任考核奖或绩效奖的差别
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同一个标准,但公务员的规范性津补贴是不同省份不同标准。而目标责任考核奖和绩效奖使各地不同的标准,这个差异非常大。
这些原因都是造成同一地区公务员总体待遇差距的重要因素。
前一段时间,国家在清理和规范津补贴发放,主要也是规范机关单位的各类奖金发放。之所以会清理规范津补贴,其考虑的原因主要也是各地差异特别大,违背了按劳分配本身的要义,是保护广大基层公务员基本福利待遇和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性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待遇差距,其根本性的原因主要还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一般来讲,待遇的高低与经济和财政有绝对的正向关系。
所以,对于想要进入到公职单位的人员来讲,如果可以选择,尽量还是选择报考经济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毕竟这决定了未来的收入与待遇。
四川省泸州市副市长熊启权,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他今年正好60岁,之前担任过泸州市纳溪区区长、区委书记,还担任过泸州市委农工委主任,2017年起被提拔为泸州市副市长,2021年7月落马被查。如今纪委监委对他的调查已经终结。
纪委监委通报说,熊启权,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经常看我文章的朋友会知道,一旦纪委通报某落马官员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那他必然面临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刑法上,受贿3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规定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纪委监委还通报说,他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他等于是拒绝了组织对他进行挽救教育的机会,也放弃了自首坦白等可以从轻处罚的机会。
纪委监委认为,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目前给予熊启权的是属于党纪政纪层面的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下面他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将追究刑事责任。#泸州头条#
#八卦手册#
#易烊千玺考编引发全网三重争议#
#易烊千玺考编“免笔试”录取?官方回应#
#如何看待易烊千玺等明星考编制#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有差距的,承认某个明星很优秀并不困难”,这是饭圈人士在为他们追捧的明星做辩护时常说的话。人与人之间确实是有差距的,只要社会还在发展中,人与人就会有差距。但是,并非所有的差距都是合理的。最基本的人格上的不平等,一些人生来就是主人,另一些人却生来就是奴隶,一些人是工具的使用者,另一些人却只能是被他人使用的工具,就是很典型的不合理的差距。判断人与人的某种差距,或者说有的人相较于其他人的优势是否合理,主要的标准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种优势的内容是否合理。有些行为,是只要出现就会严重践踏底线的,是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任何人都不可为之的,可以做出这些行为当然不能成为有的人相较于别人的优势。
第二,获取这种优势的方式是否合理。在任何一个领域,一个人只有在和他人的公平竞争中做得比他人更好,才能在这个领域获得较他人更多的资源和利益。为了保证这一点,应该根据一个领域的特点和人们要在该领域达到的目标制定出科学的,明确的,严谨的标准对其中的人进行考查。如果某些人通过不符合这个领域的性质的错误的标准取得了优势,或者和他人情况一致却通过另一套标准取得了优势,那都是不可取的。
第三,这种优势所带来的利益和他人的差距是否合理。占据了优势的人可以拥有比他人更多的权利和财富,但他们和他人的差距必须被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不能过度扩大。而避免这样的问题,关键还是要让作为价值源泉的的劳动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倘若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占据了优势的人可以富甲一方,但没能占据优势的人却只能勉强度日,这无疑是很不公平的。
总体而言,能保证优势本身的内容,获取优势的方式,以及优势带来的利益和他人的差距都是合理的,这样优势才属于人的正当的权益,否则便是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特权。
具体到这起事件,人们对于易烊千玺等三位明星的质疑主要便是就上面的第二条标准,即他们是否是以合理的方式成为国家话剧院的演员提出的。他们究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存在网友反映的在尚未公布面试成绩和排名的情况下直接公布了录用结果的情况?如果存在,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安排?有人质疑这三人中的一位考试时并未到场却出现在了拟聘用名单里,该情况又是否属实?因为是用相对严格的书面语而非比较随意的口头语来作答,笔试相较于面试往往更能考查报考者的概念思维和理性认识水平,在正式的招考中报考者是否满足基本的共性层面的要求,往往也是通过笔试来考核的,作为中国话剧表演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单位,在招聘演员时完全不设置笔试环节,是否合适?当明星和普通人一起竞争时,是否存在暗中为明星开方便之门,或者让商业价值在决定录用与否的标准中占据过高的比例,甚至凌驾于表演水平之上的问题?围绕上述疑问,公众需要一个清楚的合理的解释。
此外,明星能否考编是关于此事的一个很大的争议点。社会上的一些资源是要专门分配给生活困难的人的,如果生活富裕的人来和他们争抢这些资源,这无疑是不可接受的。然而,编制内的工作并不是用于赈济和救助的,它们的招聘总体上遵循的仍是“谁能谁得”的原则。我们可以倡导明星在经济形势低迷,就业状况严峻的背景下不参与对他们而言并非必需的工作岗位的争夺,可要将他们彻底逐出跑道,完全剥夺他们进入编制的权利,恐怕就太过了。当然,尊重和保护他们的权利,绝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受约束地行使这些权利。他们可以获得编制内的某份工作,必须是因为他们达到了从事这份工作的要求。如果仅仅因为是明星,他们就可以在竞争中一路绿灯,这是对招考的专业性和公平性的严重破坏,是对其他报考者的权益的严重侵犯,当然是要反对的!
疫情肆虐不止,民生艰而又艰。我们已在刺骨的冷风里坚守了许久,但愿此次事件的最终结果不会让严寒继续加剧!
阿里处理结果出来了,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警方还在调查,他可能涉嫌强奸罪。这次把一个刚上任的同城零售事业群的总裁都端了,可见处理力度之大。毕竟这是阿里第二次出桃色新闻了,这次性质更恶劣,涉嫌犯罪。李永和也不是蒋凡。公众早就对阿里处理蒋凡事件不满,阿里不能犯第二次众怒了。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被“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龚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云南省科协原党组书记张泽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泽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泽军毫无纪律和规矩意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调动、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官商不分,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屋与钱款,违规通过民间借贷等行为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张泽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新华社)
人事选拔:九品官人法是个好办法。
曹丕眼睛一亮:“好啊!但是请问,什么叫九品官人法?”
陈群和司马懿暧昧的笑了!
举一个某甲为例,便于深入细致透彻地讲解九品官人法。
某甲要想当官,首先得找到郡里的中正,让他给自己做一份人才评估鉴定书。中正是由郡里的地方官推举的,一般由本地有名望且看人精准之人担任。中正手下,想必还有一个人才评审委员会,他们见了某甲,展开细致的评审工作,比如看面相、调查家庭背景和某甲的个人简历,向街坊们了解某甲平时的品行和才能。
然后,评审委员会出台一份鉴定报告,报告上有以下三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一、家世。你是哪一著姓的子弟,祖上有没有当过大官的?
二、状。即对道德、才能的简要评语。比如曹魏的吉茂的“状”是“德优能少”,西晋的孙楚的“状”是“天才英博,亮拔不群”,等等。
三、品。即鉴定人才所属档次的结论。“品”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品。其实这种分法,早在东汉班固写的《汉书》里就有了,《汉书》中的《古今人表》把天地开辟以来近乎所有的历史人物都分成九品,可谓大手笔。
假如某甲得了个“上下品”,即三品,是不是就可以去做三品官了呢?不是。
的确,在曹魏时期创设了一项流传后世,一直到清朝灭亡才废除的制度:官品九品制。也就是把官员分为九品,比如三公一品官、大将军二品官、九卿三品官……我们今天所熟悉的词语“七品县令”“九品芝麻官”,就是打这儿来的。
但是,某甲所得的这个中正评定的“三品”,并非“官品”,而是“乡品”,也就是官方认可的人才评价而已。要把评价转换为实际的官品,还必须经过正常的入仕途径。
所以,某甲就可以回家待着了,等待官府根据各地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人才等级,来一一量才、录用。
当然,上来不会就给你个三品官当。根据日本学者的研究,起家官品与你所获得的“乡品”之间,一般差三到四品。也就是说,某甲作为三品的人才,可以获得六品或七品的官职;通过自己在官场上的奋斗,再慢慢爬到三品官的位置。
这就叫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牛在哪里呢?
第一,把东汉以来一直为民间掌握的社会舆论评价人物的风尚通过制度的形式收归国有,大大提升政府的威信。这样一来,政府再也没有义务迫于舆论压力低三下四地去求某位大贤人出仕了。相反,你想当官吗?那就主动去求郡里的中正官吧。
第二,入仕的途径一定程度上可以被世家大族垄断。评定乡品的重要依据是家世和德行,这两项指标都对世家大族有利;而郡中正一般都是由世家大族的人物担任,自然也会偏向世家大族。
第三,九品官人法初起时还有一项重要功能,即评价所有在朝官员的品级。这项功能主要是针对汉朝旧官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把汉朝的官员们通通用筛子细细筛过一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择优录取进即将成立的新王朝。
应该说,九品官人法是作为魏国初建时的一项权宜之计提出的,后来由于科学可行而被保留。
多年之后,司马懿在这个制度上加了一个“零件”,而正是这个“零件”,几乎彻底地改变了九品官人法的性质。
这个“零件”就是州大中正。 九品官人法初起时只有郡中正,没有州中正。州、郡虽然同为地方行政单位,但性质大大不同:郡更多具有地方自治团体的色彩,而州则是中央的派出机关。因此,司马懿设立州大中正以后,整个制度的枢纽就从地方转而掌握在中央的手里了。
中央也有世家大族,中央的世家大族与地方不同。魏晋时期,势力只能达到郡一级的世家大族,叫作“豪右”;而势力能渗透到中央的,则可以称之为“士族”,或者“门阀”。
士族门阀渐渐掌握人事选拔和任免的权力,则皇帝无为于上,豪右愤懑于下,至于平民百姓,则压根没有他们什么事儿。这样一个以士族门阀为核心而运转的社会,将渐渐浮出水面。这样一种社会形态,引起了史学界的极大关注,无数史学家试图以无数精力和天才般的构想来解释这个独特的社会形态,至今方兴未艾。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也是司马懿所始料未及的。毕竟一项制度的演变成熟,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长时间的过程,往往比任何突发的事件更能潜移默化社会的运势。
曹操留下的五个难题,曹丕已经解决了两个半。有了九品官人法的支撑,汝颍世家前途有了保障,已经成为曹丕称帝的潜在支持者了;但谯沛武人还眼巴巴地盯着曹丕。曹操去世时擅离职守、差点闹出大乱子的那支青州兵,其幕后老大臧霸,显然是称帝的最大不安定因素。
收拾臧霸和安抚谯沛武人,两件事情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收拾残局渐入佳境的曹丕,偏偏要毕其功于一役。
曹操 易中天历史小说
#长沙职业故事#前几天在这里试工了一天就果断放弃了,什么原因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在中介的推介之下来到了这个物流园,填好表格之后说试工三天,如果试用期三天后没有被录用是没有工资的,于是第二天九点钟过来了,入仓之前,把手机给收了,这是我没想到的,统一放到一个盒子里面(安全隐患很大),水杯之内的都不让带进去,仓库很大,工作性质就是拣货,包装,上货等工作,操作简单,细心即可。包吃两顿,无夜班,早中两班最迟到晚上一点。
提桶跑路的原因如下:
1、手机管理混乱,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去问一起去的人哪里拿手机,他们说在后面的盒子里面自己去翻,我去了到处翻,翻了半天才翻出来,虽然说现在的手机不值钱,但是丢了也麻烦,人家真的要拿走你的手机,根本查不到。这时候我就开始动摇了!
公务员取消录用批复(公务员取消录用批复怎么办) ♂
公务员取消录用批复(公务员取消录用批复怎么办)下岗了,现在的35岁人没活路了[捂脸][捂脸][捂脸]
#胡锡进: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龄限制# 现在基本没有一家企业完全拒绝招聘30岁或是35岁以上劳动者,但公务员、事业编制录用有年龄上限,基本限定为35周岁,所以最大的年龄歧视不是来自企业,而是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专家建议将年龄歧视纳入反就业歧视范畴,首先应该取消公务员、事业编的年龄报考限制,否则,凭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只要年轻人,企业就不可以,如此“双标”谈何公平。 现有法律已明文禁止性别歧视等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但有什么用?现存的性别歧视还少吗?把年龄歧视纳入反就业歧视范畴,顶多让企业在发布招聘信息的时候不把年龄要求放上去,拒绝录用的时候不以年龄太大为理由,该怎样还是怎样,还增加了招聘和应聘成本。 鼓励企业录用“大龄劳动者”不能寄希望于立法来规定年龄歧视,更多的是从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层面入手,让企业录用这些人“有利可图”,可能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职场年龄焦虑问题。
#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轻限制
2019年,中组部修订《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样的规定是对公务员招录的红杠要求,但不应被招聘企业,特别是私企所相效仿。设置这样的年龄门槛。不少公司考虑认为,35岁以后,人开始思想僵化,如果没有实现升职,那容易“躺平”、无所作为混日子——这种观念带动整个职场对35岁以上求职者的年龄歧视。在我国正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35岁从来就不是评价一个人能否胜任工作的标准,在工作能力、态度等方面,35岁及以上的合格职场人并不会输给更年轻的任何一个群体。胡锡进的视频
#胡锡进: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龄限制#
35岁招聘限制的始作俑者是谁呢?
[谢谢]公务员35周岁年龄限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而定的。根据公务员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内报考、录取公务员的年龄范围是年龄达到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除另有规定外小于18周岁或大于35周岁都不可以报考、录用公务员。
[谢谢]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年龄歧视是被视为不合法的。在中国,劳动法也规定了禁止雇主歧视员工的规定。
[谢谢]我支持取消35岁招聘限制的人认为,这将扩大就业机会,减少年龄歧视,更好地发挥人才潜力。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逐渐增加招聘年龄上限也是必然的趋势。
#胡锡进: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龄限制# 头条热榜 重新调整各种招聘政策确实很有必要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我国的招聘政策和规定已经不再适合新的形势,重新调整用工政策、招聘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政策都十分必要。
首先是打破事业单位和公务人员35岁录用的年龄限定 #头条创作挑战赛#
目前的35岁限定政策主要是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录用,这种年龄限定一般是以35周岁为限,因此,机关、事业单位才是35岁年龄歧视的最需要改进的地方。
根据我国《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报考公务员具备的资格条件:(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正因为这一政策,而国有企业一般参照执行相关规定,所以才在整个社会形成了35岁的就业局限。因此,要打破35岁人员就业限制首先要打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关于35岁录用限制。
其次是打破一些单位普通岗位盲目追求高学历的招聘现象
目前有一些非常不好的现象,无论什么岗位、也无论是否真的需要,一律向高学历看齐,因此才经常看到门卫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物业保洁岗位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幼儿园老师招聘一些博士,这一方面会加大劳动成本、浪费国家智力资源、挤压了低学历人员的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从整个社会来讲,造成智力资源和巨大浪费和降维打压,从而形成盲目追求高学历而忽略了能力建设的现象。
其三是对55岁以及60岁以上人员适当放宽招聘限定。
本来我国劳动法规定,女55岁和男60岁退休,但退休并不代表没有劳动能力,这些人员有的有技术、有的有管理经验,仍然可以为企业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一些退休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面临非常大的经济压力,适当提供一些必要的劳动机会也有利于真正做到老有所用、老有所得,也是社会稳定的表现。根据数据统计,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亿,占总人口的18.9%。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预计到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如何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课题。
社会就业是一个国家文明、安定的标志,全方面地检讨就业政策并做出必要的改进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标志。
反对考公取消政审
(参考2019年香港事件中很多香港公务员的表现)中国现在有些人被西方思想所洗脑变得恨国反华,甚至有些人在西方有国籍,有绿卡,有财富,有老婆有孩子。有的还是美西方潜藏在国内的第五纵队,也有一些年轻人出国留学,被策反。他们或者他们的子女有需求有任务有动机进入体制内,所以他们迫切需要取消政审,组织部门在录用时不再查海外关系,不再查父母经历,不再查有无可疑情况,让他们方便进入体制内。这样不仅定期有海外基金会狗粮可拿,自己在海外的家人能得以庇护,利益得以保证,甚至在不久的将来梦想能里应外合,变了颜色,窃得高位。所以他们呼吁取消政审!
这,决不能答应!
#胡锡进: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龄限制##35岁在职场还有竞争力吗#
现在的企业对应聘者的年龄限制要求越来越过分了,一旦年龄过了35周岁,企业的HR基本就给你PASS了,虽然说没有一家企业完全拒绝招聘是35岁以上劳动者,但是在招聘中的潜规则不会给你面试的机会,另外公务员、事业编制录用也有年龄上的限制,基本限定为35周岁,所以最大的年龄歧视不是来自企业,而是机关、事业单位。
老胡同志提议说:“我们应当提倡企业不要把目光仅盯着年轻人,有些工作初老者能干的,就不妨交给他们干,以此补充中国中长期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但是有多少已退休的初老者能够重新获得工作,至少在现阶段应该主要由劳动力市场来决定,国家可以引导,但无需用太多政策进行机制性推动,这与延后退休年龄是两回事。国家应当关注的是初老者一旦获得工作岗位,不应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要确保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各种权利和尊严。”
真的希望能给这些年龄比较大的人一些机会!请记住,是人就有老去的一天。
关于犯罪人员的子女是否允许考公的问题,铺天盖脸地就从头条的推送中看了一众对罗翔老师观点的批评。我一开始也觉得有道理,但是我认真看了罗翔老师的完整视频之后,我不得不稍微勇敢一点地告诉大家:罗翔老师讲的都是对的。
罗翔老师是当前国人中少数学识和口才俱佳的学者,有着忧国忧民的心。看一看罗老师视频当中所讲,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道理上,都无懈可击,没有任何问题。而且罗老师也异常谦卑,他说法律方面的知识只占据人类知识的很小一部分,所以,他对此问题的看法仅仅是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他只是从法律的层面给出自己的专业意见。言下之意,法律之外的东西,他避而不谈。
罗老师一再和大家说,法律总是倾向于考虑最坏的情况,而不是寻求最优解。事实上最优解是不存在的。也就是在法律实践中,公正和功利,要偏向于公正,同时两者综合考虑。
我非常遗憾地看到那么多打了鸡血一般的自媒体,貌似他们比罗老师更懂公平正义,然而他们只会用站队的方式,举出像QWT这样的例子,来证明罗老师是错的。
甚至有人给罗老师泼脏水,说他是为罪犯的子女开脱。罪犯是一个泛指,为此,罗老师还举了具体的例子,比如子女是父母犯罪的直接受害人,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应当区别对待呢?比如子女的父母因为虐待和故意伤害子女获罪,那么子女是否因为这样的犯罪而受到牵连呢?
我非常遗憾地看到,人们对于受益者惩罚的热衷和关注,要远远高于对受害者保持公正。似乎只要哪些获益的人受到了惩罚,那些本来就受害的人遭受了不公就可以视而不见。真要这样,这里面,就没有公平和正义可言了。
罪责自负,这是法律的底线,绝不能被突破。
那么难道说人们就错了吗?民众关于惩治罪犯的观点就不值得尊重吗?完全不是的。大家的观点也有道理。只不过,现在的人都太注重发声,而忽略了倾听。罗老师和那些反对他的人,分明是鸡同鸭讲,是在不同的层面上在说这件事。
从法律层面,中国有法律规定罪犯子女不允许考公参军吗?其实是没有的。所以,罪责从无的底线从未被突破,这是事实。罪犯的子女当然有考公务员的权利,但是,考公务员不同于高考,却和考研类似,是要有软条件的复试的。政审,就是复试的一部分。你有考的权利,审核人员也有不予录用的权利。
所以,罗老师说的都是对的,坚决支持。同时,某个政协委员提出的取消政审,也是要坚决反对的。
反对之余,我们应当真正思考的,是当下的政审是不是完美无缺的?是不是存在着一刀切的不作为现象,从而导致所有罪犯的子女都没有任何被录用的机会?
当下真正要改的,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审核的时候,根据每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做出区别对待。比如前文提到的子女是父母犯罪直接受害人的,原则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而如果像贪官污吏的子女受到了父母犯罪行为恩惠的,则坚决不予录用。
同时,政审要重点考察的,绝不仅仅局限于罪犯的子女,还应当有公务员的子女。对于公务员的子女的录用,要和罪犯的子女一样谨慎,要仔细审查其中是否有裙带关系和以权谋私。
是的,如果放松这个限制,那么一定会有本来不该进入公务员的队伍,因为审核人员的原因而占了便宜,这种情况,审核人员要承担责任,一旦查出来,要作为职务犯罪来处理。
罪责自负,政审不能取消,但是政审不能一刀切。我认为这才是这件事的正确打开方式。
过了35岁,你还敢随便换工作吗?
今年的两会有代表提出取消用人单位用工35岁的年龄限制,近日老胡也提出支持取消招聘35岁的年龄限制。
现在很多单位,特别是国企,公务员招聘对于年龄都有35岁年龄限制,很多人过了35岁就不敢轻易的换工作了,一旦跳槽,就很难再被录用了。
35岁正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求职居然都被嫌弃年龄大,所以企业里想走不敢走,想来的来不了,企业没有新鲜血液的输入,就容易进入死循环。
在企业里过日子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结局可想而知,不知道当初谁提出的企业年轻化,真的是给求职者设了一高高的门槛啊!#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经常安慰自己的一句话是什么#
#委员:不能让服刑人员的孩子自暴自弃#
只要取消子女“考公”限制,其他的都能迎刃而解!
当这个限制不取消,他们的子女学习再好也没什么“用”,公务员不能考,大型企业录用也受影响,这种限制,再加上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就形成了特殊标签。
#两会议题聊聊看#
郑重建议:取消职场上的年龄歧视,从公务员招录的年龄规定做起,从原来的18-35岁放宽到18-48岁(话说有多少人在18岁适合考公务员条件的?),事业单位紧随而上。
企业用人单位更要落实执行,从业年龄放宽至55岁。所有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将年龄卡死在某个数字上即要重罚。
公务员取消录用申请书(公务员取消录用通知书) ♂
公务员取消录用申请书(公务员取消录用通知书)江西南昌。28岁女子想去娱乐圈发展,提出辞职,因写“望批准”这三字,被单位起诉赔偿15000元!肠子都悔青了......
2022年3月,小张在一家央企法律部担任部门主办,每个月工资到手就6200元钱。
她觉得十分划不来,看着炙手可热的明星,觉得自己还年轻貌美,不如去娱乐圈发展。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小张终于鼓足勇气,给部门领导写了一封辞职申请书,并通过单位内部系统OA发送过去。
部门领导找她谈话,试图挽留,但是小张态度坚决,于是部门领导就点击同意,辞职申请书到了分管领导那里。
这期间,小张在外边找工作,就没怎么去单位。
30天后,小张打算去人力办理离职手续,人力却说她旷工,已经被单位开除了,且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小张一脸懵逼,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支持了公司的主张,后来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张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在辞职申请书里写了“望批准”这三个字,但是公司领导并没有批准,
自己不来上班,就是旷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这样做完全是合理的。
通过最后的核算,小张的离职补偿金从2.9万元直接减少,最后单位只支付了她1.4万元。
小张对此悔恨不已,自那以后,她就十分注重学习劳动法知识。
以上是今日头条一位铁杆粉丝和我分享的一个真实案例。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启示】
1.辞职的时候千万不要写辞职申请,正文当中也不要出现“望批准”的之类的话,一旦出现这样的字眼,就表示这份辞职报告需要通过公司审批的,也就不存在30天期满自动离职的情况。
2.如果这个时候你直接走了,公司就可以钻空子了,你很容易成为被告,最后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3.其实只要自己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不管公司同不同意,30天之后都可以自行离开,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你的权利!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您的想法!@小叶法律课堂
#江西头条# #南昌头条# #你见过什么奇葩的辞职申请# #劳动合同法#
公司急缺销售,今办公室来了一个90年的女孩,形象还不错,个子高挑,还有相关工作经验,但人事部拿到她简历看了一眼后,决定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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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走后我很好奇的问了此事,人事部经理说,首先态度不行,说的有相关经验,可简历上并没有写,问他为啥不写,她说不想写,再看看她写的字,太潦草了,根本看不懂,我就说了下,你要不要重新写一份,毕竟你写的字也代表自己的形像,那女孩子扭头看了跟自己一块来的人,大概是她的妈妈,她的妈妈赶紧拿出笔给她说,你再重写一遍吧,那女孩说,我本来写的就这样,就这吧。
90年的今年也31了,出来找工作妈妈还陪着。
?
更重要的是,他写的内容跟人事部跟他聊的不一致!
马上过年了,换工作的也挺多的,那既然我们想换一份心仪的工作,碰到合适的认真对待,不要第一关被卡住了。
1.?????? 特殊情况,需现场写职位申请表时,一定要工整整洁
2.?????? 自我介绍内容一定要跟个人简历一致。
3.?????? 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经常问的问题就是:“您这前为什么离职?”
这时候你就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了。
?当然也不能说太多的负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际关系复杂”、 “公司不重视人才”。
当然应聘中还有很多注意的细节,如果你是90后,这些已不在话下……
零零后整顿职场还是伤害职场?
说个我们遭遇的事:
招聘了一位行政文员,公司规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合格才会被正式录用,一个月内会签劳动合同,但需要先签一份试用合同,试用合同的核心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支付工资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赔偿。
入职7天该员工不愿意签署试用合同,理由是其中有一条条款“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调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注:其实这类条款只不过是一般合同的形式条款而已),就因这条条款,该员工认为,在她不同意或不接受的情况下,企业不可以单方面行使权力,所以这个合同她不愿意签。
企业在考虑综合情况后,以该员工不愿签署合同为由辞退该员工,并且给与一定时间另找工作(一星期时间另找工作,期间有面试需求可请假,找到下家后可立刻离职),该员工当晚下班后表示,决定立即离开,但要求企业周一下班前支付薪资(离职当天是周五),经办人表示,公司规定,当月工资次月15号发放,入职通知里已经说明,员工接收入职通知时也默认的。
到了她要求的周一,企业没有支付她7天的薪资,周二她带着警察来了,理由是讨薪,当时警察了解情况后,警察也劝说她,企业有企业的财务制度,我们没有办法让企业立刻支付你薪资,你如果没有生活费了,可以协商预支(当警察跟企业经办人协商预支时说到:“小女孩年纪小不懂事,不要跟她计较,生活困难就当帮帮她,她反而当场把警察怼了,警察又耐心跟她解释,并且说全程有执法记录,想怎么样随时可以调取)。
结果是经办人同意找领导签字后可以先预支500块给她,第二天正准备给她转钱呢,企业所在管理处来电话说她又去投诉了,投诉说工作了7天不给结算工资(什么意思?不接受警察的调解呗,那就不管她了,正常等到15号发工资日在给她发)。
13号,发工资的前两天,经办人接到劳动仲裁电话,说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工作了7天,不给结算工资,现在仲裁要求,结算7天工资并赔偿辞退补偿金。经办人说,没有不支付她工资,只是我们还有两天才发工资,上次她报警,警察来了我们也是这么说的,仲裁员说,好的,那我再跟她沟通一下。
(15号,7天工资正常发放,微信转的,她也收了,才来几天还没办工资卡,办卡需要工作证明)
10天后,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理由是,支付7天工资(已经支付,但她的申请书时间是在15号之前,那时还没付),赔偿违法辞退赔偿金3500元。
我们有法律顾问单位,顾问律师也是朋友,这个事到是小事,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把整过经过分享给大家,望引以为戒……
有什么好建议也可以跟我分享交流
此事坐标长沙
我带了三年的员工要离职了,挖他的公司开出12000的工资,比公司给他的多了一倍。期间,我也帮他申请过加薪,可公司不批。我在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前,向他了解跳槽公司的情况,我一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劝他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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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兴奋地说,不仅工资翻倍,而且还给到他高级主管的头衔,老板还承诺,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工作优秀,升职副经理也不是不可能。并且部门经理现在还空着,由总监兼任。这里面的机会有多大,大家都可以一眼看穿。他眉飞色舞地说着,我却陷入了沉思,他短短几句话就隐藏了几个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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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高级主管属于基层管理岗位,面试会涉及到见老板,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公司很小,含有管理属性的岗位都会需要面试老板;另一种公司员工录用机制不完善,老板不信任员工,员工分工不明确,公司存在“一言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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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非重要技术岗,薪资翻倍挖人,不符合常理。我带了他三年,他工作能力我非常清楚,6000确实会少了点,但绝不值12000。而且把一个副主管直接挖过去做储备经理,间接地说明挖他的公司很急,至于急什么第三点也能侧面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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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经理岗位空缺。过来人都知道,部门经理岗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岗位,部门能否正常运转跟这个岗位息息相关。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可以揣测,上一任部门经理走得很仓促,没有预留时间给公司找合适的替代者。
我立马问了一个我很担心的问题:你说的那个总监是老员工,还是公司新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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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情有点疑惑,回答说:听面试的人事说是上游企业刚过来的。说是老板跟他合作了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很认可,花了大价钱把他挖过来的,以前他在他们公司管理几十个人,厉害得很。不过,老板也很厉害,能把他挖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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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的沟通基本让我确定了我的猜测:人事只会告诉你表面的一部分,真实目的或者深层次的东西不可能跟你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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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惊奇我的话语,问:“领导,为什么。当初公司加薪申请不批,你可是支持我跳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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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略带调侃地说:“小秦,你还太年轻。只能看到事物积极正面的部分。从你话语里,我听到了一个巨大的坑等着你去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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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让小秦眉头紧锁:“领导,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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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了一口茶,接着说:
首先,大概率这个公司新来的总监与老员工部门经理工作上存在矛盾,双方博弈,老板支持总监,而经理败下阵来,导致经理愤愤离职。(只是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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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让老板大刀阔斧的原因只有一个:对部门工作或业绩不满意,如果是这样,那经理走后,老板的希望全寄托在新来的总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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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覆巢之下,岂有完卵?那经理的心腹,总监会不会清算,清算前是不是要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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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声明,我没有吓你的意思,我只是根据我经验揣测。
小秦若有所思地说:“明白,领导你是好意。清算也不是坏事呀,岗位多了机会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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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呵呵地说:“你只知其一,一般而言空降领导的根基都不稳,除非他是老板亲儿子。老板高薪挖他过来,肯定是对于他给予巨大的希冀,才会在博弈中支持她。但这个总监应该是太急了,在自己没有站稳就开始扫除老员工,想自己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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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子大了一定会出问题,你想啊,要换血老板就要新的投入,再加上支持新政的事项,避免不了老板要多花出一笔费用,这样老板对工作和业绩的期望是跟投入是成正比的。你把部门经理和他的心腹都清理了,难道靠新员工支撑业绩吗?说实在的,这个总监被清算,应该是迟早的事情。”
总结来说,空降领导就算有上层支持,也要一步一步来,不按常理出牌,结果只会被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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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秦似懂非得地说:“领导,我还是想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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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言尽于此”,说完,我大笔一挥在他的辞职申请书上签上了“同意”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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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小秦又给过我电话说:“总监走了,他试用期没过,被公司辞退了,他想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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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埋怨他,毕竟我也年轻气盛过。有些坑,别人劝是没有用的,只有自己踩过,感受过里面的“疼”,才能永远记得,才能在做决策时更加慎重,才能有更光明的前路。
至于他回来的请求被我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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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小汤姆职言拒绝他回来过于狠心,你们觉得呢?
#凌云观职#
虚拟的空间与真实的洞房,昨天,我公司解雇了一个女员工,名叫李翠芬。对于她的解雇,公司老总虚张声势,特意在公司大会上宣布的。
开始是这位女员工读了她自己的辞职申请书,然后公司劳动人事部宣读了公司的解聘书。最后是公司老总讲了为何要办这么隆重的解聘仪式。
老总简单地说了三点原因:一、李翠芬是个很有能力的员工,但是,由于她本人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尊重她本人的选择;二、李翠芬与公司的劳务合同还未期满,经劳资双方协定相互间不产生任何利益诉求和纠纷;三、李翠芬的现在的后续工作由销售总监直接接手完成。
其实我听劳动人事部的人说李翠芬的解雇,主要是李翠芬的个人业余私生活引起了不小的社会舆论并且有可能产生法律官司,公司目的是尽快脱离这个状况而采取的措施。
据公司劳动人事部和保安部的人给我讲的故事分析,事情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李翠芬前年秋季刚从大学毕业到我公司求职营销策划副主管位置,她在过五关斩六将的层层选拔考评答辩的艰难努力拼搏后脱颖而出,被此岗位录用,试用期三个月。她喜出望外,认为是她可以由此走向事业成功的平台,所以工作十分努力。因她的能力出众,她的几个新产品推广策划都付诸实施,并且眼看就要取得成功。三个月后她就顺利转正,成为营销策划副主管,成为公司最年轻的女高管。
事业的初步成功给她吃了个定心丸,于是开始想到解决个人婚姻和家庭问题。
由于工作忙,圈中接触到的有一定条件的男士年纪又都较大,她便在国内某知名婚恋交友网站上注册:“想找个条件好的男生,好好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
今年春节后,李翠芬在这家网站上偶遇了同样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廖军。他“28岁,未婚,自有公司,有房有车”。这让李翠芬觉得他的条件不错。李翠芬在帖子上直接提问:“廖军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还没结婚?”廖军则回帖:“前女友出国了,现在工作忙,通过网络见过几个女孩,但都不合适。”翠芬相信了。
李翠芬和廖军在网上一来二去有了好感,然后又升华到了爱意,都有相约见面的想法。今年2月,李翠芬和廖军两人见面了。廖军那天穿着休闲西服,看起来很成熟稳重。李翠芬于是更加喜欢。聊天以后,李翠芬觉得廖军挺有涵养的。当晚李翠芬和廖军两人一直聊到10点多,廖军随后开车送李翠芬回家。两人到家后又在一起聊天,两人越说越亲密,廖军动了手脚,在李翠芬半推半就之下,李翠芬和廖军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以后,廖军就成了李翠芬床上的常客。
李翠芬是抱着谈婚论嫁的心态和廖军相处的,除了吃饭没花过廖军一分钱。李翠芬还将此事告诉了远在东北老家的妈妈。李翠芬的妈妈很高兴,还说要来这里见见廖军。但是每次李翠芬提出要去廖军家看看时,廖军总以工作忙、下次有机会为由推脱,连情人节也没有陪过她。李翠芬也不多怀疑,连廖军的身份证也没要求看。而且还将自己的详细简历发给了廖军。李翠芬26岁生日前夕,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让李翠芬彻底醒悟。
“我是廖军的老婆,廖军只是个假名字,他的真实年龄是35岁,是本市软件园一家公司的老总,你为什么天天给他发暧昧短信!不要脸的东西!”
这女人恨恨地说。
“不能就这样被骗了,我要为自己维权!”李翠芬对廖军很气愤。李翠芬于是在某论坛上发帖求助,贴出了她和廖军的聊天记录、廖军的个人信息等资料。此后,廖军在网上也曝出李翠芬的个人信息。随后,网站将部分个人信息隐去。该帖点击率一月超过上万次,回复帖子超过4500多条。对于当事双方究竟谁对谁错,网友争论纷纷,引发一场“骗色门”论战。
论坛上有一个自称“发现第三者”的网友发帖称,“发现第三者”的老公作为一个已婚男士上相亲网站,本身就非常不对,还跟李翠芬发生性关系,应该遭到道德的批判。帖子里还说,事发后,“发现第三者”多次打李翠芬的电话向她道歉。“发现第三者”还强调,通过李翠芬和廖军公布的两人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是廖军主动在先。“发现第三者”说现在已经原谅丈夫,以后夫妻俩要好好过日子。
#劳动合同法# 19年前为了一份体面工作进入联通公司,被逼迫签订了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19年后的今天联通公司为了逼迫你离职,要么同意工龄彻底清零,要么退回原派遣公司,劳动者还有办法吗?#常州头条#
我相信这个案件对于很多与单位存在长期派遣用工关系的劳动者来讲,深有感触!
小王19年前大学毕业通过招聘进入到当时还有非常高大上的联通公司,这可是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但公司录用小王后,给他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派遣公司的,当时也没有太多,小王这就签了这样的派遣劳动合同。
小王是这家派遣公司派给联通公司,他在联通工作年限再长,从法律上来讲,小王与联通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纯属在联通公司出卖苦力,但不存劳动关系。
19年后的今天,联通公司开始对小王等派遣性质的员工下手了,给他们两条路:
一、 要写书面声明,与前面的所有派遣公司说再见,过往19年工龄自愿认为清零,要写辞职申请书,然后再与另一家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在联通公司工作;
二、 如果小王不愿意这么干,联通公司将会将小王退回给目前的派遣公司。
虎哥分析:联通公司完全有权利这么做,派遣公司也永远不会给小王开具任何形式的辞退通知书,联通公司将小王退回后,派遣公司只需要将小王再派遣到一家垃圾公司,你爱去不去,不去有权不发工资。
这就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巨大坑害后果,如果你现在正被公司逼迫与派遣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你醒醒吧!一旦你签订了派遣外包的劳动合同,不归路迟早等着你!
昨天小王咨询我,问我怎么办,我只能给了他一个客观答案:年龄也大了,工作也不好找了,只能服从联通公司的安排,过往工龄自愿清零,与联通公司安排的另一家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混到哪天算哪天吧!因为从法律上你根本就没有任何主动权与联通公司或派遣公司死磕!
关于被公司辞退和大家说说:
1、离职申请书不要签,辞退过程请录音,能录视频就更好,留存证据,劳动仲裁使用。不懂的情况下,实行三“不”原则。不说、不承认、不妥协,去当地劳动仲裁。
2、公司根本就没后辞退证明这种说法,劳动法是不允许给员工开辞退证明的,另外就算给你离职证明,那么也可以直接仲裁。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没有《辞退证明》这种东西,这都是HR拿来唬人的。哪怕是被辞退,也只能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不能写适合原因辞退,只要对你不利,都可以仲裁!
3、过试用期后辞退员工,公司得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试用期期间辞退提前3天),超过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公司需支付半个月的赔偿金?半个月代通知金;超过半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公司需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一个月代通知金。按照n?1的形式以此类推,n是在公司的年限
4、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给出不予续签通知,否则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工作满一年(超过6个月,不到一年,按照一年算),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半年(超过3个月,不到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
5、员工怀孕了,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如果强行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一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第二种公司需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6、业绩不合格公司想直接辞退你?答案是:不可以!
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中也规定或约定了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此时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吗?答案也是:不可以!
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也规定或约定了员工业绩不达标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单位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直接辞退员工吗?答案仍旧是:不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不能继续履行的,该公司应该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两个月的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7、公司以你违反员工守则为由将你辞退?没那么简单:
①公司能不能证明员工手册你学过?有没有签字或其他证据?
②公司的员工手册是否经过工会备案?公司没有工会是否经过上级工会备案?有没有职代会表决通过?有没有全员公示?如果没有,告他员工手册或制度无效。
8、试用期被辞退?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您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领导和您谈话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话,你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①公司的试用期时长得合法:
一年合同试用期最长一个月,1~3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3年及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6个月。比如一年合同3个月试用期不合法。
②公司得证明你考核不合格, 才能无偿辞退你。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不签合同就辞退?当然不能!如果单凭老板一句口头上的明天不要来上班了,劳动者就主动提出辞职是非常不明智的。因此实践中,单位会按照你主动离职来处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前,老板不能随意解除,否者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向单位主张权利。一般来说工作一个月内是必须签合同的,超过这个时间不签合同,是可以仲裁要补偿的。
10、如果被辞退,可以申领失业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去投诉。
11、公司想无偿辞退员工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打工人没事就该多学学《劳动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提前30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1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两个实习生只要一个,可李总却宣布两个实习生明天都不用来上班,刚一说完,一个实习生就很生气地走了,小林的学历较低,但她没走把该做的事都做好了,去告辞时,李总说:你被录取了,你的态度好!
李总这两个实习生,时间够了,该留谁?李总反问:你说呢?手下的说:这学历高的就是态度差点,态度好的,学历就低点。
李总说:好,我知道了。
第二天上班李总就对两位实习生说:对不起两位,你们上了今天班,明天不用来了。把手头的事整理交接好,去财务结算工资。
一个叫小玲说:好的李总,我会把我手头的事整理交搂好,不给后来人留下麻烦。
另一个实习生却说:傻瓜,人家把你辞退了,还充什么好人。说罢就一摔资料:老娘不干了。就走了。
小林把自己的事做好,去李总那告辞:李总我的事已交接完了,谢谢公司这几天对我的栽培,那我就先走了。刚准备转身走,李总就叫住她了。
小林,这里有一份入职申请表,你填写一下吧!小玲听了很诧异,问李总:您刚才不是说一一一
刚才我是在考验你们。接着又说:学历不能证明一切,能力不行可以提高,记住,态度才是决定一个人的高度!
李总伸出手握看小林的手,"欢迎加入吉祥果!"(素材来自吉祥果食品小跟班的视频)
696:两人实习生中只要一个,但李总宣布时并没透露要留下一下,而是两个实习生明天都不用来上班,就是说两个都不要。
看两个人的态度如何?一个当场就把资料一摔,生气就走了,觉得公司不要她是瞧不起她,玩弄了她,所以生气走了,她哪里知道是李总的考验!
而小林就不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好,留与不留都无所谓,不留就另外找一家。
而就这种态度就得到了李总的认可。当她做好自己的事,去跟李总告辞时,她却意外地获得了惊喜!李总叫她填写入职申请表,她被录用了。
假如那个实习生不要态度不好生气走了的话,可能她的机会会大点,因为那个的学历高点,但是她生气走了,证明她的态度不好。
所以我认为,做事不要考虑别人怎样,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只管做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做好自己的言行,自然老板和上司就会认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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