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可添加工作人员微信)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课堂试讲、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9-8238209
监督举报电话:0719-8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