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于笔试前在全国总工会官网(www.acftu.org)公布。
(三)初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其他单位岗位采用笔试方式。由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和有关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其中中国工人出版社所有岗位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100分>以上方可进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如有人员放弃,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确认参加复试人员少于3人的,则中止该岗位的招聘。
复试前,各招考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岗位复试采用试讲方式,其他单位岗位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中国工运研究所等4家单位在复试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如下:
1.不设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含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工人日报社所有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党委办公室数字运营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设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中国工运研究所、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所有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2)中国工人出版社所有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3)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歌舞团声乐表演岗(流行)、歌舞团声乐表演岗(民族)、歌舞团琵琶演奏岗、歌舞团舞蹈表演岗、话剧团话剧表演岗、舞美制作中心装置道具岗、舞美制作中心音响技术岗、业务处演出监督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工人日报社、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所有岗位要求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10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各招考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心理素质测评情况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全国总工会官网(www.acft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中国工人出版社聘用人员按照企业薪酬福利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时需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招聘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整个招聘流程中的各类考试、测评等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请广大考生勿信社会机构宣传,以避免个人损失。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电话:010-68592049。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