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事考试网幼教(合肥人事考试网幼教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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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长丰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40人。具体设岗如下:

杜集中心幼儿园2人,义井中心幼儿园3人,庄墓中心幼儿园3人,吴山中心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锦湖分园4人,朱巷中心幼儿园3人,杨庙中心幼儿园3人,罗塘中心幼儿园3人,造甲中心幼儿园2人,陶湖中心幼儿园3人,陶楼中心幼儿园3人,双墩中心幼儿园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县在职在编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4 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4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活动设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参加招聘考生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3、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长丰县监察局)

3、查询网站: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

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4 年4月8日

合肥人事考试网幼教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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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安徽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14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8:00至3月17日16: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2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40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9日起在合肥教育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8: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2022年3月17日16:00后报名系统将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及改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8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8日23: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和网上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联系电话:。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具体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发布,请予以关注。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2年3月23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月中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2:《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zip 附件3:2022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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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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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庐江县级公立医院面向部分高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现就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共12名,其中庐江县人民医院5名、庐江县中医院5名、庐江县精神病医院2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等。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5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引进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县医院报名电子邮箱: 县中医院报名电子邮箱: 县精神病医院报名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引进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联合审核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健委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各相关医院参与。 (五)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县卫健委将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引进的人员先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医院见习,待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历证书后(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转入),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首聘期间经医院批准同意参加规培的人员相应顺延服务期。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在聘期间,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庐江县公立医院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所有来庐参加考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高铁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凭来程车票报销。中巴、打的等交通补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进行补助。同时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六、防疫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参加考试进入相关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额温低于℃,腋下低于℃),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经历的考生,进入相关场所时,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4.面试当天考生“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5.备考期间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报名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考生在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县医院) (县中医院) (县精神病医院)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县人才办)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卫健委) (三)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1:2022年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引进人才岗位表 2:2022年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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