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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员聚餐死亡处分(公职人员聚餐饮酒导致人员死亡违反什么纪律)
公务员聚众滋事(公众场合滋事) ♂
公务员聚众滋事(公众场合滋事)#律师来帮忙#1月7日,一段题为“三亚海边多名‘老法师’(摄影师)激烈互殴”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五六名身挎相机包的男子在一处广场相互拉扯,并用相机互砸,场面混乱,数人被打趴在地。网传消息称,疑为两拨照相者为抢生意互殴。据悉,事件发生于1月6日下午的三亚湾海月广场附近。
7日下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应急保障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几人打架是因为地域问题起了争执,“河北的说你牛啥,东北的说你牛啥,两个人一拌嘴就发生争执了。”
事件发生后,海月广场附近的行政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但由于参加打架人数众多,劝解效果不佳后报警。目前,当地警方已将涉事人员带到派出所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那么,打架的两拨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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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其中具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本案中,两波人都存在互相挑衅行为,仅仅是因为一些口角,就发生肢体冲突,双方都存在着过错。在冲突过程中,彼此都实施了伤害对方身体的攻击行为,是典型的互殴。在法律上,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不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因此,如果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进而互殴,没有人因此受到较重的伤害,双方都只是轻微伤,那么,警方会采取让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结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可以情节轻微不予处罚。而调解不成功的,那么该承担的行政责任都要承担,比如拘留、罚款。
2、民事责任
《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了,聚众斗殴过程中,如果发生伤害、损害后果,包括轻伤、轻微伤等,行为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互不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发生聚众斗殴,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理由就是明知道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仍然参与其中,所以民事责任各负。
最后想说的是,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引发争执,双方都不应选择动手来解决问题。“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可不是一句戏称!况且,河北人、东北人,还不都是中国人嘛!#我与宪法40年# #三亚海边多人疑因地域问题互殴#
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聚众类滋事扰序治安案件……[玫瑰][玫瑰][玫瑰][赞][赞][赞]
公安部:零容忍查处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聚众类滋事扰序治安案件
河南一免职村支书带3人到举报者家,发生冲突后多人被捅伤
村支书违规聚众饮酒遭村民举报后被免职,后村支书酒后竟带3人到举报者家中发生冲突,结果多人被捅伤!4月25日,一则“免职村支书带人至举报者家发生冲突”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网友们广泛的关注,该村支书的嚣张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据媒体爆料称:近日,河南濮阳的一名村支书聚众饮酒遭到了村民的举报被免职,该村支书因此怀恨在心,事发当天,该村支书带着3人到举报者家中,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在这期间,结果村支书等4人均被捅伤。
在这起案件中,举报者和村支书双方各执一词,双方都坚称是对方先动的手;举报者坦言,自己对村支书早有不满,村支书被举报后怀恨在心,事发当天村支书等4人到其家中滋事;但村支书则否认了这一说法,该村支书说是去举报者家中喝茶的,自己去的,其他3人怎么去的不知道。目前,当地警方也已介入了调查,具体的情况,还要以警方后续调查的结果为准。
单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讲,这名村支书因为遭举报而被免职,然后一个人还去举报者家中喝茶,这样的结果显然很难让人信服,当然,这只是个人的一种看法,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需要警方调查之后才能有结论,这里也就不妄加猜测了。
村支书疫情防控期间聚众喝酒被村民举报后遭免职,酒后伙同三人至举报者家中,双方冲突至多人受伤!
4月23日,河南濮阳,媒体报道称南乐县德固乡善缘瞳村前任村支书陈亚兵伙同三人至村民王战省家,双方冲突导致多人受伤。
而冲突原因就是因为王战省此前的举报,导致了陈亚兵被免职。
据悉,在今年一月份,当地发布了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聚餐不得超过10人。
春节期间,当地村党员干部还坚守在防疫岗位,陈亚兵聚集十几名人员聚餐喝酒。
期间,参与喝酒的一人拍摄陈亚兵等人聚餐喝酒视频并传出。
王战省看到后,拿着视频到县纪委实名举报。随后纪委对陈亚兵作了免职处分。
王战省直言与陈,因为邻居修房占道未及时处置,而有积怨。
几日前,陈亚兵与另外三人喝完酒后,开到王战省家,双方爆发冲突,王战省持刀刺伤了几人,自己也受伤。
对于冲突的爆发,双方各执一词:
王战省称:是对方来家里为此前的举报而来寻衅滋事,对方先来东西砸自己的头,引发双方互殴。
因为对方人多,自己才拿起一把小刀乱捅,捅伤了3人。随后跑出屋子给自己兄弟打了电话。
王的兄弟拿着一把刀子很快赶来,拦住门不让人出去,要求报警。
对方四人中未受伤的那人,拿起一辆手推车向王战省兄弟撞去,其兄弟则持刀捅了这人。
所以王战省坚称对方寻衅滋事打人在先,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而陈亚兵一方则称:自己四人去王战省家并没有滋事,一开始都是喝茶,之后两外两人与王发生争执,他持刀捅人,并且打电话叫来其兄弟一起行凶。
目前双方各自一个说法,幸运的是几人伤情并不十分严重。王战省兄弟二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有道
一个巴掌拍不响,被举报遭免职的陈亚兵伙同其他三人酒后来到举报自己的王战省家,如果单纯就是喝喝茶,那真是奇了怪。
但是现在最直观的结果是,陈亚兵等四人被王战省及其兄弟用刀刺伤,并且达到了轻伤以上程度,而王战省二人受皮外伤。
从受伤结果来看,当然是王战省兄弟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所以警方先对二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但受伤重的也不必然就是受害一方,可能的情况无非以下几种:
一是陈亚兵等人寻衅滋事在前,王战省兄弟二人持刀防卫在后。
这种情况下,如果陈亚兵几人率先任意殴打王战省,目的无非在与报复,逞强好胜,发泄心中不满。此时陈亚兵等人就涉嫌寻衅滋事。
轻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重则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依《刑法》处以刑罚。
而王战省二人持刀防卫,则要依据陈某等人的侵害程度区分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to
如果陈某等人已经危害王战省的人身健康,王出于自我保护而持刀捅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则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陈亚兵等人只是轻微肢体冲突,王战省持刀防卫反击.,显然就超过必要的限度,构成防卫过当。需要依《刑法》承担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二是陈亚兵等人并无寻衅滋事,或者达不到寻衅滋事的程度,王战省持刀伤害,这就是典型的故意伤害犯罪了。
这种情况下,王战省兄弟二人完全没有正当防卫的紧迫侵害存在。相反,却是存在放任伤害他人的故意。
此时应依据《刑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战省兄弟二人判罚。
事情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该是谁的责任,就应该承担谁的后果。
关于此案,你认为是怎么回事呢?
关注@法律有道 一起析案说法。
警方通报河南鹿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骚乱,不法分子对执勤警车打砸掀翻,现场秩序混乱,影响极其恶劣。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8名违法行为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现以有6人抓捕归案,同时,严正劝告其他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燃放烟花是喜气,聚众闹事是戾气。对这种严重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违法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春节将至,各地陆续拉开欢度春节的序幕,燃放烟花爆竹增加节日欢乐气氛是普天下老百姓心心念念的事儿。很多地方也考虑到民心,民意,对禁放政策做了相应调整,因此提醒各地广大朋友们务必要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莫及,谨记冲动是魔鬼,触犯法律必被严惩。
警察使用警械规定如下: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杭州交警通报违规使用催泪喷射器#:民警记大过处分 向当事市民致歉】5月14日,据浙江杭州交警通报,对老人违规使用催泪喷射器的涉事民警被记大过处分。13日,杭州西湖交警大队一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在场一名老人违规使用催泪喷射器。事后,西湖交警大队负责人两次登门,向当事市民致歉。 @紧急呼叫
#吴亦凡一审被判13年# 吴签强奸多人判十年以上没什么问题,这里我想聊聊聚众淫乱这个罪名。
聚众淫乱罪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淫乱的行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之前一次聚众淫乱罪进入大众视野还是2010年南京某大学副教授换妻案,马某两年内组织了十余次换妻活动,涉及二十二人,最终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这个罪名是97年刑法设立的,从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分立出来。当年流氓罪虽然废止,但从中分立出来了寻衅滋事、聚众淫乱等数个罪名。目前寻衅滋事已经成了典型的口袋罪饱受诟病,但好歹还有存在的价值。但聚众淫乱目前来说就更鸡肋了。
对于这个罪名,一直都有很多人持反对观点。最主要的反对观点认为,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是对公共规则的违反。而目前处罚的聚众淫乱行为,基本都是在家中或者宾馆房间等私密环境发生,并非公众场合;由于没有第三方在场,事件局限于当事人之间,也不存在“当众”。因此认为这种聚众淫乱行为没有侵犯公共秩序,也就不必要动用刑法规制。
就我个人来说,我认为这种罪名参与的人全部自觉自愿,而且这个行为不同于卖淫嫖娼,未将性与金钱挂钩,是纯粹的处分自己身体权的行为,作为有性自主意识的人,很难讲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损害。
就社会危害性来说,也很难说比嫖娼和吸毒严重多少,那两个行为也没有入刑,只是做治安处罚和强制戒毒处理。
至于社会管理秩序吧,这种行为绝大多数都在私密环境发生,基本都不会有人知道,自然也很难对社会管理秩序产生破坏。如果非要说损害了什么,那最可能的应该是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行为确实对一夫一妻制的社会观念和谈性色变的社会风气产生了很大损害。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确实会让有权有势垄断了性资源的人更加肆无忌惮地去过声色犬马骄奢淫逸的生活。
但就目前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大家对性行为的宽容度也是逐步放宽的,就像97刑法之前,同性恋都可能被追究流氓罪的刑事责任,现在也放宽了。个人认为聚众淫乱罪最终也会逐渐放宽最终废除。刑法的立法者没必要非得要承担教化社会风气的责任,守住一些基本的社会底线就好,剩下的就交给社会去自由成长吧。
6月21号,河北警方通报,唐山打人者陈继志可能涉嫌多种违法行为,一旦查实,证据确凿,等待他的将是牢底坐穿。
2022年6月7日,陈某亮(男,43岁)等4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时47分逃离,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
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14.8万元。2022年
6月9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66.03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从以上通报中不难看出,陈继志涉嫌多种罪责。首先骚扰女孩,殴打女孩属于寻衅滋事罪。第二涉嫌网络赌博罪。第三涉嫌非法拘禁罪,第四涉嫌故意伤害罪,第五涉嫌聚众斗殴罪,第六涉嫌开设赌场罪,第七涉嫌黑恶组织犯罪。
集数罪于一身,看来也是一个罪大恶极之人。前面几次侥幸逃脱处罚,这次可能是难逃法网了。
这就正应了那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违法犯罪,被抓处罚只是迟早的事。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躲得过一时,不可能躲过一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别看你作恶时“风光”,到你倒霉时一样很落魄。
所以,不管是什么人,都要老老实实的做人,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要去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人要活得坦坦荡荡,自由自在。
重点关注:罪有应得!陈继志获刑24年!今天备受关注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宣判。案件审理查明,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继志等人还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近日,河南周口鹿邑县,某景区众人在广场聚众燃放烟花。警方得知后,立马赶到现场维持秩序,谁知多人竟不顾劝阻,公然砸坏并掀翻警车。看着如此恶劣的事情,网友:这些人必 须严惩,简直无法无天!
从视 频中可以看到,多名男子对着警车一通乱砸,有个黑衣男子甚至站在警车的车顶跳舞,好似在炫耀自己的所作所为。当所有的车玻璃全部被砸碎后,这几人似乎还不满意,直接合伙抬着车将其掀翻在地。
其他围观群众,有的拿着手机拍摄,有的甚至还进行直播,现场画面非常混乱!警方也是当即对这些人进行制止和抓捕,随后并通报8名行为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需要被立案侦查,其中王某等6名人员已抓 捕归案,还有2名涉案人员目前在 逃。
公务员聚会不掏钱(公务员公费吃喝) ♂
公务员聚会不掏钱(公务员公费吃喝)有个大学同学在省发改委,很少在同学群里说话,也不参加同学聚会!班长组织了几次同学聚会他都不参加,要么是工作太忙,要么就是在出差不方便,总是很委婉的拒绝了!很多人说他太孤芳自赏了,不近人情,高攀不起!不就是怕别人求他办事吗?有啥了不起!
后来,一个同学得了癌症,班长组织捐款,别人都是五百一千,而这个同学居然捐了2000块,而且联系了相关医院,按照相关政策,为这个癌症同学减少了十几万的费用!从这事后,大家都对这个省直同学刮目相看了!
这个省直同学说当上了公务员之后,找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一个个都是带着目的来参加同学会的。同学聚会就变成了虚伪的人情聚会!拒绝或者不拒绝都不好做,为了避嫌也为了躲避这些人情,就干脆回绝同学聚会才是明智的!#苏州头条# #公务员#
老表是政府公务员,周末经常会有聚餐,也常把我们叫去。后来慢慢的,因为我的一个不好的习惯,他们就不再叫我去了!不过我也乐得清静!
我不喝酒,当然这不是个坏习惯,但是别人敬我酒时(以茶代酒),我从来不知道回敬别人。不是我怎么怎么觉得自己了不起,是正儿八经的不喜欢这种推杯换盏、你吹我捧的酒桌文化!
这样的场景我是真不喜欢,从头到尾,虽说不会直接谈到利益,但是无时无刻,每个字,每句话,都是在为“利益”二字而准备,加上自己也不善于交朋友,对他们热衷的酒也无感,自然很难说到一块去,久而久之,也就基本无话可说了!
你们喜欢这样的酒桌文化吗?
我们一个专业共7人分到同一个城市,单身时,每月要聚一次,路边摊,有说有笑,后来一个考上研究生,毕业后在女朋女的帮助下当了公务员,每年能聚3,4次。后来他当处长了,我们也成为了单位的骨干,收入还都可以,再聚会,当处长的参加的少了,有时参加,在饭桌上耍官腔,有时聚会时间他来定,也不再埋单,我对另几个说,耍威风在别人面前耍去,装什么装,以后聚会谁再叫他我不参加,从此聚会不再叫他,我们几个很开心,过了两年他打电话给我,说有时间聚聚,我说有时间再说吧!
以前三大姑姐过年过节地都要请兄弟姊妹们到酒店聚餐吃饭,一年最起码要请七八次,因为姊妹当中,数她家有钱,她和老公是公务员,挣钱多。但今年却一次也没请,原来以为中秋节能发邀请,结果没接到信,我觉得可能十月一国庆节就请了,结果现在也没接到信,估计没戏了。三大姑姐以前经常说父母不在了,姊妹们就是最亲的人了,要好好团结,要经常坐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增进感情。今年一年都快过去了,她却再也不提聚会吃饭的事。我跟老公说:是不是每次聚会都是三大姑姐请客她不愿意了,如果那样的话咱以后AA制就是了。老公说:估计不能是这个原因,请个客对她来说就是毛毛雨。但我觉得肯定是,要不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突然再不招集大家吃饭了。
问一下大家,你们兄弟姊妹去饭店聚会吃饭是一家出钱还是AA指呢?姊妹之间AA制是不是有点太生分了?
《为什么体制内人员从不参加同学聚会?》一文写得很透彻,也很有意思。当然,也并非人人如此,有些同学还是比较有人情味的。对于那些喜欢装的人,我们不看他就是,把自己强大起来再说。不在一个圈子,真的是无法相容,即使你们坐在一个桌上吃饭,其实无形中隔了十万八千里。
看完有话说:
言过其实,该聚就聚,不聚是自己把自己看高了、想多了,其实啥也不是!他有时间多琢磨一下上峰的意思,不比和同学吃饭浪费时间有价值么?我是公务员,开饭店的同学要我天天帮衬他,在他心目中我随便可以报销的。我这样的底层人根本不敢参加同学会,太自卑了。所谓的人情都是虚伪客套而已,没必要较真。
(图源网络侵删)
再也不参加什么同学聚会了,啥聚会都不参加。
在我们普天同庆给祖国母亲过生日的时候,我参加了2场聚会,一场战友聚会,一场高中同学聚会。
先说说第一场战友聚会,战友聚会安排在4号晚上,由一位老班长组织的,一部分的战友都是和我同期,有一部分的是比我们晚几年的同志。
聚会刚开始还好,大家很多年不见,都变化很大,相互说着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在部队干出的各类糗事,回忆着其中的酸甜苦辣。
酒喝到一半,气氛慢慢地有些变化了,从青春岁月聊到彼此的成就,有的人退伍回家做了公务员,现在在某某局做个什么领导,有的退伍回家开始创业,现在也坐拥多少资产,大部分都是衣食无忧而且小有权力,谈到某些生意场的事情,他们随口一说,啊那个局的领导是他的战友,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去搞定等等。
我一个农村出身的兵,退伍没有政府都是自己找活干,现在还在外面打工,我觉得我不配和你们再聚会了。不是我自卑,是我们之前没有可聊的话题,我们除了那几年在一起当兵,好像已经没有共同点了。
战友聚会回来后,我就不想再参加同学聚会了,争奈节前都已经定下了,不好意思不去,最后我还是硬着头皮去参加了,果然和我预想的一样,有钱的和做生意的聊,做了领导的和体制内的聊,只有我和另一个混的不好的同学在看手机。尴尬无比。
回家后,我也在反思自己,人到中年一事无成,就不要去参加这种所谓的聚会,这种聚会说白了就是炫耀会。
就算是真聚会,也没有了当年的感情,当年的情谊,还是在家陪孩子玩吧。
#我要上 头条##我要上微头条##我要上头条##我要上头条。#
我想辞去公务员到大城市赚取几百万大家支持吗?
五.一几个同学好友聚会,对我感触颇深。
几位要好的同学都是初中毕业,因为小时玩得好,踏入社会一直保持联系。今年五.一也不例外,大家来到县城著名的特色酒店,要了一桌子菜,边吃边聊。这几个同学都在石家庄做生意,有的开烟酒超市,有的经营大酒店,有的忙碌小吃餐饮,大家聊的最多话题,就是一年来赚了几百万?
我偶尔附和几句,实在是自惭形秽。自己大学毕业进入县公务员队伍,熬了一辈子,到了正科位置,月工资4300元,平时吸烟喝酒都是20元以里的水平,几百万是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反观这些同学,人人开的宝马车,喝的酒是五粮液,车里随时备用,烟是精品华子,坐在同学中间,自己就像鹤群中的土鸡,相形见绌。
同学们哈哈大笑中,谈的是生意场上的奇闻軼事,夹杂着开心的荤段子,而我,实在是插不上话。
偶尔同学问起我的情况,我苦笑说还是老样子,两点一线,同学无语。
大家玩够了,同学争着结账。我说要尽地主之谊,同学玩笑说,还是算了吧,等你升了县长再说。
这一桌菜,2000多元!
回到家,我垂头丧气,给妻子说我想提前退休,到大城市做生意去!这一辈子穷怕了,自己智商高,又社会圆滑,能吃苦耐劳,别人能干的事,自己会干得更好。
公务员聚餐死亡处分(公职人员聚餐饮酒导致人员死亡违反什么纪律) ♂
公务员聚餐死亡处分(公职人员聚餐饮酒导致人员死亡违反什么纪律)8月24日晚上,平顶山石龙区某办事处多位工作人员聚餐,喝酒。其中一个干部候某和另外一个干部刘某发生口角,厮打,他们被人劝阻后,候某到宿舍,刘某又追过来,打砸他的门窗,候某用刀刺死刘某。当地公安表示正在侦办案件。
在我们印象中,公务员都是文质彬彬,很有礼貌,但案件中两个人在吃饭过程中产生了矛盾,双方又吵架又打架,斯文扫地。刘某和候某发生冲突后,他不甘心,又继续到对方宿舍进行殴打对方结果被刺死。
双方在吃饭的时候就开始起了冲突,继而发生打斗,他们算是互殴行为,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但后来刘某打砸候某宿舍的行为就算寻衅滋事行为了,因为他先到候某住处,打扰他人休息。候某为了反击而用刀刺死他,这不能算正当防卫,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是故意杀人罪。
因为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法律同时也规定了正方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仍然要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理情理的判断。
刘某只是打砸候某的门窗并没有到危及他健康或生命安全的情况,而候某却用刀刺向他并造成刘某死亡的发生,显然超过必要限度,就是犯罪行为,而不能被定性为正当防卫。
至于候某触犯的罪名,还要根据他刺向被害人的身体部分、时间长短、有无开展施救来判断。不同的罪行造成不同的量刑。故意杀人罪,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人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家对公务员有着严格的考核,如果他们犯罪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面临被开除的处分。以后也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家人也不能报考公务员。冲动是魔鬼,每个人和他人产生纠纷还是要考虑行为的后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刘家湾村村委会副主任马军违规吃喝问题
2017年,刘家湾村委会副主任马军与刘家湾村队干部共13人在本地餐厅集体聚餐6次,聚餐后由各队队长轮流结账并索要收据。2017年12月,马军在各队队长提供的餐费收据上签字同意,以水费名义报销了集体聚餐费用共计5865元。同时,马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马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江山市上余镇养老服务中心原院长刘祖根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
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刘祖根先后5次组织上余镇高洋村等村报账员到饭店聚餐,后以探望镇养老服务中心老人等名义进行报账,共计支出招待费3200元。刘祖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刘祖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太不应该了!”陕西省柞水县一场白事宴席上,不喝酒,就让吃桌上的枣糕,不吃硬往嘴里塞,结果造成被害人徐某甲死亡。
2020年12月22日徐某的哥哥去世,被害人徐某甲等人帮忙料理后事。
12月26日徐某甲、徐某丁等十人一桌吃席喝酒。徐某为表示感谢,来到徐某甲所在酒桌给徐某甲等人敬酒。
敬到徐某甲时,他表示自己不能再饮酒。但徐某表示不能接受,并说“不喝酒,就改吃桌上的枣糕”。
徐某甲不愿意吃,但徐某仍旧就把桌上剩余的几团枣糕强行喂进徐某甲口中。
随后同桌的徐某丁发现徐某甲人向后倒,呼吸急促,脸色变白。
徐某与在场人员赶紧抢救,但徐某甲小便失禁,无呼吸无心跳,丧失生命体征,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12月23日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以上信息来自裁判文书网)
1、徐某甲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本案造成了徐某甲死亡的后果,但其死因具体是什么?跟徐某强行塞枣糕的行为有没有关系?
本案案发后,经陕西省柞水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死者徐某甲因食物快速进入口腔内,形成的食团完全阻塞呼吸道,导致机械窒息死亡。
本案中徐某如果当时没有喝酒或者没有喝多,是清醒状态,反应正常的话,也许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但是案发当天徐某甲饮酒已达到醉酒状态,醉酒后咽反射及吞咽动作迟钝,咽喉部肌肉松弛,导致呼吸道更加容易阻塞。
醉酒因素对死者徐某甲最终因食物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起促进作用。
结合以上分析,徐某强行塞枣糕的行为跟受害人徐某甲的死亡还是有关系的。
2、如何看待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决一个因为是否构成犯罪即要看主观心里,还要看具体行为。大部分的犯罪,都是故意性犯罪,部分过失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中,徐某明知徐某甲已经饮酒,在徐某甲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仍然强行用筷子将3块枣糕塞到徐某嘴里。
徐某作为成年人,对自己上述行为的危险是能够预见得到的,但是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这种心态属于一种过失行为。
这种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徐某甲的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如何看待法院对徐某的量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的处3至7年有期徒刑。
首先,本案中,徐某的行为造成徐某甲死亡,但毕竟其主观上只是过失行为。
其次,案发后徐某赔偿了受害人家属24万元,并取得谅解。受害人家属表示不再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并不享有案件处分权(自诉案件除外),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徐某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下,况且司法机关也进行了社会调查,同意对其适用缓刑。
日常生活中朋友间难免聚会喝酒,但喝酒不能贪杯,更不能硬性劝酒。这几年因为劝酒引发的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不计其数,时刻给人们敲响警钟。
本案是因劝酒而起,结果也非常严重。徐某甲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没有了,太令人可惜。当然,徐某也为自己的鲁莽冲动无知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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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刘超勇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3月以来,刘超勇以激励公证处人员、加班等为由多次组织该处工作人员聚餐。以上吃饭及购买烟酒的费用由刘超勇安排以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刘超勇主动交代该问题及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6月,刘超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公务员聪明(考公务员的非常聪明吗) ♂
公务员聪明(考公务员的非常聪明吗)他与苏东坡并列学霸,却一生痴迷道教,为此还甘愿放弃做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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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年间,一个大年初一的早上,衙门的值班人员刚走到衙门口,不曾想,竟撞见一件十分晦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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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衙门口那空旷的地上,冷不丁的盘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不声不响的,叫他不应,问他不答。这下可把大家吓着了,这人不会是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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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赶紧上前一探,发现这老头早已没了鼻息,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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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大年初一呀,喜庆的日子里,堂堂衙门口竟不知何时多了具尸体,这传出去多少还是有点不太好,没办法,衙门太守赶紧吩咐手下把尸体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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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听,真是晦气,这老头,真是讨厌,挑什么地方不好,非挑咱们衙门口死掉,大过年的,还让咱背你这死人,唉,硬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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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人一边埋怨一边背运尸体时,突然听见有人说:“小伙子,你别骂了,我可以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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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这一说可吓坏了在场所有的人,当即愣住了,这老头诈尸啊?竟能死而复生,哥几个的老命可经不住这样折腾啊。正当大家愣神时,殊不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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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那老头只身下地,独自一人,从衙门口健步如飞走到金鴈桥下,盘腿而坐,不一会儿,肉身竟起火自燃了,缕缕浓烟吸引了全城的人驻足观望,人们还看见那浓烟里面有一抹人影飘向天空,像是羽化成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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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好奇,这老头到底是何人?他干嘛跑去衙门重地整这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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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老头可不简单,他可是苏东坡的同学陈太初,当年,他和苏东坡一起在学堂读书时,从没被老师惩罚过。要知道,宋朝学堂的规矩森严,那时老师对学生要求也十分严格,规章制度多,还动不动就体罚啥的,可见他二人是妥妥的学霸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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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俩还一起中了进士,陈太初也算是一名正规的国家公务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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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话,陈太初会一直做着他的公务员,还可以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施展更远大的抱负,亦或像苏东坡一样发挥自己的文学造诣,说不定文学领域里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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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也不知是怎么了,后来竟痴迷修道,最后干脆辞掉了公务员的官职,一心扑在道教上面,变成一位虔诚道士,过着云游四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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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因为陈太初一心修道的缘故,所以他心怀天下,普济苍生。只要见到贫苦百姓,一定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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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他云游到汉州时,见大街小巷躺着很多饥肠辘辘、衣不蔽体的老百姓,当时正值寒冬腊月,又是大过年的,这些老百姓又饿又冻,也没个落脚之处,陈太初侠义心肠,怎能看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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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初太想帮助这些流离失所的百姓们了,奈何他自己本是四处漂泊的道士,也没个正经收入,兜比脸还干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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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可难不倒学霸陈太初,他立马想到去拜访汉州太守吴师道,经过一番交谈,果真求得一些衣食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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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初马上返回街上,把所有的衣食钱物全分给了挨饿受冻的百姓们,心里总算好受些。可至始至终,他都没顾得上犒劳下自己,便又返回太守衙门口,盘腿而坐就地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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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来回奔波,加上陈太初年纪大了,在他盘腿歇息时,竟当场坐化了。这才发生了大年初一衙门口坐着一死去老头的这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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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陈太初毅然辞掉了官职,一心修道埋没了他的才华,也许这一举动在当时不被世人理解,但他一生舍己为人,接济贫苦百姓的大爱精神,值得所有人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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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才是陈太初心中的“道”!
#读书#一个普通公务员为何能在一夜之间获得4000万的收入,不是他有多么聪明,也不是因为他出身多么高贵。而在于他对知识的热爱,坚持读书。在我们身边,爱读书的人,一般都不差,与其将有限的时间花费在毫无目的的忙碌,非常无聊的视频之上。能否静下心来,找个安静的角落,拿上一本喜欢的书籍,从中吸取人生的智慧。尤其是历史书籍,古人的智慧,在现代依旧非常重要,教你做人,教你处事,尽在书中。
一个王朝故事,一生的智慧
其实是这样的,公务员一般情况下两个应该都是公务员,还有就是公务员的家底一般情况下都比较好,公务员也是受过教育的,家庭生活计划安排比普通人好周到些,还有就是稳定,所有说公务员比较好是正常的。
薇娅被罚巨款的深思:公务员队伍招收最聪明脑袋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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