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信息:2022年广东省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日期:2022-12-14 18:01:07
栏目: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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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东人社发〔2019〕65号)的有关规定,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3人、短缺专业人才72人,合计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指我市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以上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的记录;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2)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行业记录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10)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不符合资格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其他情形。
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3.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经查证核实,否则视同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3)年龄要求
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短缺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岗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2年12月23日及之后;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7年12月23日及之后;如此类推。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下载和填写《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应聘单位的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佐证材料;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多个岗位的,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在现场参加技能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
4.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8日。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核准。资格审查情况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
(三)技能考核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须携带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的考核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
所有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权限报批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名之日起1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核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不符合资格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其他情形。
(四)高层次人才以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进到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需通过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3281199;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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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第二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9日
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核考试,经相关招聘程序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本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为聘用人员业务辅助类,主要从事数据录入、资料整理、辅助文员等工作。如此次招聘计划未满,将择机另行组织招聘,招满即止。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招聘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聘用期限
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六、薪酬待遇
按照高要区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0:00时至2022年12月16日24:00时。
2.报名资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2《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材料(如相关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报名资料仅限用于本次招聘。
3.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为主题,发送到邮箱gycz-rsjy@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总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四)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聘用
应聘人员收到招聘单位入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到岗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招聘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库管理
根据参加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考试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将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纳入高要区财政局编外人员人才库管理。日后,本单位出现编外聘用人员指标空缺需补充聘用人员时,向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招聘制度在库内按成绩高低择优进行面试确定聘用对象。
七、注意事项
l.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招聘单位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前需出示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5.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聘用的则终止聘用。
6.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58-8399298,联系人:冯小姐、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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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为充实人才队伍,加强机关服务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服务督办岗1人(初级雇员);行政文员1人(初级雇员);勤务岗1人(初级雇员)详见《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2022年1月之前毕业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前一天为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12月9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下午17时(5个工作日,与公告同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提交材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18927582827@189.cn)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学历证及验证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
(3)近期彩色小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1.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经审查、筛选后,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审查环节(线下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学历证及验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调整)。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我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我局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未尽事宜按黄埔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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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广州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治事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对象为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相应学位并符合本方案和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为国内高校毕业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223号博罗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
3.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聘用资格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国有企业人员须出具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7.基层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有县级及以上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及相应社保记录。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9.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
10.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报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考生查分登记表》,填写后送交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除报考录用公务员外,不得调离本县。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十一、报名咨询
(一)咨询电话:
博罗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52-6283413)。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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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综治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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