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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广东省事业单位c类考什么]2023年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7名)
2、[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2023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 (综合类、卫生类)招聘考试公告(72名)
3、[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事业编,广东一市教育局赴武汉招聘438人
[广东省事业单位c类考什么]2023年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7名) ♂
[广东省事业单位c类考什么]2022年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7名)2022年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7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即2022年5月10日)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2.根据《关于做好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次招聘推出岗位面向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凡报名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可报名。新会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经新会区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士兵,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层次录取且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大学生士兵。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近两年内,在我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聘用)的人员;
5.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内辞职、被解聘等)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除外)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具有教师资格。
6.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5月10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
报考人员登录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zj/tzgg/)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始审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
(2)报考人员需网上提交如下材料:
①所有报考人员,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书、批文。
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学生证。
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为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要求有新会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经历的,需提交由所在镇(街)出具的认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证明材料。
④招聘岗位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⑤报考人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需提交入伍证件、退出现役证件、区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人员为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提示要补充报名材料的,需于2022年5月13日16:00前完成补充,逾期将审核不通过。
4.网上确认考试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具体的确认考试时间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考生未在补充公告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视疫情情况、报考人数等因素,分场次和时段开考。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三类。
A类: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B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B1类为医生岗位,B2类为护理岗位,B3类为药技岗位。医生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药技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C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
3.成绩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成绩查询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通。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采用“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前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须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后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进行审核,提交审核资料与笔试前资格初审的材料相同。
(2)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纳入体检范围。
4.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广东省事业单位c类考什么
1.采用“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直接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3.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总成绩一并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布。
(二)体检工作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各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调整人员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招聘单位应予以解聘。如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招聘单位予以解聘。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可在前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环节弃权的;
[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2023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 (综合类、卫生类)招聘考试公告(72名) ♂
[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2022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 (综合类、卫生类)招聘考试公告(72名)2022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 (综合类、卫生类)招聘考试公告(72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综合类41名,卫生类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9日至2004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部分岗位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满服务年限及违约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9:00至2022年7月21日17: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丰顺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综合类、卫生类)报名系统”(
https://www.sydwzl.com/gdfssyzp2022/)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8日带证书原件到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502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
6.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7.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2年8月3日9:00至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请于2022年8月10日9:00至12日17:00登录“丰顺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综合类、卫生类)报名系统”(
https://www.sydwzl.com/gdfssyzp2022/),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卫生两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卫生基础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登录丰顺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询成绩。
4.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复印件无效。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留意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提交一式两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两份(请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签订《丰顺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考生承诺书》(附件4)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工作人员统一审核。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放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事业编,广东一市教育局赴武汉招聘438人 ♂
[广东省事业单位D类考什么]事业编,广东一市教育局赴武汉招聘438人事业编,广东一市教育局赴武汉招聘438人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局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市、武汉市和西安市等地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其中广州场计划招聘1015名,武汉场计划招聘438名,西安场计划招聘15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武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西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简称《广州招聘岗位表》《武汉招聘岗位表》《西安招聘岗位表》,附件1-3)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4)。
《武汉招聘岗位表》部分信息如下(完整岗位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于2022年或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含入围体检),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4:《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②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2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报考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对应层次和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岗位没有对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需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例如: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大学数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均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其余岗位可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标准,具体见各专场《岗位表》)报考。上述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导致延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22年或2023年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报考期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成绩证明材料。上述拟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否则须转管理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4)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须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以及考生的承诺书,且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均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广州招聘岗位表》《武汉招聘岗位表》《西安招聘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考及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考核——统一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20日-10月8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dghrss.dg.gov.cn/)、东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考
2.现场报考时间地点:
(1)广州专场:预计10月中下旬——11月中旬,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广场(就业指导中心门前),具体报考时间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2)武汉专场:预计11月中下旬——12月中旬期间(具体报考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3)西安专场:预计11月中下旬——12月中旬期间(具体报考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或其他客观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城市和具体报考及考试地点的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报考的考生留意各场次的报考安排,并遵守现场报考区域及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做好报考规划。
3.现场报考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2023年毕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2年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3年的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均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其余岗位可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标准,具体见各专场《岗位表》);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须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以及考生的承诺书;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如报考岗位没有对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需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四)关于开考比例和核减岗位的有关规定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如下:
1.开考比例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适用广州定点专场全部岗位以及武汉、西安定点专场研究生岗位的招聘。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例如:某校语文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6人及以上,该岗位可招聘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有4人或5人,该岗位可招聘2人;符合报考资格的只有3人或2人,该岗位可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只有1人的取消该岗位全部招聘人数。
2.开考比例不少于“招聘人数×2+1”:适用武汉、西安定点专场本科岗位的招聘。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足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例如:某校语文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7人及以上,该岗位可招聘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有5人或6人,该岗位可招聘2人;符合报考资格的只有4人或3人,该岗位可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只有2人及以下的,取消该岗位全部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各场次考试时间另行补充公告,具体各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另行安排时间和地点的,另行通知相关考试人员。
1.招聘单位考核
(1)考试形式。各招聘单位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岗位的考核形式为实操考核,或在上述考核方式基础上加试实操,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题目相同。
(2)成绩。招聘单位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招聘单位考核成绩不达标的不入围统一试讲环节;在招聘单位考核成绩达标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开考比例和岗位实际可招聘人数确定进入统一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成绩达标人数不达开考人数要求的,成绩达标考生全部进入统一试讲。
全部考核项目成绩的平均分为考生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其中有加试实操的,实操成绩占招聘单位考核成绩的50%),招聘单位考核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统一试讲
(1)题目。试讲的题目于考试当天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题目相同。
(2)成绩。统一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统一试讲成绩不达标的不入围体检环节,统一试讲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按顺序进行备课(30分钟)——按顺序进行试讲(12分钟,其中片段授课10分钟,提问2分钟)——考试结束。
(六)总成绩和确定拟录名单
1.总成绩=招聘单位考核成绩×40%+统一试讲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2.确定拟聘名单。本岗位分数达标的考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入围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统一试讲成绩再比较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七)调剂录取
可申请调剂录取的岗位:在报考阶段因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不足而核减招聘岗位的、在统一试讲环节因统一试讲成绩达标人数不足而导致未招满的岗位,可对报考阶段和统一试讲阶段核减的招聘岗位进行调剂录取。
可被调剂录取的考生: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均超过达标分数线、但未被报考岗位录取,且表现优秀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提供可被调剂的考生名单。
调剂录取程序:由招聘单位与可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进入体检环节。调剂录取需在本岗位考生体检前完成。
(八)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九)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除本方案中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外,拟聘人员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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