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事考试公示(西安市人事考试办公)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西安市人事考试公示(西安市人事考试办公),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本文导读目录:

1、西安市人事考试公示

2、西安市人事考试办公

3、西安市人事考试单位

4、西安市人事考试历年真题

西安市人事考试公示

西安市人事考试公示

为加强西安市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31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456名(包括人民警察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大专学历限西安生源或西安常住户口(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论坛) ,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日至1992年9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1.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者应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民族、政治面貌、招考范围等资格条件。对各级、各类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中核验。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西安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西安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6日18时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8日18时。 为指导报考者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 9月8日18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8日12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 电话:)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9月16日至9月17日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限定 本次招考各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0年9月9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0年9月 9 日上午8时至16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 9月18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0年10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下,由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届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和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同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本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需要隔人递补情形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后,再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各科成绩均为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为1:1。进入体检人员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职位以综合成绩排序末位考生出现并列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员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按归口分别组织。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或《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纳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实施,以适当方式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后所出现的缺额,从缺额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分工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西安市人事考试办公

西安市人事考试办公

不上。周末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假日也被称作公众假日、法定假期,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西安市人事考试单位

西安市人事考试单位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副局长):郭小军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系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83年4月,是负责全市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的专业服务机构。中心立足西安,面向周边,通过对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的准确把握,全方位的人才信息发布渠道,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流程,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张树彪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2、招录公务员考试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4、职称外语考试、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地点: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张剑星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系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市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主要职能:1、按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规定,制定西安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细则;2、负责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到手续;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发放、统计、预算、申报、审核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5、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培训信息、研究制定就业培训计划,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工作;6、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档案接转、审查、整理与保存,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7、检查指导区、县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其它有关事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邢芳玲根据市编发[1997]26号文件,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责任务是:负责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管理和营运;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主任:沈悟西安市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西安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1、承担我市高级专家的疗养、考察和体检工作;2、承担来西安定居的外国专家及回国专家的服务工作;3、负责与博士后站点有关业务联系等工作;4、承担为各类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国内用人单位选聘留学人员提供信息、政策咨询及各项服务工作;5、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理派遣落户手续;6、为各类留学人员短期回国讲学,学术交流,合作科研提供中介服务。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董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就业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政策负责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社区就业服务的规定及实施工作;积极为下岗职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组织实施对全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前培训;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承办市属企业下岗职工的认定工作;负责承办全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续转股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承办全市国有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救助工作;帮助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展产品、技术等信息交流、传递、搭桥工作;承担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下岗职工的登记、管理及新成长劳动力登记、建卡等具体事务;承担全市就业、失业情况统计和劳动力就业服务企业的年度审核、资质认定等具体事务工作。西安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是政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服务窗口。主要业务: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开展求职、招聘登记;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录用、备案、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等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从事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和境外就业服务;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委托,从事人事档案托管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办理合同制工人登记注册及转移手续。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田展军1、 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管理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2、 负责拟定全局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据国家、部委、地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各项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3、 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信息在网上的发布,局长邮箱、群众意见的及时回复。4、 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OA软件的维护、培训等。5、 依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以及各下属单位信息系统设备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负责计算机机房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6、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培训工作。7、 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防病毒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实施管理工作。8、 对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开展计算机信息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9、 承担部、市、局信息化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10、负责制作和发行西安市社会保障卡。11、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的信息收集工作。12、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李福忠承办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变动、注销事宜;复核医疗费用支出单据,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业务;承办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划拨、核销业务;负责市级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帐户的管理;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参与协调财政部门进行基金收支及结算工作;承办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核算及统计分析,指导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建立参加市级统筹的单位及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档案资料数据库;承办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催缴以及欠费单位的停保、续保业务;负责参保部门职工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和赴外地转诊就医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挂帐住院费用的结算及定点零售药店挂帐医疗费的清付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执行规定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扣除不合理费用;保障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保障网络畅通、信息安全可靠,协调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负责中心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杨西祖(一)负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职介子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担负职介子系统运行的日常管理;负责西安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工作。(二)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复转及自谋职业的军人、军嫂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素质测评等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网上招聘服务。(三)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招聘服务;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审核、推荐等工作,为就业困难群体申报社保补贴;负责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派遣管理工作。(四)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代理、退休办理等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经办其他各类公共就业管理业务,开展全市各类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校长:王新会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是陕西省重点技工学校,直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省政府确定的农民工培训基地。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设备设施,图书馆、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以及客房实训室、餐饮实训室、标间实训室、茶艺实训室、烹饪实训室和星级标准的教学实习酒店。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陈玉中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内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成才承办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失业人员的登记、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审批后的失业保险费缓缴单位的建档、备案,协助地税做好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承办全市缴费单位及个人的记名制工作,失业保险各种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参与失业人员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指导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编制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草案);承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其他待遇的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参保扩面的具体工作,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工作;保障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保障网络畅通、信息安全可靠、协调中心与各区县经办机构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李战海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受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因病伤残以及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组织实践鉴定工作;负责申报鉴定材料的审核、分类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鉴定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承担相关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军峰工作职责:1. 负责指导本市各级社保机构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2. 依据相关政策制定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办法;3. 参与制定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4. 制定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控和稽核制度,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5. 编制、汇总、上报本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6. 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7. 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西安市人事考试历年真题

西安市人事考试历年真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可以访问陕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有2014陕西考试辅导教材以及备考历年真题等,您可以参考下,同时网上还针对2014陕西社区考试准备了一系列的YY讲座和免费公开课,希望可以帮到您!

点此查看》》2014陕西社区考试历年真题!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425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