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指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因退兵、除名等非正常情形退出现役。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以退役档案中关于处分的记录确认。
3.服役期间转改为军士的。指2025年3月参加部队组织的军士选晋并成功转改为军士继续服役。
4.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指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需要继续服役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指服役经历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情形之一,满足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或符合《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三条情形之一,满足政府安排工作或供养条件的。
6.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指未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要求“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按期报到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指因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非受聘人员因素导致的岗位变化(如原岗位撤销、原单位撤并等情况),并无法调剂。其中受聘人员仍要求入职的调剂办法为:
首先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内部调剂;原招聘单位撤并的,由原招聘单位撤并后的新单位在本单位内部调剂;招聘单位内部无法调剂的,由招聘单位和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请所在县(市)政府,在全县(市)同类型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调剂。
8.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指因个人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等原因丧失履行原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的,经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依法依规评估后确定。
受聘人员服役期满后,未出现以上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并且试用期满合格的,应当办理落编上岗手续。
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回避情形 ♂
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回避情形是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但还未毕业的2023年大学毕业班生(即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岗位要求 ♂
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报名时间 ♂
2023春季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生淘汰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