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1
舞台美术系
灯光设计
(数字化方向)
专业教师
1.具有设计类或数字化方向专业背景;
2.熟练掌握数字化领域研究和教学前沿的理论及应用,具备开设相关课程的能力,符合舞台美术灯光专业方向人才培养需求;
3.有相关教学经验及交叉学科背景者优先。
2
舞台美术系
绘画专业教师
1.具有美术类相关专业背景;
2.具备较高的美术专业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水准,能承担舞台美术设计类基础绘画教学、综合绘画专业方向专业基础和创作课程,符合人才培养教学需求;
3.有相关教学经验及绘画艺术创作成果者优先。
3
电影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教师
1.具有一定的行业实践经验,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不少于两年;
2.具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且具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A级证书;
3.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学术成果者优先。
4
创意学院
动画专业教师
1.具有动画类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扎实的手绘功底,精通动画相关三维制作软件,熟悉动画制作各环节,能够带领学生开展实践创作;
3.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参与过商业项目,独立创作过两部以上的动画作品;
4.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5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专职
教师
1.熟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具有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2.具有心理咨询专业认证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辅导,并具备相关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