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今天给各位分享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

2、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

3、2023年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什么内容及科目

4、2023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78人公告

5、2023年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校园招聘必看!

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

2021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

2021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遵循三就原则:招录人数就多不就少;招录条件就精不就宽;学历要求就高不就低。在报考时还要去综合考虑,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全部符合岗位的要求以及岗位的工作内容、地点等自己是否能接受,最终我们还是要做到人岗匹配。

在选择岗位时,如果你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可以有多个选择,那么建议选择招录人数比较多的岗位,虽然招录人数比较多的岗位报名人数可能会多,但是进面的可能性还是要更大的,比如我们选择招录人数为3个人的岗位,实际报名500人;而招录人数为1人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300人;如果按照1比3的进面比例,那么招3个人的岗位你只要在500个人当中考到前9名就可以,而招1个人的岗位,你需要在300人当中考到前3名才能进面,这样的话竞争情况显而易见,因此我们说报考时要选择招录人数较多的岗位。

报考岗位时,我们通常先去看岗位表,岗位表中通常会列出每一个岗位的具体内容,以及招录人才的具体要求,比如比较常见的“中共党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大学英语四级425以上”等等,那我们在选择岗位时,如果你的条件都符合的话,建议选择限制条件比较多的岗位,比如你是学习金融学的,在筛选岗位时发现有两个岗位可以选择,一个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5以上、中共党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而另一个岗位只要是金融学专业即可,那么在选择岗位时,如果第一个岗位的所有条件你都符合,那么我们优先选择第一个岗位,因为这样的岗位由于众多的限制条件,在报名时就会有很多人因为不满足条件而不能报考,相应的会减少竞争的比例。

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

2021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

2021年云南公务员考试职位选择技巧遵循三就原则:招录人数就多不就少;招录条件就精不就宽;学历要求就高不就低。在报考时还要去综合考虑,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全部符合岗位的要求以及岗位的工作内容、地点等自己是否能接受,最终我们还是要做到人岗匹配。

在选择岗位时,如果你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可以有多个选择,那么建议选择招录人数比较多的岗位,虽然招录人数比较多的岗位报名人数可能会多,但是进面的可能性还是要更大的,比如我们选择招录人数为3个人的岗位,实际报名500人;而招录人数为1人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300人;如果按照1比3的进面比例,那么招3个人的岗位你只要在500个人当中考到前9名就可以,而招1个人的岗位,你需要在300人当中考到前3名才能进面,这样的话竞争情况显而易见,因此我们说报考时要选择招录人数较多的岗位。

报考岗位时,我们通常先去看岗位表,岗位表中通常会列出每一个岗位的具体内容,以及招录人才的具体要求,比如比较常见的“中共党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大学英语四级425以上”等等,那我们在选择岗位时,如果你的条件都符合的话,建议选择限制条件比较多的岗位,比如你是学习金融学的,在筛选岗位时发现有两个岗位可以选择,一个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5以上、中共党员,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而另一个岗位只要是金融学专业即可,那么在选择岗位时,如果第一个岗位的所有条件你都符合,那么我们优先选择第一个岗位,因为这样的岗位由于众多的限制条件,在报名时就会有很多人因为不满足条件而不能报考,相应的会减少竞争的比例。

2023年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什么内容及科目

2020年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什么内容及科目

 2020年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发布,预计将于2020年4月初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云南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信息,需要详细了解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云南省迪庆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30人(2019年4月2日发布)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栏目公布。
 
3.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4.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5、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2023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78人公告

2023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78人公告

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简介

一.招考人数:1078人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详见《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

(一)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的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 驻红河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经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3年退役待安置军人随军未就业配偶)。

2. 2020年底前现役军官转改的文职人员未就业配偶。

3. 红河州消防救援队伍在职干部和一级消防士及以上在职消防员未就业配偶。

(二)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服现役满2年以上,并由部队批准正常退出现役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0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3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3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并取得《志愿服务证》,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3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非应届在校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注意查看缴费状态,确认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免除报名费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也需要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针对部分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文艺表演、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采取先初试,初试合格后再进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后续阶段。初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详阅初试方案(附件8)。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3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

(四)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的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退费

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7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具体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五)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程序:1.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情况备案表》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办理时限及加分情况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详阅《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人社部门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七、面试

岗位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面试公告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八、成绩计算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

(二)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选岗

设置大岗位招考的,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四)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按同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3年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校园招聘必看!

2023年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校园招聘必看!

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为帮助大家备考,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校园招聘必看的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屏边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415937311@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3.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屏边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2)2023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校园招聘必看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更多事业单位内容咨询,请登陆高顿公务员考试网中的事业单位栏目。

模拟考试73,正式考能上70吗?

模拟打败80%的人?我有可能吗?

事业联考真题做完了,建议大量刷题吗?

 >>>点击进入2023年事业单位申论的答题秘诀,仅需1元。赶快学起来!<<<

 

试题推送:(文件量过大,其余年份添加弹窗老师微信获取)

2022年5.21事业单位联考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A类).docx

2022年5.21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真题及答案(B类).docx

2022年5.21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真题及答案(C类).docx

2022年9.17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真题及答案(A类).docx

2022年9.17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真题及答案(C类).docx

2022年9月17日全国事业单位联考D类《综合应用能力》小学卷试题.docx

相关阅读:

2023年事业编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考编小白速览!


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技巧2023年云南省考职位选择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157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