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国考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

2022-08-31 11:21:29 阅读()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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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常识篇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公共财政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和模式。

税收篇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支出以特殊的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特定纳税人以各种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

税收制度: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课税办法的总和。

纳税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最终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税源:税收收入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具体划分,反映着征税的广度。

课税依据: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税率对课税对象征税的比率(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比)反映着征税的深度比例税率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

定额税率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累进税率按课税对象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减税免税税法中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规定,体现了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鼓励和照顾。

税收原则一国设计、完善税制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税收资本化对于资本品的课税,购买者把未来要缴纳的税款予以资本化,从资本品价格中扣除。

税收中性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它的额外负担

税负转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税负的最终承担者

无关性定理:选择对需求方征税还是对供给方征税不影响最终税负的归宿。

偿债率: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

预算篇

国家预算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以财政收支表格的形式出现。

增量预算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是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

零基预算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和对当年各部门新增任务的审核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

预算管理体制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及地方各级财政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

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基本制度。

粘蝇纸效应:上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拨款可以粘住接受拨款的一级政府,增加当地政府的支出水平

周期性赤字:经济周期的波动导致财政赤字自动的产生和增减,体现经济运行对财政平衡的决定作用。

结构性赤字:发生在已给定的充分就业水平条件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下的赤字,是由政府财政政策的变量决定的,体现财政政策变量对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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