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考什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山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事业单位到底考什么?备考的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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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适应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管理;

(六)民主集中制;

(七)依规依法办事。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考什么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四)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五)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六)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不同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条件应当适应本行业特点和要求。其中,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媒体,有强烈的意识形态阵地意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尊重科研工作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自觉践行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有适应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党员领导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领导人员还应当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主要以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行政正职、分管业务工作的副职一般应当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第七条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基本条件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本资格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其中,负责业务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还应当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第八条 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人员或者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其任职资格一般应当符合第六条第一、二、五、六项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其中,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第九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选拔高精尖缺人才担任领导人员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放宽任职资格以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班子正职或者四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从严掌握,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三章 选拔任用

第十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立足事业发展需要,加强通盘考虑、科学谋划,及时选优配强,优化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单位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产生人选。

第十三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规范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方式方法。

第十四条 对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第十五条 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素养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和廉政情况,防止简单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第十六条 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第十七条 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实行聘任制的,聘任关系通过聘任通知、聘任书等形式确定,根据需要可以签订聘任合同,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第十八条 提任三级以下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提任非选举产生的三级以下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方式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主要以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有效办法,搞活搞好内部用人制度。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实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党政主要领导应当对人选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由党组织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党政领导会议集体讨论,依规依法任免(聘任、解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确定。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每个任期一般为3至5年。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任期目标的设定,应当符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

第二十四条 任期目标由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一般应当报经主管机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制定任期目标时,应当充分听取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注意体现服务对象的意见。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考核评价以岗位职责、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政治素质、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

积极推进分类考核,结合行业特点和事业单位实际,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指标,注意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六条 综合分析研判考核情况和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形成考核评价意见,确定考核评价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人员年度考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考什么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的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交流、回避

第二十八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交流制度。交流的重点对象一般是正职领导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分管人财物的副职领导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 积极推进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事业单位之间领导人员交流,统筹推进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之间领导人员交流。

专业性强的领导人员交流,应当加强研判和统筹,注意发挥其专业特长。

第三十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任职,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领导人员所在事业单位本级内设管理机构以及分管联系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负责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本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情况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七章 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第三十二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培养,强化分行业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 统筹各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资源,原则上每5年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全覆盖。

第三十四条 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其他领导人员,根据本人实际和工作需要,作出适当安排。

第三十五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类别和经费来源等,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注意引导和促进领导人员在推动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人文关怀,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宽容领导人员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八章 监督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履行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担当作为,行风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业操守,以身作则,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四十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机制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巡视巡察、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等管理监督有关制度。

[中山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事业单位到底考什么?备考的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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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公务员招考有什么不一样?

这里就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三大类,国考、省考和选调生考试。国考每年下半年招聘,属于中央机关及隶属机构招考,并且是全国统一考试,有的岗位比如银监会会有相应的专业考试,但是所有科目都有共同科目考试,不管是国考、省考还是选调生考试,都要考行测和申论。省考是每个省份每年单独招考,有的省份一年一次省考,有的省份譬如四川、重庆每年都是两次省考,但是自从2019年之后,重庆取消了下半年省考,每年也是上半年一次联考。选调生也是各个地区每年大概年底的时候单独招考,选择的是优秀大学毕业生进行基层锻炼,作为组织的后备干部,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 事业单位招考到底考什么?

而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型考试,笔试内容差别巨大。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考试分为三个大的类别:综合岗、教育岗和医疗岗,就历年的招聘情况来看,教育岗和医疗岗招聘人数巨大,但是这两个板块的招聘专业性要求极高,一般非专业方向的人难以达到相应的资格条件,所以对于一般非专业人员来说,可以选择的就是事业单位的综合岗。

  • 那这三大类别分别考察哪些内容呢?

第一,对于综合岗而言,一般会考察两个知识板块,就是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而综合基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点相对是比较广泛的,涵盖了法律,经济,政治,道德,国情市情,事业单位等等知识,在备考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全局把握。第二,对于教育岗而言,除了需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外,还需要考察对应的学科基础知识。第三,对于医疗岗而言,除了需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外,还需要考察相应的医疗基础知识。所以总而言之,不同的岗位考察的内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是有一定差异性的,所以对于需要报考事业单位的同学来说,首先你应当确定自己报考的方向,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有计划的复习。

预祝大家考试成功,成功上岸!


所有的同学在考编过程中都会经常去纠结到底报名事业单位考试还是公务员考试,其实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需要我们了解的和关注的,今天我们重点来了解一下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一些区别。

  • 工作内容

公务员是国家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执法权。事业单位是服务性质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执法权,这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最大的差别所在。因此,公务员工作比事业单位工作压力稍大。

  • 晋升途径

公务员编制晋升走级别,晋升途径一般是从科级、初级、局级到部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考核选拔,不签劳动合同。而事业编制走的是职称,晋升途径一般是由初级工、中级工到高级工,岗位一般分为管理岗和技术岗,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薪酬待中山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遇

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应该说:同岗位同资历情况下公务员编制比事业编制收入要高一些。

  • 编制、工资来源

公务员编制就是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其工资由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由财政全供或者财政部分供给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形式有三种:一种是全额参照公务员待遇,全额财政拨款,像林业局。一种是差额的,给一个百分点,然后自己单位给你发一个百分点中山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像公立医院。还有一种就是只管编制,不管工资,只给政策。总体而言,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山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和公务员不一样。在编制这方面,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

  • 招考区别

所有的公务员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包括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是不会招考公务员的,事业单位招考,主要是针对科、教、文、卫、交通等系统,报考时还有一些具体限制。如报考教师的,需要教师资格证,报考医院的,需要医师资格证书等。

  • 笔试组织实施机构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内容]2023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内容]2021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是隶属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相关职位年龄要求;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内容  6、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4月7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楼农业农村局人事科;交通路线:乘1、12、033、038、208、216路公交车“社保局”站下车;联系电话:88221255、88221366,联系人:李小姐、钟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760-8822132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含工作岗位)(资格审核需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内容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30-11:3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岗位(202101)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202102、20210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加考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顺序进行,面试单科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1、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2101)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操作技能成绩×60%)×60%;

  2、不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2102、202103)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操作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单位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时候]2023广东中山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时候]2022广东中山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中山市事业单位考什么时候

2022广东中山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统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次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至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9:00至2022年7月20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原件扫描);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度毕业生最高学历期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生证;

5.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上述材料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6.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交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网络资格初审

考生报考期间开展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于2022年7月21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2022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01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交资料不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中山市统计局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

4.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6.中山市统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7.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8.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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