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内容 ♂
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延续了国考申论考试大纲的传统,而新增的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首次出现在国考笔试考试大纲中。 考试目的: 1、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2、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3、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4、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上海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取消 ♂
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2)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学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