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56名)
日期:2022-12-14 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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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56名),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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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2023年福建省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精神,结合永春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使用事业编制组织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6人,详见《2023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http://www.fjyc.gov.cn/ztzl/ycjy/)上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考试成绩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采取抽取顺序号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福利待遇
(一)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二)对符合《关于落实“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永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入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且合同签约五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师范类本科生每人补助10万元,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每人补助8万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以及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生每人补助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5)
永春县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进行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http://www.fjyc.gov.cn/ztzl/ycjy/)、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福建健康码+行程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且核验体温正常(低于37.3°)并佩戴口罩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福建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验体温正常(低于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
若考点属地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教育局和永春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附件:附件:1.2023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x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doc
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5.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永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6.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永春县教育局永春县人社局中共永春县委编办
2022年12月8日
上高县重启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字〔2022〕2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国内高校择优招聘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员共计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在上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宜春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高中岗位
上高二中招聘11名。其中: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4名、地理1名。
(二)中专岗位
上高中专招聘27名。其中:政治5名、历史2名、舞蹈学1名、学前教育1名、电子商务2名、计算机类9名、心理学1名、汽车维修工程教育2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名、应用电子技术教育1名。
(三)初中岗位
1.上高锦阳中学招聘19名。其中:物理3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5名、历史4名、地理4名。
2.上高七中招聘39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5名。
(四)卫技岗位
1.上高县人民医院招聘3名。其中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人员1名、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人员1名、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人员1名。
2.上高县中医院招聘3名。其中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人员1名;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剂学专业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初中岗位
1、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其中物理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
2、国内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其中物理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
(二)中专岗位
1、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国内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职业教育相关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
(三)卫技岗位
国内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
(四)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与应聘教师学科、卫技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对应医师资格证(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专岗位需具有对应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卫技岗位需具有对应岗位医师资格证书。
(七)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相关待遇
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在上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宜春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和部分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直赴南昌。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笔试、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与就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二)招聘批次(安排)
卫技岗位:在汉庭酒店(南昌八一广场福州路店)进行(执行上高县人民医院和上高县中医院全部招聘计划)。
教师岗位:第一批在南昌悦岸酒店(南昌市天祥大道289号)进行(执行4所学校全部招聘计划);第二批次招聘工作将根据第一批次招聘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如需进行,将另行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高党建(公众号)、上高之声(公众号)公告。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将《上高县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员公告》在上高县政府信息网、上高党建、上高之声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发布。
(二)考生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请考生佩戴口罩,按照当地防疫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考生持填写好的《上高县2023年招聘优秀紧缺教育、卫技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生推荐表(已毕业研究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应学科/科目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场:2022年12月13日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汉庭酒店(南昌八一广场福州路店)12楼会议室。
第一批次教师招聘专场:2022年12月13日下午2:30-5:30,12月14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南昌悦岸酒店(南昌市天祥大道289号)。
3.志愿填报:报考教师、卫技岗位考生最多只能报2个志愿(即上高二中、上高中专、上高锦阳中学、上高七中4所学校中可选报2所学校;上高县人民医院、上高县中医院2所医院中如有相同岗位可同时报考)且分别填写报名表,务必在报名表志愿批次栏填写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志愿批次不能重复,否则取消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第一志愿的考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组织笔试
教师岗位:将根据各学校学科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范围(学校相应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的比例,该岗位所有报名考生都需要参加笔试;学校相应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低于或等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报名考生中本科生需要参加笔试,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现场组织,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最低入闱分数为60分,按笔试成绩拟定面试人员资格。
卫技岗位: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工作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和填报志愿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未达到1:3比例但考生专业素质特别优秀,经宜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不占比例)。
(五)组织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工作组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卫技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设最低入闱分数线7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和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纳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约对象名单(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同分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招聘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对第二志愿填报该岗位的考生,逐分下降确定拟聘人员。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最终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部门审核,并报宜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审核、备案结果,各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七)体检和政审
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政审有关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在拟招聘人员正式到岗之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人才结果报上高县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七、相关要求
签约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有违约,按与招聘人员所签三方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上高县在编在岗研究生学历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八、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未尽事宜由上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九、联系方式
上高县县委人才办,联系人:喻老师(13767567967);
上高县人社局干部股,联系电话:黄老师(15970532903);
上高县教体局人事师资股,联系人:付老师(15007957829);
上高县卫健委人事股,联系人:林老师(19195020120);
江西省上高二中,联系人:熊老师(13879550566)
学校网址:jxsgez.30edu.com.cn
电子信箱:jxsgezxx@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学园路2号
联系电话:0795-2521409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廖老师(13576168122)
电子信箱:sgzxjd2010@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上高大道2号
联系电话:0795-2505370
上高县锦阳中学 联系人:程老师(18979548622)
电子信箱:sgjyzx2019@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锦阳大道11号
上高七中 联系人:邹老师(18979567111)
李老师(15879567982)
电子信箱:sgqz2022@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学园路88号
上高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熊老师(13870586352)
电子邮箱:sgrmyygw@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和平路28号,联系电话:0795-2511160
上高县中医院,联系人:雷老师(15180577292)
电子信箱:sgzyygw@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高县交通路49号,联系电话:0795-2503996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
上高县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教育、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教师92名;
(二)农村初中教师46名;
(三)特殊教育教师5名;
(四)幼儿园教师2名;
(五)职业教育教师3名;
(六)校医8名。
具体岗位信息《2022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限建平县户籍,其他岗位不限户籍。配偶在建平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如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任何岗位都不受户籍限制,但须提交配偶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专科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起点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校医、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职业教育教师还须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辅修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要求:
专科及本科学历的不超30周岁(1992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的不超35周岁(198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要求:
除校医、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外,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已参加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但自上岗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4.建平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试费100元/人。为防止报名时出现考生扎堆拥挤情况,实行网上提前约号,约号网址为:http://zhaopin.lnjpedu.com。网上约号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8:30,关闭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6:00。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8:30至12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建平县教师进修学校
4.报名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截图)。
(7)报考语文学科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中:报考有师范类要求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应标明“师范”字样,未注明“师范”字样的,且毕业证书也没有“师范”字样,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9)《2022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10)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单位证明;
(11)配偶单位出具的证明,同时须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凭有效证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校医岗位考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建平县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建平县政府网站的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素养和教学技能(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增加才艺展示,幼儿教师展示命题简笔画、弹琴、舞蹈;音乐教师展示电钢琴弹唱;美术教师展示命题简笔画);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限为10分钟(幼儿教师20分钟,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10分钟;音乐美术教师15分钟,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满分100分(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教师试讲50分,才艺展示5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汇总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建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弃权及其他原因、且在岗位选择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岗位选择。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面试成绩也并列,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在选定岗位之后出现因个人原因弃岗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5年(含试用期)内不得申请向建平县县城及建平县县域外调动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考察期间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建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1—7821310
附件:1.建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2.建平县2022公开招聘教师(含校医)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3.建平县2022公开招聘教师(含校医)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建平县教育局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12月14日全国教师招聘信息汇总(42条)
1、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荐]
2、2023年浙江省金华永康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48名) [荐]
3、浙江省嘉兴市秀州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4、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教育局2023年提前批教师招聘公告(一) [荐]
5、2023年浙江省温州乐清市教师招聘公告(81名) [荐]
6、2023年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教师招聘公告(45名) [荐]
7、2022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56名) [荐]
8、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9、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56名) [荐]
10、2022年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50名) [荐]
11、广西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12、广东省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2年12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13、广东省珠海一附实验中学2023年春季教师招聘公告
14、2022年度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15、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教师招聘的公告(69名) [荐]
16、202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17、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教师招聘公告(赴江西师范大学)
18、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2022年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19、2023年浙江金华第一中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20、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40名) [荐]
21、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启事
22、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2022年12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42名) [荐]
23、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2022年12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5名) [荐]
24、浙江省杭州市2022年12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2名) [荐]
25、浙江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22年12月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荐]
26、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70名) [荐]
27、2022年度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教师招聘公告 [荐]
28、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9、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30、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第一中学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31、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招聘简章(94名) [荐]
32、河南省信阳市2022年高中日语教师招聘公告
33、2023年广西梧州市岑溪市教师招聘公告(223名) [荐]
34、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35、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36、山东省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教师招聘简章
37、2023年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38、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2022年第三批“丹霞英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荐]
39、2022年广东省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36名) [荐]
40、2023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41、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教师招聘公告(160名) [荐]
42、江苏省南京市金陵中学西善分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2﹞108号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8名编制内教师,江北新区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园长和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学科﹚、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和《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3》(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3》)。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
2.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科称号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三)报考《岗位信息表3》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园长岗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目前受聘于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具有3年及以上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工作经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报考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骨干教师称号学科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岗位信息表3》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5日8:00至12月19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9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3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纸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还需上传有关学科称号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报考《需求信息表3》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3年社保缴费凭证及单位聘用合同;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的还须上传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的任职证明材料、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的还须上传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骨干教师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
⑥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⑦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①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江北新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江北新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②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4),其中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信息表3》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
③报考幼儿园、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它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2.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0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3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江北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在江北新区参加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为准。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实际岗位(学科)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x
2.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x
3.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3.xls
4.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东莞毕业生专场)公告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局下属公办学校2023年秋季教育教学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局计划于2022年12月在东莞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902名。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按全市统一标准保障。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902名,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东莞毕业生专场)》(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6月—2023年8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和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3年1月—2023年8月毕业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报考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与岗位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②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报考须持有相应层次、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均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岗位可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标准,具体见《岗位表》)报考。上述人员入围后,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2022年6月—2023年8月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报考期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成绩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入围后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否则须转管理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3)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2年下半年—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毕业生报考时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应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提供考生的承诺书。上述人员入围后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均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1)—(3)三类人员因疫情原因导致延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在2022年5月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面试和2022年10月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凭成绩单报考。
各招聘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提高岗位学历等要求,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招聘(毕业生)岗位表》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统一笔试——资格确认——试讲(实操考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12月13日—26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dghrss.dg.gov.cn/)、东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考
1.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dgjy.pzhl.net/index.php
报考时间:2022年12月20日—12月29日
2.报考要求
每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入围统一笔试。
(三)开考比例。本次语文、数学、物理岗位开考比例为考生数是招聘人数的3倍,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考生数是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如:某单位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人,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5人,按规定相应取消1个岗位,5名考生不受影响,同时竞争1个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如:某单位招聘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个,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只有4人,则本岗位取消。
(四)资格确认、考试环节。考试分为三个环节:线下统一笔试——试讲(实操考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考试;财务岗位不需试讲、需进行实操考试和结构化面试。
1.统一笔试
(1)考试安排。考试方式:线下闭卷考试。2023年1月5日前市教育局在报考系统公布入围统一笔试人员名单,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统一笔试有关安排和下载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1月12日—13日期间,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环节。
(2)考试成绩和入围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1月31日前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统一笔试成绩。在同岗位统一笔试人员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学科为岗位招聘人数3倍)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此倍数的,全部合格人员均可进入。我局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入围试讲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人员信息。
(3)考试内容。①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公共题:时事热点、常识判断、办公软件应用、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素养和能力;专业题包括学科教学论、学科专业知识等。②财务人员岗位考试内容:财会知识、财务相关法规、制度等。
2.资格确认
笔试后合格人员中按比例进入试讲和无领导小组面试的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2月期间,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考生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已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资格材料;
(3)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财务会计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4)已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须凭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本人高中、大学学习经历和工作情况总结。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试讲(实操考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试讲(实操考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安排初定在2023年2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和通知。
(1)试讲。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后进行片段教学。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试讲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试讲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码——按顺序进行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考试(10分钟)+问答环节(2分钟)——考试结束。
实操。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岗位和财务岗位须进行实操考试,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为考生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不予录用。
(2)无领导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题、讨论和自由发言、总结发言,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面试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组号和顺序号——考生考前10分钟阅读面试题目和备考——分组按顺序号进场考试(考生佩戴号码牌)——主评委宣读导语——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小到大陈述个人观点(每名考生不超过2分钟)——自由讨论(约20分钟,具体视考生人数定)——小结(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大到小陈述个人小结,每名考生不超过1分钟)——总结(集体推荐2名考生作总结陈述,每名考生总结发言不超过3分钟)——结束。
4.成绩。笔试、试讲(实操)、无领导小组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应计尽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笔试成绩再按试讲(实操)成绩最后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
(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试讲×30%+实操×70%)×3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
(3)总成绩(财务岗位)=笔试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5.考试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实操)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各备考环节,普通科目和财务岗位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考生可按招聘单位指引携带相关器具参加实操考试。
(4)试讲和面试环节,考生可携带备考时现场独立完成的备课教案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阅题的笔记进行考试。
(五)体检
东莞专场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或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7.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须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四)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关于咨询报考具体事宜,请考生致电意向招聘单位(具体见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
东莞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769-23660893、0769-23128901、0769-23126003
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00-17:30
1.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东莞毕业生专场).xlsx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共130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社会人员”即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2.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报名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和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须具有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例如:应聘人员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
6.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8.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9.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含)以上成绩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提供。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6)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拥有职称证书的亦可提供。
(7)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启智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8)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除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应聘人员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如应聘人员确实无法自行保障设备与网络,可申请广州现场录制考点考试。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考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仅作为优选应聘人员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三)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10分钟)的形式进行,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六)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按面试、笔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非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非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3)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5)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
(6)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系统初审结果。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原则上非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上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非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应聘人员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线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应聘人员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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