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机关单位有哪些(公务员考试机关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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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机关单位有哪些

2、公务员考试机关参公

公务员考试机关单位有哪些

1.市政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

2.市政府委办局:

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

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

3.人民团体:

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

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机关参公

上海公务员考试中参公和公务员的区别在于编制的不同。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而参公是全部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也就是说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录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

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则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调动等待遇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

参公人员 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机关人员一般指的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另外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

参公人员录用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

参公事业人员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本身不是“公务员”身份(广东,浙江,山东等除外),因为受编制限制,个别省份及地区参公事业人员不允许与行政机关相互流通。参公机关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可以与行政机关人员相互流通。

必须是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人事部门批准的人员,才是参公人员;

那些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不是参公人员,他们依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工勤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

百度百科——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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