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数量蒙题(公务员考试数量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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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务员考试数量蒙题

2、公务员考试数量规律

3、公务员考试数量解题技巧

4、公务员考试数量解题方法

公务员考试数量蒙题

有规律的蒙题。口诀:1、选项三奇数一偶数,选偶数,相反选奇数。2、选项是区间,尽量选中间的两个区间。3、极值问题,最小往往选第二小,问最大,往往选第二大。也可以优先代入进行验证。4、如果题目选项中的某两项满足题目中的某个等量关系,那么这两个相关联的选项,极有可能一个是干扰项,一个是正确答案。数量关系是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中的一种考试题型。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公务员考试数量规律

大家好,这里是上岸鸭小编,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一定是很大一部分考生心中的难,那就是行测考试中的数量关系类题目。大家是不是已经感觉到头疼了呢?别急,接下来,小编会以山西公务员考试为例,给大家好好讲解一下这类题目。

首先解答一下大家经常问到的一个问题,数量关系有哪些题型,考查重点是什么。一般来说,数量关系的题型还是围绕数字来设置的,主要有数学运算和数字推理两种题目类型。通过考生对这些题目的作答,可以有效看出考生的基本数学水平,包括对数字的基础分析和运算能力,对不同事物之间逻辑关系和量化关系的分析能力等等。

数字推理这类题目,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找规律,没错,就是大家中学时代常常接触到的那类找规律题目。主要形式就是给出一串数字,考生需要通过正确分析和推理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隐藏的规律,从而对空缺的数字进行准确推理。

而数学运算考查的也基本都是中学数学知识,主要是一些常见的工程问题、面积体积问题、概率问题等等,考生要先知道计算思路,然后运用基本的加减乘除等数学运算方法来得出最终的答案。这类题目的难度一般不会设置得太高,主要是考虑到工作所需的实际数学水平以及考生的数学知识背景等因素,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只要通过大量练习,是完全可以掌握这类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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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公务员考试数量解题技巧

【导读】公务员考试数量关系题是各位考生需要备考的模块,也是公务员备考的时候,难度比较大的科目,但是其所占分值也不少,所以大家一定不能放弃,这就需要大家掌握一些复习的技巧,那零基础自学公务员考试数量关系题的技巧有哪些呢?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1、把基础打牢

数量关系模块对公务员考试考生的数学基础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其备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既不可大意轻敌,也不可急功近利,而是要首先扎扎实实的把基础打牢,熟练掌握各个题型的特征及解题方法,在此基础上再去逐步提升。

2、掌握答题技巧

方程是公务员考试数量关系中最基础也是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其最大的优势是逻辑思维量小,应用简单,缺点是对于有些难度较大的题计算会比较复杂,消耗的时间比较多。

但是,同样是解方程,不同人的速度相差却很大,比如有的人“列而不解”,虽然方程组中有多个变量,却不一定要把每个变量都解出来,可以整体消去或整体求解;再比如“根据比例设未知量”,题干中有多个未知量,但是他们之间有某种比例关系,这样我们可以根据比例设未知量,大大简化计算,提高速度。这是解方程的基本功的体现,需要考生在反复的练习中去掌握。

3、提升解题速度

在夯实基础的前提下,我们还可以尝试一些巧妙的方法来提升公务员考试解题速度,比如代入排除、数字特性、赋值法等,通过训练,对这些方法充分理解并融会贯通后,可以回避很多复杂计算和公式,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数量关系题技巧有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正在进行考试复习的你,当然对于零基础自学的考生,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清楚什么是公务员联考,什么又是省考,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出选择。

公务员考试数量解题方法

一. 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数的奇偶性

对于一个整数,我们按照奇偶性进行划分。能够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如2、4、6、8等。反之,则为奇数,如1、3、5、7等(因为0能被任何一个非0的自然数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奇偶数的定义我们比较熟悉,而在做题中常用到的是奇偶数的性质,那么奇偶数都有哪些性质呢?

1. 基本性质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

2. 推论1:偶数个奇数的和或差是偶数;奇数个奇数的和或差是奇数。

推论2:若几个整数的乘积是奇数,则这几个数均为奇数,若几个整数的乘积是偶数,那么这几个数中至少有一个偶数。

推论3:两数之和与两数之差同奇(偶)。

二. 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数的质合性

数字按照质合性进行划分,又分为质数和合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本身以外还有约数,我们称之为质数,如2、3、5等。如果还有其他约数,则为合数,如4、6、8、9等。划重点:“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2”是质数中唯一的偶数,是偶数中唯一的质数。在数学运算题目中,质合性常结合奇偶性进行考察。

看到上面的讲解,大家是不是对数的性质在数量关系中的应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呢?在公务员考试行测的备考,我们要从基础入手,稳扎稳打,层层递进,这样才能从量变引发质变,加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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