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事考试中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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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 #二级建造师# 导语】2022年辽宁大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2〕4号)规定和要求,现对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抽查比例为10%。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共计1798人,将按比例随机抽取考生180人(名单详见附件)进行考后核查。 二、核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2日-29日,周一至周五8:30-11:2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三、核查携带材料 (一)大连域内缴纳社保的考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增报专业或免试的考生除上述外,还需提供增报专业或免试部分科目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大连域外缴纳社保的考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增报专业或免试的考生除上述外,还需提供增报专业或免试部分科目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4.工作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年限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专用印章)。 如因本人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接受核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对于核查期间内未能按期提供核查材料的,暂停发放合格证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许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84618283 附件: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考后核查名单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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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连人才市场)举办周期:周三、周五、周六定期招聘会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天兴花园北侧)乘车路线:15、16、17、24、101、522路联系方式:场馆介绍: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大连市人事局所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部、市场管理部、档案管理部、信息管理部、人事考试部、人才评价部、高级人才服务部、留学人员服务部、培训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人才市场管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人才网站建设、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素质评价、归国留学人员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功能于一身,在大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东北亚航运中心、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健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功能,为大连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智力支撑和保障。
大连市人才市场最大地址: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解放广场人才大厦)
可以报考,今年快报吧。辽宁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2月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7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20—6月1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0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二)各市于2013年2月25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 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4)和考点确定单(见附件3)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传真电话:。上报的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考区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为打印件,一式两份上报(省局及印刷厂各一份)。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按附件4试卷预订单的格式填报数字,不得改动或自行设计试卷预订单格式,以免发生错误。 3、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于2013年5月30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并于6月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一、其他 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事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萃英路899号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45-6号 辽阳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路11号金鹰大厦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根据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可知: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2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增加1年。
6.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级别为考全科【中专】)。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1.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中专”)。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在中专层次,“药学、中药学专业”包括药剂和中药。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审核时间: 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及审核方式
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工作全程网上办理。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流程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1.注册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试点工作开始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x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考信息
考试实行单位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省份选择大连市,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由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3.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核验,核验结果通过网上反馈。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者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将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社保信息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核验。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在审核期间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核查的免试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示及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收费窗口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七、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办理复核、领证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人才网。
八、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大连人才网。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12333或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070
十、重要提示
(一)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或其他省份。
(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审核窗口查询。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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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要做什么1、人事局机关在市政府北楼,在黄河路上,从市政府北门进去。2、人事局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解放广场人才大厦三楼。3、人事局人员调配和夫妻两地分居外地一方入连服务窗口在南石道街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84618883
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116021在市政府的北四楼。楼上说的是行政服务中心,不是人事局的办公地点。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窗口) 邮编:116000(大连都用这个也可以的)电话:821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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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 导语】2022年辽宁大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2〕4号)规定和要求,现对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抽查比例为10%。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共计1798人,将按比例随机抽取考生180人(名单详见附件)进行考后核查。 二、核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2日-29日,周一至周五8:30-11:2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三、核查携带材料 (一)大连域内缴纳社保的考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增报专业或免试的考生除上述外,还需提供增报专业或免试部分科目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大连域外缴纳社保的考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增报专业或免试的考生除上述外,还需提供增报专业或免试部分科目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4.工作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年限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专用印章)。 如因本人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接受核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对于核查期间内未能按期提供核查材料的,暂停发放合格证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许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84618283 附件: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考后核查名单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大连市人才市场最大地址: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解放广场人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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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0年招聘考试流程可以参考今年,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官网查看招聘公告,或者电话咨询当地教育局。
全程872公里,哪有公交车,最好建议做到西站,106路 、 116路 、 116路市汊街 、 116路兴农村 、 127路 、 128路 、 128路荷溪线 、 128路黄马线 、 150路 、 151路 、 176路 、 176路短班 、 176路快车 、 176路长班 、 201路 、 203路环线 、 203路快 、 513路 、 531路 、 532路 、 559路 、 560路 、 561路 、 西站定制2路快线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发布招聘公告。(二)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00:00—6月24日23:59′59″(共三天)。2.报考方式:报考人员登录 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3.填报岗位:(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1)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另行公告。(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5.报考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0年6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3)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7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三支一扶”中支教的人员,笔试成绩可加10分。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逾期不予受理。(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招聘办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以百分制的60分为合格线,笔试、面试均需达到60分。1.笔试(占总成绩60%)(1)笔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2)笔试内容和形式: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和艺术、教材分析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3)笔试成绩公布因疫情原因待定,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另行公布,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2.面试(占总成绩40%)(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审核完毕,审核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3)资格审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说课节次、课题临时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教材、稿纸由招聘办公室统一准备。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四)体检和考察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2)往届毕业生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3)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4)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公示7天。(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各学校(幼儿园)任教。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并签订相应的聘用协议书。拟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18路→6路快班。1、首先,从莲塘镇人民政府步行约200米到达莲塘镇政府站。2、其次,乘坐218路公交车到达象湖隧道东口站下车。3、然后,步行约200米到达梨园小区站。4、然后,乘坐6路快班到达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站下车 。5、最后,步行约800米到达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